中外司法合作,震慑外逃贪官
邱 波
随着赖昌星的被遣返,中国的反腐工作又迎来更值得期待的积极局面。日前,美国商务部法律总顾问卡梅隆·克里在对进行中国为期5天的访问期间作出如下表示:中国与美国的司法部门在寻找途径,以遣返在逃贪官或返还非法资产方面有“良好的合作”。如果将赖昌星的被成功遣返与最新的美国司法表态作相互牵连性解析,世人可以明显体察到,中国的反腐进程即将迎来激动人心的绚烂时刻。不是吗,赖昌星虽然只是走私犯罪,但其犯罪进程却肯定涉及相关官员;而克里有关“美中两国之间还没有签署引渡协议,但还有其它机制可以追捕在逃人员”之正式表态,则无疑会对数量惊人的中外逃贪官起到震慑作用。从某种程度上说,中美就反腐而展开司法合作,其进程必然会使中外逃贪官陷入惶惶不可终日之境。
中外有过司法合作先例
情况很清楚,去年的相关记录显示,过去30多年来,外逃官员数量约为4000人,携走资金500多亿美元,算起来平均每人约1亿元人民币;但倘使这类群体能通过中外合作的途径而将资金和人员尽数缉回,则不仅会使中国民众对自己政府的廉政建设的前景充满期待,而且更可以为世界展示中国廉能政府的光辉形象。可以说,不论是赖昌星的被成功遣返,还是美国对中美司法合作的接受,抑或是更多国家对中国反腐努力的支持,其结果就完全可以令外逃贪官在国外尽享荣华富贵的令国人憎恶的尴尬局面得到深入而彻底的摒除。
事实上,将外逃贪官遣返回国是有案可察的。人们应该记得,尽管那时的中美之间尚未签定双边引渡条约,但逃亡美国达两年半之久的巨贪余振东则还是被成功地遣返回国;尽管中国有法律专家认为,余振东案只是中美司法合作的一个成功个案,并不意味着中美两国之间已建立了一套长效的贪官遣返机制,但当年正在北京参加“中美执法合作联合联络小组第四次会议”的美国联邦调查局国际执行局局长Thomas V.Fuentes在接受中国记者专访时则还是表达过这样的立场:“对余振东这样的腐败官员,我们会来一个,查一个,遣返一个”。
由此不难得出这样一种认知,对所有那些企图在国外安享由巨额赃款所营造的奢靡生活的中国外逃贪官而言,这一格局及发展态势无疑具有令其寝食难安的强力震慑效果,假使这一局面能够在此后得到坚守的话。自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在中国社会一直呈现的若明若暗状态的腐败现象突然出现了一个爆炸性的增长时期,不仅腐败数额令人瞠目结舌,而且其运作手法更是出现了诸多引人瞩目的新变化;利用对外开放程度愈发深入所带来的出入境便捷的有利条件,通过将赃款、家人及自己及时转至境外,从而达到既逃避惩罚又坐享其利的终极目的,便逐渐成为了贪官们安排后路时的普遍选择。这不正是需要严厉打击的对象?!
摧毁“贪官天堂”是首选
显然,倘使境外果真如外逃贪官们所期望的那样成为藏污纳垢的天堂,那么,其对国内在职官员的心理冲击则是灾难性的;腐败得手却不用承担后果的事实不仅是对清廉官员的不公,而且更将对一大批意志不够坚定的官员产生无可抗拒的诱导性影响。坦率地说,虽然腐败是贯通古今的世界性现象,晚清小说《官场现形记》的描述和涉及菲律宾前总统马科斯的相关报道早已使国人清楚了解到彼时彼地的腐败程度,但今日中国的腐败却可以令所有这些腐败都相形见绌;也正是缘于这些外逃贪官的示范效应,以致当今的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都因此而面临着严重威胁。中国领导人曾多次就腐败风潮与党和国家的生死存亡的重大关联作出精辟论述的事实表明,中国政府对通过打击腐败以维持正义和稳定有着强烈的紧迫感。
正因为外逃贪官已是中国社会一大毒瘤,因此,除了国内反腐以外,中国更必须将反腐扩展到国外;事实上,不论是余振东的被成功遣返,还是中加所签署的《打击犯罪合作谅解备忘录》,抑或是这次的赖昌星被成功遣返,无疑不显示了国际合作的必要性。可以预言,只要切实加大反腐力度,并与各国司法当局进行充分合作,大量潜逃的贪官最终被绳之以法的前景就是可以预期的;由此,不仅将令那些正在国外过着花天酒地生活的外逃贪官们惶恐不可终日,而且更会对国内那些可能正打着歪主意的在职官员们起到警示作用——失去可以避难的“贪官天堂”,难道还敢铤而走险吗?!这不正是赖昌星被遣返的有益启示吗?!同时不也更是中国的反腐进程由于获得美国的司法支持而必然对外逃贪官构成严厉震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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