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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飞:俞可平博士“民意”论的荒谬性

曾飞 · 2011-08-10 ·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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俞可平博士“民意”论的荒谬性

曾飞

  2011-01-20南方周末发表了俞可平副局长的理论文章《敬畏民意》。“民意”一时间成了中国政治的关键词。似乎当前的一切政治困局将由此论而一解百解,朗朗乾坤,阳光无限。

  俞可平博士说:“简而言之,敬畏民意,就要大力推进民主法治!”“国家应当有一套公平公正的程序和制度,确保政府官员真正成为人民群众的利益代表,成为广大公民的民意代表。”并断言:“对于中国共产党来说,人民的利益应当是其根本的价值追求,民意则是其执政的唯一合法性基础。”

  明·许仲琳《封神演义》第十七回曰:“御妻异制奇观,真堪玩赏,非奇思妙想,不能如此。”俞先生的高论,也堪称奇思妙想。

  至少,一个“敬畏民意”,一个“民意代表”,其主语“高官”都隐而不显,不引人注意,然而高官依然是主角,才是真正的主人。高人之异制奇观,真堪玩赏,非奇思妙想,不能如此。玩弄“民意”于豪言壮语之列,确立“民意代表”的无上权力于无形之间,真正达到了无形无色无嗅的最高境界,真智囊也!

  用白话说明白了就这么回事,官僚要善于“尊重民意”,才能名正言顺地成为“民意代表”;代表了“民意”那就“天大地大”无人可以匹敌了!到那时你想要干什么就能干什么。这用皇帝老儿的话来说不就是“得民心者得天下”,尔后才能“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吗?

  用官话来说那就是“民意则是其执政的唯一合法性基础。”有了执政的合法性,就可以名正言顺地治理天下,拥有天下,升官发财!

  看来俞先生的妙论无非就是现代包装的“南面之术”而已:“得民心者得天下”。“得民心者得天下”一说出自三国时的司马懿,其临死前对司马师和司马昭说:得民心者得天下;得君子之心者得诸侯;得诸侯之心者得士大夫。“民心”改包装为西方时髦用语“民意”,玩民众于股掌之中;“君子”改包装为西方时髦用语“精英”,玩无行文人于股掌之中;“诸侯”、“士大夫”改包装为西方时髦用语“高官”,玩无良官员于股掌之中;似此也就得司马懿真传了。

  这与人民群众才是国家的主人,官员只是主人聘用的公仆的观念格格不入,甚至背道而驰。这世间哪有仆人成为主人的“代表”,而拥有治理主人的无限权力的所谓“合法性”?

  俞可平博士这样论述民意:“天大地大,民意最大。民意是什么?民意就是民众的愿望,民众的需求,民众的评判,民众的心声,民众的舆论,民众的信任。古今中外所有理性的统治者几乎都极其重视民意。但在传统政治下,统治者把民意当作工具,他们重视民意是为了维护自己的统治地位。所谓“水则载舟,水则覆舟”是也。在民主政治下,执政者把民意当作价值,他们重视民意是因为民意是其执政的合法性基础,是其执政资格的源泉。中国共产党把“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当作自己的宗旨,把人民当家作主的人民民主视作社会主义的生命。对于中国共产党来说,人民的利益应当是其根本的价值追求,民意则是其执政的唯一合法性基础。”(南方周末,俞可平,《敬畏民意》)

  俞可平博士逻辑演绎的结果:“对于中国共产党来说,人民的利益应当是其根本的价值追求,民意则是其执政的唯一合法性基础”本身有严重的逻辑错误,也根本不符合中国共产党所遵循的马克思主义理论。

  首先,“人民的利益”与“民意”不是一个概念。所谓的追求“人民的利益”,马克思说:“无产阶级的运动是绝大多数人的、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的独立的运动”,严格地把所谓的“人民的利益”界定为绝大多数人的利益。在中国,“人民”一词早就成了任人打扮的少女,某些当权者最乐意宣称自己代表着人民的利益,而实际上在国外银行里却有着绝对秘密的私人巨款户头。他们自己简直就把自己当“人民”,替代人民当上了国家的主人了。网友622007817在“人民不能总是被代表”的帖子里通俗地阐明了这种现象:“居委会主任怎么选出来的?有一个不知道是什么人拿着一张表到我家转了一圈,说你就选这个吧,根本没有任何程序,你说这怎么能代表我呀?我是被代表了,被操作了。”这位国民被代表了,13亿国民中的绝大多数难道不也是这样被代表了的吗?这位国民在居委会主任的选票中表达了自己的“意愿”,虽然不情愿,但还是“依法”被表达成了“民意”。这“民意”连国人的意愿都不能正确表达,还能反映绝大多数人的利益?显然,所谓的“民意”在两个层次上都不是人民利益,准确地讲也就不是绝大多数人的利益。  

  俞可平博士以“对于中国共产党来说,人民的利益应当是其根本的价值追求”和“执政者把民意当作价值”作为逻辑前提来得出“民意则是其执政的唯一合法性基础”,更明晰的表述是:

大前提:“对于中国共产党(执政者)来说,人民的利益应当是其根本的价值追求”。(也就是:人民的利益是执政者追求的价值,是其执政的唯一合法性基础。)

小前提:“执政者把民意当作价值”。(也就是:民意就是执政者所追求的价值,民意就是人民的利益。)

结论:“民意则是其执政的唯一合法性基础”。(也就是:民意是执政者执政的唯一合法性基础。)

  小前提显然是错误的命题。不能把“民意”直接当成“人民的利益”(严格地讲应当是“绝大多数人的利益”)。用错误的小前提来进行逻辑推理,结论必然是错误的,理论自然是荒谬的。

  为什么“民意”不见得就是“人民的利益”(绝大多数人的利益)呢?因为“民意”是现象,不是本质,“绝大多数人的利益”才是本质。现象不一定能够反映本质。就像GDP不一定就是民生一个样。GDP只是直接与垄断资本的暴利相关,不一定与民生相关。同样的道理,所谓“民意”也不直接与“绝大多数人的利益”相关,通常还会被扭曲成只与统治者的利益相关。把不直接与绝大多数人的利益相关的所谓“民意”当成执政的唯一合法性基础自然是荒谬的。

  通俗地讲,“民意”很容易被强奸。历史上强奸民意的丑剧一再出现。诸如,吴玉章《回忆“五四”前后我的思想转变》一文就指出:“一九一五年底袁世凯玩弄公民投票,强奸民意,公然称帝。”——袁世凯称帝显然不是绝大多数人的利益之所在。

  强奸民意在当今的社会里,也屡见不鲜。

  2009年12月17日大旗网《当真正的民意被强奸的时候》披露:国家之所以要建立价格听证制度,就是要顺应民意,充分听取方方面面的意见,从而提高政府决策的民主性和科学性,这本来是件好事。但是今年以来全国发生多起物价部门打着听证的旗号来愚弄民意、强奸民意的丑剧。在7月31日举行的河南省洛阳市水价调整听证会上,18名代表中,只有1人反对涨价。赞成票占压倒性多数。洛阳市水价听证会出现的这种怪现象并非个案。实际上,这种民意和舆论“一边倒”反对涨价而听证会“一边倒”赞成涨价的现象不断在各地上演。8月17日《中国经济周刊》报道,兰州市居民生活用水价格公开听证会前,参会的消费者代表多在各自小区里做了调查,结果显示,大多数住户对水价上涨持反对意见。富有戏剧性的是,参加听证会的14名代表中只有2位反对水价上涨。调查显示大多数住户反对涨价,在媒体报道中,质疑声音也是占主流,但投票结果却是赞?12月10日《中国青年报》报道:在12月8日召开的哈尔滨水价听证会上,共有13名消费者代表,其中竟然有12位代表身份都涉嫌造假。比如,有的以退休干部来充当下岗职工,有的以企业董事长来扮演退休职工,甚至连律师代表的真实身份也无法查证。最搞笑的是,唯一坚决反对涨价的消费者代表刘天晓,却一直得不到发言机会。为此,他向主持人扔了一瓶矿泉水以示抗议。

  据羊城晚报大丫山《疯狂的政绩欲望绑架了民意》的报道披露:江苏南通的通州、启东、海门以及南京高淳等地,针对该省省里的民意调查给群众发放参考答案,以期获得较高的群众满意度。近日,媒体披露了这起民意造假事件。通州市居民说,当地的村干部下发了《通州百姓话小康调查问卷(供参考)》,“村干部说了,上面来电话调查小康问题时,如果谁没有按照答案上说,他们都会知道的,到时就要罚谁”。据报道,南通市所辖的启东市2008年年底以94.8%的满意率通过了江苏省统计局随机电话民意调查,海门、通州市的满意率也毫不逊色。这种虚假的、瞒上欺下的“群众满意度”,将给上级统计工作以及部署这些地方小康水平和目标带来怎样的误导,让人不敢想象。“民意”,顾名思义,是指群众共同的意见和愿望,它不是地方政府官员手中的橡皮泥,想怎么捏就怎么捏。”

  网民说破无毒“是民意调查还是强奸民意”的博客说:……不谈房价咱还是看书吧,看书长学问,看白皮书长疑问。《中国的反腐败和廉政建设》这首个白皮书看完和想的没什么两样。无非是领导重视,制度到位,措施得力,执行严格,成交显著,问题尚存,玩惯了玩腻了地官腔套话。中纪委干副书记在提到有人说“腐败越反越多”,“反腐败无用”的时候,义愤填膺地说这纯是毫无根据的无稽之谈,我听着甚至有点气极败坏的味道。他用了以下一组数据来说明反腐败工作的辉煌战绩,我又百度了一下2009年同样的一组数据:2010年1至12月,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信访举报1427186件(次),其中检举控告类1000277件(次)。初步核实违纪线索163480件,立案139621件,结案139482件,处分146517人。其中,给予党纪处分119527人,给予政纪处分38670人。2009年1—11月(没有12月的数据,估计12月为廉政月),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接受信访举报1318362件(次),初步核实违纪线索140828件,立案115420件,结案101893件,处分106626人。在受处分人员中,给予党纪处分85353人,给予政纪处分29781人。对比一下两年的各项数字(权且让相信你捅估出来的数字),从接受举报到立案审查到处分人数,2010年都较2009年有增无减,特别是受处分的人数,更是有较大提高。这不正说明腐败越反越多吗?这不正说明反腐败无效吗?借用郑州市规划局一位副局长的话:“你是准备替党说话,还是准备替老百姓说话?” 中国百姓对反腐败满意几何,不看别的,感受一下百姓周围的腐败现象,就啥都不用调查了。……所谓的民意调查,其实就是按照领导的意愿的造假,这已经是不争的事实。这样的民意调查就是在强奸民意。草民对此已经没什么念想了,只是请求您别把这事搞的太轰动了,把假的弄得象真事一样。

  当真正的民意被官意强奸的时候,民众能怎么办呢?有智者告诫民众说:“以美国为例,美国警察就在打击犯罪的海报里宣传:女士们,当你们遇到歹徒要对你实施强奸时,请趴下,忍受强奸,保全性命去报警,剩下的事情就由我们警察来办。美国大多数的男性公民也做得很好,他们普遍给自己身边的女性——主要是妻子或女朋友准备好安全套,让她们随身携带,并告诉她们:当无法反抗暴徒的强奸时,就享受吧,但要记得递上安全套,将伤害降低到最小程度。美国人有一种普遍观念:生活就是一种强奸,无力反抗,就请闭上眼睛享受吧。”

  美国人的观念已经够先进了:“生活就是一种强奸,无力反抗,就请闭上眼睛享受吧。”其实中国人还要先进,中国的警方首倡:“戴避孕套不算强奸”,看来戴避孕套强奸甚至具有了“合法性”——这也许就是就俞博士“要大力推进民主法治”的真谛吧?于是国人更应该享受享受这合法的强奸:“民意”本来就是一个任人摆弄的弱少女,被强奸也就无力反抗,那就请闭上眼睛享受吧!

  在万民都闭上眼睛享受合法强奸的最高境界里,“民意”自然成了真正的“合法性”的基础了:一片稳定,鸦雀无声,唯有享受。

  以此,俞博士的民意论虽然犯有逻辑错误,可它实在是唯美的,值得敬畏。“天大地大,民意最大。民意是什么?民意就是民众的愿望”:享受合法强奸。宋·释道原《景德传灯录》卷四:“公曰:‘鸦去无声,又何言闻?’”实在唯美!愚民们敢不敬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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