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讨论贪腐问题的解决办法时,匡启键兄提出的第一条建议是党政分开。他说:“严格实行党政分开。改变党委领导一切、权力过大过于集中、以党代政、党不管党等不正常状况,党委主要应集中在‘管好党务’工作上。党政分开后,特别要加强对党政‘一把手’的严格监督。”
这个意见,也经常可以在主流媒体上看到。
党政分开真能解决贪腐问题?我认为这个“药方”开得并不正确,有点似是而非。
首先要搞清楚,什么是党政分开?无论从字面还是从实质上讲,这都是讲的党和政之间的分工问题,也就是党管什么,政管什么的问题?显然它并不涉及贪腐的本质问题,因而也就无法解决贪腐问题。政的工作由党来管,就会腐败?党不管政的工作,就不会腐败?这个逻辑显然是不能成立的。
其次,在党和政的关系上,无论在理论上和实践上我党不仅在原则上已经解决,而且有着丰富的实践经验。在解放战争时期,解放军由军首长与军政委联合领导,分工合作,保证了我国解放战争的全面胜利。解放后,实行党委领导下的行政负责制,党政的分工原则上也是明确的:路线问题、干部问题、政策制定、重要决策由党委的领导,而具体事务性工作由行政首长负责。现在的问题不是出在党政有没有分工上,而是出在分工如何更加合理,在实践中如何正确执行上。其实,现在某些人提出党政分工问题是别有用心的,他们的企图是,让党成为一个没有战斗力、与行政无关的俱乐部式组织,从而架空党的领导,便于他们更好地走资本主义道路。苏联的解体不就是从这一步开始的吗?对此,我们应该保持足够的警惕。
第三,我认为一个人是否走向贪腐,是由外因和内因两个因素共同决定的。从外因说,有没有使其贪腐的环境和条件;从内因说,是他自己的世界观与人生观如何。而且从《矛盾论》的观点来看,内因是决定性的。试看在环境十分有利腐败的封建社会里,不是也出了“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范仲淹和刚直不阿的清官海瑞等光耀史册的人物吗?而我们当今的问题是,有多少官员究竟树立了无产阶级的世界观和人生观?有多少官员牢记着“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如果这两条解决不好,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贪腐现象将是必然会愈演愈烈的。这难道还有疑问吗?
所以,将解决贪腐问题的希望放在党政分开上,不过是一个不切实际的良好愿望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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