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要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首先就得知道哪些是人民内部矛盾。当前我国存在的矛盾与毛泽东主席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讲得一样,在我们的面前有两类社会矛盾,这就是敌我之间的矛盾和人民内部的矛盾。这是性质完全不同的两类矛盾,人民内部矛盾是非对抗性的,而敌我毛对是对抗性的。敌我矛盾和人民内部矛盾存在于历史各个时期,只是他们的表现形式不同罢了。现阶段的敌我矛盾主要是我国的分裂分子,包括台独,疆独等,以及美国及其盟友对我国的敌视与封锁与支持我国的分裂势力。人民内部矛盾主要表现为国家机关某些工作人员的官僚主义作风同群众之间的矛盾,不同阶层,不同团体之间的矛盾,不同地区之间的矛盾。
官僚主义作风与人民之间的矛盾主要表现在以下社会现象:城管人员与小摊贩关系的激化;政府与拆迁钉子户的矛盾;卖官,买官,强行阻挠群众上访。这些行为和现象严重损坏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中的形象,严重激化了矛盾,有使这种人民内部的非对抗性矛盾转化为对抗性的危险。在处理这类关乎人民群众切身根本利益事件的时候,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要以人民群众利益为根本出发点,灵活处理。有些时候将我们的思考范围扩大或是换个角度思考问题,可能会豁然开朗。
城管和小摊贩之间的关系就很微妙,大哥不恰当的比方,就想猫和老鼠的关系。而且是凶悍的猫遇到了会打游击的老鼠:你来我走,你走我驻,双方转起了圈圈,打起了运动战加游击战,这个“圈”的首尾一直追着,转着圈还好。但只要相遇,就可能产生火花,造成难以预料的后果。近年以来,城管与小摊贩的冲突屡上报端,且造成严重的后果和恶劣的社会影响,有的是小摊贩被城管打伤,致残,甚至造成了小摊贩死亡的恶性事件,也有城管被小摊贩打死,打伤的。这本来是人民内部的非对抗性矛盾最终导致了对抗性的严重后果,不仅使城管人员和老百姓的生命财产收到了伤害,更严重的是激化了城管执法人员与人们群众之间的关系。不但人民群众怀疑城管存在的真正意思与执法的目的,使以后的工作更难开展,还造成了严重的社会问题,还为社会动荡和不安埋下了隐患,所以正确处理城管执法人民与小摊贩的关系要提到更高的高度。
解决好城管与小摊贩的问题有两个办法:一,彻底消灭小摊贩,让他不复存在,矛盾的双方现在只有一方了,一个巴掌拍不响,想打也打不起来了。二,正确处理好他们二者的关系,使他们的关系变得融洽,至少不是对抗的关系。就第一个主意,我们来探讨一下,要彻底消灭小摊贩有可能嘛。我们知道,很多小摊贩是务工的农民,低学历,下岗工人,没有一技之长的城镇待业人员。他们是什么啊,都是社会底层的弱势群体啊,本来是我们社会关注和帮助的对象。他们好不容易做起了这么一点小生意,养家糊口,你不要他摆摊,甚至要毁了他的摊位,这不是要了他得命嘛,他能答应嘛。再一个,小摊贩们为什么能够存在并能生存下去,而不被市场所淘汰,自然是有道理的。因为是有需求的,说明有人需要他们,有人买他们的东西,社会需要他们。看来第一个主意是要不得了。那就只有第二点建议,好好化解矛盾,处理关系。
其实就小摊贩这个问题,我们不妨换个角度来思考,或许会豁然开朗。首先,我们得达成两个共识。第一,我们城管队员的宗旨是为人民服务,所以前面应该冠以人民,称之为“人民的城管”,小摊贩当然也是我们服务的对象了。所以,在执法过程中始终贯彻一个理念,我们城管到医院是为小摊贩服务的,为他们排忧解难的,而不只是为了城市的体面而伤害了小摊贩的利益和感情,这不是拣了芝麻丢了西瓜嘛。第二个共识就是小摊贩的存在是合理的,我们的工作就是让他们的存在更合理。就是既不影响城市的形象,交通,又不影响小摊贩们赚钱。
达成了以上两个共识,我们再来说说小摊贩存在的合理性究竟在哪里。上面直说了有人买他得东西,这当然不能成为他存在的充分必要条件。举个例子,多得很的人买那些鸦片,海洛因,我们不能说,贩毒分子的存在也是合理的吧。只能说有人买是其存在的必要非充分条件,也就是说,有人买小摊贩的东西,小摊贩存在这个社会可能是合理的,但要是没有人卖他得东西他得存在一定不合理。有点绕口,都没人买了,还摆摊干嘛了。
我们再说说小摊贩的存在对我们社会的意义。这里了,我们就站高点了啊。大多数小摊贩都是弱势群体,他们没有稳定的工作和收入来源,可能他们就是社会上最没钱的那部分人。而我们社会主义的最终目的是达到共同富裕,我们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也不能落下他们嘛。因此他们能自谋生路,不久减轻了社会的负担嘛,我们难道不应该为他们的自强不息感到高兴,为我们的社会和谐感到高兴嘛。我国现阶段的贫富悬殊已极大,已达到了国际公认的警戒线,只是因为我们没钱的人太多,而他们拥有的财富太少。贫富悬殊过大不仅违背了社会主义的本质,也会造成社会的不安和动荡,伦敦暴动和这次美国民众占领华尔街的社会根源就是社会贫富悬殊过大,社会大部分财富掌握在少数资本家手里,老百姓没法过日子。当然我们也不能容忍同时中华子孙,却过着冰火两重天的日子。因此,因此我们不管是站在国家长远发展的高度,还是站在体恤同胞的角度,都应该让他们更多的享受社会发展的成果,让他们更有钱。在我们第二,第三次财富分配制度不成熟的今天,我们老百姓的大多数钱是靠工资,而没工作的人怎么办了?小摊贩们只有靠他们摆摊挣的钱度日,因此,我们不仅不能砸了他们的饭碗,还应该帮助他们。
还有一个意义就是能够促进社会各阶层的交流,加深他们相互的了解,使社会更加和谐。如果我们平时买过他们的东西的就知道,他们主要集中在人口密集的地方,比如:闹市,学校门口,小区门口等人口密度大的地方。这就会让更多人了解我国的实际情况,让更多的人了解下层人民生活的疾苦,还让他们知道今天站在这摆摊的有可能是他们,让过往的人心生怜悯之情,尽可能的帮助他们,促进我国的二,三次分配,使社会更加融洽。在学校门口,尤其是大学校,更能让即将进社会的大学生了解社会真是状况,为他们催生更多努力学习的动力。让他们知道,自己的父母也可能是这样赚钱供自己读大学,对大学生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的形成起到积极的作用。
再有,就是我国城管与小商贩之间的矛盾已收到国际社会的关注。由于西方媒体的偏见,有的报道不符合事实,有的了添油加醋,有的偏听偏信。致使西方媒体与政客肆意攻击我国的人权,使善良的多数西方人民收到蛊惑,致使我国的国际声誉收到影响。如能很好的决绝该问题,对我国的外交工作也是大有裨益的。
好了,上面既达成了共识,也说了小摊贩存在的意义。但小摊贩的存在确实使让城市的交通,管理个方面收到影响,给城市下,管理着带来了很大的麻烦。其实,我们分析一下,小摊贩主要分为两种,一种是流动的,就是大街上到处跑,另一种是固定的,主要是主要街道口,学校门口,小区门口。流动的商贩主要是造成交通的拥堵和垃圾问题。而固定的小商贩也会把学校门口等主要交通口堵得水泄不通,当然也会带来很多垃圾,不好管理。这个问题要解决也其实也不难,就给他们在小区周围,学校门口周围建一些固定摊点,专门管理,交通问题,垃圾问题不都解决了嘛。这样城管的大部分工作量都没有了,可以做一些建设性的工作。其实以后修学校,建小区,修繁华街道都应该考虑这个问题,一次性解决。不过在分配这些摊点的时候,一定要严格审查,申请者到底是不是底层的百姓,不要让权和钱渗入到这个关乎国家和民族大计的“小事情”上来!
只要我们始终站在国家,民族,人民利益至上,只要我们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始终把人民群众真心当亲人,彻底调动我们的主观能动性,就没有我们不能解决的问题,就没有我们不能克服的困难,就没有哪一堵墙能阻隔人民群众和我们之间的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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