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悦悦事件”引发的见义勇为大讨论仍在继续。吴川市凌华坤因见义勇为而陷入困局,却令人深思。
今年5月18日6时左右,吴川市民凌华坤驾私家车搭妻子和儿子去看牙医,路遇两名驾驶摩托车的人飞车抢劫他人,平素好打抱不平的凌华坤毫不犹豫驾车加速向劫匪冲去。劫犯见势不妙赶紧逃窜,凌华坤驾车继续追击劫匪,同时鸣喇叭示意其停车。跑了 200米 左右,劫犯想兜头拐过小车,不料其摩托车却狠狠地撞上了他的小车,两名疑犯随之倒地。驾车的疑犯伤及头部,重伤不起,送往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凌华坤的妻子和儿子也因撞车受伤。追劫匪途中,凌华坤的车还擦挂了别的车辆和撞倒一名路人(老人)致其倒地造成手臂骨折。
凌华坤是个体户,靠一个修车店为生。被擦挂车主和受伤路人者要求其赔偿损失,并扬言不赔就要“砸他的店”。凌华坤把当地政府所发的见义勇为奖全部赔上,自己倒贴4万多元还不够,不治死亡劫匪的家属也要求赔钱,称否则就对簿公堂。自己妻儿还需医治车子也要大修,虽然买了全保的交通保险,但能不能按交通事故处理还不知道。凌华坤生活陷入困境,纠结而且心寒——“我不如去跳楼算了”。 可是相关部门却迟迟没有定论,不知是按交通事故处理,还是按刑事案处理。
其实,尚且不说劫匪犯案逃跑,仅逃跑中掉头逆向行驶车撞身亡应属交通肇事责任方,另案再按飞车抢劫罪论,有何疑难?相关部门一群饭桶,有何德能吃皇粮?
改革后,见义勇为英雄流血又流泪可谓“历史悠久”,不分青红皂白,颠倒黑白是非,一律“死者为大”、“同情弱者”的司法理念,致使司法不公,法理混乱,才是扼杀道德观的元凶。司法实践中不能借口“死者为大”掩盖事实真相、不能假以“同情弱者”不辨是非曲直,否者,法律就成了任由当值法官摆弄的玩物,没了准则和严肃。真正的弱者是被权利剥夺平等享受社会财富、享受社会服务、享有法律政策赋予的权益的99%的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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