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套算强奸不?说了算的人说“不算”;说了不算的人说“算”。按法律规定,凡是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或以使用暴力相威胁或使用其他使妇女不敢反抗、不能反抗或无法反抗的方法与妇女发生性关系的,都是强奸。依此而论,别说戴了安全套,就是戴了安全帽,也不影响对强奸罪性质的认定。说了算的人没说对,说了不算的人说对了。虽然如此,但实际上,我们却还是经常看到说的不对的人说了算,说的对的人说了不算之类的现象。这种现象被称为“权力的作用”。如果说了对的才算,切,还要权力有个P用?那世界上还能找得到P民吗?
按“戴套不算强奸”的伟大理论,三公消费自然不算腐败。办公事儿还不吃公款、坐公车、考公察么?何来腐败?公费旅游?纯属造谣,谁公费旅游啦?明明是公费考察嘛,怎么能无事生非、捏造事实呢?办了点私事?有啥,私事不也是咱“公人”的私事么?谁能分那么清呢?戴个套就不算强奸了,都戴上考察、接待的安全帽了,还能算腐败?所以三公消费不算腐败。
身上长刺的网友可能要骂我小人家强词夺理了,我承认前述言论确有强词夺理之嫌。那么,我反过来问一下,我们现在与腐败是否水火不容?我们是否要坚决反腐败?不好回答?那我再问明白一些,我们在口头上是不是那么说的?这应该没有疑问了吧?现在请你看一下有关方面对三公消费的态度。咋呼了这么多年,换来一个什么?不过是部门非常不情愿非常不清楚非常难懂的公开账目而已。就是有那么多问题的公开,不是还有部门坚持不公开吗?公开了的又怎样呢?还不是以后照此标准去公款吃喝、乘用公车、公费旅游?与反腐那是八杆子也打不着呢?三公消费又有谁说是腐败了?
不过说话归说话,我小人家从骨子里还是认为,即使三公消费不能一概认定是腐败,但至少有很大一部分是腐败的范围,三公消费至少能算是腐败滋生的温床。先说公款吃喝。凡是“公人”,国家都发工资的,那就是管“公人”吃饭的,再吃公款,就是贪污,是不是构成犯罪,看吃的多少;再说公车。公车有公用的,也有私用的。要区分本也不难,把公车喷涂特别颜色,悬挂特别号牌,让群众睁大眼睛看着就是了。然而就是不做,无非是因为不方便,主要是不方便腐败,不方便沾公家便宜;最后说公费旅游。现在的考察有多滥?大家都清楚。所有公费旅游的,没有一个不打着考察名义的。这还不是腐败,那还有什么是腐败?
不过,三公消费这个事儿,虽然属于腐败范围,但还真不宜让纪检、监察去反,因为他们自己在这方面也不清楚。前段日子的天价巡视组的事儿,大家也都看到了。查来查去,我相信查清楚了,但就是不往清楚里说。咋反呢?我觉得还是老一套,发动群众。发动群众反腐败,不仅可以迅速地把一切腐败现象反掉,还可以教育群众。现在不正在讨论官德、民德吗?别讨论了,只要一发动群众反腐败,官德马上变好,民德也会马上变好。不接受?那就接着忽悠,接着在制度建设方面叠床架屋吧。如果那些玩艺儿管用,那么我的脑袋真是让驴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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