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丽花起诉富士康拘禁系列案件,一审法官频繁打“擦边球”
深圳市宝安区法院下属龙华人民法院法官刘媛主审了“女工张丽花起诉富士康非法拘禁”系列二个案件的一审。就在刘法官刚刚被社会暴料出法院判决书日期早于庭审日期,且后做出的解释是笔误之时,再传刘法官法院庭现场手法如同弄虚作假,遭现场所有的旁听群众集体抗议。张丽花起诉富士康非法拘禁和法院未审先判请参见南方都市报的《女工状告富士康非法拘禁遭否认 原告一审败诉》。
刘法官若干等做法,犹如死猪不怕开水烫。前者判决书被指未审先判辩称是笔误,如今再次上演庭审上咆哮公堂,横眉冷对旁听人民群众的千夫所指,诸多令人无法理解的做法,遭到旁听观众集体质疑,又集体抗议的事件,真不知道这次又会是什么样的解释了。刘法官此等一而再,再而三的一系列做法,是反映给人民群众知道司法系统目前尚存极大漏洞有待改正,还是炫耀个人通过钻空子可以凌架于人民之上,可以凌架于司法系统之上,从中未可得知。
张丽花被富士康拘禁的事件,分为人身侵权案件和同时附带的劳动案件。虽然二者分开,但实则上二者关联紧密不可分割。在客观事实存在,因果关系连贯,法理确凿的情况下,刘法官先是在人身侵犯案件上弄虚作假,将未确诊的结论写入判决书,做出了被告富士康公司既分文不赔,又不用赔礼道歉的令人无法理解的判决。既然事件己被暴光,刘法官就应该知错就改,岂能变本加厉,通过弄虚作假和诸多令人无法理解的做法去帮助资方欺凌弱势。
2010年在发生了富士康连续多起跳楼事件之后,公司告知政府会改进,但张丽花被富士康拘禁这已事件说明,二十万富士康员工仍处于水深火热之中。张丽花的劳动案件实际是人身侵犯案件的附带和延续,同时也是富士康公司对着数十万员工,公然叫板和野蛮践踏《劳动法》的铁证,更是数十万富士康员工申诉无门,易走投无路的缩影。刘法官理应明白张丽花之弱小但承载之所重。一个人民的法官,若是良心可以论斤称量,将人民群众的利益可以随便妥协,利益可以随意向资方出卖,莫说是数十万富士康员工,就算是整个社会,岂不是人人皆自危。
2011年10月26日当天下午开庭,因张丽花和其律师关于部分精神病司法鉴定,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并存在疑虑的情况下,原告代理律师,在没有征得委托人同意和授权的情况下,不能代表委托人做承诺。刘法官一来到现场,立即宣布,她定了由富士康公司指定私立的蓝天鉴定机构来做这一次鉴定,旁听席上所有的人民群众对于刘法官的这一裁定表示抗议。刘法官立即发言,旁听席没有发言权。这一举动直接引发群众的极度不满,“不都说人民法院为人民,做为法官怎么能这样说话。”做为原告席上的张丽花质问:“那做为原告是不是有权利说话和了解?”刘法官不予理睬,立即宣布“庭审结束”,既不让张丽花说话,同时让书记员把庭审记录拿给张丽花签名,让张丽花立即签名退庭,对于这种不负责任和无法理解的做法,张丽花又怎能不明不白地乱签名?张丽花为自己,也为数十万富士康员工的合法权利,最后拒绝在庭审记录上签名。
后续的二三十分钟,在场的人民群众相当的不满,一直都在追问着刘法官,当然,刘法官针锋相对,种种借口种种理由,和另二个陪审员,舌战台下诸多旁听群众。群众都疑惑了,有群众说:“由富士康指派的,且不是专门的精神疾病鉴定机构,就存在着令人怀疑的司法公正性”,“刘法官将国家最为权威的公立精神疾病司法鉴定中心,列入不可采信的目录,反指派私立的司法鉴定所来做相关的鉴定,真是滑天下之大稽”。刘法官变相诱导,“如若在我指派蓝天鉴定所之后三天不去交费则张丽花你必须负相关的后果”。庭审之中,张丽花诸多疑虑,困惑和困难等诸多问题都没机会提出,都被刘法官剥夺了张丽花发言,最后庭审就在刘法官的“原告不准发言中”结束了。所有的群众都几乎不相信自己的眼睛,群众在挂牌龙华人民法院门口站了很长一段时间都不愿离去。刘媛法官开着小车扬长而去。此时还没有到法院下班时间。这样的法官怎样能为人民执法?
所有下午的这一幕,被告席上富士康代表和律师立即签字,因为这个裁决书是按着他们的意图做出的,所以很满意地快快走了。张丽花不懂法律,但是张丽花知道公理公义,所以张丽花知道下午的庭审,绝不能签名,同时庭审刘法官的诸多做法是令人质疑和不解的,同时庭审的合法和正规性都值得怀疑。张丽花坚决不肯签名,这无疑是正义的举动,在场的群众都支持她!
张丽花要在法庭上表达异议有三点:
第一.自从刘法官主审了张丽花的一系列案件以来,特别是在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时候,在完成相关的举证程序之后,部分办案人员仍意图扣押张丽花这场与富士康公司司法对阵的证据原件,在均遭到拒绝之后。突然之间变换了另一个名目,指定要张丽花去一家非公立的鉴定机构做所谓的“非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鉴定”。张丽花做为一个精神疾病中的员工在精神病医院冶疗里发送的“离职书”本就属于无效。是否需要做此等鉴定或需要撤消尚存在在争议。若通过指定到一家私立的鉴定机构去做相关的莫须有鉴定,再收缴或毁灭有关举证富士康的证据,张丽花岂不是成了对不起数十万富士康员工,对不起《劳动法》的“罪人”
第二. 蓝天司法鉴定所的鉴定费用不菲,是公立机构几倍的价钱,作为一个农民工怎么能付得起这笔昂贵的费用?更别说张丽花长时间自费治病,没有经济收入,现在吃饭都有问题,怎么生存都是问题?都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是平等吗
第三.岂能弄虚作假,通过张丽花事件,再度打压数十万处在水深火热的富士康员工,再有张丽花这样的情况出现富士康将向对待张丽花一样的对待,被迫离职,不给任何补偿。不承担如何责任。任其自生自灭。极不负责任地把诸多问题抛给政府和社会。
同时张丽花也有理由质疑刘法官,作为一个人民法官,刚刚被报纸爆料有未审先判的嫌疑。接着又是在法庭上不准原告发言,更不准书记员让原告做相关的记录,极为草率拒不研究案情相关,处处弄虚作假,同时也处处为基层群众设置障碍和陷井,二十分钟不到宣布庭审结束,且未到下班时间,惧怕人民群众责问,瞬间又是走得无影无踪,此等问号该如何打?
:张丽花
电话:13928416366
博客: http://blog.sina.com.cn/u/2458263954
微博: @富士康维权女工张丽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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