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报道,甘肃兰州市17名拆迁钉子户因与城管发生冲突被提起公诉,为国内目前最大规模的针对钉子户的起诉。检方在起诉书中称,钉子户召集周边村民聚集、搭建凉棚、栽木桩、拉横幅、贴标语,煽动村民阻碍执法人员执行职务,因此被诉妨碍公务罪。
记者了解到,这份落款兰州市城关区检察院的《起诉书》载明:经审查查明,今年7月,马忠亮、毛卫国等在朝阳村原小学门口已收回的国有土地上,以召集周边村民聚集、搭建凉棚、栽木桩、拉横幅、贴标语的方式,煽动村民阻碍执法人员执行职务。致使城关区行政执法管理局执法人员无法执行职务,并致苗文晓等11名执法人员受伤。《起诉书》中诉其行为已构成妨碍公务罪。记者于11月9日联系上兰州城关区庙滩子居民张礼(化名)。张礼证实称,这是因强拆而起,拆迁户也的确与城管队员发生了冲突,双方都有受伤,目前尚有张福生、苟宪章在逃。
我们一起来看两则意见完全相反的网络微博:
按照宪法,所有的强拆行为肯定都属于非法。从有拆迁这一现象以来,全国发生的强拆事件以数十万乃至百万计,因抗强拆而被打被伤害的民众何止百万,但是还没有一例因强拆违法而使地方政府成为被告方而坐上法庭的,难道这还不说明问题吗?http://t.163.com/yudaohuanxiu/status/1421356855403051864
反强拆现在时髦,容易博得民众同情,但是理性看待的话,钉子户在已经被收回的国有土地上搭建非法建筑,聚集人员和城管发生冲突并造成执法人员受伤,这当然是妨碍执行公务的行为。哪怕他们在维权方面再有理,到现在这个地步也是“维权维到违法,有理也变无理”了。http://t.163.com/debate/1321002048892?f=mail.news
两则微博都提到了法律。提到了非法、违法。赞成公诉的意见中说到了“维权维到违法,有理也变无理”。我们就有必要看看“维权维到违法”违了什么法?违了哪些法?
新京报记者了解到,庙滩子是兰州最大的旧城改造工程,拆迁政策引发很多被拆户的不满。张礼说,实行的是异地安置,拆一还一,三年至五年过渡期,过渡费每平方米8元钱,“我的房子40多平方米,过渡费不到400元。我去哪里租400元以内的房子过渡?”张礼还说,根据拆迁评估,楼房每平方米赔偿3600元,平房2600元,而兰州市房价已高至每平方米七八千元。
记者还了解到,导致17名钉子户被抓的直接原因,是在一棵大槐树下用木桩彩条布搭的凉棚。7月26日,城管执法队就此跟居民们发生冲突。“下午,警察、防暴队、城管执法队好几百人,带着武器、盾牌冲向在大槐树下纳凉的老百姓,大打出手,被打的群众中,有老人、孩子、妇女、残疾人,还有一位孕妇。”另一目击者张望(化名)说,“警察甚至还朝天上开了三枪。”
张望说,两个用手机拍摄视频和照片的少年被带走,居民毛卫国(此案第二被告)被打断两根肋骨。次日凌晨,警察大规模出动,抓走了包括毛卫国在内的17位钉子户,其中年龄最大的65岁。
10月21日,17名钉子户戴着手铐脚镣上堂受审,他们都不认罪。律师说,即便搭建凉棚属于非法,但城管并未提前口头或者文字通知。http://news.163.com/11/1111/06/7IIEV6FS00011229.html
这就是记者了解到的情况。到底谁在违法?违了哪些法?维权怎么会“维到违法”,维权维到的违法又是哪些法?世界上任何事情都有前因后果。公众有权力知道真相,有权力知道法律的根本立意是什么。不把这些根本问题理清楚,法律就不再是维护社会公正的最后一道防线,而是成为强权的打手和帮凶。如果法律成为强权的打手和帮凶,百姓还有什么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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