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让农民上楼的行动,正在全国二十多个省市进行。各地将农民的宅基地复垦,用增加的耕地,换取城镇建设用地指标。山东诸城“整建制”地将一个县的村落“消灭”,河北廊坊未获审批就先“挂钩”大搞撤村复耕,乱象不一而足。
面对当前存在的实际情况,增减挂钩办法”实际上成为新一轮圈地乱象的诱因。将挂钩指标的管控交给垂涎三尺,急于从土地上捞钱的地方政府,却又缺乏有效的监督,其结果会如何呢?只能是鼓励地方变相乱占地。不可忽视的是,作为宅基地主人的弱势群体农民,面对地方政府的黑手,能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吗?
结果无疑是使失去土地的农民,“一代吃社保,二代吃低保”。表面上看,“村改社”、“宅基地换房”、“土地换社保”等政策很不错,但是,“村改社”只是改了名字,没改农民的生活质量;“宅基地换房”只是“被上楼”,换不来安心和开心;“土地换社保”换来的只是这一代人的社保,下一代人可能只能“吃低保”了。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因为有土地,即使贫困,农民还可以“自给自足”,但失去土地,被“上楼”之后,“物业费”、“清洁费”等接踵而至,本来就不富裕的农民将会变成新一代贫民了!
大家想想,这样的撤村圈地,会给社会和谐安定带来好处吗?在执行过程中,只要有一个环节不到位,就可能产生大量种田无地、上班无岗、低保无份的“三无”人员。这些“三无”人员如果得不到妥善安排,极易走上第三条道路:造成违法犯罪及仇官仇社会,甚至做出“杀害幼儿园无辜小朋友”的恶性事件。给社会和谐带来极大破坏,到时我们每一个人都是被害者,我们的子孙后代也将永无宁日!
【附】“公司+农户”是大资本下乡,逼农民破产
2000年李昌平以一个基层干部的身份,给朱镕基总理写了一封信,在信中他直言“农民真苦、农村真穷、农业真危险”。当时他说农业危险的背景是从97年开始,全国连续大面积出现粮棉油等的亏本局面,农民撂荒非常普遍。
现在,撂荒的情况少了,因为取消农业税和农业补贴让农民种地有利可图,比如在河南一些地方,农民种一亩地,两季至少可纯收入收入800元。然而,随着各地政府“公司+农户”模式的推广,新的农业危险情况正在显露。
比如,80年代的农民,如果养20头猪,种10亩地,那就是万元户了,相对于现在的十几万。可是今天在“公司+农户”模式下,养同样的猪,种同样的地,就只有几千块的收入。那么农业的收益到哪儿去了呢?我们从中不难看出公司+农户”进一步限制农民自主发展的空间,人民没有自主性,这就出现了农业的“公司+农户”水平越高,资本获得的利益就越低。农民得到的收入就越少的这样的一个怪圈。
所谓“公司+农户”模式,说白了就是大资本下乡,变相剥夺农民的利益,逼着农民破产,菲律宾在这方面曾经是“亚洲典范”,跟我们今天的情况是一样的。大资本下乡,逼着农民破产,没了地的农民只有进城打工。问题是当经济危机到来的时候,大量农民工会失业,失业后的农民工再也回不了农村,回不到自己的土地上,就会造成这些人在城市里要工作、要民主、要革命,菲律宾60年代的军事政变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出现的。
眼下各地正在大力推行的公司+农户”其实就是菲律宾农村改革模式的翻版,并不是什么新鲜玩意,不像地方政府吹捧那么神,终归不会给农村和农民带来任何效益,反过来只会让原本弱势的农民流离失所,无家可归,最终造成各种矛盾的激化和社会秩序的动荡不安。
“公司+农户”其实就是先通过扶持龙头企业发展,再由龙头企业整合小农的形式。在这里公司是占主导地位的,农业要发展,农民必须依附于公司。结果是公司获得农业产业的大部分收益,农民从农业产业中获得的收益越来越小。到头来无奈的农民只能背井离乡,进城打工,也可以说农民最终走上的只能是一条被逼无奈不归路。
所以在现代化的转型过程中,日本、韩国和中国台湾是比较成功的,菲律宾是比较失败的。
面对当前农村改革,我们到底是要学日韩扶持农民组织起来呢?还是要继续搞“公司+农户”呢?还是维持现在的家庭经营模式呢?还是进一步完善集体经济和合作经济呢?。对于这一点,邓小平同志早在1985年邓小平就说过:“社会主义的目的就是要全国人民富裕,不是两极分化。如果我们的政策导致两极分化,我们就失败了。” 1993年,邓小平同志又指出:“12亿人口怎样实现富裕,富裕起来以后财富怎样分配,这都是大问题……少部分人获得那么多财富,大多数人没有,这样发展下去总有一天会出大问题”。
2005年,薄一波也曾讲过:“在农村的发展中,有一个大问题需要我们深入研究和重视起来,这就是邓小平同志提出的‘两个飞跃’思想。邓小平说:‘农村的改革和发展会有两个飞跃,第一个飞跃是废除人民公社,实行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第二个飞跃就是发展集体经济。’并说:‘农村经济最终还是要实现集体化和集约化。'’仅靠双手劳动,仅是一家一户的耕作,不向集体化集约化经济发展,农业现代化的实现是不可能的。就是过一百年二百年,最终还是要走这条路。”薄一波还说:“北京的韩村河村、江苏的华西村、浙江的航民村、河南的刘庄和南街村等,这些村子的集体经济在走向大市场中,已显示出自己的发展优势和走共同致富道路的优越性。还有不少农村地区,在分散的家庭经营基础上,引导农民自愿联合起来,发展社区性和专业性的合作经济组织,并引导这些合作经济组织把农产品的生产、加工、销售联结起来,逐步实现产业化经营、集约化经营和规模经营。这将成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新的重要形式,也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实现农业和农村经济的集约化、社会化、现代化的重要途径。”
我个人认为,中国当前农村的改革与发展,我们既要实践邓小平“二次飞跃”的构想,也要学日本、韩国和台湾的综合农协模式,决不能去学菲律宾。但现在的政策主导恰恰是重蹈菲律宾农村改革失败的覆辙。这不能不说是当前在农村改革道路上存在的一个严重而且让人担心的问题,结果必将导致三十年来农村改革取得的成果毁于一旦,让地方政府和中间商堂而皇之掠夺走本该属于农民的利益,造成农民更苦,农村更穷,农业更无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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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wuh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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