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乎,在2011年6月10日,为了贯彻落实十七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体会议和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忍无可忍”的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监察部和国务院纠风办等5个部门,经国务院同意,联合下发了通知。该通知指出,各地要开展专项清理工作,全面清理公路超期收费、通行费收费标准偏高等违规及不合理收费,坚决撤销收费期满的收费项目,取消间距不符合规定的收费站(点),纠正各种违规收费行为。
而据2011年10月17日《新京报》消息,全国收费公路专项清理第一阶段摸底调查已于8月底结束,按照要求,各地摸底情况近期将对外公布。截至10月16日,至少已有北京、上海、山东等12省份公布了收费公路摸底调查结果。
由此新闻报道来看,全国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已经有了较好的坚实基础。
然而,按照当今中国社会的惯例,虎头蛇尾之“专项”工作遍布中华大地。
因何才能取信于民,而达到最佳的效果呢?
笔者认为,有关部门可以不妨先拿河南省太康收费站开刀。
依照中国记者调查网、中国企业新闻网和大河网等媒体报道,14年前,河南省太康收费站的经营方周口利升公路建设有限公司改建了G311线自四通镇经太康到扶沟段二级公路。但其多年来几乎一直拒不履行养护有关路段的义务,致使有关路段龟裂、沉陷、坑槽等病害严重,给当地交通安全造成了极大的不便和危害。尽管河南省、周口市和太康县等有关部门多次依法发布整改文件,然均无果而终。因此,太康收费站多年来被当地干部群众视为“锁住太康南大门和西大门的两把锁”。甚至在国家五部委于2011年6月联合下发《关于开展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之后,太康收费站依然无动于衷,可谓史上最牛的收费站。另外,太康收费站所谓的“一站两点”,其实是长官意志的体现,甚至是权钱交易的产物。太康收费站的违规运营和牛气冲天,既“蚕食”了太康县150多万人的民生,又影响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也对太康县,乃至周口市的招商引资造成了不可低估的负面影响。
另据相关新闻报道,按照《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第22条的规定,二级公路的收费权不得转让,但事实上太康收费站的收费权,早已从当初的港商手中转让了至少两次。换言之,太康收费站的运营多年来其实都是违反国务院所颁发《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的,即一直都是在违规操作。
但是,面对媒体的曝光和社会的舆论监督,以及国家5部门的联合通知,河南省太康收费站却无动于衷。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只有拿河南省太康收费站这样牛乎乎的收费站开刀,并使之伴随着“全国收费公路专项清理”行动,最终与全国其它违规违法之站点一样地“毙命”,那么“贯彻落实十七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体会议和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才不会被打折。否则,就是失信于民。
罗竖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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