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引《人民日报》消息称,日前辽宁打掉一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以商养黑,以黑护商,靠暴力手段在矿业、房地产等领域非法攫取经济利益,10年疯狂敛财达20亿。自2002年以来,该黑社会组织共致2人死亡,10人重伤,14人轻伤,21人轻微伤。老大袁诚家,辽宁本溪人,原为鞍山金和公司董事长,鞍山市人大代表。(链接:http://legal.people.com.cn/GB/16367094.html)
据本溪市人民政府2009年作出的“关于表彰2007-2008年先进集体和劳动模范的决定”(本政发[2009]12号)中,袁诚家赫然在列,身份为本溪满族自治县高官镇偏岭第一铁选厂董事长,荣誉称号为“劳动模范”。(链接:http://law.baidu.com/pages/chinalawinfo/1707/81/07f55545def3f9bf705745e00786927d_0.html)
另据2010年4月30日鞍山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的“优秀人大代表小组优秀人大代表和优秀人大工的决定”之优秀人大代表名单里,照样有袁诚家的名字。(链接:http://www.asrd.gov.cn/contentdoc/docContent.jsp?oid=2590)
致2人死亡10人重伤的存在10年的黑社会组织的老大袁诚家,不仅是鞍山市人大代表,而且还于2010年被评选为优秀人大代表,还于2009被授予“劳动模范”称号,袁诚家的黑社会组织干的事儿与劳动有关系吗?袁诚家又是怎样成了人大代表还被评为优秀的?袁诚家究竟“优秀”地代表了谁?
代表也好,劳动模范也好,究竟是谁选出来的?是谁评出来的?这一点大家心里都有数。至少在通常情况下,选民还不够重视自己手中的选举权利,代表也不够重视自己手中选举上一级代表的权利,这样的选举结果基本上都是有关领导说了算,领导说选谁大家就选谁。虽然有个别“别扭”人士,偏要按自己的意见选,但一般不能决定选举结果。劳动模范评选也差不多是这个样子。那么有关领导在一年前还为袁诚家擂鼓助威摇旗呐喊甚至在劳动模范、优秀人大代表的评选中直接授意,为何一年后就变了脸,严厉而深入地打击黑社会,成了百姓利益的“保护神”?先捧后抓,这是谁在自己打自己的脸?若说此前一系列评选均代表民意,那么一方面,民众怎么会把深受其害的黑老大评为优秀人大代表、劳动模范?另一方面,当地政府打击袁诚家的行动不是成了与民众作对么?
对于黑社会先捧后抓是个例么?非也。请大家翻查一下近年被披露出来的黑社会案例,凡是动静大一点的,哪一个不是公安部督办的?在当地为恶多年的黑社会,如果当地原来不知道,没有接受过群众举报,那么公安部是怎么知道的?谁在履行打击黑社会的职责方面闭上了两只眼睛?有没有人存在严重渎职行为?如果有,为什么黑社会成员受到追究之后,却很少见到官员们被问责呢?甚至不仅没有被问责,反而因打黑而成了英雄,那么先前捧的事情怎么算呢?
谁在豢养黑社会?这个问题应该不难找到答案。近两年暴力强拆频频,国家暴力机器是不方便出面的,不是讲依法行政么,国家机器可不能乱来啊。黑社会就没有这么多顾忌,不必讲程序合法,不必讲道理,一切用拳头、棍棒、砍刀说话。说服是服,打服杀服也是服,后者显然更高效。从这一角度看,某些热衷于强拆的地方政府对黑社会有依赖性。这正是我们在暴力强拆事件中常常看到不明身份且身份永远不会明了的黑衣人的真正原因。显然,用黑社会对付顽固的上访户也是不错的选择。除此之外,出于财政收入考虑,政府会对成长快的企业给予特别关注,而有黑社会背景、主要通过黑社会手段谋求发展的企业,显然发展最快。
可以说,如果没有地方政府的不作为以及不法官员的庇护乃至支持,一个黑社会组织想存在一年以上都不可能。黑社会组织不同于其他非法的地下组织。其他非法的地下组织,在其成气候之前,其行动越隐秘越好,因为一旦被发现,必将遭受灭顶之灾。而黑社会不同,它需要有影响,有名气。其实,黑社会主要并不是靠打杀实现其目的的,而是通过少量凶残的行为震慑普通民众,使其不敢反抗来达到自己敛财的目的。在这样的条件,如果政府官员不是既瞎且聋,说以前不知道有黑社会组织存在,则纯属信口雌黄。
黑社会不可怕,可怕的是白社会与黑社会勾结,变得不黑不白,甚至完全变黑。保护伞是母,黑社会是子,杀子存母,母又生子,十年或二十年后又是一条“好汉”。真正打击黑社会,有两件事儿必须做:一是允许群众自己建立组织对抗黑社会、揪出保护伞;二是对每一起存在时间较长的黑社会组织,在打击的时候,请不要告诉公众“没有保护伞”。
另建议:今后的人大代表、劳动模范评选中,应当向参加人明示,这是评选人大代表、劳动模范,以免日后尴尬。
「 支持!」
您的打赏将用于网站日常运行与维护。
帮助我们办好网站,宣传红色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