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村镇干部涉轮奸少女续:被定性为嫖宿幼女
本报汉中讯(记者何杰陈兴王)本报昨日报道了“略阳4男子涉嫌强奸12岁少女”一事,记者获悉,该案已被略阳警方定性为“涉嫌嫖宿幼女罪”,目前已有7人被警方刑拘。令人震惊的是,这起嫖宿幼女案竟然是被害者同学充当了“中间人”。
初三女生介绍卖淫收取“中间费”
“这名12岁的女生是和另外一名女生去‘做生意’的,在这个过程中,她是自愿的,而且好像还收了人家的钱。”昨日下午,有知情人称,这名12岁的女生其实是在他人的引见之下,和这些村镇干部取得了联系,才被人带去开房的。
随后,一名检察机关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名12岁的初一女生是被本校一名初三的学生带出去,介绍给了这几名嫌疑人。而这名初三的学生也是为了捞取“中间费”才拉皮条的,而且这起嫖宿幼女案也早已在略阳警方的调查中。
昨日下午,略阳官方提供的材料上对此也作出了回应:程某伙同县某中学两名在校学生介绍两名学生卖淫和魏某等6人嫖宿其中一名12周岁的幼女情况属实。
据称,20岁的程某系略阳县农民,此前也是该中学的学生,和学校14岁的初三女生高某、15岁的汪某认识,他通过这两名女生又在学生中物色合适的“目标”,并介绍她们外出卖淫。
参与嫖宿者有村镇干部和包工头
早在10月14日,略阳县公安局就接到举报,称有人在引诱、介绍一名中学生卖淫。接到报案后,略阳警方马上就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专案组,对案件展开调查。
警方在侦查中发现,程某等3人介绍了两名学生卖淫。
9月18日,略阳县郭镇西沟村原村支书魏某在略阳城区一宾馆内嫖宿12岁女生,10月11日晚,郭镇两名镇干部在某酒店先后对同一幼女嫖宿,该幼女正是和魏某发生关系的12岁女生。
10月28日,略阳县公安局依法立案侦查,并陆续对涉嫌介绍卖淫罪的程某,及涉嫌嫖宿幼女罪的魏某(原西沟村村支书)、赵某(原郭镇干部)、蒋某(原郭镇干部)、孙某(农民)、林某(十天高速某施工队负责人)、赵某(农民)刑事拘留。
案件暂定性为“涉嫌嫖宿幼女罪”
“关于社会上‘轮奸’的说法并不准确。”一位民警解释说。他说,犯罪嫌疑人对女生未满14岁到底知不知道?这些男子在和这名女生发生关系时,知不知道该女生才12岁,还有对方是否自愿,而且有没有收取钱物,这都涉及到对案件的定性。
“这些嫌疑人都是先后和该女生发生关系的,这不符合刑法中‘轮奸’的定义。”该民警说,“所有的这些还都需要进一步的调查和取证,根据目前我们的调查结果,我们将案件暂时定性为‘涉嫌嫖宿幼女罪’。”
民警也对“轮奸”导致“大出血”的传言予以纠正:“在我们接到报警和侦破的过程中,该女生并未出现什么‘大出血’的情况。”该民警推测,可能是该女生的例假,引起了大家的误解。
公安机关在侦查破获此案后,已于11月26日对涉嫌嫖宿幼女罪的魏某等7名犯罪嫌疑人向略阳县检察院提请批捕,目前检察院正在对案卷进行审核。
介绍初一女生卖淫的初三学生高某、汪某已被公安机关另案处理。
新进展
略阳县委常委会昨晚决定
给予郭镇党委书记、镇长等3人严重警告处分
记者获悉,略阳县委、县政府于昨日上午对此案召开专题会议,要求公检法紧密协作,依法从快从严惩治犯罪嫌疑人。同时责成县公安局对旅店、宾馆等服务业进行大检查、大整合;县教体局开展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县纪委、监察局加大对镇村干部的教育和管理。
昨晚8时30分,略阳县委召开常委会,决定对郭镇党委书记、镇长、纪委书记等3名领导干部分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略阳县人劳社保局对涉嫌犯罪的郭镇干部赵某、蒋某作出停职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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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略阳县4名村镇干部轮奸少女 受害人年仅12岁
最近,略阳县街头巷尾不少人在议论和相互传递着这样一个信息:当地4名男子,还都是村镇干部,把一名上初中的女娃强奸了,致女娃大出血送医院治疗……记者从有关方面获悉,该县警方近日的确刑拘了4名男子,具体案情正在调查取证。
网友发帖
曝村镇干部轮奸少女
11月25日,一则名为“听说略阳县郭镇出了几个××!”的帖子出现在汉中贴吧,引起了网友的关注,纷纷表示愤慨。该帖原文如下:
“在两个星期前,陕西省略阳县郭镇,一名村长和3个镇ZF工作人员吃完饭喝完酒之后决定出去消遣,然后就到学校××了一名14岁的镇上女学生,致其大出血……希望大家将此帖顶起来,引起汉中所有人的注意,用网络的力量将他们绳之以法!谢谢大家!”
11月28日,记者在略阳县搭乘一辆出租车,司机很肯定地说,这件事是真的,大概发生在11月中旬,在略阳县一酒店,4名男子将一名不足14岁的少女轮流施暴,致其大出血。该司机还说,这4名男子系略阳县郭镇村镇干部,已被警方抓走。
另有知情人士向记者介绍得更具体,事发地点为略阳县电厂路的东昊大酒店,少女大出血后被送至略阳县天津中医院进行抢救。其中一名男子系郭镇西沟村党支部书记,另3名男子系略阳县郭镇公职人员。
当天下午,记者在东昊大酒店和一服务员聊起此事,服务员对记者的疑问显然有些警觉,表示:“我对这个事不太清楚。”随后,该服务员又补充说,那是客人把人带进来的,和酒店没有关系。
村干部称原村支书被抓
两天内,记者在县城内走访接触了不少市民和公职人员,对于这起“公职人员轮奸未成年少女案”,除了出租车司机等人所流传的版本之外,还有其他版本在流传。
其中一些公职人员称,当晚4个人带到宾馆的不止一名未成年少女,大概有三四名,只不过12岁的这个女孩出的事更大。或许是发生在自己身边的缘故,在郭镇镇政府周围,群众对此事掌握得似乎更为“详细”,几名群众告诉记者,出事的共有4人,一人是郭镇西沟村支书,姓魏;两人是镇政府的工作人员,一人姓蒋,一人姓赵;还有一人是修建高速路的老板。
昨日下午,记者来到郭镇西沟村。一名村干部称,他已经听说了此事,“是我们原来村上的支书魏某,40多岁了,我们两个一起工作已经好多年了。”他说,魏某已任了两届村支书,他出事后,新任支书已经上任。
该村干部说,大约在一个月零几天前,村里石某家办丧事,他还和魏某一起吃了酒席,魏某还称他第二天要到县城去办点事。第二天中午,该村干部接到镇政府打来的电话,询问魏某的另外一个手机号,说有急事要和魏联系。“我就给老魏打电话,整整打了一个下午,两个手机都没办法打通。”
石某的家人则称,他们家办事是在10月26日,“就那天他(魏某)说他要去县城。”该村干部分析说,应该就在26日当晚,老魏就出事了,和其在一起的除了两名镇政府的工作人员外,还有一名“高速路老板”,现在老魏已被公安局抓了。
郭镇街道上一名饭店老板则称,镇政府工作人员赵某和蒋某经常到他的饭店来吃饭,两人大约都是30多岁。“出事之后再没有见过他们,听说已经被抓走了。”
警方确认受害者系12岁女孩
当记者向略阳天津中医院一名医生求证此事时,该医生犹豫再三后称,他对此并不清楚。据知情者透露,受害者是略阳县某中学在校学生,记者电话联系略阳县某中学校长,但该校长的电话一直处于无人接听状态。
记者辗转联系了略阳县公安局和检察院的两名工作人员。警方人员称,4名男子已被警方刑拘,案件正在调查取证,受害者是一名12岁的女孩子。目前,他们已被告知不得将案件向外界透露。
县检察院工作人员也称,案件正在调查取证,受害者的确才12岁,当晚遭到了4名男子的轮奸。
有知情者告诉了记者受害者的家庭住址,是一个很小的村子,为了避免给小女孩和其家人造成更大的心理创伤,记者放弃了对受害者和家属的采访。
本报记者何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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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10男子轮奸年仅13岁少女被警方提请批捕
广西玉林市博白县公安局向媒体透露,当地一名年仅13岁的少女被网友邀到县城,惨遭李姓、邓姓等10名男子轮奸。11月15日,涉案的10名嫌犯被警方提请检察院批准逮捕。
警方介绍,今年10月21日晚, 李姓男子等人约女网友小花到博白县城游玩。涉世未深的小花带11岁堂妹前往博白县城与他们会合。吃夜宵的时候,李姓男子与邓姓男子密谋,要趁机把小花灌醉,以便大家乐一乐。从未喝过酒的小花,很快就喝醉了。李姓男子等10名男子随后对小花实施轮奸。小花的堂妹眼看着姐姐被欺凌,跑到街边痛哭。
10月22日凌晨1时,博白县公安局城南派出所民警在巡逻中发现小女孩痛哭,就上前询问情况。在女孩的断断续续陈述中,民警们了解到,她的堂姐正在县城某宾馆被人关在房间内,还被脱光了衣服。
民警们迅速赶到女孩所说的宾馆房间,看到房内有一女两男,女的大约十三四岁,一丝不挂地躺在床上,已经不省人事;一个男孩脱光下身站在女孩的床前,另一个男孩则呆坐在另一张床上。民警们立即打电话叫救护车,把女孩送到医院救治救治。与此同时,民警们把两个男孩带回派出所问话。
当天凌晨2时,博白县公安局副局长李浩率领民警,兵分几路,连夜把涉案的其他8名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
警方透露,以李姓男子、邓姓男子等人为首的轮奸团伙共10人,他们最大年龄的24岁,最小的17岁。(陈继新 杨志雄)
11月20日,抢劫、轮奸犯罪嫌疑人王守伟被押解回兰州。(摄影:赵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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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抢劫轮奸嫌犯隐匿福建开面馆 警方破案抓获
20日18时40分,在逃重犯——抢劫、轮奸嫌犯王守伟被押解回兰州,结束了他8年隐匿逃亡之路。
记者从押解现场了解到,2003年8月26日凌晨1时许,兰州市西固区发生一起抢劫、轮奸案。时年22岁的犯罪嫌疑人王新成伙同29岁的王守伟,在西固区孙家庄桥东大坡对受害人刘某实施抢劫后,又将刘某劫持至工农村铁路北侧一暖气地下管道内轮奸。
案发后,警方迅速抓获犯罪嫌疑人王新成,但王守伟一直在逃。今年年初,有人在福建省石狮市一兰州拉面馆见过王守伟。根据这一线索,抓捕小组于11月8日前往石狮市对王守伟实施抓捕。民警通过对当地警方登记的近百名甘肃籍在石狮市经营兰州拉面馆的暂住流动人口进行比对,发现一名为“徐强”的人与王守伟体貌特征十分相似,遂前往该面馆核查。
但警方发现,该面馆已于半年前转让他人,经营者不知所踪。警方经周边走访与辨认,锁定“徐强”就是王守伟,并掌握其可能前往福建漳州市经营兰州拉面馆的重要线索。由于漳州市大量的拉面馆均未注册,警方经对漳州所有拉面馆逐家排查,终于在该市芗城区元光南街一兰州拉面馆发现王守伟,警方于11月18日晚将其抓获。王守伟对其8年前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赵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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