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句式短文两则
一:起诉
数日前看了司马南“一挑三”的“微辩会”视频,既可气又好笑,更为司马南为孔庆东的“三妈”所作的辩辞叫好。想不到司马南也是一个“激动”的人,一挑三,不落下风,只可惜视频太短了些。
辩论间最引人注目的是:法学家fuying女士说倘若以孔庆东之逻辑去推断,那么孔庆东就是“最大的汉奸”;其次,是关于“起诉孔庆东”的问题。当事人曹某说,有包括律师在内的人叫他起诉孔庆东。他说因为自己所在刊物单位说“以理性对待骂”,不起诉了。是的,南方报系一贯来都是很“理性”的,很符合西方“理性”的价值观。草民补上一句:曹某开头就说,孔庆东搁下电话后就发给他一条短信,说针对的并不是他个人,希望谅解他(孔庆东)。
遗憾,简直太遗憾。应该起诉孔庆东才对头。怎么就不起诉呢?“最大的汉奸”不被起诉,哪50000余众公诉茅于轼就显得没有“道理”了。草民主张起诉孔庆东,这样好让人民群众再看一次白戏,比如,法院会不会受理?受理了会做何判罚?社会上公众的反映将会如何?北大因为有某南刊记者起诉了孔庆东,会否解聘甚至开除孔庆东?我们的国家还能否称作是“社会主义国家”? ……
白观起诉孔庆东的大戏,草民还有一点私心,就是想长长见识,开开眼界;想近距离的看一看《人物》里的人物究竟是些什么样的人物,是革命的人物还是反革命的人物,是喜欢吃本国猪肉的人物还是喜欢啃西洋牛骨头的人物,是人民群众见了会普遍喝彩的人物还是会大倒胃口大喝倒彩的人物,简言之,就是那些人物们究竟是人物还是鬼物、东西。
尖牙利齿的女法学家把孔庆东与凤姐联系在一起,说孔庆东像凤姐一样,“怎么恶心怎么搞”;孔庆东“没有骂人的权利”。嘿嘿,真有趣,这个爱“骂人”但“无骂人权利”的、“斯文扫地”的、有“最大汉奸”之嫌疑的学者教授孔庆东,至今还未被起诉,某南刊及某记者实在有无视于中国法律威严之嫌。
草民最后建议:在汉语中彻底清除“千唾万骂”一词,以永绝该挨骂者的后患。
二:致敬
一个人最好(或者说“应该”)有自己的信仰,这好比汽车必有方向盘一样,才能把握住前行的方向。而这种信仰当然最好是崇高的,当你为这种信仰作出艰辛努力的时候,就会百折不挠,越是艰险越向前;忧天下之忧,无怨无悔;为信仰拼搏,越战越勇。正义之剑网友就是个这样的大写的人。
他热爱毛主席,信仰毛泽东思想,为此他不远数千里奔赴毛主席的故乡韶山,用分发《毛主席语录》等的方式,全身心地投入到了宣传和捍卫毛泽东思想的实际行动之中。草民知道,现在的中国热爱毛主席,信仰毛泽东思想的人还是不少的,但像正义之剑这样的、能够做到像他那样的人,我想应该是很少很少的。诚如正义之剑所言,即便是左派,也有“只索取不奉献,既奉献也索取和只奉献不索取”等几类之分,更无须说其他的人群了。从他近期的文章看来,他实属不易啊!在今天这等摸样的中国,风靡的是拼命地挣钱,照顾好自家,就很不错了,哪里还有什么心思去关注国家与民族存亡的大事呀。
正义之剑深知毛泽东思想是能够救国救民的法宝,这也正是支撑他在毛主席的故乡孤身孤胆坚持“红色工作”的力量源泉。诚愿正义之剑“工作”顺利,身体健康!
向正义之剑致以崇高的敬意!
2011.12.17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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