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1日,新浪披露了一条让公知精英异常悲催的消息:有人因宣称“杀死奥巴马”被判刑,没想到第二天该消息即被撤掉,腾讯、网易等网站也难觅踪迹,让我怀疑媒体在与网民玩“躲猫猫”,因为这条消息彻底戳穿了美国言论绝对自由的谎言!
以前经常听公知精英们说,美国言论很自由,“平民可以骂总统”是他们的口头禅,没想到美国的言论自由不过如此!更让人大跌眼镜的是,在中国,司法审判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而在美国,“因言获罪”的案例却多如牛毛。如2001年2月,一个18岁的美国少年因一句“杀死布什”,即被加刑1个月;2002年9月,37岁的詹姆斯·特劳格因向白宫发了几封电子邮件,声称要“杀死布什、炸毁白宫”,即被捕入狱,据说将面临10年刑期和50万美元罚款;可能因为受到詹姆斯·特劳格案启发,2002年11月,美国一名17岁的高中生为报复同班女生,假冒她给布什发了1封电子邮件,声称要“杀死布什及其全家,并将用炸弹炸掉白宫”,被判刑1年;2008年11月,20岁的内森·瓦恩在奥巴马胜选第二天,向美军征兵司令部寄信,说要“杀死奥巴马”,被判刑5年;2010年2月,美国一名男子因于2年前在互联网上发表诗作,以“白人至上”的口吻描述了暗杀一位黑人总统的情形,没想到美国特工处以该诗影射暗杀奥巴马为由,将逮捕起诉;2011年6月,美国政治评论员马克·霍尔柏林因在直播节目中辱骂奥巴马(说其是“傻屌”),被勒令停职(这让我想起茅于轼、袁腾飞等人对毛泽东的污蔑和谩骂);2011年9月,美国一名男子因写信说要杀掉奥巴马、小布什及其他官员,被判刑5年;还有那个因疯癫出名的凤姐,只因一句“要火烧移民局”的疯话,即被立案侦察,还差点被驱逐出境。更荒唐的是,患有精神病且正在治疗的美国流浪汉蒂莫西·韦德·平克斯顿,只因2007年说要“枪杀布什”,即被判刑57个月。
可见,美国的言论自由十分有限,至少恐吓总统是要被判刑的,无论这种“恐吓”是否属于发泄不满,甚至连骂总统都要付出代价!如果说以上案例因涉及总统而情有可原的话,那美国教育统计中心的做法,则彻底撕下了美国言论绝对自由的画皮!今年3月22日,该统计中心在其网站儿童专区的“每日语录”一栏中,引用了毛泽东名言“对自己‘学而不厌’,对人家‘诲人不倦’”,随即遭到批评,被迫将其删除,并改成“今日无警句”,后又换上林肯名言。对此,有美国参议员声称,教育部必须解释为何引用“共产主义者”的话。
反观中国,抹黑和辱骂毛泽东成为时尚,即便辱骂现任领导人,也往往删帖或封博了事,很少被刑事追责,这说明,目前中国网络的言论自由度,远超美国等西方国家,西方媒体和公知精英所鼓吹的“美国言论绝对自由”的说法,无疑是无耻的谎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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