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媒体曝光了广电总局最新颁发的“加强版限娱令”,即《关于做好2014年电视上星综合频道节目编排和备案工作的通知》。其中一些内容令人震惊,例如,卫视歌唱类节目黄金档最多保留4档。这样的限令不知道是怎么出来的?近一两年来,随着“中国好声音”、“我是歌手”、“最美和声”等节目的相继火爆,各电视台确有争相主办歌唱类节目的倾向。但这种倾向,是电视台顺应民众需求、满足民众需要的表现,也是市场“看不见的手”在正常发挥作用,广电总局的那些官老爷们,为什么要阻止这种倾向呢?
如果说这些节目的内容是诲淫诲盗、对社会有不良影响,也就罢了,但事实却与此截然相反。歌唱和音乐,本来就是人类社会的美好存在;而各电视台歌唱节目的内容,也无一不是展现人类和社会美好的一面。所谓“用好声音传播正能量”,无非如此;所谓“人民群众喜闻乐见”,莫过于此。尽可能提供这种从形式到内容都对社会有益、同时又广受民众欢迎、喜爱的节目,难道不正是广电事业的宗旨和追求吗?正常情况下,这应该是求都难以求到的皆大欢喜,现在送上门来了,广电总局却要把它推出去,这些官老爷们究竟是在想些什么呢?
广电总局出台限制卫视歌唱类节目的动机,确实让人匪夷所思。从规范电视节目、优化节目结构、履行社会责任等角度,都不能得到合理解释。因为从这些角度出发,民众喜闻乐见、同时又传播了正能量的歌唱类节目,应该是最有利于实现上述目标的。这样的好事都要横生枝节,于是人们只能从其他角度进行想象:将卫视歌唱类节目的数量限制为仅仅4档,僧多粥少,其结果必然导致几十家电视台恶性竞争;竞争的对象,就是广电总局官老爷们的认同与欢心。说到底,这不过是官场潜规则中简单的设租、寻租而已。
据说广电总局正在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每个人都被要求“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看来,这些官老爷们也知道自己有病,但就是不肯接受治疗。所谓“照镜子、洗洗澡”,主要都是要求下面的电视台,而不是要求自己;要求下面整、改的方向和目的,也不是接近群众,而是要更加取悦上级。还说什么“决不走过场”,将民众喜闻乐见、对社会有益无害的节目说限就限,这难道能够说是“实践群众路线”吗?恰恰就在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关头,还要这么做,这难道还不说明广电总局的“群众路线”只是在做样子、走过场吗?
怪不得有台湾朋友说,害怕被大陆统一。如果我是台湾人,也不愿意被统一到这种官老爷们一句话、一个通知,就可以将广受民众喜好(有收视率为证)、对社会起正面作用的节目说限就限、说禁就禁的环境中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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