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证无耻的两篇奇文
赵 磊
今天看了两篇奇文,再次见证了什么是无耻。一篇是《吴敬琏:中国社会经济矛盾到了临界点,不能再出错》,在这篇文章里,吴敬琏恬不知耻地说:
“当时双方争论非常激烈,前一种声音的力量非常强大。直到去年春天之后,形势才发生了微妙的变化。大家有机会看到以‘重庆模式’、‘高铁奇迹’为代表的‘中国模式’越来越多的真相,越来越多的人意识到,1992年邓小平同志说过的话依然适用,就是不改革开放,只能是死路一条。”
这篇奇文不过是想证明:今天中国的一切问题,比如黄赌毒黑、坑蒙拐骗、两极分化、环境崩溃、道德沦丧,都是文革造成的,都是国企还没有彻底私有化造成的,与他吴敬琏无关。按吴敬琏的逻辑,512汶川大地震,还有最近北京的雾霾天气,也是那个山城的文革余孽给弄出来的。
颠倒黑白到如此地步,真是夫复何言!如果必须言说,我只有对吴敬琏的逻辑说:见过无耻的,没见过这么无耻的。
另一篇是《吴敬琏:社会主义与否跟国有不国有没什么关系》。在这篇文章里,吴敬琏煞有介事地说:
“什么叫私有化?弗里德曼88年来中国,他在上海就讲私有化,到了北京,大概是快要离开的那次宴会上他就讲,‘我想来想去,彻底的公有化就是私有化,彻底的私有化就是公有化。’所以这种概念讨论我不认为有太大的意义。我还是坚持我97年给中央的那封信里的意见,社会主义与否跟国有不国有没什么关系。为此我去查过《邓小平文选》,《邓小平文选》里就没有这个国有这个词。”
好一个“彻底的公有化就是私有化,彻底的私有化就是公有化”。既然“公有化就是私有化”,“私有化就是公有化”,化来化去都是没事找事,你tm的还急赤白咧、汗流浃背、乐此不疲地“化公为私”个什么劲呢?有病么?吃饱了撑的?脑袋让驴给踢扁了是不是?
更可笑的是,按吴敬琏的逻辑,社会主义所有制应该是什么样子滴,必须以邓的文字来钦定,而不能以别的人——比如马克思的理论为依据。我靠,这种思维方式是不是很“凡是”,是不是很霸道?还口口声声普世价值、民主自由,简直是无耻之极。
在我的印象里,好像邓小平自己都说,神马是社会主义,他也没搞懂,还在“摸着石头过河”哩。既然还在“摸石头”,你吴敬琏凭啥就判定:只有“彻底的私有化”才是社会主义呢?你吴敬琏这么认为也就罢了,为啥还拿《邓小平文选》来为“彻底私有化”说事,你这不是把共产党的总设计师架在火上烤么,你居心何在?
注:我之所以说“再次见证了什么是无耻”,乃是因为,此等逻辑在吴敬琏的学术历史里已经N次上演,这两篇文章里的无耻不过是重复而已。对此,我也曾撰文见证过,诸君如有兴趣,可参考拙文《中国“牛逼”备忘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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