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问题同样适合于前不久的埃及的支穆派和倒穆派。
什么叫人权呢?百度解释道:
按享受权利的主体分,人权包括个人人权和集体人权两种。前者是指个人依法享有的生命、人身和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各方面的自由平等权利;后者是指作为个人的社会存在方式的集体应该享有的权利,如种族平等权、民族自决权、发展权、环境权、和平权等。按照权利的内容分,人权包括公民、政治权利和经济、社会、文化权利两大类。前者是指一些涉及个人的生命、财产、人身自由的权利以及个人作为国家成员自由、平等地参与政治生活方面的权利;后者是指个人作为社会劳动者参与社会、经济、文化生活方面的权利,如就业、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社会保障、文化教育等权利。总之,人权是涉及社会生活各个方面的广泛、全面、有机的权利体系,是人的人身、政治、经济、社会、文化诸方面权利的总称。它既是个人的权利,也是集体的权利。
被多数国家认同的人权立法包含如下:安全的权利、 自由的权利、政治的权利、诉讼的权利、平等的权利、福利(经济)的权利、民族的权利。
那么什么叫主权呢?百度解释道:
主权(英语:Sovereignty)是一个国家对其管辖区域所拥有的至高无上的、排他性的政治权力,简言之,为“自主自决”的最高权威,也是对内立法、司法、行政的权力来源,对外保持独立自主的一种力量和意志[1][2]。主权的法律形式对内常规定于宪法或基本法中,对外则是国际的相互承认。因此它也是国家最基本的特征之一。国家主权的丧失往往意味着国家的解体或灭亡。
政府(行政)部门权力、司法管辖权及立法权的行使需要主权为依据。在民主制度里,主权属于国家的全体人民,称为人民主权。人民主权可以借由国民大会等形式直接的行使。更普遍的是由人民选举代议士参与政府的代议政制,也是目前大多数西方国家和其旧殖民地所采取的形式。人民主权也能借由其他形式行使,如英国和其联邦所采取的君主立宪制。代议制度也能混合其他的行使方式,如被许多国家采用的公民投票制度。
在其他的形式如君权神授、君主专制和神权政治下,主权则被定义为一种永恒的起源,为一种由上帝或自然界所赐予的权力。
具体到泰国的实际情况来探讨,泰国应该属于民主制度国家,主权属于国家的全体人民,称为人民主权。
同时,反对英拉的以素帖和阿披实为首的“黄衫军”和支持英拉的“红衫军”,他们都属于泰国人民,从理论上,他们都享有人权,就拿政治的权利来说吧,他们的人权是否能够高于主权呢?下面具体分析:
假如“黄衫军”胜利了,英拉下台,那么的确有点像“人权高于主权”,但是与此同时出现的是红衫军的政治的权利得不到实现,他们的人权不但没有高于主权,连对方的人权也没有高于。
反过来,假如“黄衫军”抗议没有效果,英拉照样执政,从“红衫军”的角度来说,的确有点像“人权高于主权”,但是与此同时出现的是“黄衫军”的政治的权利得不到实现,他们的人权不但没有高于主权,连对方的人权也没有高于。
再换一种情况,不管是以前“红衫军”反对阿披实,还是现在“黄衫军”反对英拉,都有效果,一反就要下台,这有点像真的“人权高于主权”了。那么泰国的政坛就会像走马灯一样,社会就会像大菜市一样,大家都不用吃饭,全耗在街头政治上。另外在这种情况下,从失利的一方说,双方的人权都没有高于主权。
还有一种情况,不管是以前“红衫军”反对阿披实,还是现在“黄衫军”反对英拉,都没有效果,“红衫军”作为反对党的时候,阿披实政府进行镇压,“黄衫军”当帮凶;“黄衫军”作为反对党的时候,英拉政府进行镇压,“红衫军”当帮凶,没完没了,怎么办?这样就要找“世界警察”当裁判了,这时候就要看谁与世界警察的关系铁,或者谁执政对世界警察那个国家有利。世界警察认为谁对,谁就对,不对也对;认为谁不对,谁就不对,对也不对。不服是吗?揍你,理由也是现成的:“反对专制”、“消除人道主义危机”。以世界头号军事强国加上列强,谁扛得住?“丛林法则”之下,强力就是真理,不过没有受到美国支持的那一派的人的人权依然没有高于主权。
但是,一个以美国为首的“大美利坚世界”就形成了,各国的亲美派自然就成为了各诸侯王。
需要颠覆一个政权的时候,需要打民主的旗号,颠覆以后,这个旗号就不要了,埃及就是这样。
我终于明白某些公知精英的良苦用心了。
不过愚钝的我还是非常希望公知精英们结合泰国实际帮助我解开这个理论谜团――在泰国是如何做到人权高于主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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