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参考消息4月15日报道,【德国《时代》周报4月12日一期文章】题:亚洲可以向德国学什么( 美国约翰斯·霍普金斯大学研究员莉莉·加德纳·费尔德曼)
去年12月,日本首相安倍晋三参拜了供奉着战犯牌位的靖国神社。德国政府发言人斯特芬·赛贝特当时对此反应激烈:“每个国家都应该诚挚地说明自己在20世纪的残酷战争暴行中扮演了什么样的角色。在这种诚挚说明的基础上,才有可能与从前的敌人共筑未来。这是德国发自内心的信念,而且在我看来也是所有国家认同的信念。”
此后不久,德国总统约阿希姆·高克和外长弗兰克一瓦尔特·施泰因迈尔在慕尼黑安全会议上预示,德国的外交政策将更加旗帜鲜明。两人都宣布,德国愿意“更实质性地参与”,在国际舞台上承担更多责任。高克也谈到,“与邻国和解”是战后德国取得的第一个国际成就。这种想法很好地指出了方向。
亚洲为德国提供了将这些经验和抱负变成外交政策的紧迫机会。
1931年至1945年的日本侵华战争的暴行在那里从未被反省。这一疏忽正显现出越发危险的后果。
日韩中三国围绕岛屿主权归属的冲突一天天升级。挑衅和咄咄逼人的民族主义在各方都有增无减。迄今德国没有让自己卷入这一冲突。因此,德国联邦政府不仅是战后与邻国和解的历史性榜样,而且也可以充当调停人。
事实上,德国外长施泰因迈尔曾宣称,东亚是危机策源地,而德国可以在那里为和平作出贡献。
德国至少可以传达10点从自身经验中得出的教训:
1.和解是个旷日持久的过程,没有终点。东亚人显然喜爱的完美和谐状态是不会出现的。
2.和解往往由公民社会推动。因此国家方面对此予以鼓励是很重要的。
3.和解可能会在政界和民众当中招致反对。届时需要的是有眼光的领导者。
4.和解可以化解领土争端,但并不会立竿见影。这类冲突在规模较大的和解进程的框架内比较容易解决。在这种和解进程中应分别处置历史问题和感情问题。
5.不可以简单地只在法律上规定对受害者进行经济补偿。只要仍有合法诉求存在,补偿就没有结束的时候。德国向以色列支付了赔款,尽管在德国犯罪时这个犹太人国家并不存在。倘若德国没有向以色列支付赔款,和解便是不可设想的。
6.和解只能在伙伴间达成。中国和韩国若不愿与日本对话,也就不能指望与日本和解。
7.地区性框架协议很重要。中韩日三国间的自由贸易会谈或许可以成为和解的基础。
8.承认过去的罪责并不一定非要由议会作出正式决定。非正式致歉也足以启动和解进程。此外,道歉的有效性并不源于获得宽恕,启动和解并不一定要以受害者谅解加害者为前提。
9.和解需要道义层面,对历史有领会,以及有调和作用的实用主义。在各国政府愿意和解之前,私人活动家可以在道义层面上发挥作用。
10.为促成和解,可以考虑由第三方充当调停人——美国在德国的战后和解进程中就曾扮演这样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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