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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徐州何桥镇强征土地,目前已伤人

智多星 · 2014-04-23 ·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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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铜山区何桥镇政府

  非法占用我村400余亩基本农田进行安置房建设的紧急举报

  江苏省委、省人民政府:

  我们是江苏省铜山区何桥镇夏口村280余户村民,现在根据实际情况,向你们紧急反应关于铜山区何桥镇政府非法占用我村400余亩基本农田用于安置房建设的问题。

  最近,我们何桥镇政府以国家建设飞机场,需要安置我镇宗庄、庄里寨两村拆迁户村民为由,在未经任何土地管理部门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强行占用我们夏口村1、2、3组村民正在用于种植农作物(包括葡萄园、大棚蔬菜、小麦地等)的400百余亩土地,已经构成严重土地违法事件。

  1,何桥镇政府严重违反国家关于基本农田保护制度的规定

  何桥镇政府,在我们夏口村村民不知情的情况下,在我们的400百余亩耕地上,打着建设村民拆迁安置房的名义 ,擅自占用基本农田,严重违反了国家关于基本农田保护的法律和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四条规定: 国家实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下列耕地应当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严格管理:(1)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确定的粮、棉、油生产基地内的耕地;(2)有良好的水利与水土保持设施的耕地,正在实施改造计划以及可以改造的中、低产田;(3)蔬菜生产基地;(4)农业科研、教学试验田;(5)国务院规定应当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其他耕地。《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国家实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上级下达的基本农田保护指标,依法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除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确需占用基本农田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基本农田进行建设。可何桥镇政府无视国家法律法规,竟然强行占用400余亩农田,严重损害了我们农民的基本利益。

  2,何桥镇政府严重违反国家关于建设用地的审批规定

  国家建设飞机场,进行基础建设,我们农民双手欢迎,但占用耕地,应当严格按照国家建设用地基本程序进行审批。可何桥镇政府不顾国家关于建设用地审批规定,置农民利益于儿戏,强行违法占用如此之多的土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建设需要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使用国有土地的,实行统一征地、统一供地。建设占用土地,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有关批准文件,向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用地申请,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照法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批准。第四十六条规定: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3、何桥镇政府严重违反国家关于建设用地的补偿规定

  国家建设占用土地,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对农民进行经济补偿,其中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等。可何桥镇政府在未对农民进行任何经济补偿的情况下,强行进行占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江苏省征地补偿与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险办法》第九条 规定: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征地补偿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地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土地区位条件制定征地补偿区片价格,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按照区片价格确定征地补偿费用。第十七条规定:征地补偿费用没有足额到位的,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有权拒绝交地。《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规定:“在征地依法报批前,要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告知被征地农民;对拟征土地现状的调查结果须经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确认;确有必要的,国土资源部门应当依照有关规定组织听证。要将被征地农民知情、确认的有关材料作为征地报批的必备材料。”

  我们是土地承包人,土地是我们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是我们的命根子,合法征用土地,我们欢迎,在根本没有让我们在征收土地报批前的土地现状调查文件上签字确认的基础上,就强行占用,这种未经土地承包人签字确认的行为,也根本不能得到批准,未经土地承包人签字确认而批准征收的行为即使有,也都是非法的。就在前两天,农民为了阻止何桥镇政府违法占地行为,有两位村民已经和何桥镇政府雇佣的社会闲散人员发生了打架事件,其中有一位村民伤情较重,正在医院住院治疗。如果上级政府不及时采取断然措施,极有可能发生更大的事件。

  综上何桥镇政府无视国家法律、法规关于保护耕地的政策和相关规定,故意破坏耕地,非法占用大量耕地400余亩,在无国务院和省政府土地征收批文和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批文的情况下搞永久性建筑已经触犯刑法律,应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诉求:

  1、阻止何桥镇政府违法占地行为,恢复耕地原貌,归还农民耕地,追究有关人员的破坏耕地,非法占地,合同欺诈的刑事责任;

  2、追究打人凶手等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尊敬的各位领导,我们农民急切盼望领导能及时为我们二百多户农民做主。头可掉,血可流,我们的耕地不可丢,土地是村民赖以生存的“命根子”, 何桥镇政府在没有征得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强占基本农田,严重藐视国家法律的尊严。相关部门和人员恣意践踏法律,以损害村民利益的方式、逆民意强行推进,只能适得其反。近期,各地非法占用土地被处理就是最惨痛的教训。希望省委省政府领导能予以高度重视,对于上述违法问题,及时责令制止和纠正,以构建和谐发展、良性发展、稳定发展的氛围。

  农民没有了耕地,就像没有家一样。希望上级政府领导能给我们一个合情、合理、合法的说法。

  夏口村被抢占土地无法生活280余户农民据实进行举报,请尽快组织查处,全体村民举目盼望。

  谢谢

  铜山区何桥镇夏口村280余户村民

  2014年4月22日

  附:1、夏口村280余户村民联合签名名单

  2、强占土地现场照片11张

铜山区何桥镇夏口村村民的紧急举报 3-2594.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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