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红色团体举办纪念“五四”宪法颁布
六十周年座谈会
海空 整理
▲ 会议现场
2014年9月21日,红色历程研究会、毛泽东研究院和毛泽东思想旗帜网等红色团体在北京联合举办纪念“五四”宪法颁布六十周年座谈会。会议由红色历程研究会会长、毛泽东研究院院长马青柯主持,到会嘉宾主要有:中央政策研究室综合局原局长张勤德、国防科委某所原干部恽仁祥、毛泽东思想旗帜网顾问、北京市委党校原常务副校长王子恺、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毛泽东思想旗帜网站长巩献田、清华大学教授李定凯等。来自不同战线的离退休干部、职工群众、红色网友等30余人参加了会议,李定凯、巩献田、张勤德、恽仁祥、马青柯等同志分别作了发言。
▲ 李定凯同志发言
李定凯同志谈到,毛主席说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五四”宪法有两个原则——人民民主原则和社会主义原则。他指出这两个原则必须得到贯彻执行。他认为宪法属于上层建筑的范畴,决定于经济基础,又为经济基础和生产关系服务;宪法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随着经济基础的变化而变化。他还谈到毛主席是把宪法当作科学来看待的。李定凯还指出,不是说有了宪法,就万事大吉了,我们社会主义时期,还存在阶级斗争,党内有走资派,这就决定了围绕宪法的内容和宪法的贯彻执行将存在长期的斗争。
▲ 巩献田同志发言
巩献田同志指出,“五四”宪法是一部记载新民主主义革命成果,保障人民当家做主的、革命的和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严格讲,是新民主主义的,是向社会主义过渡的宪法,所以那时候是保护资本家的生产资料所有权和其他资本所有权的,是四种所有制(全民、集体、个体和资本家)都保护的,对资本主义工商业是利用、限制和改造的政策。而“七五”宪法则是记载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成果,保障劳动人民权利和继续革命的社会主义宪法。他认为“七五”宪法是典型的社会主义宪法,是中国共产党在毛主席领导下的一个革命创造。“七八”宪法没什么大的和根本的变化,真正有缺陷的是“八二”宪法,主要是两项:一是取消了“罢工自由”,一项是取消了“四大”,即“大鸣、大放、大辩论、大字报。”
▲ 1950年到2012年我国的犯罪趋势
他通过展示1950年到2012年我国犯罪趋势图,得出“在毛泽东时代,犯罪率逐年下降,改革开放后,却逐年增高”的结论。
他重点讲了当前的形势和任务。从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所涵盖的具体内容方面,分析了由于背离和歪曲马克思主义的思想指导,违背改革的社会主义正确方向,违背现行宪法的原则规定,致使资本主义在中国某些领域基本复辟的情况。他痛陈大刮奢靡之风、享乐主义盛行、大建寺庙教堂、鼓吹私有化等丑恶现状。指出要认真看书学习,读马列毛的著作,把工作重点放在工农大众,首先是工人、青年和学生身上,争取一切健康力量,准备为社会主义事业作长期的斗争。
▲ 张勤德同志发言
张勤德同志肯定了举办这样一个纪念会很有意义,他针对现实问题谈了四点看法:
第一点,就是用私有制取代了公有制的主体地位,是一种违反宪法的违法犯罪行为。
第二点,改革开放后的“八二”宪法,取消了四大自由,大鸣大放大辩论大字报,特别是罢工自由,它是对人民民主的一种背叛,是一种践踏。
第三点,公有制经济私有化这个腐败,是最大的腐败,这种腐败导致的国有资产的流失数量之大,是空前的。要从制度上反腐败,就必须反对国企私有化。
第四点,我们要实现拨乱反正历史的大转折,就是要遵循马列主义普遍原理与中国革命实践相结合的根本原则,复兴毛主席领导我国构建的科学社会主义,就是前30年那样的人民真正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我们要复兴这样一个事业,当然需要创造多方面的条件,但是最根本的一条,还是毛主席讲的:兵民是胜利之本。最根本的,是真正贯彻群众路线,是靠人民群众。
▲ 马青柯同志发言
马青柯同志表示完全同意李定凯、巩献田、张勤德同志的发言,认为都讲得很好,很有水平,同时,他谈了两个意思:一个是对现在宪法的变化怎么看,一个是对它的态度应该怎样。
他说,从形式上和条文上看,它是社会主义宪法,但在实际实践和具体行动上,则是把人民民主专政、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等等束之高阁,指导思想实际上是变了。人民民主专政,实际上有时、有的领域却不是对剥削阶级和反动派实行专政,而是对人民实行专政。经济基础,口头上说公有制为主体,实质上是大力发展私有经济,私有经济已经占据主体地位了。所以对宪法,表面上和文字上看来,是社会主义的,实质上宪法规定的最根本的原则遭到践踏,而不起作用了。
我们对它的态度呢?就是要认真维护宪法的尊严和权威,反对对宪法采取阳奉阴违的态度。对于违背宪法搞私有化,我们必须和当然反对。要发扬“五四”宪法的革命精神,争取实现人民当家做主,大力维护和发展公有制经济;反对私有化,反对剥削阶级,反对市场经济对广大劳动人民的剥削压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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