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好,很好!不过,鉴于中国目前现状,似乎有必要提醒一下:在社会主义国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无论是立法,还是执法司法,都必须体现人民的意志,执政党要为人民掌好舵。可不要让国内外或是境内外的某些人给忽悠了哈。
“我们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都是人民根本意志的反映,在本质上是一致的。党的政策是国家法律的先导和指引,是立法的依据和执法司法的重要指导。”嗯,有了这样清醒的认识,真是令人欣慰。
大家知道,古今中外,世上根本就不存在 “为法立法”或是“就法立法”的国家和政府。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法律是通过国家机关把统治阶级意志以国家意志形式表现出来。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揭露资产阶级法的本质时指出:“你们的观念本身是资产阶级的生产关系和所有制关系的产物,正像你们的法不过是被奉为法律的你们这个阶级的意志一样,而这种意志的内容是由你们这个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列宁也曾指出,法律就是取得胜利,掌握政权的阶级的意志的表现。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章总纲的第一条和第二条就开宗明义:“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序言也言简意核:一九四九年,以毛泽东主席为领袖的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各族人民…建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从此,中国人民掌握了国家的权力,成为国家的主人。”“在我国,剥削阶级作为阶级已经消灭,但是阶级斗争还将在一定范围内长期存在。中国人民对敌视和破坏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国内外的敌对势力和敌对分子,必须进行斗争…社会主义的建设事业必须依靠工人、农民和知识分子,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本宪法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中国各族人民奋斗的成果,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
瞧,“宪法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中国各族人民奋斗的成果…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嗯,这就是体现统治阶级意志。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好。然而,统治阶级要警醒的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体现统治阶级的意志。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结果必须是使得统治阶级的政权更为稳固,而不是相反。否则你就是被忽悠了。你想想,无论中外,有哪个国家哪个地区的统治者会将自己的“奋斗成果”轻易拱手让人的?
嗯。“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利益高于一切。中国共产党没有自己自身的特殊利益,人民的利益就是党的利益。 “党除了工人阶级和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没有自己特殊的利益。”
因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都是工人阶级和最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集中反映和具体体现,体现了统治阶级的意志。
所以,习总书记说:“我们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都是人民根本意志的反映,在本质上是一致的。党的政策是国家法律的先导和指引,是立法的依据和执法司法的重要指导。”
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对中国各族人民在党的领导下的奋斗成果的法律确认,体现了统治阶级的意志。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就是要在宪法这个体现统治阶级意志的根本大法的统领下去制定和完善各类法规,去执法司法。一句话就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各种举措必须体现党和人民的意志。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无论是立法,还是执法司法,都必须体现其统治阶级——工人阶级和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意志。
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四中全会在京召开的今天写此小文,一是祝贺;二是提醒,我们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中,有必要对前不久曾有人(似乎并不代表人民利益的人)试图通过某些立法来“长坐在自己的江山上”的这类“设想”保持警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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