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7日和28日,许多媒体纷纷刊发或转载了《中国今年为何大阅兵?》一文,该文说:中国将在今年纪念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时举行阅兵式,而举行这次大阅兵的目的有四:一是展示中国军事实力;二是震慑日本,向世界宣示中国维持战后世界秩序的坚定决心;三是向国人展示我军的军容、军貌、军心、军备,凝聚国人信心,增加自豪感;四是向腐败分子展示,除了纪委、政法系统这两个“刀把子”外,解放军这个“刀把子”也牢牢地掌握在党和人民手中,即震慑腐败分子。
对于该文说的中国今年举行大阅兵的前三个目的,本人没有异议,但对该文说的中国今年举行大阅兵的第四个目的即“震慑腐败分子”,我觉得很不靠谱。
首先,军队没有惩治腐败犯罪的职能
《中国今年为何大阅兵》一文称:今年举行大阅兵,目的之一是“向腐败分子展示,除了纪委、政法系统这两个 ‘刀把子’外,解放军这个‘刀把子’也牢牢地掌握在党和人民手中。”“有了纪委这个党的‘刀把子’,政法系统、军队这两把国家的‘刀把子’,三把刀就能形成合力,就能稳住国家大局,扫除国家蛀虫,震慑腐败分子,就能维护国家的长治久安,保证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得以实现。”
我们党历来称军队是“枪杆子”,说解放军也是“刀把子”,从对付敌对势力暴力破坏活动的角度来讲也未尝不可,但解放军主要是担负防卫作战任务的,我国的法律法规并没有赋予军队惩治腐败犯罪的任务。
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武装力量属于人民。它的任务是巩固国防,抵抗侵略,保卫祖国,保卫人民的和平劳动,参加国家建设事业,努力为人民服务。”
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 第二十二条明确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武装力量,由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部队和预备役部队、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民兵组成。
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部队是国家的常备军,主要担负防卫作战任务,必要时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协助维护社会秩序;预备役部队平时按照规定进行训练,必要时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协助维护社会秩序,战时根据国家发布的动员令转为现役部队。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在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的领导指挥下,担负国家赋予的安全保卫任务,维护社会秩序。
民兵在军事机关的指挥下,担负战备勤务、防卫作战任务,协助维护社会秩序。”
除《宪法》和《国防法》外,我国现行的其它法律法规也都没有赋予军队(包括解放军和武装警察部队)惩治腐败犯罪的职能。
在动物界,大象比老鼠大得多,可为什么老鼠怕猫而不怕大象?大家都知道,这是因为猫要吃老鼠,而大象不吃老鼠。同样道理,既然国家没有赋予军队惩治腐败犯罪的职能,那么阅兵又如何能“震慑腐败分子”呢?
其次,中国政府从来没有说过“震慑腐败分子”是阅兵的目的之一
建国以来,我国多次进行过国庆阅兵,其中,改革开放以来就搞过三次。但中国政府从来没有说过“震慑腐败分子”是国庆60周年阅兵的重要意义时说,阅兵历来被认为是展国威、扬军威的最佳方式,更是树立民族自信心和自豪感的重要形式,阅兵是军队对祖国和人民的汇报,国庆60周年阅兵是十年来中国军队现代化建设成就的集中展示,阅兵是威慑境内外敌对势力的有效手段。这里的“境内外敌对势力”是指境内外以颠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破坏中国统一为目的的各种反动政治势力,并不包括腐败分子。为什么中国政府从来没有说过“震慑腐败分子”是阅兵的目的之一?就是因为对付腐败分子用的不是解放军这个“枪杆子”,而是纪检监察和政法系统这两个“刀把子”。阅兵的目的之一。官方媒体在介绍宣传2009年
第三,武力震慑不了腐败分子
阅兵实质上是展示武力的行动,但武力震慑不了腐败分子。如果说阅兵也能“震慑腐败分子”,那么,中国早在50年前就有了威力巨大的核武器,现在每年都要发射十几到几十颗卫星,军队的武器装备越来越现代化,改革开放以来也搞过三次举世瞩目的国庆大阅兵,按照该文的逻辑,腐败分子早就应该被吓破胆而不敢贪腐了。国庆大阅兵的徐才厚都成了腐败罪行惊人的“大老虎”。这充分说明:武力震慑不了腐败分子。可是在十八大前的这些年,腐败分子不仅没有被“震慑”住,反而越来越猖狂了。
中国有句俗话,“一物降一物”,意思是说:有了一种事物,自然会有另一种事物来制服它。要想震慑腐败分子,就必须拿出腐败分子最怕的东西来。实践证明:要想真正“震慑腐败分子”,爆炸一颗原子弹或搞一次大阅兵,不如挖出一个周永康;挖出一个周永康,不如挖出所有的“周永康”; 挖出成百上千个周永康,不如把所有的公权力运作都放到阳光下,真正让人民群众来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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