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劳动二重性与“资产阶级权利”
——《哥达纲领批判》中的“斯芬克斯之谜”
宋朝龙
摘要:《哥达纲领批判》把按劳分配规定为“资产阶级权利”,这被认为是一个“斯芬克斯之谜”。传统观点认为这是马克思用商品生产的尺度衡量按劳分配的结果。其实,破谜的关键在于生产劳动二重性。生产劳动既是劳动者作为主体的自觉创造过程,又是劳动者作为客体的体力耗费过程,这种二重性是造成资产阶级权利的根源。随着生产劳动转化为自由劳动,体力耗费不再成为生产财富的基础,劳动时间不再成为财富的尺度;逃避劳动和转嫁劳动不再是一部分人自由发展的条件,资产阶级权利也逐渐消亡。
关键词:《哥达纲领批判》;按劳分配;资产阶级权利;生产劳动二重性;自由劳动。
在《哥达纲领批判》中,马克思把共产主义区分为两个阶段,即低级阶段的共产主义和高级阶段的共产主义。在低级阶段的共产主义社会:“每一个生产者,在作了各项扣除之后,从社会方面正好领回他所给予社会的一切。他所给予社会的,就是他个人的劳动量。……他从社会领得一张凭证,证明他提供了多少劳动(扣除他为公共基金而进行的劳动),他根据这张凭证从社会储存中领得一分耗费同等劳动量的消费资料。他以一种形式给予社会的劳动量,又以另一种形式领回来。”这里“消费资料在各个生产者中间的分配,……通行的是商品等价物的交换中通行的同一原则,即一种形式的一定量劳动同另一种形式的同量劳动相交换。”“所以,在这里平等的权利按照原则仍然是资产阶级权利”[1]。
可见,马克思所谓资产阶级权利指的就是等量劳动相交换的原则。为什么把等量劳动相交换的原则称为资产阶级权利呢?等量劳动相交换的法则不是一部分人无偿支配另一部分人的劳动,不是一种阶级权利,而是劳动者之间的权利关系。列宁明确说在按劳分配阶段,“‘不劳动者不得食’这个社会主义原则已经实现了;‘对等量劳动给予等量产品’这个社会主义原则也已经实现了。”[2]因而把按劳分配的权利称作资产阶级的权利,至少在表面上看起来,是难以理解的。以前有一种比较普遍的观点认为,这是马克思用小商品生产或发达的商品生产(即资本主义生产)的尺度来衡量按劳分配的性质的结果。但是,马克思在谈到等量劳动相交换原则的资产阶级权利性质时,所强调的是交换中的内容也即等量劳动,而不是劳动交换的形式即劳动是否采取价值的形式。因而,认为等量劳动相交换的权利就是小商品生产者的权力,这已经有些牵强。另一方面,即便这种说法是正确的,那么马克思为什么不把等量劳动相交换的原则称为“小资产阶级权利”,而称之为“资产阶级权利”呢?在这种观点的持有者看来,这是因为在资本主义时代,劳动力已成为商品,商品普遍化了;商品生产以资本主义生产的形式出现,资本主义生产就是这个时代的商品生产。因此,商品的等价交换中的平等权利,就成了资本主义时代权利关系的特征。在这个意义上,马克思把商品所有者的权利与资产阶级的权利划了等号,从而把社会主义生产者的权利与商品所有者的权利进行类比时,就径直把社会主义生产者的平等权利称作“资产阶级的权利”了。但是,使资本主义成其为资本主义、使资产阶级成其为资产阶级的,并不是等量劳动相交换的法则,而是剩余价值法则。因而,和资本主义比起来,小商品生产更能体现等量劳动相交换的原则,因而更有理由把这种权利叫做小资产阶级权利,而不应该称之为资产阶级权利。
实际上,马克思在衡量按劳分配时,所使用的尺度,既不是小商品生产的尺度,也不是资本主义商品生产的尺度,而是自由劳动的尺度,也就说,马克思是从人的自由自觉的活动的角度来衡量按劳分配的。为了说明这一点,为了说明自由劳动的特征,我们需要概述一下劳动发展史。
太古时代的人类生活资料是由大自然直接提供的,人自身不能独立生产生活资料。原始人并非忙着生产食物,而只是忙着找食物,自然条件的优劣决定、导引着原始群的流动方向。如果他们能够找到好的生活富源,那么他们会生活地非常悠闲。如果自然产品被消耗完了,他们就另寻地方;如果寻不着新的生活富源,他们就只有用自然死亡来解决生存危机,也不可能通过劳动时间的增加来独立生产生活资料;因为劳动者不是生产的主体,他们不知道该怎么生产。产品的生产过程跟人无关,大自然未经人的协助就提供现成的生活资料。人的劳动既不能改变大自然的生产条件,也不能生产大自然所没有的东西。人的劳动不是把原料加工成产品,而只限于把天然存在的产品采集或猎获到自己手里,无论是从水中捕鱼,从树上摘果子,还是围猎野鹿,都是如此。
但是事情并不是始终如此。野蛮人通过模仿其他动物获取食物的方法,就把它们的能力综合到自己身上,从而就突破了自己天然的、本能的局限[3]。在克服自然障碍的努力中[4],原始人不断获得新的品质和新的力量。“树木的高大阻碍了他采摘树上的果实;寻找食物的野兽和他争夺食物;还有一些凶猛的野兽甚至要伤害他的生命。这一切都使他不得不致力于身体的锻炼。他必须使自己变成一个灵巧的、奔跑迅速的和勇于战斗的人。树枝、石头等自然武器,不久就到了他的手里,······随着人类的繁衍,人们的痛苦也就随人数的增加而增加。土壤、气候、和季节的差异,必然会使人们不得不把这种差异带到他们的生活方式中去。荒年、漫长而严寒的冬季、炎热的夏季都能够毁灭一切,因而要求他们具有一种新的技巧。在沿海和沿河的地方,人们发明了钓线和钓钩而变成渔民和以鱼为食的人。在森林地带,人们创造了弓箭而变成猎者”[5]。他们已经能够区别石料的质地差别,接着打制石器之后,开始磨制石器;他们对不同类型和品种的动物进行比较,开始驯养并繁殖动物;他们观察植物,保护那些适于食用的植物而铲除那些无用的杂草;他们清除大片的森林,使之变成耕地和牧场;他们进行铁矿石的冶炼,并用牛拉着带有铁铧的犁来从事大规模的田野农业,从而不但增加而且保证了生活资料的来源;他们精心制作自己的生活资料,发展起了真正的手工业;他们模仿大自然的动作和节奏,把大自然缤纷的色彩点缀在自己身上,这样就发展起了最初的艺术。在实践中人的思维也发展起来了;而思维和语言的形成,概念、判断、推理能力的提高,又反过来提高了实践能力。人在越来越大的程度上把整个自然界作为生命活动的工具、材料和对象,大自然也越来越作为科学的、艺术的和实践的对象,进入人的活动领域,增加着人的普遍性和能动性。随着人把自身和自然界区分开来,他也把自身一分为二,把自身区分为主体和客体,把自己的生命活动变成自己的意志和意识的对象。
掌握了思维工具的人可以把大自然的自组织过程分解开来,把产生一个自然产品的诸简单运动形式分析出来,一旦这些运动形式分析出来,就可以让这些运动形式进行重新组合。虽然人在思维中进行物质运动形式的综合时,可能毫无结果,例如 “把鞋刷子综合在哺乳动物的统一体中,那它决不会因此就长出乳腺来”[6];也可能塑造出一些虚幻的存在来,例如把翅膀综合到人身上,或把狮身和人面综合起来;但有一些综合却是可能成功的,例如把梨树枝嫁接到苹果树上,让马和驴交配,把竹子编排成舟,把泥土、树枝和野草“综合”为房屋等等。一旦人们在思维中把各种物质运动形式分解开来并重新组织起来,他们就又可以借助工具在现实中把各种物质运动形式分解或重新组织起来,这样就把观念的房屋变成现实的房屋等等。通过实践中的新综合,人就可以改造大自然的生产条件、改进大自然的生产过程,甚至生产出大自然所不直接存在的产品。
人在对自然生产过程进行解析和综合的基础上,通过物质运动形式的新组合或通过把相互作用的各组分导入一个特殊的环境,改进了自然产品或生产出大自然不直接存在的产品。这样,简单的采集或猎获活动就变成了人的创造性实践。随着采集或猎获活动转化为人类自觉创造的实践,劳动形态也悄悄地发生着变化。在采集活动阶段,产品是自然物质通过自发的相互作用而产生的,是大自然“自组织”的结果。现在,产品是人借助于一定手段并通过自身的活动对物质运动进行调动、调整和控制的结果。这种不同于采集活动的新型劳动,我们称之为生产劳动。采集活动是占有物品的阶段,生产劳动是创造物品的阶段[7];采集活动阶段,人在搜集,生产劳动阶段,人在生产[8];采集活动中人适应自然,生产劳动中人改造自然。采集活动使人简单地从属于自然,而生产劳动包含着人进一步发展的多方面的可能性。采集活动是人和动物所共有的,生产劳动才是人区别于动物的关键[9]。
生产劳动把由大自然所主导的生产改造成由人所主导的生产,这意味着人类主体性的确立。但同时生产劳动也把人自身作为体力支出的要素包含进劳动过程中。在生产劳动中,人既是把各种物质运动形式组织起来的主体,又同时把自身作为一种组织工具来使用;生产劳动既是人调动各种自然力来生产产品的过程,也是人作为自然力耗费自身的过程。为了作用并改变身外的自然,劳动者除了动用自己的思维和意志以外,还须要动用自己的臂和腿、头和手,须要把自身作为一种生产器官、作为自然力来使用。人自身的这种力量,就其作为一种自然力来说,和其他生产要素所提供的自然力是一样的,例如人拉犁和牛拉犁是没有本质区别的,因此前者也就可以为后者所代替。人体的这种耗费是人类劳动力在生理学意义上的耗费[10]。人的体力支出,在一定限度内是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人为了让自己的各种自然器官保持正常的功能并得到相应地发展,也需要一定量的、一定形式的体力支出。肢体不运动就会萎缩下去,因而这种一定的体力支出是人自由发展的条件。但是,在生产劳动中,体力支出的数量和方式不以自然肢体的自由发展为尺度,而是为了得到产品所必须服从的某种自然必然性。在生产劳动中,某些形式的体力支出是生产性的,而另一些对人的自由发展所必要的体力支出成了非生产性的,例如踢毽子等等。生产劳动在使那些生产性支出超出生理发展所需要的限度,那些非生产性的、但对人的自由发展是必要的一些体力支出时间就被挤占了;因而,生产劳动使人们的器官耗费过量的同时,却夺取了其他肢体器官自由锻炼和发展的机会。因而,生产劳动中的体力支出和原始人比起来还倒退了一步。原始人找食物,是在忙着劳动呢,还是在悠闲地溜达,是在进行被动的体力耗费呢,还是在锻炼自己,是在有意识地支配自己的肢体,还是一种本能活动的自发展开,这似乎很难分开,因而可以把他们直接劳动的时间,同时看作是他们自由活动的时间,可以把它们直接体力支出的过程看作是使本能的生命活动自由展开的过程。而在生产劳动阶段,体力支出的自由性减弱了,体力支出的被迫消耗性增加了。就象马克思在分析资本家的职能时把从事管理的职能抽象掉,而把从事剩余价值盘剥的职能看作是其具有本质特征的职能一样,在分析生产劳动时,也可以把体力的自由支出性质抽象掉,而把体力耗费看作是生产劳动的具有本质特征的规定。因而生产劳动中的体力耗费,表明人还被禁锢在某种自然必然性中,表明人必须象消耗其他自然力一样来耗费自己的内在力量,表明人体作为力学器官仍然作为直接的自然客体受劳动过程的役使[11]。
因而,生产劳动是自觉创造和体力耗费的统一;它要求劳动者不仅作为脑力劳动者而且作为体力劳动者、不仅作为自然力的支配者而且作为自然力的支出者、不仅作为主体而且作为客体发挥作用。作为人的自觉创造过程,生产劳动表明人对自然的统治;作为人的体力耗费过程,生产劳动表明人仍然服从自然必然性。生产劳动的这种双重性质就是生产劳动的二重性。
生产劳动提供了一个日益丰富、日益精致的产品体系。生产劳动通过对对象的多重加工,把一些先前没有使用价值的东西变成了对人有用的产品;通过探索整个自然界,发现了新的有用物体或原有物体的新的使用属性;通过采用新的方式加工自然物,赋予它们以新的使用价值。生产劳动发展了社会分工,创造了多种的、按照属、种、科、亚种、变种分类的有用劳动的总和,创造了不断扩大和日益丰富的产品体系。产品作为使用价值,不仅满足而且塑造人们的需求。“艺术对象创造出懂得艺术和具有审美能力的大众,——任何其他产品也都是这样。”[12]生产劳动所提供的产品不但保证了旧需要的满足,而且发现、创造并满足了由社会本身产生的新需要;它培养社会的人的一切属性,并且把他作为具有尽可能丰富的属性和联系的人,因而具有尽可能广泛需要的人生产出来;它不但提供了生存资料,还提供了发展资料。生产劳动在扩大必须品范围的同时,又提供了日益多样的奢侈品。人们用这些奢侈品为自己安排了他们的祖先所不知道的各式各样的舒适享受。“这些舒适的享受一旦成为习惯,便使人几乎完全感觉不到乐趣,而变成了人的真正的需要。于是,得不到这些享受时的痛苦比得到这些享受时的快乐要大得多,而且有了这些享受不见得幸福,失掉了这些享受却真正感到苦恼了。”[13]于是,这些奢侈品就变成了必需品,而同时又有新的奢侈品涌现出来。生产劳动越发展,它所提供的产品越是富有诱惑力,人们的需求变得越多样化、越精致、越奢侈,人们对产品的渴望就越大。因而,产品作为使用价值,人们希望得到它、追逐它、垄断它;这是作为自觉创造的生产劳动所造成的结果。
另一方面,在生产劳动阶段,这些日益丰富的产品,已经不是大自然直接提供的,而是只有耗费体力劳动才能得到的。体力耗费成为生产使用价值的必要条件。以前直接拿来生吃的东西,现在需要经过多重加工;代替茅草屋的宫殿需要耗费大量而复杂的劳动。因而随着产品的精致化和多样化,人的体力耗费也增加了。人们越想获得更多、更丰富的产品,就越需要投入更多的劳动;越想享受劳动的产品,就越需要汗流满面地去劳动,最后甚至连对自己劳动产品的享受时间也没有。因而,就产品象征着劳动消耗、象征着人的力量支出来说,人们又希望远离它、放弃它、逃避它;这是作为体力耗费的生产劳动所造成的结果。
这样,生产劳动及其产品的二重性就造成了追逐产品和逃避劳动的矛盾,这个矛盾又进一步造成了一部分人无偿支配他人劳动的特殊需要,造成了通过利用别人的无偿剩余劳动来积累即无偿积累的需要,这种无偿积累的特殊需求又改变了人们之间交往的性质,即造成了以无偿支配他人劳动为目的的交往,而这种交往关系又进一步转化为阶级关系[14]。正如交换过程使作为使用价值和价值统一体的商品分裂为单纯的使用价值即普通商品和单纯的交换价值即货币一样,一定性质的交往过程使主体与客体相统一的劳动者转化为作为主体的剥削者和作为客体的被剥削者,由此就造成了权力与义务的分化,造成了财富享用者与财富生产者的分化[15]。至于一定的交往过程是如何使生产劳动的内在二重性转化为外在的阶级矛盾的,这里不做具体分析。我们在这里只需要把握住一点,即阶级权力的根源在于生产劳动的内在二重性。
生产劳动经过农业革命、工业革命和信息革命的发展过程,已经越来越使一般社会知识变成了直接的生产力,变成社会实践的直接器官,从而使社会生活过程受到一般智力的控制并按照这种智力得到改造。这种趋势集中表现在由许多机械的和智能化的器官组成的自动生产体系上。在自动生产体系中,不是工人把改变了形态的自然物作为中间环节放在自己和对象之间,而“是工人把由他改变为工业过程的自然过程作为媒介放在自己和被他支配的无机自然界之间。”[16]自动生产体系把大量的自然力合并到生产中;它是由自动运行的动力推动的,它通过科学驱使自然力为人类的需要服务;为了自身的不断运转,它消费煤炭、石油等等,就象工人消费食物一样。自动生产体系本身就是能工巧匠,它通过机器的构造驱使那些没有生命的机器肢体有目的地作为自动机来运转,它把大自然中不同的自然运动形式组织到生产中,把科学中得出的力学规律和化学规律应用于生产,使机器能够完成以前工人完成的同样的劳动。自动机器体系“是人类劳动的产物,是变成了人类意志驾驭自然器官或人类在自然界活动的器官的自然物质。它们是人类的手创造出来的人类头脑的器官;是物化的知识力量。”[17]人作为自然规律的掌握者,把生产变成科学的应用过程,变成对大自然进行调度、调控和组织的艺术。这种劳动过程是理性的充分发挥,“理性何等强大,何等狡猾。理性的狡猾总是在于它的间接活动,这种间接活动让对象按照它们本身的性质互相影响,互相作用,它自己并不直接参与这个过程,而只是实现自己的目的。”[18]在自动生产体系中,直接劳动不再被包括于生产过程中,而是主要变成对机器的运转、对机器作用于原材料起中介作用,例如看管机器,防止它发生故障等等。直接劳动作为生产财富的动因,和生产过程所合并的自然力相比,在量上显著地缩减了。财富的增长主要取决于被合并到生产中的自然力,取决于一般科学劳动,取决于自然科学在工艺上的应用,而人本身完成的直接劳动以及人从事劳动的时间不再表现为生产和财富的基石。因而直接劳动及其数量作为生产即创造使用价值的决定原则正逐步失去作用[19];体力耗费不再是生产的基础和决定性因素,劳动时间不再是财富的尺度。
这种通过自动生产体系把各种自然运动形式组织起来并把各种自然力调动起来,而人的直接的体力耗费不再成为财富尺度的劳动形态,我们称之为自由劳动。
在自由劳动阶段,直接劳动以及直接劳动时间不再成为财富的尺度。财富的增加不仅不取决于自由时间向直接劳动时间的转化,而且直接取决于自由时间的增加。因为自由时间的增加,也即增加个人自由发展的时间,而个人的发展,即一方面作为社会性的个人,另一方面作为掌握科学知识的个人的发展,是自由劳动阶段最大的生产力[20]。财富的尺度、社会生产力取决于个人全面发展的程度,因而个人用于自由而全面发展的时间,就同时是生产的时间。在采集活动阶段,自由时间毫无价值的;在生产劳动阶段,自由时间和直接劳动时间处于对立之中;而在自由劳动阶段,自由时间本身就是生产时间。既然财富取决于社会个人的自由发展,取决于人对自然界的了解和通过人作为社会体的存在来对自然界的统治,因而所有人的直接劳动时间都将缩短,但财富仍然会增加。
但是,如果说在自由劳动中,直接的体力支出在财富生产上的地位下降了,而它对人的自由发展的意义却真正发挥出来了。体力支出变成了人的体力的自由发挥,而非强制使用;是人主动的体力参与,而不是被动的体力消耗;这种体力发挥是与创造性实践密切相连的,体力劳动是与脑力劳动同步而协调地发挥作用的[21];人不是把自然肢体的某一个方面耗尽,而让其他方面变得萎缩或迟钝,而是让各个方面协调发展[22]。因而,直接的体力劳动不再是人禁锢于自然必然性的表现,而变成了人自由发展的条件之一。
这样,因为直接劳动时间不再是财富的尺度,因为尚存的为数不多的直接劳动成了人自由发展的条件,成了人们生活的第一需要,因而转嫁劳动和盗窃他人劳动时间的必要性消失了。另一方面,劳动者的社会发展以及自由时间的增多都能使劳动者充分参与社会交往和公共事业的管理,支配劳动者的可能性也消失了。这样,阶级权力也自然跟着消亡了。那时,个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将成为全社会的目标,而取代先前阶级社会的“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23]
综上所述,人类历史就是人从自然界中通过劳动而实现的自我生成史。在采集活动中,大自然是生产的主体,人只是适应大自然。在生产劳动阶段,人主导生产过程;人一方面作为自觉创造者把不同的物质运动形式分解开来并重新组织起来,另一方面人仍然需要作为体力耗费者来参与产品的创造;生产劳动的这种内在二重性又造成了外在的阶级对立。在自由劳动阶段,人把生产变成调动并组织自然的艺术,人从体力劳动中摆脱出来,直接劳动不再是人必须服从的自然必然性,而变成了人类自由发展的条件之一;因而以无偿支配他人劳动时间为内容的阶级权力消亡了。这样,人类就告别了自己的史前史。
现在,我们可以又回到资产阶级权利的问题上来了。马克思在谈到资产阶级权力时,所指的是一个刚从资本主义脱胎出来的社会,它在各方面,在经济、道德和精神方面都还带着它脱胎出来的那个旧社会的痕迹。这个社会虽然完成了在生产资料所有制方面的变革,但是却不能立即完成劳动形态的变革,也即不能立即完成劳动形态从生产劳动向自由劳动的转变,因而也就不能立即完成扬弃生产劳动二重性,不能立即消除劳动之生理耗费的性质,不能使劳动立即变成人的自由活动。既然在生产劳动阶段,劳动耗费还是生产财富的必要条件,那么在分配时就应该根据劳动贡献的尺度来进行生活资料的分配,只有这样才是劳动者能够普遍接受的。如果不是根据这个尺度来分配,而是根据“按需分配”的原则来分配,那实际上就会出现靠无偿占有他人的劳动来满足另一部分人的需求的情况,这种关系在内容上跟阶级关系就有了某种共同性。为了避免这种情况,就应该实行按劳分配的原则,应该保护按劳分配的原则,就应该以劳动贡献量为尺度来分配消费资料。另一方面,只要还存在生产劳动的二重性,只要劳动之纯体力耗费的性质还没有消除,只要劳动还不是人自由发展的条件,只要劳动的形态还没有从生产劳动过渡到自由劳动,那么一部分人要逃避劳动或转嫁劳动的倾向就还是存在的,无偿占有他人劳动的可能性还存在;在这个意义上,就可以说按劳分配还是一种资产阶级权利。因而,马克思所谓还存在资产阶级权利,实际上是指产生阶级权利的可能性即生产劳动的二重性还没有被自由劳动的发展所扬弃。
由此可见,马克思在把按劳分配和资产阶级权利联系起来时,所使用的衡量尺度,既不是小商品生产的尺度,也不是发达的商品生产的尺度,而是自由劳动的尺度。马克思的这个衡量尺度,从他对资产阶级权利的消亡条件的论述中,可以看得更清楚。在马克思看来,消除资产阶级权利的条件是:人们从分工的禁锢中摆脱出来[24];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的对立已消失;劳动已经不仅仅是谋生手段,而且本身成了生活的第一需要的时候;个人的全面发展以及生产力的极大提高。只有在这些条件下,才能“超出资产阶级权利的狭隘眼界,社会才能在自己的旗帜上写上:‘各尽所能,按需分配’!”[25]在列宁看来,所谓超出资产阶级权利,就是“超出这种使人象夏洛克那样冷酷地斤斤计较,不愿比别人多做半小时工作,不愿比别人少得一点报酬的狭隘眼界。”[26]所谓斤斤计较,所谓不愿多做,其基础就在于生产劳动的二重性,就在于生产劳动还具有纯生理耗费的性质。当然,在社会主义条件下,这种耗费性质已经大大降低了,而人们的价值观也发生了改变了,觉悟高的劳动者会以劳动奉献为美德。但是,社会的这种主流并不能完全克服另一种倾向,即逃避或转嫁劳动的倾向;只有劳动形态完成向自由劳动的过渡,才能使这种倾向彻底消亡。因而,所谓超出资产阶级权利的狭隘眼界的过程,也就是生产劳动二重性的扬弃和自由劳动的实现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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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3卷,第304页。
[2] 《列宁选集》,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3卷,第196页。
[3] “各种禽兽只有它自己所固有的本能,人本身也许没有任何一种固有的本能,但却能逐渐取得各种禽兽的本能”(《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商务印书馆,1997年,第75页)。
[4] “过于富饶的自然‘使人离不开自然的手,就象小孩子离不开引带一样’。它不能使人自身的发展成为一种自然必然性”(《资本论》,人民出版社,1975,第1卷第561页)。
[5]卢梭《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商务印书馆,1997年,第112—113页。
[6]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卷第381页。
[7] 哈贝马斯认为应当把狩猎和采集阶段同耕种和畜牧阶段区分开来,即把“占有物品的经济阶段同创造物品的经济阶段加以区别” (哈贝马斯:《重建历史唯物主义》,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年12月,第162—163页。)
[8] “人类社会和动物社会的本质区别在于,动物最多是搜集,而人则能从事生产。”(《马克思恩格斯选集》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4卷,第623页)
[9] “一当人开始生产自己的生活资料的时候,······人本身就开始把自己和动物区别开来。”(《马克思恩格斯选集》,人民出版社,1995,第67页)
[10] “不管有用劳动或生产活动怎样不同,它们都是人体的机能,而每一种这样的机能不管内容和形式如何,实质上都是人的脑、神经、肌肉、感官等等的耗费。这是一个生理学上的真理。”(《资本论》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1卷第88页)
[11] 这种体力耗费“使精神在一个更高的层面上受到人造物的奴役,劳动对象化同时也是一种观念在人类主体活动(社会历史过程)中发生的新的更深刻的异化:主体在物化中的再次沉沦。”(《回到马克思——经济学语境中的哲学话语》张一兵,江苏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76页。)
[12]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3卷第10页。
[13] 卢梭《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商务印书馆,第116—117页。
[14]“财富的基础是盗窃他人的劳动时间”(《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人民出版社,1979年,第46卷(下)第218页)
[15] “生产的每一进步,同时也就是被压迫阶级即大多数人的生活状况的一个退步。对一些人是好事的,对另一些人必然是坏事,一个阶级的任何新的解放,必然是对另一个阶级的新的压迫。······如果说在野蛮人中间,像我们已经看到的那样,不大能够区别权利和义务,那么文明时代却使这两者之间的区别和对立连最愚蠢的人都能看得出来,因为它几乎把一切权利赋予一个阶级,另方面却几乎把一切义务推给另一个阶级”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4卷第178页)
[16]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人民出版社,1979年,第46卷,第218页
[17]《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人民出版社,1979年,第46卷,219-220
[18] 转引自《资本论》,人民出版社,1975,第1卷第203页。
[19] “现实财富的创造较少地取决于劳动时间和已耗费的劳动量,较多地取决于在劳动时间内所运用的动因的力量,而这种动因自身······取决于一般的科学水平和技术进步,或者说取决于科学在生产上的应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人民出版社,1979年,第46卷(下)第217页)
[20] “节约劳动时间等于增加自由时间,即增加使个人得到充分发展的时间,而个人的充分发展又作为最大的生产力反作用于劳动生产力。从直接生产过程的角度来看,节约劳动时间可以看作生产固定资本,这种固定资本就是人本身。”(《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人民出版社,1979年,第46卷(下)第225页)
[21]“对于正在成长的人来说,这个直接生产过程就是训练,而对于头脑里具有积累来的社会知识的成年人来说,这个过程就是[知识的]运用,实验科学,有物质创造力的和物化中的科学。对于这两种人类说,由于劳动要求实际动手和自由活动,就象在农业中那样,这个过程同时就是身体的锻炼。”(《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人民出版社,1979,第46卷(下),第225-226页)。
[22] 自由的体力支出是这样的:“任何人都没有特殊的活动范围,而是都可以在任何部门内发展,社会调节着整个生产,因而使我有可能随自己的兴趣今天干这事,明天干那事,上午打猎,下午捕鱼,傍晚从事畜牧,晚饭后从事批判,这样就不会使我老是一个猎人、渔夫、牧人或批判者。”(《马克思恩格斯选集》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1卷第85页)
[23]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人民出版社,1995,第1卷,第294页。
[24]“当分工一出现之后,任何人都有自己一定的特殊的活动范围,这个范围是强加于他的,他不能超出这个范围:他是一个猎人、渔夫或牧人,或者是一个批判的批判者,只要他不想失去生活资料,他就始终应该是这样的人。而在共产主义社会里,任何人都没有特殊的活动范围,而是都可以在任何部门内发展,社会调节着整个生产,因而使我有可能随自己的兴趣今天干这事,明天干那事,上午打猎,下午捕鱼,傍晚从事畜牧,晚饭后从事批判,这样就不会使我老是一个猎人、渔夫、牧人或批判者。”(《马克思恩格斯选集》,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1卷,第85页。)
[25]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3卷,第306页。
[26] 《列宁选集》,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3卷,第19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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