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如何加强党执政能力建设有关问题的思考
陈寒鸣 陈春鸣
摘要: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是份纲领性文件。而要将这文件精神落到实处,就必须在夯实党执政的思想基础、经济基础、阶级基础、群众基础等上狠下功夫。
关键词:中国共产党;执政能力;社会主义
社会主义制度是党执政的根本前提
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必须明确认识一个根本性的问题,即我们为谁执政,执的是什么政,也就是说,我们执掌的政权的性质是什么?这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前提。应该明确,我们执掌的是社会主义的政权,加强执政能力是为了巩固社会主义制度。社会主义制度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是代表和反映最广大人民利益的制度。共产党的根本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因此,除了人民的利益外,没有自己特殊的利益。我们讲加强党的执政能力,不是抽象地、一般地讲巩固党的执政地位,而是讲党要牢固地为社会主义掌好权、执好政。对于共产党来说,离开了社会主义,执政地位就会丧失;或者即使执政,也违背了原来的意义,再谈论加强执政能力就是另一种涵义上的事了。
然而,有的党员、干部对为谁执政、为什么执政这个问题淡漠了,仿佛只要能够掌握住政权就可以了,至于什么社会主义、资本主义,似乎不必过问了。他们对资本主义性质的经济成分夺取国民经济的主体地位的行为,对资产阶级自由化分子取消人民民主专政、实行西方式的多党制、议会民主、三权分立的主张,对西方资产阶级思想和理论在我国的泛滥、马克思主义被边缘化的情况,一概漠然视之,无动于衷。他们认为,只要掌握了领导权,只要掌握了警察和军队等国家机器,执政地位就是稳固的,至于这个政权是什么性质的,可以置之不理。戈尔巴乔夫曾经设想,在苏联取消了社会主义制度、建立了“人道的民主的社会主义”社会以后,以他为总书记的苏联共产党还能执政。实际上,一旦走上了资本主义道路,共产党不仅不能执政,反而落得被解散的下场。退一步讲,在这种情况下,即使共产党保住了执政地位,这个党也已经不是原来意义上的共产党了,因为不愿为社会主义掌权的党不是工人阶级的政党,不能叫做共产党。
马克思主义是党执政的思想基础
在任何一个社会的意识形态领域,尽管不同阶级有不同的思想,但总是在经济上、政治上占统治地位的那个阶级的思想居于主导地位,也就是说指导思想总是一元的。统治阶级都利用一元化的指导思想来为巩固自己的政权服务,决不允许指导思想出现多元化。美国一贯标榜思想自由,然而一旦出现某种思想危及资产阶级统治的情况,就立刻撕下“自由”的假面具,露出赤裸裸的资产阶级专政的面目。例如,美国法典第18篇第2385条规定:“任何蓄意鼓吹、煽动、劝说或讲授推翻或摧毁美国政府的行为,包括因此而印刷、出版、发表、传递、出售、分发或公开展出任何书写品或印刷品,都要处20年徒刑或2万美元罚款,或者两者并罚。”美国共产党党纲上出现无产阶级专政的字样,其领导人就因此而身陷囹圄。所以,指导思想多元化是任何国家都不存在的。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必须旗帜鲜明地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巩固社会主义制度的思想基础,决不允许搞指导思想多元化。有人鼓吹的所谓指导思想多元化,其目的也不是真的要实现什么“多元化”,而是要求资产阶级思想合法存在,并让它在意识形态领域中占据主导地位,消解社会主义的主流思想,抽掉社会主义制度的思想支柱,进而瓦解社会主义制度。
苏联共产党丢失政权并顷刻瓦解,社会主义制度迅速崩溃,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政治上理论上出了问题。苏联向资本主义演变,意识形态是突破口。从赫鲁晓夫丢掉斯大林这把刀子,到戈尔巴乔夫公开背叛马克思列宁主义,前后经过30多年时间,指导思想上的多元化导致党内、社会上思想混乱,思想政治上彻底解除武装,这个教训是深刻的。在这方面,我们也存在一些非常值得注意的问题。改革开放20多年来,我们着重批判了把马克思主义教条化的错误倾向,经过多年的工作,这种教条主义的影响已日渐式微,这是解放思想的伟大成果。但是,应该看到,党内、社会上出现了另一种倾向,即迷信西方资产阶级的思想理论,反对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不赞成马克思主义为指导、鼓吹指导思想多元化的有之;“明修栈道,暗渡陈仓”,抽象肯定、具体否定的有之;任意修改、随意曲解马克思主义的观点,把马克思主义搞得面目全非的有之。漠视甚或公然挑战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是当前意识形态领域中需要十分重视的倾向问题,绝不是细枝末节。对此,我们应当有清醒的认识。
公有制经济是党执政的经济基础
党要长期执政,必须不断巩固和加强社会主义制度的经济基础,换句话说,必须巩固和加强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巩固和加强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这是马克思主义的一个基本道理。我们的人民民主专政是建立在生产资料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基础上的,只有不断加强公有制的主体地位,我们的政权才是稳固的,党的执政地位才是巩固的。这就是我们坚决反对对生产资料公有制实行私有化的根本原因。正如江泽民同志指出的:对国有企业的改革,“我们要积极开拓,勇于进取,但决不搞私有化。这是一条大原则,决不能动摇。”如果“把国有资产大量量化到个人,并最终集中到了少数人手中,那样,我们的国有资产就有被掏空的危险,我们的社会主义制度就会失去经济基础。那时,中国将是一个什么样的局面?我们靠什么来坚持社会主义制度,靠什么来巩固人民的政权,靠什么来保证实现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们在毫不动摇坚持公有制为主体的同时,还需要毫不动摇地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但是,应该看到,决定我们社会的社会主义性质的,是占主体地位的公有制经济,共产党执政的经济基础也是公有制经济。没有了公有制经济,或者公有制经济丧失了主体地位,上层建筑会相应发生变化。那时,政权就要靠私有制来养活,就不得不为私有制经济服务了。
然而,我们相当一批干部对此缺乏清醒的认识。他们对“两个毫不动摇”的态度是不平衡的,他们对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热情非常高,千方百计地给予扶植,提供种种优惠;而对发展公有制经济则不感兴趣,有的地方公开要求限时出卖国有企业,把消灭国有企业作为自己的政绩,刮起了一股卖国有企业的歪风。如果不纠正这种思想和做法,让它发展下去,用不了多久,这个地区政权的性质就会发生变化。一个一个地区这样变了,全国就危险了。
工人阶级是党执政的阶级基础
任何政党都是有阶级性的,都是一定阶级利益的代表,都有自己赖以存在和发展的阶级基础。我们党自成立之日起,就把自己确定为中国工人阶级的政党,按照中国工人阶级先锋队的要求来建设自己、巩固自己、加强自己。工人阶级始终是我们党最坚实的阶级基础和最基本的依靠力量。始终坚持工人阶级先锋队的性质,始终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是中国共产党永葆先进性的基本前提。因此,我们制定政策、处理问题,都应该从工人阶级的根本利益出发,我们执行政策必须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这一点不能丝毫动摇。然而不可否认的是,我们有的干部依靠工人阶级的思想淡漠了,他们站在私营企业主一边考虑问题,替私营企业主谋利益而不惜牺牲工人阶级,为了个人私利而“傍大款”的现象屡见不鲜。有的经济学家更是拿了私营企业主的钱,宣扬“富人有钱是因为他聪明,穷人没钱是因为他笨”这一类掩盖剥削、诬蔑工人阶级的无耻谰言,这种言论在媒体上一度比比皆是。据调查,改革开放以来工人阶级的政治地位、经济地位、社会地位都有所下降。对于这种情况,如果不及时纠正和制止,听任其蔓延,我们党就会脱离工人阶级,就会失去他们的支持,从而失去自己的阶级基础。
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执政党需要从当前实际情况出发协调社会各个阶级、阶层的关系,需要满足各个阶级、阶层的合理的、合法的利益。这是执政党管理全社会的公共功能,这种管理能力是党的执政能力的“公共部分”。但是,政党是阶级的代表;在社会主义国家里,政权的公共功能是服从于、服务于工人阶级的根本利益的。不能离开了党的工人阶级性质,离开了实现共产主义这一最终目标,把党的执政能力笼统地、一般地理解为管理社会的能力。
党领导下的全国各族人民是党执政的群众基础
《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这就要求我们党在增强阶级基础的同时,必须不断扩大自己的群众基础。党的群众基础,就是以工人、农民和知识分子为主体的广大人民群众。我国宪法第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工人(包括作为工人阶级一部分的知识分子)、农民是我们社会主义国家政权的基础,也是我们党的主要群众基础。但党的群众基础不限于此。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社会阶层构成发生了新的变化,出现了民营科技企业的创业人员和技术人员、受聘于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个体户、私营企业主、中介组织的从业人员、自由职业人员等社会阶层。这些新的社会阶层也是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因而也是我们党执政的群众基础。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当前包括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和其他新的社会阶层在内的全体人民共同的奋斗目标。但是,不同阶级、阶层还有自己的独特的利益,因而相互之间还会发生矛盾。例如,私营企业主是靠无偿占有工人创造的剩余价值而发财致富的,他们和工人之间不可能不发生矛盾。私有制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就会在政治上提出要求,这种要求往往会与社会主义制度发生冲突。这就要求我们党在处理社会主义社会的矛盾时,严格区分敌我矛盾和人民内部矛盾,明确依靠对象和团结对象,在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和广大劳动群众的前提下,正确处理与私营企业主阶层的关系,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把全民族全社会的力量最大限度地团结起来,为着共同的理想和目标而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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