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搞活国企,这并不是时至今日才提出的新问题,早在中国经济改革由农村进入城市之初,这一问题就已非常尖锐地摆在人们面前。现在,国企要进行根本性的改革已经刻不容缓,并且它还是整个改革的关键,可为什么总是解决不了?
这是因为拥有货币、生活资料、机器以及其他生产资料,而没有雇佣工人即自由劳动力,还不能使国企成为国有资本。不相应地把国企的职工转化为自由劳动力,成为自己的劳动力的主人,不相应地把国企转化为资本,劳动的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以及机器和先进科学技术的大规模使用等等,都是不可能的。而这恰恰是国企改革的关键,也是国企改革的“突破口”。绕开这个根本问题去进行种种改革,肯定是徒劳无功的。
我国国企改革开始于七十年代末,由于国企所有者缺位(虚置),名义上的“主人”——全体劳动者事实上对国企毫无权利,而作为国企所有者的代表——政府官员(管理层),手中持有对国有资产的支配权力,却不受监管不用承担责任。因而,国有资产即积全国人民几十年血汗而成的剩余价值的流失是不可避免的。从那时开始,中国就打开了国有资产流失的闸门,开始了国企的私有化。
自从七十年代末以来,中国国企改革已经通过“渐进”方式走过了几个阶段:1978年至1983年,扩大企业经营自主权,实行利润留成,力图调动企业生产经营积极性,增强企业活力。1983年至1986年,“利改税”,着力明确政府与企业的分配关系,开始改变高度集中的计划体制,推动企业走向市场。1987年至1993年,国家颁布《企业法》,推行承包经营责任制,实行厂长(经理)负责制,明确企业是相对独立的商品生产者、经营者,促使资产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接着国家颁布《国企转换经营机制条例》,划分政府与企业的权限,推动企业转换机制,政府转变职能,进而推行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1997年以来,调整和完善所有制结构,从战略上调整国有经济布局。
为什么在国企改革问题上,中国作出了这么多努力,经过20年多年却一直没有取得重大的突破?原因就在于大家都忽视了一个基本事实:国企职工并没有同国企即生产资料相分离,国企仍然是国企。即便是改造成股份制和建立所谓的“现代企业制度”,国企职工(包括厂长经理们)其实还是和生产资料直接相结合。正因为如此,资本生产始终建立不起来。可以说,中国国企的改革,如果不能解决这个问题,不能建立资本公有制,就无法取得决定性的成功,这也是今天国有企业陷入困境的主要原因。
十四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并将现代企业制度的特点概括为“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这十六个字。改革的主要目标是把企业的所有权和同国有资产经营权划分开。一些国企的经营者总是琢磨着如何从国有资产中拿出一部分来作为“经营者产权”。按持“经营者产权”论者的说法,仿佛亏损连年的国企只要划出一部分作为“经营者产权”,重新进行股份制改制,企业马上就能扭亏为盈,资产就能快速增值。相比之下,西方大企业总裁几乎没有一个是本企业的大股东或控股股东,所以,国企目前的改制有私有化的倾向。部分政企领导伙同有关的私人老板在国企改制中为了少出资就能做大股东或控股股东,在帐面上使国有资产缩水,达到其侵吞国有资产的目的,更有甚者直接以所谓的“零资产”形式把国企送掉。[1]
我们只要分析围绕国企改革的斗争,就可以知道,所有的资产者及其代表都主张走私有化的道路。[2] “国企应退出一般竞争性经济领域”这个口号最真实、最彻底地表现了私有化或者说消灭公有制的要求,而劳动者阶级及其代表——政治经济学家则主张走资本公有制的道路。
目前我国的经济结构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公有制企业迅速减少,公有制的主体地位正在丧失,私有经济成份占社会经济的比重已接近50%。由于目前为止还没有权威的统计公布,所以无法形成准确的概念,但从一些统计数字推断,这一比重肯定已离50%的临界点不远了。目前部分省市,私有经济已经取得主体地位,并且私有经济成份正以几倍于公有经济的速度快速增长,照这一趋势,如不加快推进传统国企的改革,用不了几年的时间,私有经济成份就会成为我国经济的主体。这样下去,量变必然引起质变,我国经济基础的质的变化必将引起上层建筑包括政权和意识形态的质变,从而使整个社会的性质发生根本的变化。[3]
90年代的一本畅销书,《第三只眼睛看中国》,曾有这么一段话,“从社会政治的角度进行分析,在中国,谁抓住了大中型企业的领导权,谁就抓住了中国的命脉和印把子,这就如同军阀时代必须抓牢一支重要装备的主力部队一样。” 国家提出要对国企实行“抓大放小”,[4]我们知道小生产必然被淘汰,所以,关键在于如何抓大,如何抓住国有资本生产这个关键环节。资本离不开竞争,国有资本也一样。某些人大肆鼓吹“国企应退出一般竞争性经济领域”,并认为公有制不适合市场竞争,其实质是要消灭公有制。
“国家统计局课题组”就提出了国企“必须”从146个行业“撤离”的具体行动方案。他们的共同论点是:国有经济效率低、亏损面大,不如私营经济。这是只看现象不问本质,我们要客观地加以分析,国企之所以出现经济效益下降,亏损面大的问题,其原因不在于所有制,而是根源于生产方式。所以,决不能走“国退民进”、“一卖了之”的私有化道路。
目前,国企改革问题是关系到国家政治的根本问题,是一个最复杂最难弄清的问题,也是被庸俗经济学家们弄得最混乱的问题,因为它比其他任何问题(除了政治经济学的基本问题即剩余价值问题)更加牵涉到劳动者阶级的利益。任何想认真弄清它的人,都必须再三研究,从各个方面思考,才能了解得明白透彻。在目前改革到了关键时刻,国企改革问题就具有最大的意义,可以说,它已经成为最迫切的问题,成为当前一切政治问题和一切经济争论的焦点。
值得注意和警惕的是,在讨论国企改革问题时,总有那么一些人把所有制说成“无关紧要”,“只是手段”。实际上,所有制既是目的又是手段,这种手段的运用,就是物质财富的生产和再生产同时又是生产关系的生产和再生产,所以,历来的社会变革都争夺这个手段。把所有制说成只是手段和无关紧要的人,实际上并没有把所有制看成无关紧要。相反,所有声称所有制无关紧要的人,毫无例外地都把改革的目标集中指向所有制,认为改变公有制是改革的“实质”和“全部问题的关键”。所谓无关紧要,其真实意图就是要人们放弃公有制。
目前的事实是:在许多国企和集体所有制企业实行的股份制、[5]股份合作制、兼并、租赁、拍卖、转让等产权制度改革中,私有化,即将国家和集体财产转化为私人资产这种事情已经非常普遍。[6]现在,不少地方出卖国企成风,甚至半卖半送,[7]明卖实送,无偿量化给个人,或者以改制为名、行私有化之实,即使广大职工愤怒反对也无济于事。有的地方领导干部公然发表施政纲要,提出:着力构建“一个主体”(非公有制经济)。有的地方甚至下指标,提任务,定时限,要求国企、乡镇集体企业全部改制。[8]虽然中国至今仍然把“私有化”列为禁忌词汇,可实际上在“产权明晰”、“国资退出”的名义下无论怎样化公为私都可以。应当说,私有化不仅仅是停留在理论上的思潮,在不少地方已经化为实际行动。[9]
某港商只实缴资本1000万元就占华宝60%的股份,并全面接管了拥有18亿人民币净资产(未含无形资产)的华宝公司。尽管1993年11月它才接管华宝,可是一个月后就按华宝全年利润的60%分走8400万元红利。1994年由于其经营不善,利润下降,但它仍按60%股权分红1560万元。两次合计,它从华宝的分红所得即近亿元。[10]
“粤美的”起源于1968年,属乡镇集体所有制企业,1992年,改组为股份公司,并更名为广东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90年代初,美的年销收入才2亿元,到2000底,已经超过105亿元。美的私有化起步于1999年,开始的做法是在量化净资产的基础上,拿出一定比例折成股份,分给经营者。2000年12月,美的控股与美托投资签订协议,“美的控股”将所持“粤美的”7243.0331万股法人股以3.00元/股转让给“美托投资”(而粤美的每股净资产为4.07元),收购金额为2.17亿元。转让后,“美托投资”成为粤美的第一大股东,而这个公司是由粤美的高层管理人员控股,其中董事长何享健一人就占25%的股份。
“深圳方大”的改制亦是如此。2001年6月“深圳方大”第一大股东“方大经发”将其所持的4890万股法人股转让给深圳市邦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转让价格为3.28元/股,2001年6月和9月,“方大经发”分两次又将1110万股、4711.2万股“深圳方大”法人股转让“深圳邦林”和深圳市时利和投资有限公司,转让价格分别为3.55元/股、3.08元/股,转让的总金额约为3.45亿元。这些转让完成后,“深圳邦林”和“深圳时利和”分别成为“深圳方大”第一、二大股东。这两家公司的股东均为“深圳方大”的高管人员,其中“深圳方大”的法人代表熊建明在“深圳邦林”持股85%,他占有“深圳方大”25.6%的股份,成为名副其实的第一大股东。
以目前深圳、广州地区高管人员普遍年薪20万元计算,以何享健和熊建明为主的高管人员的累计年薪与分别高达2.17亿元和3.45亿元的收购金额相差太远!至于“宇通客车”的改制,请一起参见《新财富》2002年1月号第55~60页。宇通客车在实施MBO也就是所谓的管理层收购时虚减国有资产13500万元,低价收购,以达到瓜分、鲸吞巨额国有资产的目的。[11]
当前国企产权改革中的国资大量流失让人触目惊心。郎咸平揭示出格林柯尔进军国企中的使用的“七种武器”即是明证。国企管理层先做亏公司,做小净资产,然后以相当低廉的价格实现侵吞国有资产的目的。如果政府不同意,则继续扩大账面亏损再以更低的价格侵吞。 一旦MBO完成,高管人员再通过调账等方式使隐藏的利润合法地出现,从而实现年底大量现金分红以缓解管理层融资带来的巨大的财务压力。
仍以宇通客车为例,公司推出所谓的管理层收购以来,1997年10派6元,1998年10派5元,2000年也是10派6元。公司管理层通过上海宇通所持3304.13万股,仅2001年度就能分得现金红利1982.48万元。
在今日的中国,暴富的最佳捷径就是巧妙地将国有资产转化为私人财产,许多在几年内突然成为百万、千万、亿万富翁的人,都是以国有资产中饱私囊。据报道,一位深圳的“大款”曾这样“泄露”过致富的“天机”,即“把国有资产变成自己口袋里的钱”,“国家的钱实在太多,没有谁数得清楚,也没有谁能看守得天衣无缝;而且,实际上许多看守国有资产的人都不反对把国家的钱放进我们腰包,我只取大海之一粟,足矣”。
我国的国有资产是在建国以来,亿万人民经过几十年的艰苦奋斗所创造的剩余价值积累起来的,它是实现社会主义的物质基础,是全体劳动者共同的“家底”,而不是哪一个人的私有财产。实行私有化,将人民群众共同所有的财产转变为少数个人所有,就是对人民群众的“剥夺”。
建立生产资料公有制的目的就是为了将社会财富交给人民群众,使人民群众成为社会的主人。显然,在一个劳动者阶级专政的国家中,占优势而且不能不占优势的是公有经济。劳动者阶级掌握生产资料,就有最充分的可能把剩余价值统统“拿到手”。目前中国所有的改革理论的焦点就在于能否建立公有资本,它将决定中国是走实现社会主义的道路还是走资本主义道路。马克思主义者应该充分估计到中国改革可能有的两种发展道路,并且向劳动者阶级明确说明每一种可能性的条件和意义。
当我们开始国企改制的时候,应该给自己清楚地提出这些改制归根到底所要达到的目的,即建立资本公有制。因为资本公有制是目前这个历史阶段的内在必然要求,是发展生产、提高劳动生产率的根本途径。国企改革的全部意义在于它摧毁了对社会生产力发展的限制和束缚。只有把劳动者阶级专政的国家同资本结合起来,才能架设从资本主义通往社会主义的桥梁。
[1] 国有企业私有化有明私有化与暗私有化两种。“零出售”、“双买断”是明私有化。“零出售”是白送;“双买断”是变相白送。这两种形式国有企业私有化最严重。暗私有化,最明显的是评估中低估与非经营资产扣除两项。非经营资产扣除中问题更多,有一些国有企业的资产经过七折八扣,“资产”往往就所剩无几,大都几乎成为“零资产”了。即使还剩下一小部分,依法应用现金购买,现金应收归国有。可是实际上付现金者少,大都用贷款形式分几年偿付,贷款和利息则用国有企业的利润分红补上。这实际上等于用本来属于国家所有由国有企业职工创造的剩余价值来“购买”国有企业!
[2] 魏杰提出:“国有制经济改革应该是四个字,即:一租、二卖、三变、四改。我看不能只强调改革,而且还要强调租、卖、变。”“所谓变,就是指那些租不了、卖不掉、也改不好的国有制经济,通过产权变更,而使其非国有化”。他还主张,在实行一租、二卖、三变、四改的同时,“应该继续大力发展非国有制经济,在批地、银行贷款等方面为非国有制经济发展创造有利时机”。(魏杰《经济改革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载1994年2月22日《经济日报》)。
[3]《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与共产党的执政地位》一文的奇玉就指出:从经济基础的角度讲,共产党的执政地位是由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决定和保证的,绝不是由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决定和保证的,更不可能由非公有制经济来决定和保证。在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过程中,如果我们不能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不采取有力举措,危险至少有以下两种:一是没有坚持住公有制的主体地位,使私营经济在国民经济中占据主体地位,在中国社会形成一个阵容庞大的资产阶级;二是随着私营经济的不断壮大和公有制经济的相应萎缩,党的队伍中越来越多的人同私人资本形成千丝万缕的、更直接更现实的物质利益联系,甚至有的党员变成私营企业主或一些私营企业主加入到党的队伍中来。由于这些“共产党人”的作用,使我们党逐渐演变为仅仅贴着共产党的标签、而实际上代表资产阶级利益的政治集团。(摘自《学习研究参考》1995年第12期)。
[4] 一个国家的少数大企业就可以集中全社会的多数资产,并支配主要经济部门,主导一国的经济。就我国的情况来看,1994年全国独立核算工业企业共 46.52万个,其中大型和中型企业只分别占1% 和3%,但仅大企业的固定资产就占独立核算工业企业固定资产的52%,加上中型企业就占70%(《中国统计年鉴(1995)》中国统计出版社1995年版,第388、389页)。我国500户国有工业大企业虽然只占整个国有工业企业总数的0.7%,但资产总额占37%,销售税金占46%,利润总额占63%(见1997年12月20日吴邦国在全国经贸工作会议闭幕大会上的讲话)。只要搞好国有大中型企业,公有资本仍然可以占优势,国民经济主要部门和基础产业以及其他主导产业的所有制性质不变,公有制就依然是主体。
[5] 就拿所谓的“股份制改造”来说,看看深圳原野就够了。这个公司从国有资产占控制地位到最后只占1.4%的不参予优先股的荒唐演变,不仅在中国,即便在世界范围内都堪称私有化史上的神话。从这个意义上说,“股份制改造”确实是社会主义公有制提供的一顿“免费午餐”。近来某些人士极力鼓吹的“诸城模式”,其核心是用所谓股份制改造国有企业,由企业主要领导人占大股,控制企业的所有权。通过瓜分国有资产,股份制改造后的国有企业成了私营企业。
[6] 2002年中国私营企业调查报告显示,有25.7%的被调查的私营企业是由国有和集体“改制”而来。在这些企业中,以东部地区的所占的比重最大,为45.6%;“改制”前是国有企业的占25.3%,是乡镇集体企业的占74。7%;有60.6%的企业主是原来企业的负责人,在苏南有93%的乡镇集体企业“改制”为私营企业。在通过公有制企业改制而产生的私营企业主中,中共党员所占的比例高达50.66%(摘自《中华工商时报》2003年2月26日)。
[7] “在近两三年国有企业改制为私营企业时,国有资产流失的现象就更为普遍和公开化了。湖南长沙市政府规定出卖国有企业时,国家只保留20%股份,买者如果一次付款,就可以‘优惠’40%,其实质就是只需半价即可买走国有企业。制定这种规则的理由是如果现在不卖掉,将来就更不会有人买了,其实许多私营企业经营也很困难,每年要有7%以上私企倒闭,怎么从来就没有听说过私企也想早早地半价卖给别人呢?”(摘自《现阶段中国私营企业主研究》戴建中著,载《社会学研究》2001年第5期)。
[8]江苏江阴市在1996年年终(12月30日)提出“明年(1997年)9月底前完成乡镇企业转制”,这绝非绝无仅有。吴县市也在1996年提出“加快推进乡镇企业产权制度改革”,要求“由点到面、整体推进”,“花一年或稍长一段时间,完成乡企产权改革”。而且改制中要一步到位地“鼓励企业经营层持大股,在经营层中又鼓励企业法人代表持大股”。与这种要在一年内乃至九个月内彻底私有化的“乡企转制”相比,国企改革更惊人:1999年11月30日,长沙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快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问题的意见》,要求通过产权转让,“置换”企业的国有性质。按1999年期末会计报表,湖南湘江涂料集团有限公司(湘江涂料)剔除土地资产和非经营性资产后的帐面净资产超过一亿元,然而在“界定产权”、“剔除不良资产”后,湘江涂料被核定进入改制的优良资产为7000多万元,其中国有资产仅核定为1500多万元。这么一“界定”,80%的国有资产便从“国有”帐上消失并转入“内部人”尤其是拿大头的老板手中,再经“优惠”赎买,余下的20%国有资产比率又缩水成了6%,连同上交财政的赎买金,共为12%。亦即88%的国有资产“在10天左右时间里”都被大笔一挥鲸吞掉了。试想如果这四家企业是私营企业,资产者会在10天之内便把88%的产权让予别人,仅仅因为他们作为雇员干得还不错?如果这些企业是“界定”者自己的公司,他们还会这样“界定”吗?(见《世纪之交中国的经济转轨、社会公正与民主化问题》秦晖著)。
[9] 见《二十世纪末中国的经济转轨和社会转型》卞悟著。
[10] 见陶国峰的调研报告,载《改革》1996年第1期。
[11] 更为惊人的是鄂尔多斯集团的MBO。有人算了一笔账,管理层总共是用了(国家的)9.45亿元买下了集团30多亿元的净资产。可以打这么一个比方,我要买下一个装着钱的钱包,而结账时我恰恰要用这个钱包里的钱来支付,因为我买下了我当然可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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