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系列的事故使人不得不反思以前的改革。拿煤炭来说,当初撤消煤炭工业部,一是要解放生产力,调动地方的积极性,以便多出煤;二是与国际接轨,成立国土资源部。现在看来,此举措大有值得商榷的地方。煤炭部撤消以后,许多权利都下放给地方政府,结果造成私挖乱采、官员腐败;煤炭产量高了,但资源浪费和矿难现象却成数倍增长。监督安全生产,“罚得矿主倾家荡产”……不过都是权宜之计,治标治不了本。当前最要紧的是要检讨并收回许多已经下放的权利,取消煤炭工业部是可以理解的,必要的,但在撤消煤炭工业部后,不能立即把煤炭生产交给无实力的地方政府来控制,煤炭生产应组建几个煤炭大企业集团来控制。从经济发展本身来讲,由几个煤炭大企业集团来控制更合理,地方则可由对大企业集团的参股来参于管理。私营特别是小私人矿主,没技术安全环保的控制实力,一门心思追逐利润,捞够了就走,如何负责?地方官员也围着私人矿主赚钱而动,或因GDP,或因参股分赃寻租捞钱,或因无水平而放松检验尺度。若搞几个大的煤碳集团,由它们来统率全国的煤碳企业,肯定管理水平会大为提高。就拿生产计术,安全,环保,卫检,质检等许可证的发放能力来讲,地方永远不可能达到其相应,应有的能力,水平,至少永远也不可能有相应的设备。一个县或中级市有各种门类的企业,一个小的地方政府永远不可能建立好这么门类齐全的技术,安全,环保等检验手段的。在这些地区建企业,立项没准确的评估,建成后出问题无能力解决,最终日积月累出大问题。实际上,这些职能本就该大企业集团来执行的。就是说生产计术,安全,环保许可证的发放最终审定权应在大企业手中。 从改革二十多年,一系列的事故,问题来看,行业,行业大企业集团的优势,其行政能力不可能被地方行政所取代。从长远来看,国家或地方政府垄断行政许可权将后患无穷。围绕地方生产计术,安全,环保许可证的发放的贪污腐败寻租亦可因大企业集团的技术集中管理而减轻,而且大企业集团承担责任事故的能力也要强些,也有利于行政能力的竞争。为什么有这么多人怀念社会主义公有制?大企业集团行政能力的优势不可被取代就是其中原因之一。初搞改革开放时就应围绕大企业集团搞策划,而不是围绕地方政府搞策划。当时地方政府什么也没有,就知一窝蜂地乱上。而大企业集团基础雄厚,就能较好地把握住有序的发展。所谓的主流经济学家,其实就是这帮地方势力,小农经济,手工业者,乡镇企业的代言人,而做为大企业集团的代言人则成了非主流,长期受到压抑。主流经济学家只懂人的原始性,不懂人的社会性,只知工业的竞争性,不知工业的协调性,只能鼓吹原始竞争,原始积累,原始创业。现在,这二十多年改革可恼的事,主流经济学家把原有的大企业不是加以利用而是搞烂之后,又鼓吹由地方或私人重搞大企业集团,但由于底气不足,大都成了资本运营的魔术家。 我一直在想“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即“小而全”,“大而全”的问题。实际上企业办社会是经济势力发展为政治势力进而取代旧的政治势力的结果。正确的对策是政府应相应削减其功能,由大企业集团取代地方的部份行政能力。大企业集团的发展必然根据它们的利益来参于乃至决定政府的行为。如果一个大企业集团一旦发展到可以影响政府的行为,就被斥之为“小而全”,大而全“,那么企业怎么做大,经济怎么发展呢?能不能,当初的改革多考虑点以企业集团取代地方行政的功能?至少应赋于企业集团相应的行政权力。我国一直搞的是以地方条块来分割行政能力,而我认为随着企业的发达,应视情况并举以企业条快(行业)来分割地方的行政能力。要取消中央到地方的垂直领导,必须形成中央,大企业集团,地方政府三足鼎立,相互制衡的决策机制,对行政审批的竞争局面。行政审批的竞争是打破行政垄断的唯一手段。如山西可组建三个大的煤炭集团参与省政府工作,经济决策,生产许可的认证,审批,乃至参与省及以下政府的人事任命等。又如重庆大渡口区就是个重钢,应由重钢来决定大渡口区的人事安排。大企业集团影响政府是必然趋势,大企业集团的能力,大工业要求的协调合理性最终是不可战胜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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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施晓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