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带动、帮助其他人,逐步达到共同富裕——这是一幅比较美妙的蓝图。我们相信,勾画这幅蓝图的人们,是出于善良的愿望。但是无论在逻辑上还是实际上,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号召和政策,诱发了人们的贪欲,动摇了社会主义道德和社会公正的准则,包括权力在内的一切社会资源都被用来疯狂“致富”,最终导致贫富差距日益扩大,导致两极分化,并由此产生了众多严重的社会矛盾,而这些社会矛盾,看起来和资本主义上升时期的矛盾是那么相似。
阶级是怎样产生的?国家是怎样出现的?难道不是因为在原始公社的末期,有那么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了吗?这一部分人之所以先富,不是因为劳动,而是凭借所处的有利地位,无偿占有他人的劳动。于是先富的人们组成了剥削阶级。其后的历史,所谓阶级斗争的历史,就是先富的人们和“后富”的人们斗争的历史,也就是剥削阶级和被剥削阶级斗争的历史。尤其是到了封建社会解体,资本主义形成的阶段,占人口极少数的先富们贪婪的本性极度膨胀,对“后富”的人们即穷人的剥削达到了异常残酷的程度。结果是造成严重的两极分化,社会极端的不公正,陷工人阶级于极端贫困、饥寒交迫的境地。在这些情形下,先富们绝对不允许他人“后富”,所谓后富,就是穷人要永远的穷下去,永远作先富的奴隶和劳动力,作剩余价值的创造者。于是产生了追求公正的社会要求,催生了各种社会主义思潮,最终催生了马克思主义的科学社会主义。社会主义的本源动因、社会主义革命的实践、无数共产党人为之流血牺牲的理想,就是追求社会公正,就是要消灭先富阶级,消灭剥削。这里的道理就是,先富必然通过剥削来实现,而能够先富的,必然是只占人口的极少数。
在工人运动、社会主义运动的冲击下,在历次经济危机尤其是上世纪三十年代的大萧条的教训下,先富阶级认识到:无节制的掠夺、赤裸裸地榨取剩余价值,工人阶级长期处于极端贫困的境地,由此引发的社会矛盾足以动摇资本主义的大厦(而且在资本主义统治薄弱的国家果然发生了社会主义革命,推翻了资本主义制度),危及先富的社会地位,而且对资本主义的经济运行来说也是致命的。于是,他们对剥削程度进行了改良和改善,在政府发挥宏观调控功能的同时,注意使工人阶级摆脱饥寒交迫的处境,而且他们采纳了社会主义理论中的一些具体要求,社会福利制度、税收制度等等在一定程度上平衡着先富和“后富”之间的利益;与此同时,剥削的手段不再那么赤裸裸毫无掩饰,类似股份制之类的手段掩盖着剥削的实质。总之,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改良了,市场竞争的机制激发出生产力的高速发展,资本主义就处于了稳定发展的时期,表现出生命力。这就是说,经过改造的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容纳着生产力的发展,在生产力完全发挥出来之前,这种生产关系是不会退出历史舞台的。但是这绝不是说,先富已经带动了后富,达到了共同富裕,今天的工人阶级的物质生活状况,和一百多年前的工人阶级的状况相比,的确不可同日而语,但是这没有改变先富“后富”之间的巨大差异,没有改变剥削的本质——阶级矛盾缓和了,但是没有也不可能被解决。当资本主义的生产力发挥到极致,当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再也无法容纳生产力的时候,社会主义革命的时代就会到来。
即使在封建时代,封建国家也总是注重抑制豪强,不使两极过度分化,避免阶级矛盾激化。每当统治阶级忽视了这一点,每当先富们无节制的剥削使穷人无法生存、连奴隶也做不稳的时候,就会发生改朝换代的事情,新的朝代和皇帝就会接受教训,注重缓和阶级矛盾,抑制先富和“后富”之间的差距。封建统治阶级是很注重“民”的,这种注重,本质上就是防止先富“后富”的差距拉的过大从而激化阶级矛盾。
在已经实现了社会主义的条件下,在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基础上,能否在合乎社会主义原则和道德的前提下、通过劳动而不是通过剥削使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简而言之:怎样才能先富起来?为了看清这一点,让我们看看是哪些人先富了起来吧。
据《人民日报》2005年8月29日报道,为加强对高收入者的纳税监管,全国税务系统正在建立个人所得税信息化管理系统,并对作为重点纳税人的高收入行业和高收入个人作了界定。高收入行业包括电信、银行、保险、证券、石油、石化、烟草、航空、铁路、房地产、足球俱乐部、外企、高新技术产业等;高收入个人包括私营企业主、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建筑工程承包人、演艺界人士、律师、会计师、审计师、税务师、评估师、高校教师等。
我们可以认为,这里所说的“高收入行业和个人”,就是先富的行业和个人——尽管这个界定一出台就遭到了诸多质疑,我们姑且忽略这些质疑,认为这个界定是有道理的。这些行业是怎样的行业呢?基本都是垄断行业,垄断着一定的资源;这些个人,或者是通过剥削手段占有他人劳动的,或者是占据有利竞争位置的。就不用说,这个界定没有包括那些通过各种不正当手段占有财富的人,那些穷庙里的富方丈们,那些掌握权力资源并利用这些资源大肆捞钱的人们,等等。有些人可能也付出了劳动,但是他们所得到的,是远远超出其劳动价值的。
提出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口号,并没有同时界定让哪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但是我们从结果中看到,工人、农民等完全凭劳动获得收入的人是不可能先富起来的;先富的,必然是占据着有利竞争位置、垄断着一定资源包括权力资源的人,必然是有条件占有他人劳动的人。鼓励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实质上就是鼓励一部分人占有另一部分人的劳动。鼓励先富必然导致人们不择手段的捞钱,导致道德沦丧。
这样先富的人,是无论如何也不会带动后富的,道理很简单:那些克扣、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人,是不可能带动农民工共同富裕的。所谓共同富裕,就是有中国特色的乌托邦。事实难道不是证明了这一点吗?
建设和谐社会,就必须找出社会所以不和谐的根源。丢弃社会主义的原则和道德,无论冠以什么特色的称谓,都不可能建成和谐的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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