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629名职工致信中华全总提出必须夺回被掠夺走的国营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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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这是一份知识分子与工人群众相结合的信件。他们以铁的事实,揭露了贪官与奸商相勾结,掠夺社会主义国营企业的罪行。为了夺回失去的国营企业,工人们进行了长达九年可歌可泣的斗争,使这些贪官与奸商不得安宁。我们深信,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指导下,工人阶级在进行的这场夺回社会主义国营企业的正义斗争,必将取得彻底胜利!
必须夺回被掠夺走的国营企业
——致中华全国总工会的公开信
河南省南阳市针织内衣厂
629名职工
2005年6月25日
我们是河南省南阳市针织内衣厂的629名职工,1956年建厂以来,我们三代职工为祖国的社会主义建设奉献着血汗和青春。1995年12月,由南阳市卧龙区政府做主,把我们生产形势较好的营利企业,低评估价值总资产1400多万元(现值4500多万元)的国营企业,以65万元卖给南阳市房地产开发公司。因此,使全厂职工失去了赖以生存的公有制企业,被推入失业大军,挣扎在贫困线上。
南阳市针织内衣厂,建于1956年,系全民所有制企业。1965年和1968年,由国家计委和纺织工业部先后两次拨专项资金600多万元,对企业进行更新改造,建成了针织织造、漂染、成衣印花一条龙中型生产经营性企业。全厂职工达800多名,年产三大类(汗衣、棉毛、绒布)30多个品种30万打,是南阳市唯一一家形成规模生产的出口创汇企业。产品90%出口日本、香港、东南亚、东欧及非洲等地,国内市场占有一定的份额。1983年至1992年间,被日本一家株式会社商人指名要要的品牌,内销高克重精标汗布女衫是河南省名优产品,我们针织内衣厂是一个具有较强竞争力,无比优越于游击式私人小作坊的盈利企业。
1994年4月1日,在厂领导和全厂职工毫不知情的情况下,由南阳市卧龙区政府组成的针织内衣厂破产办公室进厂,就地宣布免去了厂领导的职务,剥夺了职工的民主权力,独揽了企业一切重大事项的决定权。
1995年12月23日,卧龙区政府下发了一个(1995)121号文件,我厂职工才知道区政府已把低平估,价值总资产1400多万元(现值4500多万元)的南阳市针织内衣厂,以65万元(实到账62万元)人民币卖给了南阳市房地产开发公司。
在区政府委托内衣厂破产办公室与南阳市房地产开发公司签署的买卖协议文件中,买方承诺:“在购买原内衣厂的基础上继续兴办生产经营性企业。”“妥善安置原内衣厂全部在册职工(包括已办理退休手续的职工),在半年内分期分批把接收企业的职工安置完毕。职工待分配期间,负责生活费。”执行协议的实际情况是什么样呢?买方在接收内衣厂以后,9年间一直未恢复生产,并将生产区承租出去,他们只是忙于出售原企业的物资、设备和土地。还把企业所有的厂房、仓库、办公楼等建筑物扒毁卖掉。仅以上收入即达2000多万元人民币。对职工的安排又是什么样呢?在职职工516名均未上岗再就业;托欠113名退休职工的安置费和养老退休金960多万元;托欠待分配职工最低生活费900多万元。最后采取软硬兼施的手段,强迫职工买断工龄,而买断工龄的经济补偿金发不到位,每人只发2万多元人民币。实事充分证明了这个买卖协议执行结果是:掠夺了国有资产,夺走了职工的饭碗。1948年参加革命工作的厂财务科长曲丛生同志,因病没钱医治,上吊自杀。许多职工在两节期间,仅买几斤干面条,拾一些青菜叶,渡过我国的传统佳节。
从1997年至今,我们连续不断的进行群体上访,要求市、区两级党委和政府对针织内衣厂的问题依法处理,时至今日,毫无结果。
我国《宪法》第七条规定:“国有经济,即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经济,是国民经济中的主导力量。国家保障国有经济的巩固和发展。”邓小平说:“我们的改革,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又注意不导致两极分化”(《邓小平文选》第三卷第139页)。我们针织内衣厂的改革改制,是违背宪法违背邓小平理论的。
胡总书记指出:“我们要切实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劳动人民的经济、政治、文化权益。要进一步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切实保障广大劳动人民的民主权利,保障他们依法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力。”我们全厂职工坚决拥护。
中华全国总工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群众性组织,维护职工合法权是工会的基本职责。我们要求全总支持我们,夺回被夺走的当家作主的权力,夺回被掠夺的职工赖以生存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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