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政治改革的一点思考
:吕山 QQ:5341325
提纲:
一、中国政治改革的必要性
二、中国政治改革的必要条件
三、政治改革的目的:
四、政治改革的策略办法
五、改革中意外问题处理办法:
六、关于改革的法理依据。
七、关于改革的若干其它问题
细则:
一、中国政治改革的必要性
1、 腐败问题的普遍性:
丧葬问题:
殡葬业是中国十大暴利行业之一,由于是政府垄断行业,所以又多了一层人民不满政府的色彩,况且火葬消耗能源,污染空气,并不对社会产生任何价值,只会让百姓愤怒,让贪官腰鼓(看看大街上那么多叫化子就知道民政部门都干什么了,更有甚者,直接把叫化子骗到荒郊野外丢下,其用心何其毒也)直接影响了中央在人民中的形象。火葬,现在变成于国家百害而无一利的而又强迫执行的制度,建议取消,代之以不用棺木,深埋地下,不影响耕地,而栽树以作纪念的新式土葬。蒙古式天葬也不错,更经济,但缺乏推广条件,受地理条件限制。
计划生育问题:
计划生育的强制政策是典型的侵犯人的生育权,且由于主要依靠了强制执行的方式,造成了许多社会问题,如男女比例严重失调,将会有许多男人婚配困难,搞农村计划生育的小分队多是地痞,甚至许多地方采用的抄家,连坐的手段,搞的党群关系紧张,但是结果呢?人口依然持续增长,且有大量孩子没有户口,即所谓的黑孩子。客观的讲,不给超生孩子户口是不对的,难道孩子有错吗?我们应该反思自已的问题:由于思想工作不到位,“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思想依然存在,这是既便超生罚款也非要个男娃的原因之一(此为观念问题)。由于实际工作不到位,不能直正替农民着想,就知道罚款,不帮助脱贫,从而解决他们的养老问题,逼的农民非要生个儿子来养老,这是超生的第二个原因(此为现实问题)。我们应该反思,为什么别的国家不用强制手段而人口也没有过度膨胀,为什么中国广大城市基本上做到了只生一个?甚至上海连续几年还出现了人口的负增长?难道农民是天生的贱种吗?可是城市人,上几辈有几个不是农民出身?我心很痛!不过现在,我分明看到希望了,中国正在承认超生孩子户口,这是何等的正确呀,都是中国公民嘛,孩子没有错的。加速进行的农村城镇化将改变他们的观念,彻底免除农业税也将为农民减轻负担,我相信将来,计划生育将不用强制而用引导教育反而做的比以前好很多。
环境污染:
我只想说一点,环境污染是完全可以避免而故意去做的,许多厂家有污水处理设备也不用,就是为了减少生产成本,环保局也是完全可以监管而不去监管,就是因为收了好处,从而合起伙来伤害百姓。是典型的能做好而不做,是利欲熏心、丧尽天良、思想道德严重败坏的表现。尤其遍布在农村的小型造纸厂,印染厂,所造成的地下水污染严重的伤害人民的健康,甚至有些地方因为污染患癌症而死亡率逐年上升,严重的伤害了人民的感情,官司却很难打赢,赢了也基本不执行,我恨地方政府,欺下瞒上,但是我同样相信,中央会给农民一个公道。
文化教育:
明知应试教育不合理(培养了大量高分低能的所谓人才),却这么多年也不能改变,这是中国少出科研成果的原因之一。普遍的乱收费屡禁不止造成了部分贫困学生失学,即便是上学的,又在学校里学到了什么呢?思想道德进步?我实在不敢恭维,看看学校能出台“教师不准奸污女生就”知道问题的严重性了,看看国人缺乏民族自信心崇尚洋货的软骨病就知道了。能力的提高?看看现在多少高学历的给没有学历的打工就明白了。文化教育不注重实际,过于形式主义,偏离了正确的方向。国外的开放式教育应该有值得我们借鉴的地方。很高兴今年的本科学位证与英语四级脱离的改革,允许学有所专嘛,那些所谓无所不能的专家其实是一无所专,是骗人的专家,就是不要相信他们。教育,是该大刀阔斧改革的时候了,尤其注意需要照顾贫困地区,都是中国国民,差别太大是不对的。
医疗保险:
医生--白衣天使?多么好听的名字,可是你知道有多少人因为看不起病而死在医院门口,有多少医生收红包?制度不好,思想也坏透了,其主管部门是有责任的。特别在农村,没有医疗保障。我就不明白,在一些资本主义国家都能搞好事情,怎么我们就搞不好?
造假问题:
这个问题严重到无以得复加的地步了,其中最为可恨的是食品和药品造假,直接危害人的生命安全。为什么假货屡禁不止?就是因为相当一部分造假者与当地官员勾结在一起,狼狈为奸,从已以公开的报道事例就能说明问题。执法者,不作为与乱作为搞的市场真假难辩,乌烟瘴气。
司法腐败:
这个我就不说了,想必大家也有体会。我只想说一点,为什么有了反贪局,贪污受贿还是屡禁不止?为什么那么多冤假错案?要检察院干什么?
政治结构问题:
以上这些林林总总的问题,表面上看是由于监督不力和思想堕落造成的。其实质是政治结构和法律问题。你想,法律那么多,“衙门”那么多、官员那么多,怎么监督?所以必须要精简法律,进而精简机构,发展大民主,否则减下来也会反弹。政府机构不是权力太集中了,而是太分散了,形成了一种官僚民主,而不是人民民主。这就是许多地方整体性犯罪的原因,一个清官很难进去,进去也要变坏,否则官僚民主不允许他存在。对付官僚民主,只能用大民主。我尝想,即便文革有不好的地方,但是大鸣、大放、大字报对大民主还是有积极意义的(当然需要完善一下)。(我是建议法院,检察院归政府领导,人大可以选举、罢免行政首长,但无权直接发罢免法院院长或检察长,只有知情权。人大监督太多结果是一头也监督不好,倒不如全权授权政府,这样即利于政策的执行,又方便人大的监督,简单有效,何乐而不为呢,非要搞那么麻烦,操作性不强,最后乱七八糟,政令不通,有令不行,有禁不止。)
2、 腐败问题阻碍了生产力的可持续发展,影响和谐社会建设。
3、 政治结构是所有问题中的主要问题
以上所有的腐败问题,都是不能单独解决的,即便暂时解决了,也不过是头疼医头,脚疼医脚,治标不治本。但是,如果政治结构问题解决了,其它问题就迎刃而解了,因为它是这林林总总的问题的关键所在,是问题的实质,其它的都是表象,所以,必须解决这个问题,才能有其它问题的根本解决,国家才能良性持续发展。
二、中国政治改革的必要条件
1、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特别重要,继续加强思想教育工作)
没有人民的军队,便没有人民的一切,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是稳定改革的保障。
2、政治局多数支持
思想斗争会有的,但是一定要统一思想。如果暂时不能统一,就等多数统一后再进行,这是个原则问题。
3、群众支持
如果群众不支持,他们就不会积极配合,我们就会事倍功半,我相信群众会支持的,但是首先要动员起来。要依靠这潜在的力量。
三、政治改革的目的:
总体是精简政府机构,加强法治建设,把中国建设成一个富强、民主、文明的现代化国家,体现社会主义的优越性。
主要表现在下几个方面:(若做不到,改革就没有什么意义)
1、游行自由(没有暴力),舆论自由(没有谎言)而社会秩序井然有序
2、法律精简到为普通群众所熟知。(这是目前资本主义国家所无法达到的)
3、国内基本没有假货,人民以国货为荣,民族自信心大增。
4、环保状况良好,没有地下水污染,尤其农村地区。
5、医疗教育制度要照顾到贫穷地区,贫穷人口。
6、清除毒品,赌博,以权谋私等社会丑恶现象。
7、科技现代化,改变中国不掌握核心技术的现状,实现高新技术国产化
四、政治改革的策略办法
1、 中央成立改革领导小组,确定改革思路,首先在领导层形成统一认识。
不论做任何事情,在做之前心中一定要有严密完整的方案,否则是一定不能做,也一定做不好的,正所谓理论是行动的先导。为着这次具有重要意义的改革顺利进行,特提出如下草案:
大概思路是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个阶段主要进行法治改革工作。第二个阶段进行政府机构改革工作。但其中有时又是交叉进行的。
为什么要首先进行法治改革呢?因为人们已经走进了一个法治的误区,认为法律越多越好,越多也就越完善,其实不然,如果那么理解的话,我们永远也建设不完善,也总是有无法可依的情况,也总有犯罪分子犯罪而逍遥法外,因为法律不可能细到规范复杂社会的每一个角落。其实,我们完全可以依据宪法精神及相关法律去灵活处理,当然,前提条件是有力的人民监督。所以说法治的关键不在于制度细节的多么完善,多么繁多,而在于人民群众的监督。这就要求我们的法律要尽可能的简明扼要一些,以使最广大的人民群众所掌握,这是群众监督的基础。把法律搞的象迷宫一样,只有律师和官僚才懂得,那不是人民的法律,那是脏官和律师的法律,不整顿是不利于改革的。
正是由于法律太多太滥,不易为中国最广大的人民群众明白了解(甚至许多官员也不了解),不了解就无法监督,所以造成了官员的大量犯罪。如果我们认真的拿目前法律去评判,太多官员都是应该被治罪的,但是我们能不能这样做呢?起码前期不能。且不说法律本身就有问题,更重要的是如果那样我们就孤立了自己,团结了敌人。就容易形成对抗,引起混乱,不利于改革的稳定进行。我们千万不能因为疾恶如仇而感情用事,一定要讲究策略,我们的方针是团结多数,打击少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做到首恶必惩,协从不问,立功者受奖(取自毛泽东思想)打一批,拉一批。我们的法律应该本着这样的方针去整顿,整顿的越精简越好(刘邦当年约法三章就能治天下应该于我们应当有点启示)。只有这样,才便于群众的监督,才能有效的分化敌人,也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成功的打击那些民愤极大的首恶分子而不是只打倒了一些替罪羊,才能有别于以前抓小放大从而屡打屡犯的怪圈,才能在民众中树立威信,才能有力量进一步开展我们的工作。说的更加明白一点:就是第一阶段第一步主要是整顿法律工作,第二步是法办首恶分子,取得群众信任,增加改革力量。
机构改革更加复杂,在机构改革实施以前,很有必要来一次大讨论,以基本上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同时为下冈分流人员安排出路,也就是说社会要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从某种程度上说,也正是因为官太多了,法才搞的凌乱不堪。权力应该在民主的前提下集中起来,而不是象现在这样分散。一个城市那么多副市长,那么多局长、副局长,权力太分散了,不利于提高效率,也不利于监督。不作为与乱作为现象突出。尤其要提出的是,警察不但不能增加,而是应该大大减少,关键是依靠群众,改良社会风气,否则警察再多也不够用的。取消反贪局,取消检察院,因为它们几乎没有产生作用,落实人大权力。改革人大制度,使其代表普遍群众,以促成事实上的人民监督。以建成一个精简,透明、高效的政府。(详细改革,另篇单写,见关于宪法修改意见)
2、 确定试点地区,以海南为宜.省里面也可以本省革个县市为试点地区。
如此事关国家前途命运的改革,务必要万分谨慎,所以应该先在一地区试行为好,并把成功的经验推向全国。要相信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也最有说服力。之所以选择海南,是由于在地理位置上优势,可以受外部干扰小一些。
3、号召一批改革积极分子进入海南,使党吸收新鲜血液,在此,扩大化是暂时的,扩大的目的是让改革力量居于主导地位,从而顺利完成精简。(注意防止投机分子)
4、在党委领导下,发动舆论攻势,(主要讲法制改革,少讲机构改革,保证每一个时期的工作只有一个重点,避免急燥冒进,四面出击,孤立自己,尤其是群众没有发动起来之前)密切联系群众,获得群众支持。允许流行示威(防止暴力行为,告诉群众,如游行队伍中有暴力现象,则要自动离开,以区别于暴民),放开舆论(但是如有不基于事实的报道,立即关闭)。
5、实行法治改革,政府控制的媒体要充分宣传,同时充许其它媒体提意见。我们可以辩论,我们一定要在舆论上占上风,我们一定能,只要我们团结起来,并真正的与群众占在一起。培养优秀的思想理论工相当重要,没有他们的辩论和说服工作,和平改革就没有保障。很容易出现群体冲突事件,因为我们放开了游行与舆论自由。
6、实行机构改革,改造大批不合格干部。打倒官僚民主,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和大民主监督制相结合的制度。
7、总结经验,形成理论,推广全国。
五、改革中意外问题处理办法:
本着一个原则灵活处理,这个原则就是我们要坚定的进行改革下去,在战略上我们要有十分的信心,在具体问题上要重视起来。(希望能群策群力研究补充一下)
六、关于改革的法理依据。
1、 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要求改革呼声很高,政府要顺应民意。
2、 新的社会主义本质论要求实施政治体制改革,什么是社会主义?邓小平在南巡谈话中说:“社会主义的本质,就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解放生产力,是解放被旧制度(如旧中国的封建制度和资本主义制度)和旧体制(如新中国从1958年到1978年间形成的僵化了的经济体制)所束缚的生产力,而解放生产力的自然后果就是发展生产力。邓小平曾十分深刻地指出:“现在经济体制改革每前进一步,都深深感到政治改革的必要性。不改革政治体制,就会阻碍生产力的发展,阻碍四化成功。”(《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增订本,第136页)
3、 政治体制改革是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保障,为什么这样说呢?邓小平指出:“只搞经济体制改革,不搞政治体制改革,经济体制改革也搞不通,因为首先遇到人的障碍。”(同上)这一论断表明了邓小平对传统体制痼疾认识的深刻性。
七、关于若干其它问题:
1、为什么必须坚持一党制,为什么不能改成多党轮流执政?
现在中国除了共产党,没有其它的党有能力领导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是在历史上形成的,是由社会主义性质决定的。很重要的一点,中国如果实行多党轮流执政,很容易被西方分化瓦解,沦为拉美一样的国家,对中国的稳定发展极为不利。虽然共产党也会犯错误,但是我们一定要相信,共产党是能够修正错误,继续前进的,如果没有这点相信,就是政治上还不够成熟,还不能看到事物的发展方向。
2、为什么改革须坚持党的领导?
党无处不在,没有党的领导,改革将无从进行,当然,党内需要进行不间断的党性教育,应该开展思想斗争,有斗争才有发展.
3、政治改革将以何种思想为指导?是否产生什么新的东西?
政治改革将以毛泽东思想思想为基石,并结合现阶段具体实际,发展核心技术,增强民族自信心,鼓励民族企业发展,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大家不要太注重讨论姓社姓资的问题,而是应该深入的讨论如何实现共同富裕,如何打击腐败官僚,如何使人民重拾信仰,重建党的威信,如何使社会更加公平,公正,以此为基础创造一种适合政治改革的新思维。
4、 法律与道德问题:
法律不是万能的,它不应该去管道德方面的事情,也管不好,道德方面的事情也只有通过道德教育去引导,并改变社会风气,道德上去了,违法的事自然就少了。法律不公正是道德下滑的主要原因,道德下滑又导致了大量贪脏枉法的现象,从而形成了一种恶性循环。但这相互影响的两条中,法律不公是主要的,也只能从解决法律公正入手。所以,法律公正刻不容缓,法律精简刻不容缓。
5、法治、人治与法治中“人的因素”问题:
法治不是天生的,只有靠伟大人物去推动法治建设,成为制度保存下来。中国目前还不是法治社会,还是需要人去推动的。目前的腐败主要是由于表面的法治实质的人治造成的.
什么是法治,什么是人治?不搞清这最基本的问题,空喊再多的法治建设也是毫无意义的。什么是法治呢?简单的说,就是依法办事。它包含两个条件:一、有法律(自从有了国家就有法律存在的,只是良法与恶法之分而已)所谓法律不完善,其实是想以此为借口去曲解法律或者钻法律的空子,事实上,任何一部法律都有其基本精神的;二、执法者依照法律或相关法律精神办事。法律不会自动执行的,必须要依靠人的参与才能执行,法律的制定修改也离不开人,这也就是所说的法治中“人的因素”,但我们不能因为法治活动中有“人的参与”就叫做人治,如果这样定义人治的话,那么自古以来是从来没有过法治的,将来也不会有,完全都是人治,因为人类的一切活归根结底都有“人的参与”, 显然这是不合适的。那么什么是人治呢?中国近代以前是没有概括出“人治”的概念的,每个人对它定义也不一样,(近代梁启超先生以封建专制等同于人治,我以为是不妥的,因为即便在封建专制社会里,亦有相对 开明的法治时期),我认为,人治就是执法者在执法过程中不依靠法律或相关法律精神办事,也就是违法办事。事实上,历史上是没有人公开主张人治的,多数情况是打着“法治”的旗号,行着“人治”的事实。由此看来,法治与人治的根本区别就在是否依法律基本精神办事。依照法律基本精神办事就是法治,违反法律基本精神办事就是人治,人治与法治在精神上是根本对立的。历史上没有纯粹的人治,也没有纯粹的法治,因为任何一个社会都会有依法办事的情况,也有不依法办事的情况,这正象一个人,有做好事的时候,也有做坏事的时候,我们判断一个人是好人或是坏人主要是看他主要做了好事或是坏事,要看主体。同样,我们判断一个时期是法治社会或是人治社会,就看这一时期法律是否基本得到执行,如果是,我们就认为这一时期为法治社会,如果不是,我们就认为这一时期是人治社会。虽然在封建社会皇帝名誉上是享有特权的,但是皇帝也受到祖制和道德的约束,废皇帝而另立的事也不是没有,很多皇帝也是没有多大实际权力的,所以判断封建社会某一时期的法治状况主要是看自皇帝以下官员的执法情况,而不要太在意皇帝的特权,因为法律本就规定了皇帝的至高无上,不存在皇帝违法的情况,最多是违反祖制和封建道德。人制定的法,本有好坏之分,所以我们不能简单的判定法治好或是人治好。法制,就是法律制度,在阶级社会,它是有阶级性的,是为统治阶级服务的,是法治的两要件之一,良好的法治,首先要法律制定的合理,然后严格的执行。先秦时期有儒法之争,我认为,儒法的主张都是符合法治精神的,所谓区别,主要是在法律的内容上,儒家主张教化为主,刑罚为辅,法家则相反。封建社会的法治是没有民主的,因为人民不参与法律的制定,执法者也不是由人民选举的,人民也不能罢免执法者,法治与民主也没有天然的联系,法治可以离开民主而单独存在,只是难以稳定持续。良好的法治应该是,有体现平等、自由的法律并且执法者能依法律精神执法。具体到现在,非常需要一个威权人物去精简法律完善民主并推行之。形成制度而供后人用之。
6、舆论监督:
舆论监督是民主的主要表现,毛主席说,不管你是什么人,只要你说的对,你说的话对人民有好处,我们就照你的办,说错了也不要紧,言者无罪,闻者足戒,有则改之,无则加冕。
这应该成为共产党对舆论的基本态度,不要不让人说话,只要不违背事实,什么都可以说,应开放报禁。如有不实报道,可以给停了,如有恶意攻击,当追究其法律责任。
7、对本届政府政改的信心如何?
腐败主要是由于历史原因造成的,本届政府正在纠正,力度会越来越大,直至彻底。看这几年以胡主席为核心的党中央的雷厉风行就知道了。要有信心,要相信中央政府,在思想上与中央保持一致,反对地方特权腐败。
8、改革主要依靠工作组或是主要依靠群众?
实行工作组与群众相结合的办法,不可否认,群众有巨大的潜在力量,但是如果没有引擎,那力量大约总是处于潜在状态,工作组就是引擎。
9、政治改革要多长时间呢?
政治改革不是一下子就能完成的,鉴于旧有制度的根深蒂固,开始阶段政改力量的相对弱小,所以总体上处于一种防止时期,经过一段时间,人民基本发动起来了,也就进入了一种相持阶段,待到各方面条件成熟之后,就可以反攻了。总之,要一点一点的打倒,积小胜为大胜,务求稳步进行。估计五年完全可以做到,也可能会快一些。
10、战略与战术问题
在战略上,我们一定要相信在以胡锦涛主席为核心的党中央的领导下取得完全胜利,这一点是毫无疑问的,因为我们是真正与人民站在一起,是为正义,民主,法治而战的,其指导思想是先进的,所以我们一定要有信心。但由于我们政改经验还不足,所以我们一定要在每一步工作中重视起来,这是我们在战略上赖以自信的重要条件之一。
11、为什么一定要把法律精简下来?外国的法律那么多不也执行的挺好?
首先,我不认为外国的法治状况是理想的,还差的很远(参看其它文章)。
中国的国情有其特殊性,中国大多数农民,工人出不起钱请律师打官司。所以得靠他们自己,所以如果不精简下来,就不能为他们所掌握,就没法打官司。当然,法律还是要完善的,但必须以普法教育为前提,否则,其目的一定是下决心不让老百姓掌握法律的,从而为官僚和律师所玩弄。
2005,10
QQ:5341325
E_mail:[email protected]
「 支持!」
您的打赏将用于网站日常运行与维护。
帮助我们办好网站,宣传红色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