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南一北两起大案,有一点相似之处———首要成员都有着曾经从政或涉政的经历。湖南娄底的刘俊勇曾经参加村委会竞选,如果不是因为“6·30案”出事,2005年换届选举肯定是刘俊勇当选。在刘氏团伙中,有一名村支书,一名村主任,一名县人大代表。
在吉林榆树市的徐氏父子涉黑案中,其父徐凤山曾经担任过九台、榆树等地的副市长,案发前是榆树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其子徐伟,别名徐大伟,榆树人称其为“徐大”,是榆树市供热公司副经理;徐家次子徐鹏在九台、榆树两市的公安局供职,后被提拔为榆树市公安局国保大队副大队长。
鱼肉乡里、称霸一方的黑社会团伙,通过各种手段,幻想跻身政界,这一点并不奇怪,但是令人震惊的是,上述两起案件的首脑人物,并不是通过“漂白”手段踏上仕途的,他们往往能够一面涉黑犯罪,一面混迹于官场、政坛,不由使人感叹:中国的某些黑老大从政,真的是太容易了。
在许多国家和地区,黑社会的首脑人物从政的并不罕见,比如意大利和哥伦比亚的黑手党、台湾地区的“竹联帮”、“四海帮”等等,都有成员长期混迹政坛。但是,海外的黑老大从政都有一个大致相同的规律,就是在从政之前,都有一个长期“漂白”的过程,他们往往伪装成慈善家、公益实业家,建医院、办学校,先做许多“好事”,迷惑民众,拉拢选票,最后欺骗得逞。
黑老大的本质是黑的,再“漂”也不白,但是,“漂白”总比不漂白好。海外的黑老大,“漂白”后才从政,说明他们还是畏惧于舆论压力的,在群众的监督面前,他们不得不按照公众能够接受的行为模式来树立自己的公众形象。他们能够混迹政坛,也只是群众的眼睛不够“雪亮”。
奇怪的是,不论是娄底的刘俊勇,还是榆树的徐氏父子,国内的这些黑老大,连“漂白”的过程都不用,直接就能轻松步入仕途,甚至像徐凤山那样,一面指挥着两个儿子鱼肉乡里,一面在仕途上平步青云,在百姓的怨声载道中逍遥十年之久。不必“漂白”,甚至“漂”不漂白无所谓,一方面说明在徐凤山、刘俊勇的眼中,社会舆论和群众监督根本就无足轻重;另一方面也说明,在对政治人物的选拔过程中,百姓的民意始终没有起到决定性的作用。
黑老大能够不“漂白”就从政,从本质上说是一种吏治腐败的表现,是吏治中的弊病使一些黑老大混入仕途更加为所欲为地欺压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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