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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道还要想在今天的中国搞文字狱吗?——读郑胜利《“张勤德现象”值得警惕》有感

子夜光 · 2006-08-03 · 来源: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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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道还要想在今天的中国搞文字狱吗?
——读郑胜利《“张勤德现象”值得警惕》有感
读了郑律师的大作有三个直觉。

一是使我想起当年看苏联电影《列宁在十月》的一个镜头,资产阶级临时政府的议员们在被赶出议会时,他们说:“我要控告!”,因为资产阶级的法律向来是他们的护身符,他们忘了自己已经失去了往日的威风了!

第二个直觉是:在今天“主流”“精英”们主导的改革开放的自由天地里,似乎一直是连功高盖世的共和国的缔造者、共产党的伟大领袖毛主席,也是可以任意批评、批判甚至无中生有造谣诬蔑都不犯罪的“民主社会”;连国资大量流失都不问责的“宽容社会”;连把教育当成商业,把学生变成摇钱树这样的腐败,都可以容忍的“宽恕社会”;连黄赌毒的泛滥都无动于衷的麻木社会;怎么一到“非主流的”张勤德,只写两篇文章就获罪了呢?想不出别的原因,无非只是因为他的文章批评的是今天的“精英、主流”——是从改革中变得有钱有势的、财大气粗的人,他告诉我们这样的人是碰不得的,不能够批评的!
难道这就是主流们提倡的所谓的“政治民主”吗?我们领教了!

第三个直觉是,根据郑律师的自述,郑律师本来是这场争论的局外人,那么现在当然是属于“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义举了,但义举一般都是帮助弱势群体的;如果帮助强势群体即“有钱有势的群体”照例有两种可能,一是郑先生想要巴结主流看准了这是个机会,于是就跳了出来;二是主流们慕郑先生之名,高价聘请郑先生为之解围,郑先生欣然为之。但是根据郑先生的《“张勤德现象”值得警惕》文章的法学知识水平,看来是第一种可能性比较大。对此这里略加分析。

首先,批评别人的所谓“问题”郑先生自己照犯不误,有过之而无不及。例如他批评张勤德点了多少人的名,意思当然是打击面过宽了,但张勤德是拿出了人家公开讲的话,写的文章,有出处,、有根据、白纸黑字是言之有据的;可他自己呢?本来是张勤德的一两篇文章,他却冠上了“张勤德现象”,无缘无故的扩大打击了一大片,这岂不比老老实实,有一说一,有二说二的点名,打击面更宽泛得远,更无根无据,打起来也更随意,更不讲证据了吗?
郑律师讲:“善良的中国老百姓啊,我们一定要警惕“张勤德现象”的蔓延,防止出现更多的“张勤德分子”,更要防止自己当了张勤德的俘虏,不自觉地成为张勤德一分子,归根结底,我们一定要在肩膀上长着自己的脑袋,一定要吸取文化大革命的惨痛教训,千万不要再上姚文元、张勤德这类政治骗子的当,在思想上行动上千万不要去参加自称捍卫社会主义实际葬送社会主义的“左派”们想引发的各种内乱!”
这里郑律师又创造了一个“张勤德分子”的新名词,而且说他们就是文革中姚文元一类的政治骗子。但现在是改革的时代,社会的问题和性质经过了将近30年的发展,是完全不同于当时的,例如郑律师说:张勤德“要把一场学术争论上升为一场政治批判,甚至是造势想搞成一场政治运动,。。。。。。”就很没有根据。谁都知道张勤德的文章不是像姚文元的文章,当时是在两报一刊等主流报刊上发表的,张勤德的文章今天却只能在非主流的网上发表,试问连文章正式发表的权利都没有,又怎么可能有条件把这场争论变成一场政治运动呢?倒恰恰是被他批判的“主流”“精英”们,他们的文章倒是冠冕堂皇的在主流报刊上发表的,如果说主流们“要把一场学术争论上升为一场政治批判,甚至是造势想搞成一场政治运动,。。。。。。”倒是有这种条件的。所以我们要请问郑律师,你这样说,有什么根据和证据呢?如果没有,这可是真正的造谣诽谤啦!
   对于经过了20来年,农民的背井离乡进城打工,日断千指,矽肺缠身,讨要工资挨打,老人、孩子在家无人照管,还要经受瓦斯爆炸、矿山透水的不断考验,这样的日子到底有没有头?工厂私有化,工人下岗沦为弱势群体被残酷剥削,孩子上学,老人看病都成难题的日常生活还有没有头?白领知识青年加班加点冒着过劳死的风险挣工资,可这点工资一结婚,好日子就到了头,沦为了“房奴”的日子有没有头?对于这样生活的广大劳动者来说,郑律师以上这段话,又有何可信度和吸引力呢?谁会喜欢这样的新自由主义的“改革”?谁不想早日改变这样的社会现状?
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理解广大人民的要求,强调了我党一贯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建立以科学发展观为思想基础的创新型国家的战略远景,深得民心,才使大家有了团结前进的信心和改革的共同方向;可是那些所谓的“主流”学家,他们中的一些人,根本不顾人民的死活,顽固抱着已被实践反复证明是祸国殃民的新自由主义不放,一定要做挡住历史前进的绊脚石,怎能不被广大人民群众所唾弃呢?这才是当前争论的问题的实质,而张勤德的文章不过是其中狠狠打痛了这些“绊脚石”的雄文之一而已。
老实讲,让人们回忆文革,文革对工农有何损害?工农对于文革又有何惧怕?工人、农民在文革中失业、失地了吗?即使我们当时大学的普通年轻教师,对文革的回忆也是美好的,在文革的战斗中,恋爱、结婚,生儿育女,在干校战天斗地,文革结束,孩子早已上学了,不花一分钱,等到改革开放又个个都是教学战线的骨干,成为教授、副教授直到今天退休。比起改革,文革无非是暂时冲击了一些老干部,和老知识分子,有些人甚至每次运动都受冲击,伤了感情,这些教训是必须记取的,但文革与改革都属于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文革也不是洪水猛兽吧!
至于内乱,究竟文革是内乱?还是苏、东社会主义垮台是内乱?它的性质普通老百姓是分得清的。在世界上左派葬送社会主义的事至今还没有看到过,但是资产阶级右派颠覆社会主义的事,包括乌克兰等国帝国主义操纵的颜色革命,今天已经不是新鲜事了。今天到底谁是政治骗子大家已经看得很清楚了。资产阶级颠覆社会主义可以用“左”的形式,也可以用右的形式,它们本来就是一家。资产阶级要反对的是无产阶级马克思主义左派和他们的社会主义。但是他们不敢公开的打出这面旗帜,而是把左字加上了一个引号,以冒充他们反的是极“左”,这是他们(这些政治骗子——我们也来借用一下他们惯用的这个词汇吧)30年来一贯的手法,郑律师当然也不例外,但是这个“法宝”也已经不灵了,因为使工人失业、农民破产的:右,比起他们的极“左”来,毫不逊色,人们对“左”和右的苦头都已经吃够了!因此只有真正的社会主义才给劳动者以美好的回忆和无限的向往,这本来是劳动者的天性,是很自然的,但是却被“主流们”说成是“怀旧”“开历史倒车”!可见“主流”、“精英”们的思想感情和价值观和劳动人民已经离得多么远了!
其次作为律师,郑先生不懂得维护中国的根本大法——宪法和宪法规定的社会主义制度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的神圣使命。他却说什么:“《中华工商时报》2001年元旦评论员文章说:“从法律和政策的角度而言,民营经济成为社会主义建设的主力军,实现角色切换,已不成其为问题”。这话本身没什么错,江泽民同志在十六大报告中用“两个毫不动摇”,即“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肯定了这一说法,浙江、江苏等沿海省市GDP中民营经济占到90%左右的客观事实和2004年通过的宪法修正案,在实践上和法律上也印证了它的正面意义。但张勤德在2005年发表的《教训》一文中,仍指责《中华工商时报》说,这是“极力推行私有化改革,用私营经济取代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张勤德在这里明明是在维护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中规定的公有制的主体地位,有什么错?如果民营经济成为我们社会主义建设的“主力军”,试问我们国家的性质还能是社会主义的吗??这样的“脚色切换”作为社会主义国家的公民能同意吗??这话怎么“没什么错”?江泽民的讲话本来意思很清楚,再曲解也不能解释为江泽民的讲话同意违反宪法的“民营经济占到90%左右”的私有化吧!?郑先生作为律师,连这样的大是大非也分不清楚,又如何当一个合格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律师呢?
律师有律师的行为规范,那就是特别重证据,而郑律师对张勤德同志的攻击是完全不讲事实根据的。张勤德的文章很多人都看过,他的目的并不是针对这些人个人有什么恩怨,而是出于对他们所说的、做的违反人民利益的事和言论,并且已经造成了严重的后果和将要造成的更为严重的后果,必须加以纠正的责任感,我们从他的字里行间可以看到他对人民的热爱和对危害人民言行的痛恨,老实讲生活在物欲横流的今天,那些相信“人不为己天诛地灭”的人,早就各自八仙过海找到了暴富的种种门道,我们没有看到一个人是靠批判资产阶级私有化发财的,只是不断见到鼓吹资产阶级私有化的人一个个的财运亨通,这是一个普遍的基本的事实,不承认这一个普遍基本事实,蓄意掩盖这个基本事实的人才可以认为是心术不正。
郑律师还很主观,他把张勤德对主流们的批判归纳了以下若干点:认为是对他们的诽谤,我相信是未必经过主流们的一致同意的。譬如:
“他们极力否定过去,否定人民领袖,进而彻底否定社会主义”;
难道那些人现在不承认他们过去反对毛泽东的言论和思想了吗?他们再也不主张多党制了吗?他们未必就这样认输了吧?
“他们用各种假社会主义搞乱、取代甚至公开鼓动推翻社会主义”;
他们难道现在不想这样做了吗?认输了吗?未必吧!
“他们仇视人民民主专政,主张照搬西方的政治体制”;
难道他们现在不想这样做了吗?认输了吗?未必吧!

“他们反对GCD的领导,叫嚷要容许存在反对党”;
难道他们现在不想这样做了吗?认输了吗?未必吧!

“他们疯狂地攻击马克思主义”;
他们现在难道拥护马克思主义,而反对新自由主义了吗?认输了吗?未必吧!

“他们极力推行私有化改革,用私营经济取代公有制的主体地位”;
他们现在下决心不搞私有化了?要维护公有制的主体地位了?我们欢迎。但是他们真的甘心认输了吗?未必吧!

“他们反对搞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主张搞资本主义市场经济”;
他们真的放弃新自由主义改革观了?我们欢迎!但这不会只是郑律师的一厢情愿吧?
“他们坚持单边发展观,反对科学发展观”;
他们不主张开矿私有化了?不主张买卖土地了?不主张森林私有,滥砍乱伐了?
“他们宣传自私是人的本性,倡导‘私欲动力论’”;
他们提倡大公无私,反对剥削了?
“他们主张培植一个新的资产阶级,并把他们作为主导力量”;
他们主张无产阶级当家作主,限制资本剥削了?
“他们否认工人的企业和社会主人的地位,把他们打入社会最底层”;
他们反对工人下岗了?主张工人端铁饭碗了?
“他们搞民族投降主义,主张当美英帝国主义的洋奴才”;
他们不唯美国是从了?主张自力更生了?
“他们用理论骗子、政治骗子的手法骗人”;等等。
他们从此放弃不用这种手法了?
如果真能这样,张勤德同志的宏愿就实现了!事情恐怕不会这么简单吧!我不得不说:郑律师!你的马屁,恐怕拍到了马腿上了?恐怕人家说不定要给你一脚!你这个倒忙帮得实在不小!你的漏子捅得可不小,我正担心你如何收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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