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昌平:90年代以来农村改革路线要商量
来源:博客中国
李昌平(河北大学中国乡村建设研究中心):80年代农村改革是对的,90年代以来一直到今天还是走错误的路线,这是我的体会和判断.基于这个判断,新农村建设到底怎么搞,还需要一个很长的路程摸索,要想把政策制度层面的问题纠正过来,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很多问题要错到极致了,自然要改过来,比如税费改革,哪里是取消,而是收的成本高于所得了。
三农问题是权利问题,农民权利问题是农民组织问题.90年代以来,农民自治权利没有提高反而下降了.90年代的农村改革,把农民组织的经济基础,全部/彻底/干净的消灭掉了,怎么会走上这么一个改革道路?农民组织没有经济基础,农民组织一切功能都丧失了。
主要是从三个方面消灭农民组织经济基础的,第一个是土地制度,我们土地制度叫什么都不重要,前一段时间我梳理了一下土地制度,是1977年到1988年的土地制度对农民最有利,1978-1988年乡镇企业为什么能蓬勃发展?因为那个时期的农民集体有权用土地发展乡镇企业,,现在土地制度是消灭集体所有制,推行的是国家所有,实际上强化了政府的权力。如果真正落实宪法规定的土地集体所有制,就应该给农民集体发土地所有权证,允许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国家所有权和个人所有权是平等的,这是市场经济的基本要求.在今天集体所有就是农民所有,只有在计划经济/统购统销和按劳分配为唯一分配原则的前提下,集体所有制才是公有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村民自治,农民能够自主生产经营,按劳分配不是唯一原则,集体所有制就是民有制,也包含所私有制,现在就是要把宪法规定的土地集体所有制搞落实。集体所有制(组织化的民有制)是农村一系列制度构架的基础,如果没有这个,农村会越来越混乱的。
第二个是90年代以来,垄断重新又回来了,比如农药、种子,比如粮食专营,这把八十年代发展的乡村集体企业全部打垮了。第三个是把过去凡是能挣钱的都变成私人所有了。有钱有权人可以低价或无价拿到资源,所谓改制都成功了就是抢劫成功了。
现在村民自治的"三提无统"取消了,并没有新的资金补上.农民组织的经济基础全部消灭掉了,农民组织就没有了。90年代以来,无论村民自治还是农村民主,并没有实质的进步,我们把选举等同自治,把选举等同民主,这是不对的。90年代以来农民民主权利是缩小的,农民自主权利没有了。在这个问题上认识是有误区的,村民自治已经走到尽头.
谁都应该知道,要想发展现代农业,培育现代农民,建设现代农村,要要组织农民,并不断扩大农民组织的权利,就要恢复和扶持农民组织的经济基础。第一条,农村信用社这一块要给农民,现在,政府宁可扶持部门和资本家垄断农村金融,也不允许农民组织搞农村金融,这是扶持官商勾结的金融资本家剥夺小农。第二条,扶持农民组织搞农产品加工和营销.现在给所谓的龙头企业免税,但是几个农民起来办点小企业是要纳税的;流通资本家有进城的绿色通道和优惠政策,而农民进城卖农产品有各种各样的障碍,这是政府在扶持工商业资本家剥夺小民.第三条,扶持农民组织经营生产资料.现在,生产资料经营也是垄断,政府也在扶持所谓的龙头,同样是政府扶持资本家坑农害农.90年代以来,这种扶持社会强势人群剥夺小农的政策,消灭了农民的经济基础,让农民没有了组织成本.如果把这些向农民组织开放,农民就有了组织成本,农民组织经济基础就会得到巩固,农民组织就有力量维护自己的权利,新农村建设就有主体,就会走上正确的轨道.谢谢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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