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有关社会主义发展阶段及其历史任务的论述
谭乃彰
历史和理论表明,毛泽东在哲学、经济学和社会主义以及政治学、军事学、外交学、教育学、历史学、文艺学等诸多领域,都有划时代的重大贡献。毛泽东的理论,内容非常丰富,而涉及的领域也极为宽广,是博大精深的科学体系和理论宝库。毛泽东是古今中外的大思想家和无产阶级的理论大师。他和马克思、列宁都是世界公认的无产阶级伟大导师和革命旗炽。
在这里,着重研究毛泽东社会主义理论中的几个问题,供同志们研究参考。
一、社会主义两个发展阶段
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把共产主义社会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和高级阶段。毛泽东和列宁把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叫做社会主义。1920年4月,列宁在《共产主义运动中的“左派”幼稚病》中曾把共产主义划分为低级阶段、中级阶段和高级阶段。同时又说,俄国还刚刚处在从资本主义向社会主义即向共产主义低级阶段过渡的最初阶段。从列宁著作来看,这个最初阶段是指无产阶级夺取政权后到生产资料私有制社会主义改造完成这段过渡时期。此外,列宁还曾设想过发达的社会主义社会、完整的社会主义社会等。
在20世纪50年代后期,毛泽东根据中国的实际情况,参考苏联的经验教训,明确而完整地提出了社会主义两个发展阶段的科学论断。他说,一切事物总是有“边”的。事物的发展是一个阶段接着一个阶段不断地前进的,每个阶段也是有“边”的。不承认“边”,就是否认质变或部分质变。又说,建成社会主义,也有个“边”。但是,说建成社会主义有个“边”,当然不是说不要进一步过渡到共产主义。因此,他提出,社会主义这个阶段,又可能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不发达的社会主义,第二阶段是比较发达的社会主义。后一个阶段可能比前一个阶段需要更长的时间。经过后一阶段,到了物质产品、精神产品极大丰富和人们的共产主义觉悟极大提高的时候,就可以进入共产主义社会了。
社会主义发展过程的这两个阶段,尽管它们是有联系的,都是实行公有制和按劳分配,但是,它们的特点和任务是不尽相同的。而任务,是由这个阶段的社会条件和主要特点决定的。社会主义的不发达阶段,生产资料公有制存在两种形式: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公有制存在这样两种形式,是社会主义不发达阶段在经济上的主要特点。而这个阶段的全民所有制,正如毛泽东说的,是一部分全民所有制,而不是全面的全民所有制。因此,在社会主义这个不发达阶段,全党全民的任务就是要完成社会主义建设,实现全面的(或单一的)全民所有制。所有制实现了这样的变革,社会主义也就由不发达阶段进入了发达阶段。这个社会主义的发达阶段在经济上的主要特点,就是全面的全民所有制。这个发达阶段的社会主义,在马克思和毛泽东看来,是社会主义的典型形式。正是在这个阶段,全党全民的任务是完成共产主义建设,过渡到共产主义。毛泽东提出的社会主义两个发展阶段的科学论断,是社会主义建设和共产主义建设这两大历史任务及其建成标准和主要条件的客观依据,也是共产党人不断革命论和革命阶段论相统一的生动再现。
在马克思主义发展史上,是马克思在19世纪70年代中期提出和论述了共产主义社会两个阶段的科学论断。这个科学论断,是马克思的无产阶级专政理论的重要内容;而毛泽东是在20世纪50年代后期提出和论述了社会主义两个发展阶段的科学论断。这个科学论断,是共产党人指导这个历史阶段的革命和建设的战略策略的客观依据和理论原则。因此,社会主义两个发展阶段的科学论断是毛泽东在社会主义发展史上一个重大贡献。
二、建成社会主义
建成社会主义,在实践上是斯大林提出来的。斯大林在1936年的《关于苏联宪法的报告》和1939年《在党的第十八次代表大会上关于联共(布)中央工作的总结报告》提出建成社会主义的两个标准:消灭阶级和工业比重占百分之七十。同时,又提出向共产主义过渡的队实践表明,在经济上消灭了资本家所有制,并不等于消灭阶级;而工业比重占百分之七十这一条,又降低了建成社会主义的标准。这两条标准,是不妥当的,后果也不好。
毛泽东说,在我们这样的国家,完成社会主义建设是一个艰巨的任务,建成社会主义不要讲得过早。他说,什么叫建成社会主义,这个问题很有文章可做。这个科学问题,是非常重要的,又是极为复杂的。毛泽东认为,要解决这个问题,必须划两条线。他说,大线是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小线是集体所有制和全民所有制。毛泽东正是依据这样大小两条线,总结苏联的经验教训,又从我国实际情况出发,在马克思主义发展史上第一次科学地系统地论述了建成社会主义的历史任务和基本原则。
(一)完成社会主义建设的历史阶段。
如上所述,在社会主义不发达阶段,全党全民的历史任务是完成社会主义建设。毛泽东为我们党规划了完成社会主义建设的几个战略步骤:第一步,实现国家工业化任务。这个历史任务,是在毛泽东亲自领导下,在20世纪70年代中期完成的。这一步,是整个经济战略的基础。第二步,实现国家工业、农业、国防和科学技术现代化。第三步,在经济上赶上和超过世界上最先进的资本主义国家。在经过这三个步骤的基础上,才可能有第四步,建成社会主义。尔后,才可能有第五步,完成共产主义建设,向共产主义社会过渡。这样五个步骤,构成了毛泽东经济战略和发展道路。前四个步骤,是社会主义建设。因此,建成社会主义,是社会主义不发达阶段的历史任务。毛泽东的经济战略和发展道路,有中国特点。但是,也反映了无产阶级从夺取政权开始,到向共产主义过渡这样较长历史阶段人类社会发展的普遍规律。而这些,充分体现了中国共产党人的雄才大略和艰苦奋斗的革命风格。
(二)建成社会主义的主要标准。
1958年11月10日,毛泽东指出,完成社会主义建设的集中表现,是实现社会主义的全面的全民所有制。他说,我们有了一个不全面的全民所有制,这还只是一部分全民所有制,而非全面的全民所有制。他又说,社会主义的全面的全民所有制的含义是:(一)社会生产资料为全民所有;(二)因此社会产品(不仅生产资料的产品,而且生活资料的产品)也为全民所有。这些论述告诉我们,实现全面的全民所有制是建成社会主义的主要标准。后来,毛泽东也把全面的全民所有制叫做全国单一的全民所有制。
在这里,毛泽东把实现全国单一的全民所有制作为建成社会主义的主要标准是非常科学的,是符合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唯物主义理论的。生产资料所有制,是任何社会形态的基础,它决定这个社会形态的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性质及其特点,因而也必然是这个社会形态的主要标准。恩格斯说,一说到生产资料,就等于说到社会,而又就是说到由这些生产资料所决定的社会。同样道理,单一的全民所有制是社会主义发展过程中一定阶段的主要标准。可以说,在这个阶段上的社会主义,是社会主义的典型形式。马克思在著名的《哥达纲领批判》中论述的社会主义,就是这样的社会主义的典型形式。至于无产阶级夺取政权后,经过哪些阶段,运用什么途径,采取什么形式,实现这样典型的社会主义,由于当时不具备相应的革命实践,是不可能要求做出更具体的论述的。毛泽东关于建成社会主义主要标准的观点,它的理论来源是马克思的《哥达纲领批判》。列宁说过,只要还存在工人和农民,社会主义就还没有实现。列宁在这里讲的社会主义和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论述的一样,是单一的全民所有制的社会主义。这种典型的社会主义,是消灭了工人和农民差别的。因此,可以说实现单一的全民所有制是建成社会主义的主要标准,这是毛泽东在社会主义发展史上又一个重大贡献。
(三)集体所有制向全民所有制过渡。
要实现全社会单一的全民所有制,就必须从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正确解决集体所有制向全民所有制过渡的问题。人们不会忘记,在1958年我国的实际工作中曾出现过混淆集体所有制和全民所有制的错误倾向。河南有的县委书记急急忙忙把刚刚成立的人民公社宣布为“全民所有制”。这件事,引起了毛泽东的高度重视和警觉,他尖锐地批评了陈伯达,而且还劝河南省委书记吴芝圃不要同陈伯达搞在一起,幽默地说:“他的马克思主义太多了。”毛泽东说,人民公社建成以后,不要忙于改集体所有制为全民所有制,在目前还是以集体所有制为好。又说,我们决不能把集体所有制同全民所有制混同起来,把人民公社同国营工厂混同起来。现在不少干部,对于这个界限不清楚,认识模糊。因此,毛泽东非常谨慎和认真地解决实际工作中出现的这个问题。
要解决这个重大问题。首先,要从人们对生产资料的关系上划清全民所有制同集体所有制的原则界限。毛泽东说,这个界限必须分清,不能混淆。他说,在我们这里,劳动、土地及其他生产资料统统都是集体农民的,是人民公社集体所有的。因此,产品也是集体所有的。所有权还在他们那里,他们生产的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都还是集体所有。而全民所有制,是指国营企业的生产资料和产品为全民所有。毛泽东说,同资本主义比较起来,社会主义集体所有制和全民所有制之间的差别,不是根本性的差别。就社会主义经济内部来说,两者之间的差别又是根本性的差别。这种差别,实际上是工农之间的差别。
社会主义的不发达阶段,存在着集体所有制和全民所有制这样两种公有制形式,是由社会生产力水平不高决定的,有它的客观必然性。随着社会主义建设和社会生产力发展,这样两种公有制形式,必然不适应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毛泽东说,社会主义国家和社会主义建设不能一直建立在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两种不同的公有制的基础上。因此,集体所有制向全民所有制过渡,也有它的客观必然性。那么,集体所有制如何向全民所有制过渡呢?毛泽东在总结中国实践经验的基础上,从如下几个方面论述了集体所有制向全民所有制的过渡问题。
第一,集体所有制向全民所有制过渡的步骤。毛泽东说,集体所有制本身有个变化、变革的过程,全民所有制本身也有个变化、变革的过程。工作要有步骤,没有适当的步骤,又可能刮起“共产风”来。他说,首先社有化,然后国有化,这是一种必然的趋势。实现这个转变的一个决定性的条件,是社有经济的收入占全社总收入的一半以上。在转变的时候,是队共社的产,而不是社共队的产。社员在这种“共产”以后,比在这种“共产”以前有利。这样,估计绝大多数人不会抵触。因此,毛泽东说,主要的步骤,将是在社有经济大发展的基础上,社有经济占到了全社经济的一半以上,实现由基本队有到基本社有的转变。这样,再变为国有就好办多了。
第二,集体所有制向全民所有制过渡的途径。集体所有制向全民所有制过渡,不能刮“共产风”。毛泽东说,要做到这一点,就要高速发展生产,逐步地增加人民公社的生产资料(土地、森林、水池、种子、肥料、牲畜、农具、农业机器、工业厂矿)和产品的全民所有制的成分,即逐步增加生产资料的全民性部分和逐步增加产品能由国家调拨的部分,根据国家计划生产和调拨。这些论述,指明了集体所有制向全民所有制过渡的主要途径。只有通过这样的途径,才能逐步地实现全国单一的全民所有制,也才能在这个基础上做到统一全国工业和农业的生产和分配。
第三,集体所有制向全民所有制过渡的条件。毛泽东说,要能实现调拨和逐步增加调拨的比例,就必须有雄厚的生产资料,就必须根据国家计划和公社需要,增加产品的品种和数量。因此,必须不断发展生产资料的生产和消费资料的生产,不断提高这两个部类的生产水平。要使人民公社具有雄厚的生产资料,就必须实现公社工业化、农业工厂化。只有这样,才能把公社变成国营企业一样,实现生产资料国有化,同时也把农民变成农业工人,由国家发工资。因此,毛泽东说,集体所有制向全民所有制过渡的迟早,取决于生产发展的水平和人民觉悟的水平这些客观存在的形势,而不能听凭人们的主观愿望,想迟就迟,想早就早。
第四,集体所有制向全民所有制过渡的形式。公社是实现集体所有制向全民所有制过渡的最好形式。20世纪50年代末期,毛泽东说,我国人民面前的任务是:经过人民公社这种社会组织形式,高速度地发展社会生产力,促进全国工业化、公社工业化、农业工厂化,逐步地使社会主义的集体所有制过渡到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制,逐步地使不完全的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过渡到完全的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制,建成社会主义;同时,在社会主义建设的过程中,共产主义因素必将逐步增长,这就将在物质条件方面和精神条件方面为过渡到共产主义奠定基础。
第五,集体所有制向全民所有制过渡的性质。毛泽东说,人民公社将来从基本队所有,经过基本社所有,转变为全民所有,全国将出现单一的全民所有制,这会大大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它在一个时期内,仍然是社会主义性质的全民所有制。再经过一定的时间,才进而转变为单一的共产主义全民所有制。所以全民所有制也有一个从按劳分配到按需分配的变化过程。然而,从大的阶段来看,在整个社会主义阶段,正如毛泽东所说,存在着两个过渡:首先是社会主义集体所有制过渡到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然后是单一的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过渡到单一的共产主义全民所有制。
三、向共产主义过渡
1920年10月2日,列宁在《青年团任务》(在俄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第三次代表大会上的讲话)中提出了建成共产主义的历史任务。他说,老一代人的任务是推翻资产阶级,新一代人面临的任务就比较复杂了。你们应当建成共产主义社会。又说,现在五十岁左右的人,是不能指望看到共产主义社会,那时候他们都死了。至于现在15岁的这一代人,就能够看到共产主义社会,也要亲手建设这个社会。因而他们就应当知道,他们终身的全部任务就是建设这个社会。因此,现在是15岁的这一代人,再过10—20年就会生活在共产主义社会里。
后来,1939年3月10日,斯大林《在党的第十八次代表大会上关于联共(布)中央工作的总结报告》宣布,我们向共产主义前进。当年的苏联的《真理报》在3月19日为十八大发表社论说:“列宁在一九二零年十月曾预言:‘至于现在15岁的人,就可以看到共产主义社会,也亲自建设这个社会。’他的预言就要实现了。”在联共(布)十八大闭幕的第二天即3月22日,《真理报》又发表社论说,“十八大将作为从社会主义向共产主义过渡的伟大胜利道路的代表大会载入史册。”又说,“共产主义就是最近的明天,我们正在建设并将建成共产主义。”从斯大林的著作来看,他是把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建立,混同于社会主义的建成,因而急于向共产主义过渡。13年以后,斯大林在《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一书中又提出过渡到共产主义的三个基本条件。这三个条件的基本点是极大地增加社会生产力和社会产品。这个观点,还是对的;但是缺点是还不具体。
20世纪50年代末期,在中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大发展时期,也在某些地方出现了急于向共产主义过渡的倾向。有的领导干部提出“跑步进入共产主义”,而有些报刊又广为宣传。也有的公社不仅宣布为全民所有制,而且还制定了向共产主义过渡的规划,等等。这些问题,引起毛泽东的注意和警觉。他说,不能超越阶段。毛泽东在采取一些重大措施来解决这些问题的同时,又在马克思主义发展史上第一次系统地论述了向共产主义过渡的历史任务和基本原则。
(一)向共产主义过渡的历史阶段。
如上所述,毛泽东为了解决当年出现的问题,曾提出要划清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集体所有制和全民所有制这样大小两条线,作为解决这些问题的指导原则。他说,只有在完成了社会主义集体所有制向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过渡的历史任务,然后才能从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过渡到共产主义全民所有制,同时也从按劳分配过渡到按需分配。因此,决不能混淆社会主义发展不同阶段的历史任务。完成共产主义建设,向共产主义过渡,是社会主义发达阶段的历史任务。毛泽东说,在将来建成社会主义以后还会继续存在自己的许多特点。就是说,在中国,向共产主义过渡必然有自己的许多特点。
(二)向共产主义过渡的社会条件。
向共产主义过渡,不是由主观愿望,而是由社会条件决定的。那么,这些社会条件是什么呢?1958年8月,毛泽东指出,社会产品极大地丰富了,全体人民的共产主义的思想觉悟和道德品质都极大地提高了,全民教育普及并且提高了,社会主义时期还不得不保存的旧社会遗留下来的工农差别、城乡差别、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的差别,都逐步地消失了。反映这些差别的不平等的资产阶级法权的残余,也逐步地消失了,国家职能只是为了对付外部敌人的侵略,对内已经不起作用了。在这种时候,我国社会将进入各尽所能、各取所需的共产主义时代。毛泽东还说,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间的本质差别的消失,根本上靠生产的发展。
向共产主义过渡的这些社会条件,说到底是要靠社会生产力的高度发展,才能实现。因此,毛泽东亲自主持起草和修改的重要文献《关于人民公社若干问题的决议》指出,我们既然热心于共产主义事业,就必须首先热心于发展我们的生产力,首先用大力实现我们的社会主义工业化计划,而不应当无根据地宣布农村的人民公社“立即实行全民所有制”,甚至“立即进入共产主义”,等等。那样做,不仅是一种轻率的表现,而且将大大降低共产主义在人民心目中的标准,使共产主义伟大的理想受到歪曲和庸俗化,助长小资产阶级的平均主义倾向,不利于社会主义建设的发展。
(三)向共产主义过渡的组织形式。
毛泽东说,公社是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制过渡到共产主义的全民所有制的最好形式。他说,公社是我国社会主义社会结构的工农商学兵结合的基层单位,在现阶段同时又是基层政权的组织,是将来共产主义社会结构的基层单位。公社的特点,是政社合一,也就是基层政权与经济组织结合的组织形式。这种组织,是群众自己创造的,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因此,它能充分调动广大群众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有利于发展社会生产力,也有利于消灭阶级和将来国家的消亡,是向共产主义过渡的最好的组织形式。
公社这种组织形式,是人类历史最古老的社会组织形式,在原始社会里是普遍存在的。当年,马克思和恩格斯曾研究和赞扬公社这种形式。他们说,一切文明民族都是从公社进入历史的;又说,在印度还有建立在土地公有制基础上的村社的形式,这种形式在中国也有原始的形式;还说,公社是俄国复兴的因素和俄国比其他还处在资本主义制度压迫下的国家优越性的因素。甚至还说,俄国是在全国范围内把“农业公社”保存到今天的欧洲惟一的国家。俄国可以不通过资本主义制度的卡夫丁峡谷,而把资本主义制度一切肯定的成就用到公社中来。
说来也巧合,马克思和恩格斯当年赞扬的古老公社,竟然在对世纪50年代末期由我国劳动群众在中国大地上以崭新的形式和特点又创造出来,这就是中国的人民公社,它是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产物,也是1958年大跃进的产物。可以说,我国的现代公社,是给古老的社会形式赋予了社会主义的新内容。而这样的例子,在人类历史的长河中,也并不少见。如果说,马克思和恩格斯当年赞扬和研究古老公社,他们的目的是想利用这种古老社会形式来解决东方社会的革命问题;那么,毛泽东发现、肯定和研究中国的现代公社,他的目的是解决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以及将来共产主义过渡问题。
(四)一国建不成共产主义。
20世纪60年代中期,毛泽东说,有帝国主义存在,建成共产主义是不可能的。就是在帝国主义通通打倒的情况下,全世界都变成社会主义,哪一年建成共产主义,也还是说不定的。因为资产阶级虽然打倒了,并没有死,他们用各种方法腐蚀共产党。
一国建不成共产主义这个论断的主要依据,是消灭阶级理论。消灭阶级,是无产阶级革命最终目标。毛泽东说,经济上消灭阶级不等于政治上、思想上消灭阶级。这是毛泽东在1957年党的整风和反右派斗争中发现的重大问题。资产阶级是一个庞大而复杂的社会阶级实体,它是由经济、政治和思想三个方面构成的,决不是一个单纯的经济因素。消灭资本家私有制,只消灭了资产阶级的经济基础,还远没有从政治上和思想上消灭资产阶级。消灭资本主义私有制,是比较容易的。而在政治上思想上消灭资产阶级就无比困难和非常艰巨。只有从经济、政治和思想三个方面的社会主义革命,才能消灭资产阶级。毛泽东从这个基本点出发,得出两个重要结论:
第一,在帝国主义存在的情况下,不可能在一个国家内消灭资产阶级,因为国际垄断资产阶级时刻都在和平演变无产阶级和共产党;而在一个国家,不可能消灭阶级,也就不能建成共产主义,因为共产主义是没有阶级的社会。
第二,即使消灭了帝国主义,在全世界范围内实现了社会主义,也不能说建成了共产主义,因为消灭资产阶级还有一个从经济上尤其是从政治上思想上的无比艰巨的社会主义革命任务。
1964年7月,毛泽东告诫共产党人说,在政治思想领域内,社会主义同资本主义之间谁胜谁负的斗争,需要一个很长的时间才能解决。几十年内是不行的,需要一百年到几百年的时间才能成功。在时间问题上,与其准备短些,宁可准备长些;在工作问题上,与其看得容易些,宁可看得困难些。这样想,这样做,较为有益,而较少受害。
(五)向共产主义过渡也是社会革命。
毛泽东说,向共产主义过渡,当然不是一个阶级推翻另一个阶级的统治,但是不能说这不是社会革命。因为一种生产关系代替另一种生产关系就是质的飞跃,就是社会革命。我国个体经济变为集体所有制经济,再从集体经济变为全民经济都是生产关系方面的革命。由社会主义按劳分配,转变为共产主义的按需分配,也不能不说是生产关系方面的革命。
毛泽东说,每一个时期,总会有这样一部分人,保持旧制度对他有利,用新制度代替旧制度对他不利。他们安于已有的制度,不愿意改变这种制度。例如实行按劳分配、多劳多得,对他们很有利,在转到按需分配的时候,他们可能会不舒服。任何一种新制度的建立,总要对旧制度有所破坏,不能只有建设,没有破坏。要破坏,就会引起一部分人的抵触。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下册)说,“在社会主义社会没有敌对的阶级,所有劳动者都愿意建成共产主义。”毛泽东不赞同这个观点,他说:“过去的剥削者、妄图复辟的资产阶级分子都不愿意建立共产主义。”
四、关于共产主义
有关未来的社会问题,毛泽东在当时社会发展条件下,根据唯物辩证法的原则作了一些科学的预见和论述:
第一,从共产主义的这个阶段过渡到另一个阶段,也是革命。共产主义一定会有很多阶段,因此也一定会有很多的革命。
现在我们说共产主义社会分两个阶段,即低级阶段和高级阶段。这是马克思在当时社会发展条件下所作的科学预见。进到高级阶段以后,共产主义社会的发展一定会出现新的阶段,新的目标一定会提出来。
社会主义一定要向共产主义过渡。过渡到了共产主义的时候,社会主义阶段的一些东西必然是要灭亡的。就是到了共产主义阶段,也还是要发展的。它可能要经过几万个阶段。能够说,到了共产主义,就什么都不变了,就一切都“彻底巩固”下去吗?难道那个时候只有量变而没有部分质变吗?
1958年3月,毛泽东在成都会议讲话中说,资本主义要转变到社会主义,社会主义又要转变到共产主义。共产主义社会还是要转化的,也是有始有终的,一定会分阶段的,不会固定不变的,将来或许要另起名字,只有量变没有质变那就违背了辩证法,世界上没有什么东西不是经过发生、发展和灭亡的。
进到共产主义时代了,又一定会有很多很多的发展阶段,从这个阶段到那个阶段的关系必然是一种从量变到质变的关系。各种突变、飞跃都是一种革命,都要通过斗争,“无冲突论”是形而上学的。
第二,可以设想,将来全世界实现共产主义以后,人们在劳动生产和分配中的相互关系,还会有无穷的变化,但是所有制方面不会有多大的变化。
第三,共产主义社会,实行按需分配了,也不可能一下子完全满足需要。因为需要是不断被创造的。拿过去来说,没有文字,人们就没有对文字的需要,文字产生了,人们对文字的需要也随之被创造出来了。拿现在来说,因为发明了电视机,所以人们对于它的需要也随着提出来了。
当然,按需分配是逐步实现的。可能是主要的物资能充分供应了,首先对这些物资实行按需分配,然后根据生产力的发展,再逐步推行到其他产品去。
第四,到了共产主义社会,阶级差别消灭了,那时,工人不叫工人,农民不叫农民,知识分子不叫知识分子,所有的人都叫共产主义劳动者。
第五,到了共产主义社会,因为高度自动化,要求人们的劳动和行动更准确,那时的劳动纪律比现在更加严格。
第六,到了共产主义社会以后,“尚贤”恐怕也还要继续下去。产品按需分配了,物质刺激也还有那么大的作用吗?先进和落后这两部分人,在任何时期都是存在的。分别这两部分人,就是一个“尚贤”的问题。
1964年2月,毛泽东说,根据对立统一规律,一百万年或一千万年以后,还是一分为二,还是有正确和错误。我就不相信,在一百万年以后,所有的人就那么高明、高尚、道德,都是圣人。
第七,1956年11月,毛泽东说,我觉得有两类对抗性的矛盾。在阶级社会中有对抗性矛盾;在无阶级社会中也会有对抗性的矛盾。当然不是现在,而是指将来。就拿一万年来说吧,这里仍然会有许多对抗性的矛盾,需要用革命办法来解决这些矛盾。共产主义社会可以分成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等,而在每一个阶段都会有自己的对抗性的矛盾。
第八,1958年1月,毛泽东说,彻底消灭了阶级以后,单就国内情况来说,政治就完全是人民内部的关系。那时候,人和人之间的思想斗争、政治斗争和革命一定还是会有的,并且不可能没有。对立统一的规律,量变质变的规律,否定肯定的规律,永远地普遍地存在。但是斗争和革命的性质和过去不同,不是阶级斗争,而是人民内部的先进和落后之间的斗争,社会制度的先进和落后之间的斗争,科学技术的先进和落后之间的斗争。
(摘自《导师毛泽东》中央文献出版社出版,定价30元,书社有售,联系电话010-62760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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