弹指间,上亿资产灰飞烟没
—国企长春市半导体厂产权改革记实
日期: 2004/11/25/22:30
:原长春市半导体厂 凡斧、钟葵等275名职工
■这不仅是一个国企产权改革成败的案例,更是一起盗窃巨额国有资产的刑事案件。
私企长春恒和集团以国企产权改革为名,行盗窃国有资产之实,在原长春市政府主要负责人的屁护(或合谋?)下,从1998年4月进入国有企业长春市半导体厂(以下称长半厂)到2000年底退出——这不足三年的弹指间,不化一分钱,通过非法变卖国有土地和造假骗取国家重点工程资金等手段,套现和转移出上亿多元现金。之后,恒和集团注销,法人代表和主要股东出走国门。这不仅是一个国企产权改革成败的案例,更是一起不法分子勾结腐败分子盗窃巨额国有资产的刑事案件。这其中的许多细节至今是个迷,有待相关部门查办。
■长半厂的历史与改制前的状况
长半厂是国家唯一定点为国家重点工程(国防、航天等)生产、试制砷化镓微波器件的企业,曾为国家两弹一星配套做出重要贡献,多次受到国家表彰;它生产的半导体器件共有四大类、十九个系列、一百八十多个品种,七三年在全国首先研制出发光二极管和数码管等,为全国普及应用发光器件做出重要贡献,被原电子部列为全国二十二个骨干厂之一;长半厂至今还承担着国家863高科技(试制高亮度发光材料)项目。
长半厂技术力量雄厚,职工1300人中,有专业技术人员487名,其中,有高级职称者69人,有中级职称者151人,技术人员比例在全国地方电子工业企业中名列前矛。
长半厂生产厂区占地8万多平方米,厂房建筑面积2.8万平方米,总资产约4.2亿元(包括土地),总负债约1.5亿元(基本为银行贷款),资产负债率约为36%。1997年销售额2792万元,由于历史包袱沉重(因决策不当,重金引进的国外生产线未产生良好经济效益),财务状况为浅亏状态,但改制前几年都在大幅减亏,如:1996年亏损529万元,1997年亏损298万元,减亏281万元。产品市场形势很好,瓶颈是流动资金严重短缺。
■改制是在违法、违规和犯罪的操控下完成的
九八年初,长半厂产权改革开始启动。按国家有关政策,改革方案要经厂职工代表大会通过,这是国家给予人民的知情权、话语权、和决定权。恒和集团在长春市口碑不好:它不是一家老老实实创造财富的公司,而是靠见不得阳光的资本运作巧取财产的公司。原长春市政府主要负责人、市电子局局长、厂长(以下总称保护伞,尽管也可能是同谋者)知道:职工多数认为恒和进来的目的不纯,职代会肯定不会通过恒和兼并方案,因此他们干脆取消“产权改革须经职代会同意”这一法定程序,搞彻底的暗箱操作,将企业改制的真实情况完全隐瞒起来。
退一步,兼并也行,总该把家底算明白吧!长半厂位于长春市内风景最优美的南湖湖畔,是房地产开发的黄金地段,单是8万多平方米生产厂区土地的地价就值两亿多元。九八年三月份,在资产未作合乎法定程序评估的前提下,兼并方案揭晓:恒和集团承担长半厂3410万元银行贷款债务(停息挂账而若干年后还本),现金投入2000万元,以占80.6%的股份控股长半厂。
我们再退一步,投入的2000万元现金可以解决流动资金短缺问题,我们同心协力搞好生产吧!但结果又让职工希望落空。九八年三月十七日工商登记完了,恒和集团于三月二十三日就将2000万元抽逃出去。这就不仅是违法违规了,而是犯罪!
■恒和集团是怎样毁灭长半厂的
恒和集团九八年四月正式接管长半厂。他们的所作所为完全验证了职工的预感:他们不是来搞好长半厂的,而是来搞垮长半厂的;他们不是来创造财富的,而是来掠夺财富的!
▲整垮职工队伍
当月,取消党和工会组织,下岗55名职工(4名高工),每月发给215元生活费。五月份封闭机加车间,拉走61台机床设备,将48名职工驱逐出厂。六月开始伎解半导体器件车间,将建厂以来就为国家重点(军工)工程配套的砷化镓微波四条生产线停产,将新上马的软盘车间打入死牢,整垮仪表车间(原60人剩下8人),三车间和八车间生产的发光器件是市场供不应求的产品,但不供给材料生产,借故随时减人(调离,开除,除名)。将五八年建厂以来积累的技术资料和工艺档案装了两汽车当废纸卖掉。逼得职工纷纷提出退养和提前退休,有技术特长职工离厂另去谋生,就这样整垮了职工队伍,人数由1300多人减到300人,技术骨干几乎流失殆尽。
▲转移、拆毁和变卖设备
转移走61台机床设备,372套半导体制造专用设备和268台测试仪器中的多数被当作废旧物资变卖。一台从美国进口的、价值达55万美元的、试制高亮度发光材料的外延炉被砸毁报废。
▲扒毁厂房和砍毁绿地
恒和集团于九九年五月三十日开始扒厂房至十二月底,共扒毁厂房十三栋、面积2.4万平方米,其中有四栋、1.3万多平方米是造价很高的超净厂房。砍毁绿地约二千多平方米。
■恒和集团是怎样从长半厂套现和转移出上亿元现金的
▲变卖土地
恒和集团九八年十一月,将6.5万多平方米厂区土地,以7800万元卖给民企长春国联集团。九九年春,国联集团又以一亿多元转卖给民企长春恩维集团。恩维集团于2000年盖起八栋、五万多平方米高档商品房。
▲转移帐面现金
转移各种帐面资金近1500万元,其中包括:陆续回收货款近1300万元,职工购房款和房改款200多万元。
▲骗取国家重点(军工、航天)工程建设费和试制费
恒和集团于九九年五月,一手扒厂房,一手又在长半厂已无能力的情况下、以重点(军工、航天)工程名义、向国家申要建设费1000万元,军品试制和贯标费304万元(含九八年167万元),共计1304万元。为了完成任务,他们填写假记录,用民品冒充军品,欺骗国家。
▲在国资部门收回长半厂后又通过诉讼手段诈取1200万元
长春市在2000年底筹划组建华禹光谷公司,可能考虑到长半厂因承担着国家863工程项目—高亮度发光材料的任务而能得到国家高额试制费和银行贷款额度,故由长春市机械电子国有资产管理局从恒和集团收回长半厂。不知何故,恒和集团已从长半厂捞取了那么多钱,改制时由他门承担的长半厂3410万元银行贷款债务又被转回机械电子国有资产管理局所属的国有独资企业——长春光学有限责任公司!更令人匪异所思的是:此后不久,国资产局卖掉长半厂剩余的一块土地获得3600万元后,恒和集团又通过诉讼手段从中分得1200万元!!
由上所述可知,恒和集团从1998年4月进入长半厂到2000年底退出——这不足三年的弹指间,不化一分钱,通过各种非法手段,共从长半厂掠夺一亿三千二百万元现金。就算他们为维持长半厂运转需要一定成本,掠夺的数目也得在亿元以上。
■腐败分子欺上压下、甚至对抗胡锦涛主席的指示,使恒和集团的罪行步步得逞
在恒和集团毁灭长半厂、掠夺国有巨额资产的三年中,广大职工曾向市、省、中央三级的三十七个部门,递交过四百多次举报材料,但因为原长春市政府主要负责人(他还是省委常委)利用职权欺上压下、甚至对抗胡锦涛主席的指示,终使恒和集团的罪行步步得逞。
▲打击迫害举报群众
九八年三月,九名离(退)休职工向市人大举报恒和集团,其副总裁孔×得知后大发雷霆,随即扣了这九人的离(退)休金,并扬言:你们上市,省直到中央去告,我都不怕!谁敢把我怎么的!
2000年3月,有三名举报人(离休干部刘腾雨,企管办主任于贵,工人常经武) 患重病,原厂长张×落井下石,不按厂医疗福利规定借钱给他们治病,并向家属说:你们不是能告吗,去告啊!他们皆因为没钱得到应有的治疗,不久相继病故。
▲压制基层干部秉公执法
举报人于九八年八月向省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诉扣发离(退)休金问题,省劳动仲裁不敢依法裁决,转给长春市朝阳区劳动局处理,朝阳区劳动局也不敢依法裁决,于九九年三月一日推向市劳动局,市劳动局同样不敢依法裁决。
九九年五月三十日,恒和集团开来铲车开始扒厂房,因没取得有关部门合法手续,长春市拆迁办来厂制止,但根本制止不了,无能而返。
二道河子公安局到恒和集团调查问题,他们拿出市委、市政府发的重点保护单位证明,拒绝接待。朝阳区检查院于2000年初来长半厂调查×××出卖工厂设备私分问题,原厂长同样拿出市政府发的重点保护单位证明不予接待,让换市委介绍信再来,至今也没换来。
2001年3月,原厂纪委书记何振军向省法制局汇报,请省委派人下厂调查核实举报的问题、复议市给省的假报告。该局某同志说:你厂问题很像电视剧《大雪无痕》,但不属本局管辖。上告又一次被无奈拒绝,何极为气愤,刚迈出门口,就中风倒下去了……,多亏抢救及时才保住生命。
自九九年九月以来,接待职工上访的省纪委、省检察院,、省信访办的干部多次无奈地对我们说:你们厂问题涉及到的干部是中组部管的干部,省里解决不了,还是向中央反映吧!
▲不执行省政府关于长半厂的意见通知
九九年九月,吉林省政府给长春市政府发了包括“经省法律顾问班子依法律和政策对长半厂与恒和集团的改制进行了审查,认为损害国家利益,为无效协议,由××市长亲自负责处理”等五点意见的通知。可是恒和集团仍然继续扒厂房。直至2000年1月初,长春市向省政府和洪虎省长递交了一份所谓的《调查报告》。
该《调查报告》避重就轻,在要害问题上全部说了假话,为恒和集团辩护。恒和问题的要害是:恒和是否真正出钱入股?恒和接管后是发展生产还是破坏生产?恒和套走了多少钱?焦点是:抽逃注册资金问题,土地作价问题,扒毁厂房问题,卖地所得款的去向问题。下面让我们看一看,《调查报告》对这些焦点是如何调查并得出结论的。
#对群众举报的“抽逃2000万元注册资金”问题,该《调查报告》说:“据长半股份公司1999年的工商年检结果,注册资本金未减少,因此,可以认为无抽逃行为。”
★请问:你们的因果关系成立吗?有哪一个抽逃资本金行为会反映在工商年检上?这就是你们的调查吗?为什么不通过银行查清这笔钱的来龙去脉?
#对群众举报的“土地作价评估”问题,该《调查报告》说:“土地帐面价值587.3万元” ,“入股时的价值是按帐面价值量确定的。之所以这样确定,经查,事出有因。长半股份公司成立前,发起人认为股份公司只需400人。当时电子工业局从社会稳定和职工利益出发,坚持由股份公司接受全部职工,这样,股份公司就多接受922人,比照企业破产职工安置费标准计算共需安置费1844万元,而土地使用权重估后增值1216万元,故对土地使用权价值未重新评估。”
★《调查报告》云山雾罩地说了半天,就是回避:这6.5万平方米按当时的市场价格到底值多少钱?是值1803.3万元,还是价值上亿元?退一步说,就象你们所言使为了补偿发起人多接受安置了922人,那你们是否调查了——就在你们炮制这篇调查报告时,长半厂还剩下多少职工?实际上只剩下615人。再有,你们是否调查了——被他们解雇的职工是否得到了这笔已先行支付(每人2万元)的安置费?实际上,被无理解雇的职工一个毛都没拿到!你们这些“人民公仆” ,心里哪里有一点群众的位置!!
#对群众举报的“扒毁厂房”问题,该《调查报告》干脆装聋作哑,不作回答。
★扒毁厂房意味着长半厂基本丧失了为社会创造财富的能力。请问:你们是否调查了——恒和掌控长半厂时期,每年的销售额是多少?如果丧失了生产能力,对一个企业来说,产权改革还有什么意义?
#对群众举报的“卖地所得款”问题,该《调查报告》说:“土地同国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联合开发住宅。与开发商签有协议,开发收益归长半股份公司所有,用于企业发展。”
★《调查报告》这几句话全都是谎言:协议是假的,开发收益一分钱都没用于企业发展,而是被恒和集团全部掠走。群众从一开始就看清:恒和集团入主长半厂的根本目的就是那几万平方米土地的使用权,欲将这些地块资本化的高额级差地租据为己有,今天的现实是最好的证明。
我们要对《调查报告》的炮制者说;广大群众不是反对产权改革,而是反对资产掠夺!可是当群众揭发举报时,你们不是秉公执法,而是为虎作伥, 为个人获得蝇头小利而让公有资产遭受重大损失!请问:作为中国共产党党员,你们的党性何在?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你们的良知何在??
▲对抗胡锦涛主席关于解决好长半厂问题的批示!!!
九九年末,新华社记者来厂调查,开职工座谈会,亲眼目睹长半厂院内扒房砍树、一片狼藉的景象,发新华社内参报道长半厂改革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等问题,当时的胡锦涛副主席对该报道作了批示,要求解决好长半厂问题。他们是怎样应对胡锦涛主席的批示的,至今是个迷团。但我们确信他们一定是靠造假和说谎而蒙混过关,并且继续按他们的既定方针办:卖光长半厂的土地,然后携款而逃!他们真是利令智昏,猖狂已极!一定要查清他们对抗胡锦涛主席的全部罪行!!
■ 斗争还在继续,但我们坚信:多行不义必自毙,不法分子和腐败分子终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掠得长半厂上亿现金元之后,恒和集团注销,法人代表和主要股东出走国门,听说是去了加拿大。长半厂虽又被划归国企长春华禹光谷公司,但已是一无所有,只能在租来的厂房内、用尚残存的一点破旧设备、靠辉煌时期的名气承接一些小额订单(无流动资金)来苟延残喘。华禹光谷除套取长半厂因承担国家863工程《高亮度发光材料》项目而得到的国家总计2000多万元的高额试制费并挪作他用外,对我们没有任何帮助。
尽管因四百多次举报无结果而导致我们无奈和疑惑,但为了我们最基本的生存,在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的“以人为本”的发展观和改革观的鼓舞下,我们于2004年7月再次上访和举报。
▲市级工作组进厂调查并有初步结论和结果后突然变脸
在广大群众的要求和上级部门的干预下,长春市本届政府于今年8月9日份派出工作组进厂调查,工作组干部深入群众了解情况,排除万难内查外调,并有初步结论和结果:群众举报的基本事实成立,国有资产流失严重!原厂长张立已被“双规”、立案审查。就在群众欢欣鼓舞之时,工作组突然变脸:工作组大部分人员撤走,只留下一两个人应付;对群众的“公布调查结果”的要求一再推逶;散布“恒和问题已过时效”、“恒和的钱追回来你们也捞不着,赶快随华禹光谷改制算了,市里给按最高标准”等屁话。
▲吉港集团老板桑奥春及其团伙被逮捕两年后已于10月22日开庭审判,但不让举报群众听审,长春官方主流媒体不作报道
吉港集团兼并长春宇光电子厂和恒和集团集团兼并长半厂,是大保护伞导演的姊妹篇,两者的过程和结果几乎一样,只不过前者是早于后者一年实施的。经长春宇光电子厂群众的不懈斗争,在中央纪委的干预下,尽管吉港集团老板桑奥春已被保护伞披上全国人大代表的光环,还是于2002年10月被吉林省公安厅逮捕,并已于今年10月22日开庭审判。
但令人费解的是:此案不公开审判,不让举报群众听审,只让四名受迫害人以证人身份出庭三次,这是剥夺宇光电子厂群众的知情权;检察机关指控桑奥春及其团伙26人涉嫌犯有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组织卖淫罪,故意伤害罪,强奸罪,非法储存枪支、弹药罪,非法携带枪支危及公共安全罪,诬告陷害罪,妨害公务罪,妨害作证罪,伪造企业印章罪,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罪,合同诈骗罪,虚报注册资本罪,贪污罪等14项罪行,但没有包括群众举报的最核心问题,即侵吞国有资产及其幕后的权钱交易;涉案的厂长和此案隔开被先行判刑三年,,但至今不向群众详尽公布案情;对这起当地群众极为关切的案件的开庭,长春官方主流媒体不作任何报导。人们不仅要问:他们到底想要掩盖什么?欲盖弥彰,越是掩盖,越是激起群众的责问:这样一个劣迹斑斑的坏人,竟然能成为全国人大代表,是谁制造了这起使700万长春人脸上无光的丑闻!
▲地方报—《东亚经贸新闻》因浅层报道有关长半厂改革新闻,相关编辑和记者遭处罚
地方报—《东亚经贸新闻》在11月9日以《华禹光谷副总裁神秘失踪?》为题,浅层和简单地报道了有关长半厂改革的新闻,点出了恒和集团投入的“2000万元不翼而飞”,“3410万贷款问题悬而未决”等敏感问题。不久,相关编辑和记者被告知停止此类新闻报道,并遭勒令检查和扣发奖金等处罚。
由上述可见:无形的黑手在仍背后操控着这些扑朔迷离的事件。
在党的16届4中全会作出的《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中,再次提出要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强调要“高度重视和维护人民群众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坚决纠正各种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某些人还在对抗着党中央!
虽然斗争还在继续,但我们坚信:多行不义必自毙,不法分子和腐败分子终将受到法律的严惩!恒和集团及其保护伞被押上审判台的日子不会太远了!!
■声明:对本文所述基本事实负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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