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马克思、恩格斯创立科学社会主义以来,社会主义事业经历了160多年的艰难历程。从列宁领导十月社会主义革命、创立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以来,经历了95年的曲折历程。有文字记载的人类文明史有5000多年,95年只是人类文明史的五十分之一而已。在上世纪90年代初期,当苏联解体、东欧各个社会主义国家的政权都垮台的时候,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有些学者和政治家欢呼:共产党政权崩溃了社会主义制度终结了,资本主义制度获得了最后胜利。但是,他们高兴得太早了,因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中国仍然坚强地屹立在地球的东方,朝鲜、越南、老挝、古巴、白俄罗斯等国家继续坚持社会主义制度,傲然挺立。
中国共产党在2012年11月举行的第十八次代表大会,确立了新的路线,产生了以习近平为首的中央领导核心。习近平重新定义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拨正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航向。
邓小平首次提出“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概念是邓小平同志提出来的。
中国共产党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于1982年9月1日至11日在北京举行。邓小平在大会上所致的《开幕词》,第一次提出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这一崭新的命题。邓小平在《开幕词》中说:“我们的现代化建设,必须从中国的实际出发,无论是革命还是建设,都要注意学习和借鉴外国经验。但是,照抄照搬别国经验、别国模式,从来不能得到成功。这方面我们有过不少教训。把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同我国的具体实际结合起来,走自己的道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这就是我们总结长期历史经验得出的基本结论。”
习近平重新定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
江泽民总书记2002年11月8日在《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中,从各方面详细阐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道路和制度。但是,江泽民没有给“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做出简明扼要的定义。
2007年10月15日,胡锦涛《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第一次给“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下了定义。这个定义如下: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就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立足基本国情,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巩固和完善社会主义制度,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习近平主持起草、胡锦涛在中共第十八次代表大会作的报告《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 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中,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做出了如下定义: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就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立足基本国情,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社会主义生态文明,促进人的全面发展,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上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定义与此前中共中央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概述和定义的主要不同之处是:上述定义有“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这10个字,而以前历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概述和定义都没有这10个字,并且根本不提“共同富裕”。
我们认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定义有没有“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这10个字,不是字面上的区别,而是实质性的区别。
中共《十八大报告》提出了八个“必须坚持”,其中第五个“必须坚持”的表述如下:
“必须坚持走共同富裕道路。共同富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要坚持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和分配制度,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加大再分配调节力度,着力解决收入分配差距较大问题,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朝共同富裕方向稳步前进。”
从2012年11月15日习近平担任中共中央总书记职务、发表“就职演说”起到,到2013年3月17日全国人大上习近平以国家主席身份发表讲话止,短短四个月时间,习近平四次强调:要坚定不移走共同富裕的道路。
2012年11月15日,当选为中共中央总书记的习近平发表“就职演说”,即《在常委见面会上的讲话》。在这个《讲话》中,习近平指出:
“人世间的一切幸福都是要靠辛勤的劳动来创造的。我们的责任,就是要团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不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努力解决群众的生产生活困难,坚定不移走共同富裕的道路。”
2012年11月17日,习近平在十八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一次集体学习时发表重要讲话。习近平再次强调:
“共同富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所以必须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朝着共同富裕方向稳步前进。”
据新华社2012年12月30日报道,习近平近日到河北省阜平县看望慰问困难群众,考察扶贫开发工作。他强调,“消除贫困、改善民生、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
2013年3月17日,习近平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闭幕会上发表重要讲话。这个讲话是习近平当选为国家主席的“就职演说”。习近平在这次“就职演说”中又一次强调:
“我们要随时随刻倾听人民呼声、回应人民期待,保证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在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上持续取得新进展,不断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在经济社会不断发展的基础上,朝着共同富裕方向稳步前进。”
在拙作《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中,我根据马克思、毛泽东和习近平的多次论述,说明: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目的、本质和根本原则;是区分真假社会主义的分水岭,识别真假马克思主义的试金石,辨别真假共产党的照妖镜。
【注】《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已经在人民网、新华网、光明网等政府官方网站以及新浪、搜狐、网易、腾讯等民间主流网站发表。
因此,我们认为,习近平重新定义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习近平定义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真正的社会主义道路。
不仅如此,习近平还重新定义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习近平重新定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胡锦涛的《十七大报告》没有给“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下定义。
习近平主持起草、胡锦涛在所作的《十八大报告》,给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做出了如下定义: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就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根本政治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等基本政治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以及建立在这些制度基础上的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文化体制、社会体制等各项具体制度。
粗看起来,上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定义与此前中央文件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论述并没有实质上的区别。
区别社会主义经济制度与资本主义经济制度的关键是所有制,前者以公有制为主,后者以私有制为主。“公有制为主”的涵义是:公有制(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经济的产值占国民经济总产值的50%以上。
中国的《宪法》和历次党代会的《报告》,都有“公有制为主”之类的条文。可是,中国的现实是:从上世纪九十年起,中国公有制经济大规模私有化,国企占国民经济的比重不断下降。到2000年,集体所有制企业几乎全部私有化,国企的总产值占国民经济总产值的比例已经下降到50%以下。
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从2000年起的十多年,国有经济的比重继续逐年下降。2005年,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总产值、资产总额和利润总额占全部规模以上企业的比重分别为33.3%、48.1%和44.0%;到2009年,上述主要经济指标的比重分别为26.7%、43.7%和26.9%;非国有经济的比重则相应提高。
《人民日报》2013年4月15日的文章《国企新姿 中国脊梁坚强挺立》披露:近十年来,国企户数大幅减少。2003年国资委成立时,央企数量196家。目前,央企户数已减至117家。国企占国民经济的比重减少。国有工业企业销售收入占全部工业销售收入的比重,从上世纪末的50%以上降至目前的27%。但是,与国内民营大企业和外国特大型企业相比,央企的经济技术实力不断壮大,盈利率不断提高。
现在,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总产值只占国民经济(包括农业)总产值的大约22%。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所谓“公有制为主”,已经名存实亡。
可是,习近平重新解释、定义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在习近平主持起草的《十八大报告》中,关于所有制有如下论述:
“要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推行公有制多种实现形式,推动国有资本更多投向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不断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在农村,要“壮大集体经济实力,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
《十八大报告》隐含的意思是:国进民退。“推动国有资本更多投向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不断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这就是说,国有资本要更多地“投向”、“控制”“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
关于所有制,《十七大报告》中的有关论述如下:
“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坚持平等保护物权,形成各种所有制经济平等竞争、相互促进新格局。深化国有企业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健全现代企业制度,优化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深化垄断行业改革,引入竞争机制,加强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
《十七大报告》中的“深化垄断行业改革”隐含的意思是:国企私有化。所谓“垄断行业”就是国企主导的行业。近三十年来,所有制“改革”已经成为所有制“私有化”的代称。
事实上,前几年,普适价值派一直在鼓吹、推动国企私有化。尤其是2012年3月至9月这半年中,普适价值派上下结合,内外呼应,刮起了国企私有化的狂风恶浪。而党报《光明日报》、《人民日报》、《环球时报》等、党刊《求是》、《红旗文稿》等,接连发表重磅文章,奋力反击,打了一场国企保卫战。
不仅《十八大报告》隐含国进民退,而且习近平还强调要坚持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2013年1月5日,在新进中央委员会的委员、候补委员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研讨班开班式上发表的重要讲话中,习近平指出: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社会主义而不是其他什么主义,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不能丢,丢了就不是社会主义。”
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之一是:社会主义的经济制度必须实行公有制,最终消灭私有制。
因此,我们断言:习近平重新定义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十八大之后,普适价值派还在宣传、促使国企私有化,但是其声势却大不如从前了,似乎已经是强弩之末了。
我们预计,公有制经济的总产值,即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总产值加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总产值,占国民经济总产值的比例,将会逐步提高;在8-10年的时间内,公有制经济的总产值占国民经济总产值的比例将会到达5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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