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马克思的经济学理论是关于资本主义发展的理论,一百多年来的资本主义发展,在一些最重要的方面证实了马克思对于资本主义的理论分析。同时,现代资本主义的变化并没有改变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内核,马克思在理论上所揭示的各种经济规律仍然会发生作用。马克思关于资本主义发展历史趋势所提出的“丧钟论”与关于股份公司和股份资本性质所提出的“扬弃论”讨论的是两个完全不同的问题,彼此之间并不存在矛盾。
关 键 词:马克思经济学理论;资本主义发展;丧钟论;扬弃论
简介:邱海平,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教授。
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前苏联的解体和东欧的演变,世界社会主义运动陷入新的低潮。与此同时,尽管有美国对伊拉克的战争,有日本经济的持续萧条,但总体上来说,发达国家继续处于和平稳定的发展状态之中,资本主义全球化得到了前所未有的新发展。所有这一切,似乎昭示了资本主义的最终胜利和社会主义(制度和理论)的彻底失败,“历史终结”了。在我国思想界,马克思主义理论又成为人们争论的焦点,在各种各样的争论中,一个核心问题就是马克思关于资本主义必然被社会主义或共产主义所代替的理论观点是不是已经被实践否定了,过时了。与此相关的另一个问题就是马克思关于无产阶级革命的理论是不是也过时了,有人甚至把20世纪以来的世界历史总结为科学社会主义的失败和民主社会主义的胜利,过去苏联、中国等国家的社会主义革命根本就是一个历史的错误,而且认为,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三卷基于对股份公司的分析所提出的关于资本主义自我扬弃的理论“推翻”了《资本论》第一卷的关于“资本主义私有制的丧钟就要响了”的结论,“和平地长入社会主义,才是《资本论》的最高成果,才是马克思主义的主题,才是马克思主义的正统”。并认为民主社会主义才是“真正科学”的社会主义。上述观点所涉及的理论问题是非常复杂的,限于篇幅,本文主要讨论的是,究竟如何正确理解马克思的经济学理论同资本主义发展的关系?究竟如何正确理解马克思的《资本论》第一卷的“丧钟论”同第三卷的“扬弃论”之间的关系?
一、马克思的经济学理论同资本主义发展的关系
在理解当代资本主义的发展与马克思的经济学理论的关系时,首先必须弄清楚的一个基本问题就是,马克思的经济学理论究竟是关于资本主义静止不变甚至倒退的理论,还是关于资本主义发展的理论?大概认为马克思的经济学理论是一个关于资本主义静止不变或倒退的理论的人不多,因为这种看法显然根本不符合马克思经济学理论的实际,甚至可以说是对马克思经济学理论的无知。熟悉马克思经济学理论的人都知道,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开宗明义地讲到:本书的最终目的,就是揭示现代社会(即资本主义)的经济运动(即发展)规律①。如果认为马克思的经济学正是关于资本主义发展的理论,那么,根据资本主义发展变化的事实来否定马克思的理论,至少在逻辑上是不周严的。因为既然马克思的经济学理论就是关于资本主义发展的理论,那么,除非资本主义的实际历史是一种倒退的历史,从资本主义退回到了封建社会或其他什么社会,我们才可以说历史否定了马克思。然而事实与此相反,资本主义经济在实际上确实是发展的,甚至有时发展得非常快,变化非常大,而这种发展和变化,与马克思的经济学理论之间并不是一种对立关系,恰好相反,现代资本主义的经济发展在一些最根本和最重要的方面,正好同马克思在经济理论上的分析是完全一致的,在总体方向上证实了马克思的理论。比如:
马克思在理论上论证了资本主义剩余价值规律和资本积累规律的作用,必然造成财富分配的两极分化,甚至可能引起社会革命②。马克思的这个理论,不仅是对当时的英国资本主义经济现实的理论总结,而且也是对资本主义发展一般规律的理论概括。事实证明马克思的这个理论是完全正确的。一百多年来,由于发达国家工人阶级有组织的斗争,以及世界社会主义国家的示范作用,当代发达国家无一例外地建立了社会福利制度(其实质是国民收入的再分配),从而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收入分配的极化效应,极大地提高了无产阶级和广大公民的物质生活水平,从而避免了工人革命和社会危机的全面爆发。可以想见的是,如果没有国家作为资产阶级的总代表来出面进行国民收入的再分配,任凭资本主义经济规律自由发挥作用,任凭财富分配的两极分化自由发展下去,恐怕发达资本主义国家无一例外地早就发生社会主义革命了。从这个意义上来说,现代资本主义的国家政府,不仅是资本主义经济的“守夜人”,而且也是整个资本主义经济制度的“保护神”。但是,发达资本主义国家政府所改变的,只是国民收入的分配结果,而不是资本主义财富分配两极分化的自然规律和趋势。
马克思在理论上论证了,以社会分工为基础的社会化大生产,客观上要求社会经济资源按照一定的比例配置到各个生产中去,然而,在自由竞争的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中,社会资源主要是由市场机制进行自发配置的,社会生产的系统上的无政府状态,必然导致社会再生产比例的失调,从而在一定的条件下会引发经济危机,造成社会资源的巨大浪费③。事实证明马克思的这个理论也是完全正确的。经历了多次经济危机,特别是20世纪30年代大危机的沉痛教训之后,现代资本主义国家都建立了国家宏观调控制度和政策体系,从而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由自由竞争产生的生产无政府状态造成的经济发展的巨幅波动。同样可以想见,如果没有国家政府在一定程度上对社会资源的自觉配置,资本主义经济将如同历史上曾经一再出现的那样,周期性地受到危机的困扰和破坏。但是,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宏观调控制度和政策并没有取消社会资本再生产的规律,现代资本主义经济制度(自由竞争与国家调控相结合的“混合经济体制”)也并没有完全解决资源的最优配置问题,市场和政府,“看得见的手”和“看不见的手”都存在着“失败”,只要整个社会生产不是处在全社会的自觉的计划控制之下,并且仍然受到剩余价值规律的支配,事情也必然如此。
马克思在理论上论证了,在剩余价值规律特别是相对剩余价值规律的作用下,资本家之间的竞争会在客观上不断推动社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和技术进步,劳动生产力的提高表现为资本主义发展的一个必然趋势④。事实证明,马克思的这个理论也是正确的。经过几次科学技术革命和产业革命,当代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劳动生产力水平和科学技术水平都有了巨大的提高。但是另一方面,资本主义生产力的发展并不是具有无限的趋势,资本主义经济制度也不是发展社会生产力的绝对的生产方式。从人与自然的关系来说,资本主义生产力的发展已经造成了严重的全球性的资源和环境危机,从人与人的关系来说,资本主义在全球的发展,造成了民族之间贫富差距的进一步扩大和新的紧张关系。
马克思甚至还在《资本论》中直接预言了,资本主义的自由竞争必然会产生垄断和金融寡头,以至于会进一步产生“国家的干涉”。[1](P497)现代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与马克思的理论预言几乎是惊人的相一致。
由此可见,仅仅把马克思的极为丰富而深刻的经济学理论简化为一个“资本主义必然灭亡,社会主义必然胜利”的“结论”,看不到现代资本主义的发展同马克思经济学理论之间的实质性的内在联系,实在是一种形而上学的浅见。
另一方面,现代资本主义经济虽然在许多方面不同于马克思时代的资本主义,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但是,所有这些变化,仍然是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内的扬弃,而不是资本主义的自我否定和革命。虽然发达国家通过国民收入再分配,在一定程度上使收入分配达到工人阶级和广大公民可以忍受甚至乐于接受的水平,但是,发达国家仍然存在着财富分配的明显分化,在美国,直到今天,20%的人掌握着80%的国民财富,除北欧少数国家贫富差距比较小以外,其他发达国家都存在着财富分配上的不均衡甚至严重的不均衡现象。把发达国家看成是收入已经完全公平化、平等化的社会,只不过是某些人的幻想而已。虽然发达国家都建立了国家政府调节国民经济的宏观经济制度和政策体系,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发达国家完全实现了经济资源的最优配置,20世纪70年代出现的“滞胀”以及80年代后期以来日本经济的长期低迷,还有世界范围的货币金融秩序的不稳定和动荡,[2]都表明了资本主义国家宏观调控制度和政策的局限性。虽然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企业多数都采取了股份公司的形式,但是,纯粹私有的或家族式的企业仍然占有相当大的比重,[3][4]不能说现代资本主义由于“股权分散化”(股份公司在实质上是资本集中的形式,股权分散化正是实现资本集中的形式和手段)而变成了所谓的“人民资本主义”了。可以肯定的是,正像当初资产阶级革命没有消灭土地私有制(资产阶级革命只是消灭了封建地主阶级在政治上和经济上的特权)一样,现代资本主义国家也不可能去消灭生产资料私有制本身。
总之,在当代发达国家,资本主义私有制的内核并没有根本的变化,资本主义的基本矛盾仍然存在,资本主义经济发展仍然受到马克思的经济学理论所揭示的那些基本规律的支配和调节。无论西方发达国家的宏观经济调控政策和手段如何发达,也无论它们的社会福利达到怎样的水平;无论这些国家的无产阶级的物质生活水平有多高,也无论持股公民达到怎样的比例;无论是右派政党掌权,还是社会民主党或工党执政,都没有也不可能从根本上改变这些国家的资本主义性质。因为当代西方发达国家的生产资料所有制仍然是以私有制为基础,雇佣劳动制度仍然是整个市场体系的核心。所谓资本主义,从经济上来说,就是建立在生产资料私有制和雇佣劳动制度基础上的一种社会经济制度⑤,无论是哪一种生产方式,只要存在这样的特点,就必然是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而不可能是别的什么生产方式。只有取消了生产资料私有制和雇佣劳动制度,我们才可以说,这个社会的生产不再是资本主义性质的了。仅仅因为资本主义在形式上的某些变化,就断言资本主义不再是资本主义了,进而认为马克思主义理论过时了,这只不过是表明持有这种观点的人根本不懂得究竟什么是资本主义,也根本不懂得马克思经济学理论的核心究竟是什么⑥。
无论当代资本主义发生多么令人眼花瞭乱的变化,可以预言的是,只要人类社会还处在资本主义发展阶段,只要全人类还没有获得彻底的解放,马克思的理论必将仍然是人类研究和争论的对象,马克思的经济学理论仍然有着无可争辩的现实适用性,仍然是我们全人类从中获取精神财富和社会力量的理论宝库,仍然是我们正确分析和看待当代资本主义的科学武器。在资本主义经济越来越统治全世界的当下,我们全人类还面临资本主义的发展所带来的各种严重的经济社会问题的时候,马克思主义理论决没有过时,相反,是马克思主义理论“过时论”本身过时了。
二、马克思关于资本主义的“丧钟论”与“扬弃论”的关系
如前所述,马克思的经济学理论就是关于资本主义发展的理论。马克思的经济学理论全面地揭示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历史起源,资本主义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发展机制和规律,整个资本主义经济制度发展的历史趋势等。关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向新的社会生产方式的演进问题,也构成了马克思关于资本主义发展的理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这个方面马克思先后在《资本论》第一卷和第三卷提出了两种观点,即“丧钟论”和“扬弃论”。有人认为马克思自己在《资本论》第三卷提出的“扬弃论”否定了第一卷的“丧钟论”。那么,马克思提出的这两种观点究竟是什么含义呢?它们果真是相互矛盾的,一个否定了另一个吗?
所谓“丧钟论”,就是指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第七篇——“资本积累的过程”中的第七节——“资本主义积累的历史趋势”中所提出的关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一个总结论。在这里,马克思从辩证法的“否定之否定”规律出发,从历史发展的角度,总结了资本主义大私有制对小私有制的否定,并从资本集中的发展导致资本对资本的剥夺的事实出发,指出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最终会由于“生产资料的集中和劳动的社会化,达到了同它们的资本主义外壳不能相容的地步”。于是,“这个外壳就要炸毁了。资本主义私有制的丧钟就要响了。剥夺者就要被剥夺了。”[5](P874、874)
显然,这里的“丧钟论”是基于对资本的生产过程,特别是资本积累过程的理论分析所提出的关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历史趋势的一个总结论,而不是一个关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采取何种具体方式向新的生产方式演进的理论。作为一部政治经济学著作,《资本论》虽然在理论上论证了工人阶级的有组织的斗争作为一种经济力量在推进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演进中的巨大作用,但是,《资本论》毕竟不是一部政治学著作,工人革命的问题并不是《资本论》的主题,甚至在整个《资本论》中,马克思几乎没有讨论过工人革命的问题。因此,把马克思关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历史发展趋势的总结论即“丧钟论”理解为马克思的工人革命甚至暴力革命的理论,事实上并不符合马克思理论的实际,甚至可以说是一种误解或曲解。马克思的“丧钟论”不是“工人革命论”,而是关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最终将由更高级的社会生产方式所代替的一个政治经济学结论⑦。
在当前,由于整个世界经济越来越受到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统治,应该说,马克思关于资本主义的“丧钟论”还并没有全部被实践所证明。甚至也可以说,世界上曾经在相对落后国家发生的社会主义革命,也并不是对马克思的这个结论的直接证实,因为毕竟马克思的“丧钟论”是基于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理论分析得出的结论。事实上,像前苏联和中国的社会主义革命也并不是马克思的“丧钟论”的直接运用的结果,而更多地是以列宁的理论为指导的。实事求是地指明这一点,并不有损于马克思理论的光辉。正如本文前面分析的那样,资本主义的发展已经在根本的主要的方面很好地证实了马克思经济学理论的科学性。作为一个科学家,马克思的理论已经在如此多的方面被历史所证实,这在理论史上已经是堪称奇迹了。即使我们承认马克思关于资本主义发展的最终结论还有待未来整个世界经济发展的证实,这也丝毫无损于马克思作为一个伟大的社会科学家的荣耀。马克思提出了资本主义必然向新的生产方式演进的理论结论,但并没有提出关于资本主义究竟以何种方式向新的社会生产方式演进的明确的理论(事实上这也不是经济学理论所能够和应该解决的问题)。资本主义以何种方式向新的社会生产方式演进的问题,与其说这是个理论问题,不如说是个实践问题。即使我们根据变化了的社会现实,承认工人阶级暴力革命的方式在当前可能过时了,但这并不构成对马克思关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总结论的任何实质性的否定和威胁。换句话说,即使“暴力革命论”过时了,但这并不意味着马克思的“丧钟论”也过时了。把马克思的“丧钟论”曲解为“暴力革命论”,再通过否定“暴力革命论”来否定马克思关于资本主义发展的总结论,这纯粹是一种理论上的偷梁换柱⑧。
所谓“扬弃论”,指的是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三卷第五篇第二十七章中提出的关于资本主义的股份资本和股份公司性质的一种理论观点。在那里,马克思认为:“股份公司的成立。由此:
1.生产规模惊人地扩大了,个别资本不可能建立的企业出现了。同时,以前曾经是政府企业的那些企业,变成了社会的企业。
2.那种本身建立在社会生产方式的基础上并以生产资料和劳动力的社会集中为前提的资本,在这里直接取得了社会资本(即那些直接联合起来的个人的资本)的形式,而与私人资本相对立,并且它的企业也表现为社会企业,而与私人企业相对立。这是作为私人财产的资本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本身范围内的扬弃。
3.实际执行职能的资本家转化为单纯的经理,别人的资本的管理人,而资本所有者则转化为单纯的所有者,单纯的货币资本家。……在股份公司内,职能已经同资本所有权相分离,因而劳动也已经完全同生产资料的所有权和剩余劳动的所有权相分离。资本主义生产极度发展的这个结果,是资本再转化为生产者的财产所必需的过渡点……另一方面,这是再生产过程中所有那些直到今天还和资本所有权结合在一起的职能转化为联合起来的生产者的单纯职能,转化为社会职能的过渡点。
……
这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本身范围内的扬弃,因而是一个自行扬弃的矛盾,这个矛盾明显地表现为通向一种新的生产形式的单纯过渡点。它作为这样的矛盾在现象上也会表现出来。它在一定部门中造成了垄断,因而引起国家的干涉。它再生产出了一种新的金融贵族,一种新的寄生虫,——发起人、创业人和徒有其名的董事;并在创立公司、发行股票和进行股票交易方面再生产出了一套投机和欺诈活动。这是一种没有私有财产控制的私人生产(黑体部分为引者所强调)。”[1](P494-497)
从以上所引马克思关于股份公司性质的完整论述可以看出,马克思对于资本主义股份公司和股份资本的认识是二重的,一方面,马克思看到了股份公司和股份资本作为社会企业和社会资本与单纯的私人企业和私人资本的不同,因为在股份公司中,发生了资本的所有权与使用权的分离,资本所有权和资本所有者不再对资本的再生产过程发生直接的作用,资本的实际运作交由经理这个特定的阶层来执行了。也正是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从资本的所有权开始与实际的再生产过程相分离的角度来说,股份公司和股份资本成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向联合起来的生产者的生产方式的一个过渡点,是一种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自我扬弃。但是另一方面,马克思绝没有认为股份公司和股份资本本身是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一种自我否定,因为股份公司的产生并没有从根本上否定和消灭资本的所有权,它仍然是一种“私人生产”,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马克思认为股份公司的建立,只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本身范围内的扬弃”。
毫无疑问,把资本主义条件下的股份公司和股份资本直接理解为完全不同于私人企业和私人资本的公有制企业和公有资本,这决不是马克思的意思。
同样地,把马克思对于股份公司和股份资本的一种定性分析所提出的“扬弃论”理解为关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如何向新的生产方式演进的具体途径或方式的理论也是不符合马克思的原意的,是错误的。因为马克思关于股份公司和股份资本的论述是在“信用在资本主义生产中的作用”的总标题下来进行的,这里丝毫不涉及整个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究竟采取何种方式向新的生产方式过渡或演化的问题,何况马克思并不认为股份公司就是什么公有制企业了。把马克思关于股份公司和股份资本的“扬弃论”当做资本主义可以和平地、自动地演化到社会主义的理论依据,这是对马克思理论本身的断章取义,为我所需的滥用,在学术上是很不严肃的。
从以上所述马克思的“丧钟论”和“扬弃论”的具体内容可以看出,“丧钟论”是马克思关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或经济制度的一个总结论,而不是什么“暴力革命论”,而“扬弃论”是马克思关于股份公司和股份资本二重性质的一种观点,而不是什么“和平过渡论”,这两个理论观点讨论的是两个完全不同的问题,根本不存在相互之间的矛盾,更不存在所谓马克思用自己的“扬弃论”否定了自己的“丧钟论”、《资本论》第三卷否定了第一卷的问题。
应该承认,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如何重新认识资本主义及其演化的问题,如何重新认识究竟如何在资本主义高度发展的成就上建立一种更好的社会生产方式和社会经济制度或体制的问题,是值得我们认真研究的重大问题。马克思已经在理论上证明,并且已经经过历史的一再检验,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在一定历史阶段具有其合理性,是发展社会生产力的必要形式,但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和经济制度决不是社会生产力发展的绝对方式,它一定会被更高级的社会生产方式所取代。那种认为马克思的经济学理论就是简单地、一味地否定资本主义的观点是对马克思经济学理论的极大的误解,那种认为资本主义的发展已经否定了马克思关于资本主义的总结论的观点更是一种形而上学的短见。我们认为,无论资本主义经济在现象上有什么变化,只要资本主义生产资料私有制和雇佣劳动制度仍然是整个社会生产的基础,那么,它仍然是一种资本主义经济,马克思在理论上所揭示的那些经济规律也仍然会以各种各样的形式发生作用。经济现象的变化所能改变的,只是经济规律发生作用的形式和程度,但决不会消除经济规律本身。
注释:
①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4卷,第10页,北京,人民出版社,2003。括号内文字为引者所加。
①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4卷,第七篇,北京,人民出版社,2003。
③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5卷,第三篇,北京,人民出版社,2003。
④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4卷,第四篇,北京,人民出版社,2003。
⑤什么叫资本主义?马克思并没有给资本主义下一个明确的定义,但是,他的一部《资本论》正是关于资本主义经济的理论。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三卷中明确指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有两个典型的特征:第一,它是一种商品生产,第二,剩余价值的生产是生产的直接目的和决定动机(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第995-997页,北京,人民出版社,2003)。
⑥现代西方的一些学者,创造了“后工业社会”(丹尼尔·贝尔)、“后资本主义社会”(彼德·德鲁克)、“后现代社会”(戴维·哈维)、“后市场时代”(杰里米·里夫金)、“知识经济”等各种不同的名词来反映现代资本主义的变化。但是,他们的一个共同的缺陷在于,没有深刻认识到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内核的不变性。其中,德鲁克虽然号称“管理学权威”,但他对于马克思理论的评论肤浅有余,而且充满了明显的敌意和自负。
⑦马克思提出了“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的观点。在马克思的理论中,个人所有制与私有制是完全不同的概念(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4卷,第874页,北京,人民出版社,2003)。
⑧当然,根据现代资本主义国家社会经济政治发展的现实,提出“暴力革命论”在发达国家过时了,并进而否定前社会主义国家的社会主义革命的历史必然性和合理性,这同把过去的社会主义国家曾经进行的暴力革命非要强于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工人阶级一样,都是一种错误的观点。其根本的错误,在于混淆了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与不发达国家的重大区别。在理论上,马克思提出了发达国家和不发达国家向新的生产方式演进的两种不同的模式(参见邱海平:《马克思恩格斯关于不发达国家向共产主义过渡的理论及其现实意义》,载《当代经济研究》,1997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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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正确认识马克思的经济学理论与资本主义发展的关系——兼谈马克思的“丧钟论”与“扬弃论”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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