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政治教育已被确立为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下属的二级学科之一。思想政治教育的目的、培养目标和教育内容,是思想政治教育的理论和实践中的重大问题,也是学科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本文围绕这些问题,联系已经发生的争论作初步探讨。
一、从几个相关概念谈起
概念是浓缩了的判断,思想上理论上的分歧往往通过对概念的理解和运用表现出来。我们就从几个相关概念谈起。
关于“德育”。在我国的教育方针中,有关思想政治教育的内容是用“德”来表述的。对“德育”的不同理解,表现了对思想政治教育的不同看法。关于德育的内容,存在着“两要素”说(政治思想教育、道德教育)、“三要素”说(政治教育、思想教育、道德教育)、“五要素”说(道德教育、法纪教育、心理教育、思想教育、政治教育)等不同的学术观点。[1](P310-312)也有论者提出,德育只能是道德教育,我国现实中把政治教育、思想教育等内容包括在德育之内的做法是不合理的,这样不能与国际“接轨”,导致了“学校德育的政治化”,而这“正是实际德育工作存在的最大弊端”。[2](P1-6)
关于“公民教育”。有论者认为,概括多方面的教育内容,应采用“公民教育”的概念。因为“公民教育具有较强的中性色彩,它不是强调为哪个阶级、哪个政党培养‘接班人’,而是为社会培养下一代(公民)”,这样有助于克服“政治化问题”。[2](P5)
关于“党化教育”。有人把中国共产党的思想政治教育称为“党化教育”,指责它是由党“通过执政当局强力推行的、旨在灌输党的意识形态教义和政策主张”的教育,是“把当权者的意志强加给整个社会”。论者提出要“用公民教育取代党化教育”,而“公民教育”的原则是“普世原则”。
对这些概念的理解,明显表现出不同观点的分歧,其中有些是事关政治方向、重大原则的问题。对相关的观点,笔者将结合本文各部分的议题作一些讨论。
二、研究思想政治教育的方法论原则
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从中国实际出发,是我们研究任何问题都应该坚持的方法论原则,研究思想政治教育同样是如此。有关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分歧,是同秉持不同的方法论原则直接相关的。
思想政治教育是一门科学。把它当作学科来建设,就要追求科学化。但是,对于什么是思想政治教育的科学化,实际存在着不同理解。在有些论者看来,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要科学化,就要与国际“接轨”。他们离开当代中国思想政治教育的现实环境、实际内容和具体实践去讨论问题,试图提出某种不带有国家、民族、历史、阶级的局限性的范畴、规律、原则、方法,追求由这样的概念和命题构成的普遍适用于不同国家、不同社会制度的理论体系。其结果,往往是到西方去寻求理论根据,不加分析地从西方的哲学、教育学、政治学、经济学、社会学、管理学等各学科中搬来各种概念、术语,并借此显示自己论著的学术性和普遍适用性。这种做法隐含着对其研究对象的一种理解:似乎存在着某种超越社会历史条件的“一般的”思想政治教育,他们要去研究这种“思想政治教育一般”的规律和方法。这种思维方式不是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中所特有的,它相当普遍地存在于哲学社会科学的研究中,也被搬到思想政治教育的研究中来了。
笔者认为,我们所要研究的“思想政治教育”,就是我们所从事的即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中国的思想政治教育,而不是什么“一般的”思想政治教育。因为事实上只有一定社会历史条件下的思想政治教育,并不存在某种超越历史、超越社会根本制度的“一般的”思想政治教育。思想政治教育具有强烈的意识形态性,它是由一定社会的经济基础所决定,又为其经济基础服务的。在不同的历史条件和不同的社会制度下,思想政治教育的目的和它所要达到的目标,它所灌输和倡导的思想内容,虽然也有某些共同之处,但就其本质或整体而言,是不同的,甚至是根本对立的。
从历史观和方法论的层面说,试图研究“思想政治教育一般”,建立普遍适用的思想政治教育理论,实际上是从假设的一般“社会”、一般“人”出发的,走的是唯物史观产生之前社会历史研究的老路。唯心史观支配下的主观社会学从假设的“人的本性”出发,去研究“一般社会是什么、一般社会的目的和实质是什么”这一类的问题,而马克思在社会历史观中的变革,就是抛弃了所有这些关于“一般社会”的议论,专门对现实的资本主义社会作科学的分析,从而揭示出社会历史的本质和发展规律。那些关于“一般社会”的概念,实际上是把历史上特定社会形态尤其是资本主义社会形态下的范畴普遍化、永恒化,因为“资产者最大的特点,就是把现代制度的特征硬套在一切时代和一切民族身上”。[3](P174)正因为如此,我们看到,那些试图建立与国际“接轨”的“一般”社会理论的努力,结果总是以搬来西方的某种理论为归宿。
任何事物都在特殊性中包含着普遍性,不同社会制度、不同历史条件下的思想政治教育也有其普遍性、共性,揭示这种普遍性、共性,对于认识和实践的发展也是有意义的。它有利于通过比较,深化对不同的思想政治教育之特殊本质的认识,也有利于借鉴、吸收当代其他国家的和历史上的思想政治教育的经验和教训,为我所用。但是,一般只能在个别中存在,只能通过个别而存在,因而只有立足于对特殊性的研究,才能发现包含在特殊性中的普遍性。毛泽东对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道路、中国武装夺取政权的道路、中国革命战争的研究,邓小平对中国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研究,都是以马克思主义普遍真理为指导,立足于中国实际,从中国特殊国情出发的,而不是从什么“普世性”出发的,这丝毫没有降低他们理论成果的科学真理性和普遍性价值,反倒是他们得以发展马克思主义、发展科学社会主义,取得辉煌成果的最重要的条件。我们研究思想政治教育,可以借鉴外国的和历史上的一切有价值的实践经验和理论成果,但是必须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从当代中国的实际出发。这才是正确的方法论原则。
三、从中国实际出发确定思想政治教育的目的和培养目标
教育是培养人的事业。教育的出发点、途径和落脚点问题,即为什么培养人、如何培养人、培养什么人的问题,是教育的根本问题,也是思想政治教育的根本问题。这里我们所要讨论的思想政治教育的目的问题,也就是为什么培养人的问题;思想政治教育的目标问题,也就是培养什么人的问题。需要说明的是,虽然本文主要是讨论思想政治教育问题,但由于思想政治教育的目的和培养目标,同时也是整个教育的目的和培养目标,所以这里同时也是就涉及整个教育的一些根本问题展开讨论。
确定思想政治教育的目的和培养目标,必须从中国实际出发。什么是当代中国的实际呢?联系历史来考察现实,放眼世界而关注中国,我们看到:从1840年鸦片战争开始,中国逐步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中国人民经过百年奋斗,到1949年,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迎来了新中国的诞生,赢得了民族独立和民族解放;从那时起,我们要再经过百年奋斗,到本世纪中叶基本实现现代化,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为了实现这一宏伟目标,我们正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上前进,这个伟大事业需要全国人民在党的领导下共同奋斗,为此,需要巩固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增强全民族的凝聚力,需要培养造就数以亿计的高素质劳动者、数以千万计的专门人才和一大批拔尖创新人才;中国的发展离不开世界,而世界正处在大发展大变革大调整之中,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科技革命加速推进,同时世界仍然很不安宁,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依然存在,各种思想文化相互激荡,综合国力竞争和各种力量较量更趋激烈,西方亡我之心不死,企图遏制中国的发展,从来没有放弃“西化”、“分化”中国的战略图谋。
这就是我们思考当代中国的教育时所面对的现实。从这样的现实出发,我们的教育,包括思想政治教育应该确立什么样的目的和培养目标呢?党和国家对这个问题的回答集中体现在党的、也是国家的教育方针之中。2002年,党的十六大对教育方针作出更完整的新的表述。2010年7月,在党中央、国务院召开的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胡锦涛总书记再次重申:“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4]笔者认为,这条教育方针的内容,就是以高度概括的形式明确回答了为什么培养人、如何培养人、培养什么人这三个根本问题。“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回答了“为什么培养人”的问题,规定了我国办教育的根本目的,同时也就确定了思想政治教育的目的;“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指出了培养人的基本途径;“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回答了“培养什么人”的问题,确定了我国教育事业、同时也是思想政治教育所要达到的培养目标。
但是,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遭到了质疑。有些人表示不赞成这一方针。有人说,这条教育方针已经陈旧过时,落后于时代发展,需要升级换代。有人说,这条教育方针不科学,是“左”的方针,不能与国际“接轨”。
由此看来,教育方针作出了明确规定并不等于问题已经完全解决。就理论研究而言,还需要追问和回答“为什么”:我们为什么应该坚持教育方针确定的教育目的和培养目标?
四、为什么应该坚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的教育目的?
在社会生活中,针对人们的任何思想或行为都可以不断地追问“为什么”:为什么应该坚持这样的而不是那样的思想观念或行为准则?这也就是追问思想或行为之合理性、正当性的最后根据。按照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世界观,这样的根据,说到底是两条。一条是,人们的思想和行为必须符合客观实际、客观规律。因为只有符合客观实际的思想才是真理,只有符合客观规律的行为才能在实践中获得成功。这就是要区分真和假。另一条是,人们的思想和行为必须符合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因为在社会历史领域,人们的一切行为都有自觉的意图,任何思想的背后都有利益的追求,区别在于所追求的是什么人的利益,是符合还是背离人民群众的利益。这就是要区分善和恶。以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为指导思想和理论基础的中国共产党人,用中国语言对自己一切思想和行为所遵循的这两条基本准则作出了最简单也最明确的表达:第一条就是“实事求是”;第二条就是“为人民服务”。这两条是统一而不可分的。坚持实事求是,遵循客观规律去改造世界,就能维护和实现人民的根本利益,就是为人民服务。这就是“真”和“善”的统一。反之,违背客观规律,必然会损害人民的利益。“实事求是”和“为人民服务”,这就是我们的信仰,就是我们的天经地义,是我们一切思想和行为的最后根据。对于“为什么”的追问,不可能追溯到比这更远的地方了,因为在它们的背后再没有什么需要追溯的了。
教育方针把教育的目的规定为“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之所以是正确的,就在于它体现了遵循社会发展客观规律和维护人民根本利益的统一。这是因为,社会主义经过一个长过程发展代替资本主义是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是不可改变的历史趋势,而新中国成立60余年、特别是改革开放30多年艰难探索的实践证明,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就是这条规律在当代中国的具体体现。只有沿着这条道路前进,才能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使中国人民过上更加幸福美好的生活。教育的重要地位就在于,它是国家和民族发展最根本的事业。中国未来的发展、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关键靠人才,基础在教育。因此,讨论思想政治教育或德育的目的问题,必须始终把握我国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的根本目的,一刻也不能淡忘或偏离这一根本目的。我们应该由此出发来分析、评价各种关于思想政治教育(或德育)的目的的观点、提法。
有论者认为,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及其指导下的中国教育,包括德育,是以社会为本位,而不是以人为本的,它把人当作工具,按照社会的需要来塑造人,而不是把学生当作目的,忽视了对个体的心灵和生命的关注,没有“人性化”,束缚了个人的发展。
这种观点的不当之处在于,它抽掉了社会关系去看人和人性,把个人与社会、个人与人民分割开来、对立起来,以个人的利益和发展为理由,否定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的根本目的。如前所述,没有一般的“社会”,只有现实的具体的社会,即一定的生产关系总和构成的经济基础和由它决定的上层建筑之统一的特定形态的社会。“生产关系总和起来就构成所谓社会关系,构成所谓社会,并且是构成一个处于一定历史发展阶段上的社会,具有独特的特征的社会。”[5](P224)所以,离开中国实际抽象地谈论“社会本位”还是“个人本位”是没有意义的。在当代中国,以公有制为主体的生产关系和以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政权为核心的上层建筑的统一,决定了社会和个人、人民和个人在根本利益上的一致性。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是全中国人民、也是每一个人的根本利益所在。国家的发展,是实现个人发展的根本条件。因此,维护受教育者的利益,是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的题中之义。我国教育“为人民服务”,是为全体人民、首先是为每一个受教育者服务,它要求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作为学校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按照社会和人民的需要培养人、塑造人,同实现个人的全面发展和个性发展是统一的。作为科学发展观核心的“以人为本”,其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就如胡锦涛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所指出的,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的根本宗旨”,“要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发挥人民首创精神,保障人民各项权益,走共同富裕道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以人为本”,是以包括个人在内的人民的根本利益和主体地位为本,它内在地包含着“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科学内涵。教育以人为本,集中体现为育人为本。
把“以人为本”片面地理解为以个人为本,以此反对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的方针,是对“以人为本”的曲解。正确理解思想政治教育或德育的目的,必须坚持社会主义集体主义的原则和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从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来维护受教育者的利益,促进学生的发展。这才是真正的以人为本。把坚持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同关心和促进学生个人的发展对立起来,实际上是从个体本位的观念出发,离开具体的社会历史条件抽象地看待个人与社会的关系,否认了我国现实社会中个人与社会、个人与人民之间根本利益的一致性,而视之为相互排斥的对立的关系,把教育“为社会”还是“为个人”当成了一种非此即彼的单项选择题。
五、为什么应该坚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这一培养目标?
教育目的决定培养目标,培养目标集中体现了教育目的。思想政治教育以“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培养目标,是由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的根本目的决定的。说到底,就是因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正是这样的人,是因为学生成长为这样的人,既符合社会的、国家的、人民的需要,也是他们个人发展的需要,既是人民的根本利益所在,也是受教育者个人的切身利益所在。在学生的各种素质中,思想政治素质是最重要的素质。思想政治教育在教育的全局中处于首要地位,所以教育以育人为本,而育人又要以德育为先。思想政治教育要帮助学生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树立远大理想,陶冶高尚情操,从而为他们的全面发展确立正确的方向,为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的培养提供精神动力和科学思维方法。因此,思想政治教育必须始终瞄准“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这个目标,而不能偏离这个目标。
对于思想政治教育或德育的目标,可以从不同的层面、不同的角度去研究和阐明,因而可以有多种不同的表述。一种观点或提法是否正确,就看它是否符合这个根本目标,看它究竟是以自己的方式或从特定的角度体现了这一总的目标,还是否定或偏离了这一目标。比如,有一种常见的说法:“教育的目标就是教学生学会做人”。这种说法具有模糊性,其正确与否,应该联系具体场合去分析,看它对“做人”作何种解释:做什么样的人。如果以不同的方式表达出来的归根到底是要教育学生“做”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是这一目标的某种具体化或展开,那就是正确的,否则是不正确的。一种观点在多大程度上符合这一目标,就在多大程度上是正确的;在多大程度上偏离了这一目标,就在多大程度上是不正确的。
有的论者强烈反对教育以培养“社会主义的建设者和接班人”为目标,将其视为他们所反对的“德育政治化”的最集中的表现。本文以下将结合评析“德育非政治化”的观点讨论这个问题。
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概括了我国思想政治教育的基本内容
任何社会、任何国家的教育都要通过灌输和倡导一定的思想来实现自己的培养目标,达到自己办教育的目的。教育目的和培养目标决定思想政治教育的内容,思想政治教育的内容是为实现一定的教育目的和培养目标服务的。不同社会历史条件下教育目的和培养目标的不同,决定了它们有不同内容的思想政治教育。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十四条规定:
【“国家提倡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公德,在人民中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国际主义、共产主义的教育,进行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教育,反对资本主义的、封建主义的和其他的腐朽思想。”】
这是我国根本大法对思想政治教育内容的明确规定,是我们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最根本的法律依据,也是辨析各种关于思想政治教育内容的观点是否正确的法律依据。
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各个历史时期,党和国家根据社会实践的发展,对思想政治教育的内容作了大量阐述。毛泽东指出,要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要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教育,要加强阶级教育,提高人民群众的阶级觉悟和思想觉悟,要加强唯物主义教育,崇尚科学,用无神论代替有神论。邓小平用“四有”来概括思想政治教育的内容,要求“教育全国人民做到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6](P110)他强调,这四条中,理想和纪律特别重要。“要特别教育我们的下一代下两代,一定要树立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一定不能让我们的青少年作资本主义腐朽思想的俘虏,那绝对不行。”[6](P111)教育部2004年编写下发的《“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理论学习纲要》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中关于思想政治教育内容的论述概括为:要进行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的教育;要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要进行中国近代史、现代史和国情教育;要大力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要开展艰苦奋斗的教育。党的十六大后,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多次阐明了思想政治教育的内容,特别强调要把握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要树立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
历史经验告诉我们,内容丰富的思想观念,需要概括为简单、明确的形式。凡在历史上产生重大影响的思想,在其发展过程中,总是一方面内容越来越扩展、深化,一方面形式上越来越简单、明确。随着我国社会实践和思想政治教育的发展,党和国家提出的思想政治教育的内容越来越丰富、完整,也越来越需要作出简单、明确的概括,以便于为广大群众所理解和把握,广泛普及,久远流传。正是在这一发展进程中,2006年10月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这个概念;概括了它的四个方面的“基本内容”,即“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社会主义荣辱观”;要求“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国民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全过程、贯穿现代化建设各方面”。[7](P661)2007年党的十七大重申了这些根本观点,要求切实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转化为人民的自觉追求。这是对我国现阶段思想政治教育内容的一次新的整合。它构建了一个由四方面基本内容组成的体系,并且浓缩成了一个简明的概念。将来随着实践的发展和认识的深化,反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理论还会有新的发展,但迄今为止,这是最完整的概括,是现阶段我们把握思想政治教育内容的指导理论。
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国民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全过程”,意味着在所有学校和整个社会都应该按照它的基本内容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思想政治教育是由全社会通过多种渠道展开的教育。不仅学校应该按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要求全面育人、全方位育人、全过程育人,而且社会各方面都应该负起自己的责任,形成全社会的合力。应该看到,不管人们自觉与否认,实际上都在用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影响学生,起着某种思想政治教育的作用。不仅学校各门课程都有育人功能,所有老师都在育人,全体教职员工都在影响学生的思想,而且党政机关、社会团体、社会各部门各单位也都在思想政治教育中扮演着某种角色。尤其是宣传、理论、新闻、文艺、出版等方面,实际上每天都在用自己的活动和精神产品影响人们的思想。对于思想政治教育,既有重视或不重视、做得多或少的不同,也有用什么思想去影响学生、教育内容正确或不正确的区别。根据什么去分析、判断人们在思想政治教育中所起的作用呢?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理论给了我们一件有力的武器。判断学校及社会各方面的人们及其所做的工作,如教书、管理和服务,书籍、报刊、广播影视、互联网等,在思想政治教育中起了什么样的作用,都应该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四个方面的基本内容去衡量,看其是体现和传播了这些思想,还是削弱和消解了这些思想,由此来辨别他们发挥了积极的还是消极的作用。
七、把握思想政治教育的核心和灵魂
由四方面基本内容构成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一个内容极为丰富的整体,它把理论和实践、先进性要求和广泛性要求结合在一起,把政治、思想、道德等多方面的内容融汇在一个体系之中。把握思想政治教育的内容,必须抓住其中的核心和灵魂。
1.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围绕着一个核心构成的,这个核心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2004年8月《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指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要“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8](P199)关于“理想信念教育”的含义,2005年1月,胡锦涛在全国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作了明确阐述,他指出,要使大学生“确立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奋斗的共同理想和坚定信念”,同时,“使他们中的先进分子树立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确立马克思主义的坚定信念”。[8](P637)这一要求的基本精神,对所有学校和全社会的思想政治教育也是适用的。
有些论者反对对学生和人民进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教育。有人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是“抵制普世文明的代名词”,“是旨在维护党专制的意识形态说教”,要“用全人类的普世价值观代替党化教育的‘共同理想’”。面对这样的责难,我们需要追问和回答两个“为什么”。
第一,为什么思想政治教育的核心应该是理想信念教育而不能是别的什么内容?因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当代中国社会生活的主题。当代中国,全国人民在干什么?中国共产党在干什么?用一句来概括,就是正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是13亿中国人民正在走的道路,正在从事的事业。社会实践、社会生活的主题反映在思想上、理论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理所当然地成了我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主题和思想政治教育的核心。如果进一步追问,为什么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成了当代中国社会生活的主题呢?这是因为,新中国成立60多年特别是改革开放30多年来的实践证明,只有这条道路才能引领中国发展进步,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这条道路,既坚持了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又符合我国实际和时代特征。一句话,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就是遵循社会发展客观规律去实现和维护中国人民的根本利益。这就是思想政治教育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的根本的、最终的依据。思想政治教育的任务,就是为实现这一崇高目的培养人才,所以教育的内容必须紧紧围绕着这一核心展开。思想政治教育丰富多彩的内容汇聚到一点,就是要教育学生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如果离开了这个核心,就偏离了思想政治教育的正确方向。
第二,为什么有些论者要用“普世价值”观反对“共同理想”教育呢?当代世界存在着各种不同的思想观念,“其中最有影响力,在本质上又截然不同的是两个思想体系”。一个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另一个是冷战结束后,美国政治当权者高调推出的‘普世价值’,这是新美帝国主义企图‘重塑世界’的理论和政治主张”。[9]当代世界这两个截然不同的思想体系追求的是完全不同的社会理想,代表着两种根本对立的政治立场和阶级利益、国家利益。用“普世价值”观反对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教育,其实质也正在于此。某些根本反对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的人,反对我们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的思想政治教育是毫不奇怪的,对此我们不能不保持必要的警惕。
2.“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首要的基本内容,同时又是贯穿在整个体系中的灵魂。这是因为,马克思主义是我们党和国家的指导思想。“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作为思想政治教育的内容,包括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教育和指导地位的教育两个方面,既要帮助学生学习、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又要教育学生认识、理解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指导地位,把马克思主义作为指导思想来坚持。
马克思主义是我们的思想政治教育全部内容和全部工作的理论基础。把它作为思想政治教育的灵魂是什么意思呢?这就是要把马克思主义的科学理论贯穿于思想政治教育的全过程,以它为理论基础去论证和阐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以及社会主义荣辱观;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去分析、认识思想政治教育中的各种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用马克思主义作思想武器去分辨、澄清思想理论是非,释疑解惑。我们可以借鉴、吸收其他各种思想理论,但是不能搬运过来当作思想政治教育的指导思想和理论基础。只有这样,思想政治教育才具有科学真理性和理论彻底性,才具有说服力。
有些论者不赞成对学生进行马克思主义的教育,更不赞成把它当作指导思想和理论基础。其理由,一是认为,马克思主义是一个阶级、一个党派的意识形态,不具有“普世性”;二是认为,用马克思主义观点去“武装”、“占领”学生的思想,是不尊重个人的“思想自由”,维护“思想自由”就要反对“思想统一”。
我们的看法正好相反。第一,马克思主义之所以成为我们党和国家的因而也是思想政治教育的指导思想,正因为它是工人阶级的科学世界观。在存在着阶级对立或阶级还没有完全消灭的社会里,人们对社会历史的认识不能不受到阶级利益的制约,各种社会思想理论体系不能不具有这样或那样的阶级性、意识形态性。一个阶级的利益在多大程度上同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一致,它才能在相应的程度上认识社会客观规律。剥削阶级的阶级偏见和狭隘眼界限制了他们对社会历史的认识,因而在他们的思想理论体系中,阶级性、意识形态性同科学性、真理性是相互排斥的,不能统一起来。就其思想理论体系的本质或整体而言,“普遍价值”观实际上是将本阶级的价值观冒充为全人类的价值观,用虚构的“普世性”掩盖其阶级性。而工人阶级是人类历史上最伟大的一个阶级,它的阶级地位决定了它的利益同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完全一致,同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完全一致。“科学越是毫无顾忌和大公无私,它就越符合工人的利益和愿望。”[10](P313)因此,马克思主义作为工人阶级的世界观,既揭示了历史发展的客观规律,又代表了工人阶级和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实现了科学性和阶级性、意识形态性的统一,真理和价值的统一。这正是它区别于其他各种社会思想理论的本质特征。
马克思主义的这一本质特征,体现在它的全部理论之中,并且在它诞生一百多年来特别是中国共产党成立90年来亿万人民的实践中得到了充分的验证。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的中国,正当中国人民历经千辛万苦寻求救国救民的真理时,1917年十月革命的炮声给我们送来了马克思列宁主义,1919年的五四运动推动了马克思主义同中国工人运动的结合,1921年诞生了中国共产党,党领导人民经过28年的英勇奋斗,在1949年建立了人民民主专政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我国运用国家政权的力量实现了社会主义改造,在1956年建立了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又经过数十年的探索,开辟了一条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迎来了民族复兴的光明前景。这就是90年来中国历史的基本进程,也就是历史和实践对马克思主义的科学真理性和价值的检验。这是我们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作为指导思想的最可靠的实践基础和历史根据。
第二,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的教育确实起着促进“思想统一”的作用,而这正是它的一种重要社会功能或价值。中国人民在前进的道路上还会遇到各种可以预见的和难以预见的风险,要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和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必须把13亿人民紧密地团结在一起,为此必须有一个科学理论作为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这个理论基础就是马克思主义,特别是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促进“思想统一”,是统一指导思想和理论基础,而不是“统一”对一切具体事物的看法,排斥不同意见的争论;是以实践为检验标准坚持真理、克服谬论,而不是阻止真理前进的脚步。用科学真理“武装”人们的头脑,不是禁锢思想,而是提供认识世界、发展真理的武器。如果科学真理“占领”人们的头脑就意味着限制思想自由,那我们为什么还要为真理而斗争呢?马克思主义并没有结束真理,而是在新的实践中不断开辟真理前进的道路。因此,马克思主义决不排斥“思想自由”,相反,它为人们的思想插上真理的翅膀,让思想在自由的天空翱翔。
综上所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本内容,就是思想政治教育的基本内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主题,就是思想政治教育的核心和主题;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灵魂,就是思想政治教育的灵魂。我们的思想政治教育,应该把握核心,抓住灵魂,结合具体的实际情况,全面而有重点地展开。
八、关于“德育非政治化”的观点
我国思想政治教育的目的、培养目标和教育内容表明,思想政治教育具有强烈的政治性。思想政治教育必须“讲政治”。
有的书中提出了“德育政治化批判”这个命题,并且以此作为一个部分的标题展开专门论述。[2](P6)笔者认为,这是一个非科学的命题,而的批判和相关论述,实际上表达了一种“德育非政治化”的观点,是值得商榷的。这里讨论三个问题。
第一,关于“德育”及其与“思想政治教育”的关系。如前所述,学界对“德育”概念有不同的理解,争论的焦点在于“德育”是否包括政治教育、思想教育。确定一个概念的内涵和外延的主要根据,是理论对实践的关系,是概念在社会生活中的实际运用。把“德育”理解为“道德教育”,从字面上看不失为合理的解读之一。从伦理学或道德建设的角度看,“道德教育”可以简称为“德育”。但是,作为我国教育全局中与“智育”、“体育”、“美育”相并立的概念,“德育”决不能仅仅归结为“道德教育”。我国的教育方针用“德智体美”四个字概括了教育的内容。“德”育包括哪些内容的问题应该这样来考察:为了实现教育方针规定的教育目的和培养目标,除“智”育、“体”育和“美”育外,用“德”育来概括的这一方面,应该包括哪些内容?开展哪些内容的教育,才能达到培养“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目标,实现“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的目的?“德育”的含义问题,决不只是一个文字解读的问题,不是仅仅从字面上推敲就可以确定的问题,而是一个需要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局、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全局出发来确定的重大问题。它首先是教育实践中的一个重大问题,然后反映为一个理论问题。在我国教育的全局中,适应不同受教育阶段的学生应该有不同的教育内容,但从总体上看,开展与学生年龄和受教育水平相适合的正确的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观点的教育,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教育,是不可缺少的,因而教育方针中的即当代中国教育中的“德”育概念包含了政治教育、思想教育的内容,这既是“实然”,也是“应然”,既是毋庸置疑的事实,也是完全合理的方针。正因为如此,在党和国家的重要文献中,“思想政治教育”和“德育”这两个概念是相通的,可以指称同一的对象,只是根据具体场合的需要,分别采用了这两种不同的表述方式。例如1994年8月《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的若干意见》和2004年8月《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分别以“德育”和“思想政治教育”为关键词,但都包括了政治教育、思想教育、道德教育的内容。如果像某些论者所主张的,德育只能是道德教育,不能包括政治教育、思想教育,那么,国家的教育方针中就没有了政治教育、思想教育的位置,以教育方针为依据的我国学校教育中就没有了政治教育、思想教育的地位。这种教育理论如果被付诸实践,必然会导致削弱和损害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的严重后果。
因此,联系我国教育的实践以及“德育”概念在党和国家重要文献中、社会生活中使用的实际来看,把“德育”说成是不得包括政治教育、思想教育的“道德教育”,不能不说是一种排斥政治教育、思想教育的“德育非政治化”的理论。从字面上做文章,根据“道德”与“政治”、“思想”等概念的区别来论证“德育”不能包括政治教育、思想教育,也是站不住的,因为这种论证的逻辑前提是把“德”仅仅解释为“道德”,所以认为“德育”若包含政治、思想教育就是概念混乱。但是在现代汉语中,“德”本身就包含了“道德”、“品行”、“政治品质”等多重含义,因而“德育”的释义正是“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的教育”。[11](P262)至于以与国际“接轨”为理由来排斥“德育”中政治教育、思想教育的内容,这种论证方法本身就是一种脱离具体社会形态从“一般社会”出发讨论问题的非科学的方法,蕴含了一种渗透着“普世价值”观的追求“一般教育”的思维方式,是不可取的。
第二,关于“公民教育”。或许是为了避免直接得出用“道德教育”排斥政治教育、思想教育的结论,有论者又提出,可以用“公民教育”来概括“多方面的内容”,以取代“思想政治教育”的概念。据说,“公民教育”这个概念是“中性”的,不是为哪个“阶级”、“政党”而是为“社会”培养人。其实,“公民”都是一定国家的公民,所以“公民”教育的内容是由国家的性质所决定,因国家的不同而不同,并且由国家的宪法和法律规定的。现实中并不存在某种超越不同国家和社会的一般的“公民教育”。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为对象的“公民教育”的内容,必须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根本依据。我国宪法中规定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指导地位,宪法第一条规定了我国的国体,即“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宪法规定了我国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根本政治制度的政体,规定了我国公民的权利和义务,规定了“国家的根本任务是,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宪法第二十四条又直接规定了与此相适应的政治、思想和道德教育的内容。这一切,无疑都是我国的“公民教育”所应有的内容。由此看来,在当代中国,能够有某种为了“社会”却又不为“阶级”(首先是工人阶级)、“政党”(首先是中国共产党)培养人的“中性”的“公民教育”吗?当代不同性质的国家中,究竟哪里存在着只为“社会”而不为“阶级”、“政党”培养人的“中性”的“公民教育”呢?我国当然应该有自己的公民教育,但是,把“公民教育”同“政治教育”、“思想教育”对立起来,要求用它去取代思想政治教育,其实际的含义究竟是什么呢?在笔者看来,这是“德育非政治化”主张的又一种表达方式。
第三,关于教育方针中“接班人”的提法。有论者特别反对培养“接班人”的提法,把它作为“德育政治化”的典型表现来批判。其理由是,“培养社会主义接班人”是政治使命,以“接班人”为指向的教育是政治教育。的确,教育方针中的“接班人”这个概念有很强的政治性。为了适应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需要,实现我国办教育的目的,教育方针对培养目标提出了包括多方面要素的全面发展的要求,其中的“接班人”一词侧重体现了对培养对象的政治方面的要求。既讲“建设者”,又讲“接班人”,全面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的性质,构成了全面的培养目标。这里的根本分歧,不在于“接班人”的培养目标是否具有政治性,而在于这种具有政治性的培养目标是否具有合理性。邓小平始终是站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局的战略高度来看教育的,他强调社会主义需要几代人、十几代人、甚至几十代人坚持不懈地努力奋斗,决不能掉以轻心。正因为如此,他多次用“接班人”、“革命接班人”、“无产阶级革命事业接班人”来表达他对下一代的殷切希望。他在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说:“中小学教师和幼儿教育工,负有培养革命接班人的幼苗的重任。”[12](P106)他为中国少年先锋队建队40周年题词:“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无产阶级革命事业接班人。”[13](P1272)他要求“到什么时候都得讲政治”,[6](P166)也从不讳言培养接班人是讲政治的要求。他说:“毫无疑问,学校应该永远把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放在第一位。”[2](P104)1992年春,他在南方谈话中说,“帝国主义搞和平演变,把希望寄托在我们以后的几代人身上”,[6](P380)所以要“把人民和青年教育好”,“要注意下一代接班人的培养”。[6](P381)胡锦涛也反复强调培养“接班人”,他说:“要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7](P617)可见,把“接班人”列为培养目标的构成要素,是服务于我国教育的崇高目的的,决非如某些论者所言,政治教育都“有不平等,甚至欺骗、蒙蔽等特征”。[2](P11)政治教育是否具有欺骗性,不能从“一般社会”的观念出发一概而论,它取决于具体的社会条件下一定的政治教育所维护的国家政权、所坚持的政治方向同受教育者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还是对立的。以培养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是“政治教育”、“政治使命”为由反对教育方针中“接班人”的提法,是“德育非政治化”观点的典型表现,是从“普世价值”观和“德育不得包括政治教育”的错误前提出发得出的错误结论。
思想政治教育或德育在社会生活的地位和功能,决定了它必然具有这样或那样的政治性。政治性是它的本质属性之一。教育的功能当然不能仅仅归结为政治功能,德育不能片面地归结为政治教育,政治性不是德育的全部属性。但是,完全脱离政治的“非政治化”的德育是不存在的。在当代国际背景下,要求我国的德育与国际“接轨”,不得以培养社会主义事业的接班人为目标,不得向学生灌输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等,这本身就是具有很强的政治性的思想,并未摆脱论者所批判的“德育政治化”的制约。
另有论者提出,“用公民教育取代党化教育”,以此作为他们所谓的“宪政改革”在教育方面的纲领,并明确表示其目的是反对“党专制的意识形态说教”,要“解构学校中的党务工作系统”等,这就更加鲜明地表现出强烈的政治色彩,为我们提供了德育不可能“非政治化”的一个例证。“党化教育”这个概念本身就是对我们党的思想政治教育的诬蔑。中国共产党作为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除了代表工人阶级和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外没有自己的特殊利益,它根本不需要,因而实际上也不存在维护一党私利的什么“党化教育”。
需要指出的是,本文批评把德育仅仅归结为道德教育的观点,旨在强调必须全面地理解思想政治教育(或德育)。着重讨论这一方面的问题,决不意味着可以轻视道德教育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党中央颁布的《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阐述了道德建设的重要地位和内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中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对道德教育的丰富内容作出了集中概括。只强调政治教育而忽视道德教育的观点也是片面的、不可取的。限于篇幅,本文不能就这些问题展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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