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年前,随着光明日报刊登的“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发表以后,舆论上一致的提法是,从此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一场“真理标准的大讨论”。笔者一直认为这个提法是不科学的。我们可以说“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通过“实践”可以对真理进行检验,但它不是什么“真理标准”!说“真理标准大讨论”,谁又能给真理一个什么具体“标准”呢?真理只能是依据社会实践的结果而定的正确认识,再说,真理是依社会实践而定的正确认识,这个正确认识又还需要什么样的“标准”来衡量?是“真理”,又能按照什么“标准”来认定,这不有点自相矛盾了?
所谓真理,简单地表述,真理就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理论。
马克思主义认为:真理是标志主观与客观相符合的哲学范畴,是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反映。
真理就是人类在能动改造客观世界的实践中,形成的主体认识与客体本质和规律相符合、一致或接近。
列宁认为辩证法的核心是对立统一规律,但需要发挥。毛主席在列宁这一思想的基础上完成了“发挥”的工作,他认为唯物辩证法是“绝对真理”。他把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三大规律——对立统一规律、质量互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统一于对立统一规律之中,把质量互变规律和否定之否定规律置于对立统一规律之下的具体范畴。这就把原来的三元论变成现在的一元论,更系统更科学。
毛主席说:“我们相信马克思创造的唯物辩证法,按照唯物辩证法,世界上一切事物,包括马克思列宁主义,都有一个发生、发展和终结的过程。也许一万年以后,马克思列宁主义会变成某种别的什么东西。但是唯物辩证法是不会变的,它是绝对真理。有人说马克思列宁主义不行了,更有人说完全不行了,我不信。”(《毛泽东年谱》第五卷第162页1962年9月30日)毛主席这段话,对什么是“真理”做出了明晰的解释,真理就是运用唯物辩证法的认识方法对一切自然现象进行了全面的分析研究而得出的结论。离开了唯物辩证法,就无所谓真理,唯物辩证法不论是从时间上还是从空间上都是永远都管用的东西。
唯物辩证法就是人们认识世界的基本方法。作为一种科学认识世界的方法,它本身就是认识世界的最客观的标准,怎么还能用其它的标准来衡量呢?从这个意义上来说,“真理标准”的说法实在是显得非常牵强。
至于真理如何获得,它是通过实践的检验,毛主席在对苏联的《九评》里说过:“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毛主席所说的这句话的意思是,人们只有依据唯物辩证法的的方法对所从事的社会实践活动进行检验,才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而通过检验认为主体认知和客观规律相一致或至少相接近,才能叫真理。也就是说,真理是已经通过实践检验了的东西,具有很强的社会实践指导价值。
毛主席指出:“人的正确思想是从哪里来的?是从天上掉下来的吗?不是。是自己头脑里固有的吗?不是。人的正确思想,只能从社会的生产斗争、阶级斗争和科学实验中来。”(《毛泽东年谱》第五卷第223页1963年5月11日)
毛主席还说:“人对事物的认识,总是要经过多次反复,要有一个积累过程。要积累大量感性材料,才会引起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的飞跃。关于实践到感性认识,再从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的飞跃的道理,马克思恩格斯都没有讲清楚,列宁也没有讲清楚。列宁写的《唯物主义和经验批判主义》,只讲清楚了唯物论,没有完全讲清楚认识论。这个道理中国的古人也没有讲清楚。什么叫哲学?哲学就是认识论。”(《毛泽东年谱》第五卷第396页1964年8月24日)
根据马克思列宁主义关于认识真理的唯物辩证法,和毛主席关于认识真理的哲学思想,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精髓,基本原理是真理。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科学理论。因为他们充分体现了唯物辩证法并是通过实践的反复证明了的科学理论。所以,我们说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是真理,因为,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是从社会实践中经过反复检验,且符合唯物辩证法的人类认识规律的科学理论。比如,马克思主义对人类发展规律的认识,马克思主义认为,人类社会总是不断发展进步的,都是由低级阶段(感性阶段)向高级阶段(理性阶段)发展进步的。这个理论就是唯物辩证法的具体体现,并在人类社会发展实践中得到了充分证明,这就是真理,那么,这样的真理还要进行所谓“标准”的讨论吗?再比如,毛主席的“人民史观”,毛主席说:“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创造历史的动力。”这就是真理,这还需要所谓的“标准”讨论吗?所以说,“真理标准讨论”是一种明显的模糊逻辑。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就是借此来达到否定真理的目的。
关于唯物辩证法,在毛主席的《矛盾论》、《实践论》、《人的正确思想是从哪里来的?》、《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等光辉著作里面作了精辟的阐释。具体来说,它揭示了人们认识事物的带有普遍规律的基本准则。
一、真理标准的依据是唯物辩证法
唯物辩证法的核心就是对立统一规律,这也是毛主席对马克思列宁主义认识论发展和创新。列宁认为辩证法的核心是对立统一规律,毛主席继承并完善了列宁的这一思想。他把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三大规律——对立统一规律、质量互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统一于对立统一规律之中。掌握了这个规律是科学认识事物的根本前提。
对立统一规律概括起来就是一分为二,或者说是两分法。在一分为二的哲学中,包括三大方面:一是任何事物都是一分为二的,这是自然界、人类社会和人们思维的一个普遍性的规律。二是对立的双方一般不是等量齐观的,必定有一方占居主导地位,并由它决定事物的性质。三是对立双方在一定的条件下通过斗争,各自向自己的对立面转化,从而推动事物向前发展。只有理解了这三点才算是基本上掌握了一分为二的实质,才能与形而上学划清界限。
二、真理是经过实践检验的科学理论
毛主席说过:“人的正确思想是从哪里来的,是从天上掉下来的吗?不是。是自己头脑里固有的吗,不是。人的正确思想只能从社会实践中来,从社会的生产斗争、阶级斗争和科学实验中来。”这就强调了实践的重要性。
马克思主义认为,人类的生产活动是最基本的实践活动,是决定其他一切活动的东西。
人类社会的生产活动,是一步一步地由低级向高级发展的,马克思主义认为:人类历史就是一个由野蛮走向文明,由感性走向理性,由低级走向高级的发展过程。这就告诉人们,人类社会的生产活动,是一步一步地由低级向高级发展。人们的认识,不论是对于自然界,还是对于社会方面,也都是一步一步由低级向高级发展的,即由浅入深,由片面到更多方面。马克思主义认为,只有人们的社会实践,才是人们对外界认识的真理性的标准。
三、阶级社会中真理标准的差异
在阶级社会中,各阶级都是以各种不同的方式,结成一定的生产关系,从事生产活动。毛主席明确指出:“在阶级社会中,每个人都在一定的阶级地位中生活,各种思想无不打上阶级的烙印。”这自然就会影响人们对真理标准认识的不同。比如,大革命时期对农民运动的看法,毛主席针对农民运动是“糟得很”还是“好得很”的争论,在湖南进行了32天的农民运动考察工作,澄清了关于农民运动认识。这就说明在对同一问题,立场不同,看法也必然是相距甚远。
所以,毛主席运用阶级分析的方法,指出了马克思主义哲学辩证唯物论有两个最显著的特点:一个是它的阶级性,公然申明辩证唯物论是为无产阶级服务的;再一个就是它的实践性,强调理论对于实践的依赖关系,理论的基础是实践,又转过来为实践服务。
因此,在人类的一切社会实践活动中,真理标准都是依社会成员中的人所处的社会地位而定的。同时,又因为客观世界的变化运动永远没有完结,人们在实践中对于真理的认识也就永远没有完结。所以,对真理标准不同阶级,不同阶段的认识是完全不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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