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浏览人大经济论坛,看到了曹新《原始社会公有制与社会主义社会公有制》的帖子。
在这个帖子中,曹新认为:
“我认为,在生产资料上都沿袭公有的性质,但在具体形式上有所区别。在土地自然资源上,社会主义可以通过国有化实现生产资料全民所有,但在具体实现上是通过土地家庭承包实现土地使用权归属劳动者的。社会主义公有制的难点在于脱离土地的生产资料实现公有制。”
“虽然我们用国企的形式实现部分经济实体生产资料公有制,但是我们始终无法做到实现公有制实质实现,我们无法做到生产资料所有权与劳动者的完全一致。
为什么国企被批判为国家资本主义,就是因为一是国企的生产资料始终在国家手里、二是国企始终无法实现剩余价值分配给劳动者。
我一直认为,必须实现非农业经济实体在分配上厘清投资者与劳动者公平合理的分配比例才能做到劳动者合理得到按劳分配、投资者做到合理社会化扩大再生产。厘清投资者与劳动者各自的合理分配才能准确的区分各自的利益,让经济实体得到持续发展又避免投资人成为资本家,还能使社会初次分配直接达到最佳方案,更能用这种分配制度让各种不同所有制企业都能做到生产资料所有权不变、使用权归属劳动者。
我们一定要清楚的理解投资人合理的收益不是承认投资者可以成为资本家,是为了承认各种劳动要素对价值形成做出的市场贡献,是为了各种不同所有制经济实体在市场经济中始终健康持续发展。
无论原始社会也好、现代社会主义也好,生产资料的所有权公有制并不是公有制的核心,生产资料的使用权完全归属于劳动者才是公有制的核心。拥有生产资料的使用权劳动者就紧紧掌握住了使用权带来的剩余价值分配权。
资本主义最大的特点是生产资料资本化,这种资本化意味着生产资料货币化、虚拟化、金融化,生产资料不可能向土地生产资料一样简单的国有化就可以实现生产资料公有制。
借助生产资料所有权与使用权的分离,我们就会看到生产资料所有权在谁手里并不重要,关键是使用权在劳动者手里劳动者就可以获得对剩余价值的分配权。同样的道理,任何一个经济实体在劳动过程中生产资料的使用权都在劳动者手中,但是不同的社会法律会对这种使用权的归属会有阶级性质的确认。
承认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对生产资料实际使用权的掌控并承认劳动者可以依据这种事实获得生产资料使用权带来的剩余价值分配权就是一种真正的公有制。为什么农民是土地公有制的主人?就是因为农民是土地的使用权的实际掌控人,就是因为农民得到了土地剩余价值的实际分配权”(https://bbs.pinggu.org/thread-5048368-1-1.html)。
在这里需要说明的是,上面的论述是总体作为一个段落,这里的分段是我根据其意思区分的。其中的粗体字也是由我来加上的。
现在我们来谈谈对社会主义公有制的理解问题。
1,劳动者主体与生产资料所有权不能错配。
在这里,强调的一点就是“我们始终无法做到实现公有制实质实现”。而他把这种实质实现理解为“我们无法做到生产资料所有权与劳动者的完全一致”。
既然这里的主体是“劳动者”,那么,劳动者的权利要求是表现为劳动所有权,而不是资产所有权。
资产所有者的权利要求,才表现为资产所有权,劳动者的权利要求,或者表现为劳动力所有权,或者表现为劳动所有权,这都与劳动者的劳动力或劳动状况相关联。因此,把劳动者这个主体与“生产资料所有权”联结起来,就是一种错配,一个误区。
2,采用产权制度的国有企业经济形式,并不等于“国家资本主义”。
在社会主义国家从暴力革命胜利到建立社会主义生产方式这一过渡时期内,采用国家为主体的公有制经济形式,是因为新生的社会主义国家需要在最快的时间内积累资金,实现工业化。因此,采用产权制度的国家经营方式,只是一种过渡时期的特殊经济模式,并不是什么国家资本主义。在普遍实现公有制的国家,资产阶级和其它剥削阶级都消灭了,怎么还会存在资本主义呢?在社会主义国家实现工业化之后,完成了过渡阶段任务后,仍然采用这种国家经营方式的公有制,那是过时的经济模式,可以称为不规范的经济模式,但也不能称为国家资本主义形式。西方国家的国营企业方式可以称为国家资本主义方式,是因为西方国家本身就是“资产阶级共同事务委员会”。国家性质不一样,经济形式的性质自然也不一样。
3,如果国企把企业的生产成果分配给劳动者,那这个成果形式的性质是消费价值,而不再是剩余价值。劳动者自己的生产成果都由自己来享有,这里不存在剩余一说,剩余劳动和剩余劳动自然也就不存在了。由劳动者按照劳动贡献来分配企业生产成果的方式,这叫做按劳分配。按劳分配的生产成果,性质上只是劳动者满足消费需要的价值体现一一消费价值。按资分配方式一旦被按劳分配方式所取代,那么剩余价值和剩余劳动的范畴也同时会消失。在企业生产成果由劳动者按劳动量分配的性质下,劳动者的劳动只有个体需要劳动与公共需要劳动的区别,而不再是必要劳动和剩余劳动的区别。
4,国企基本制度的建立涉及到的三个基本问题。
“我一直认为,必须实现非农业经济实体在分配上厘清投资者与劳动者公平合理的分配比例才能做到劳动者合理得到按劳分配、投资者做到合理社会化扩大再生产。厘清投资者与劳动者各自的合理分配才能准确的区分各自的利益,让经济实体得到持续发展又避免投资人成为资本家,还能使社会初次分配直接达到最佳方案,更能用这种分配制度让各种不同所有制企业都能做到生产资料所有权不变、使用权归属劳动者。”
从上面这段话中,我们可以看出,国企基本制度的建立实质上涉及到了三个基本问题:
一是国有资产的价值增长的问题;这是公共需要的发展问题。
二是劳动者享受企业生产成果的问题;这是按劳分配问题。
三是建立在国家所有制或其它公有制基础上的企业本身的发展问题。
的思考是力图使三者能够互相促进,协同发展。
5,怎样在公有制基础上使公有资产与公有企业能够互相促进,共同发展?而且在这种共同发展的过程中能使劳动者享有企业的生产成果?
这里的基本方法是要从公有制本身所有的特点出发,建立相应的基本制度的。
51,生产资料公有制,无论是国家所有制还是集体所有制,哪怕是村办企业,第一特点就是只有人格化的劳动者,没有人格化的资产者。譬如国有资产,属于国家所有,是找不到人格化的资产者的:国企工人不是独立的资产者;管理者不是,包括主管部分的管理人员,政府有关部门,甚至国务院、人大都不是人格化的资产者。而且社会主义所以要实现公有制,其本质上也是为了“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因此,没有人格化的资产者,本就是公有制的性质和特征所在。是公有制的优点而非缺点。这一特点是“解放生产力”的结果。因此,在公有制基础上的生产主体,只能是劳动者。劳动者才是公有制企业唯一的生产主体。
52,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实现,使每个劳动者都具有了双重身份:他在是劳动者的同时,也是生产资料的公共所有者。作为生产资料公共所有者,劳动者他可以和其它劳动者一起,联合起来,利用公有的资产,通过自己的劳动来满足自己的消费需要。因此,公有制的实现对劳动者的第一个好处是,他成了生产资料公共所有者,从而可以利用公共所有的生产资料、通过自己劳动来满足自己的消费需要,从而再也不要通过出卖劳动力来换取生活资料了。
53,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实现使每个劳动者同时成为了生产资料的公共所有者。但是,由于企业的劳动者,无论是作为个体形式还是作为集体形式的存在,这里的劳动者作为生产资料所有者都是不完整、不独立的。这一特点决定了公有制企业的劳动者必须在不损害公有资产的前提下来利用公共资产进行生产。在商品生产条件下,国企或其它公企的运行必须建立在国有资产或公有资产保值的前提下存在和发展。国有资产或公有资产处于保值状态,那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就表现为生产劳动价值量或消费价值量的波动了。我们把这种生产资料价值量预先固定,企业生产经营状况表现为劳动收入或消费价值量波动的企业,称为劳动实体。因此,在生产资料公有制基础上的企业只能而且也必须作为独立的劳动实体存在和发展。这是公有制经济的一个基本的运行规律。公有制企业只能作为独立的劳动实体存在和发展,而不能作为独立的资产实体存在和发展。这是公有制企业能够作为独立的经济实体存在和发展的规律要求。
54,劳动者作为生产资料的公共所有者,在资产所有方面,特别是对于同一种所有制,大家在资产所有方面是没有差别的。因此,劳动者之间的差别只存在于劳动所有或劳动投入方面。由于生理的、社会的、家庭的多方面的原因。劳动者在消费需求和劳动投入方面是有差别的,事实上能不能反映这种差别并在管理上和分配上体现出来,决定着公有制的生产经营活动能不能正常发展。因此,对于公有制经济而言,起决定作用的是劳动所有权,而不是什么资产所有权或产权。
在这里,我们得到的结论是什么呢?
首先是公有制消灭了人格化的资产所有者,使劳动者成为了唯一的生产主体。公有制条件下的劳动者同时也是生产资料的公共所有者,因而他可以与其它劳动者一起联合起来,利用公有的资产,通过自己劳动来满足消费需要,因而不需要再出卖自己的劳动力来换取生活资料。劳动者为生产主体,其利益要求表现在劳动所有方面。因此,决定公有制经济活动的是劳动所有权,而不再是资产所有权或产权。而且,由于企业劳动者作为生产资料的公共所有者,不是完整独立的资产者,因而这就决定了劳动者不能用公有或国有资产来承担经营责任,公有资产必须处于保值状态,公有制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必须用劳动成果来承担经营责任。换句话说,公有制企业必须在公有资产保持的前提下,作为独立的劳动实体存在和发展。
6,如何才能满足国企健康发展,国有资产不断增长和劳动者收入水平不断提高等三个方面的要求呢?唯一的办法,就是要建立以劳动者为主体的、全面体现劳动所有权的、适合企业作为劳动实体存在和发展的基本制度一一即劳权制度或全面体现劳动所有权的基本制度。
社会主义取代资本主义,不是像唐朝取代惰朝,是一种剥削制度取代另一种剥削制度,而是要从根本上消灭剥削制度。因此,对生产资料公有制必须从相反的观念才能理解。所以,我们需要从传统的“谁所有谁受益”的观念中解放出来,我们才能真正理解“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的公有制企业或国有企业的性质与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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