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马克思主义首先要坚持马克思主义(延伸到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坚持马主义需要坚持其基本主张生产资料公有制,其次要坚持剩余价值论和经济基础论,离开这些就不是马克思主义,尤其是离开第一条就不再是(科学)社会主义。创新,一方面要对一个基本主张两个基本理论的细节及其应用进行研究,另一方面,对其它观点具体情况具体分析,需要扬弃的时候就扬弃。例如,马列讲的无产阶级专政和革命胜利后的阶级斗争(如七五年佐证文革理论的33条语录),指的是过渡时期的事情,他们认为,社会主义社会建立即生产资料公有之后,阶级没有了,因而阶级斗争也就没有了,无产阶级专政也就没有必要了;由于应当实行人民管理防止异化,统治人民的国家机器(常备军和固定专职的官僚警察队伍,及中央集权等)也就不应当存在了。对这些观点,扬什么,弃什么,仍需好好研究。在这里正视马列原意(七六年一学生问北大老师,列宁写社会主义社会没有阶级斗争了,是啥意思,老师没回答)、澄清教材以今解马定势,有利于克服重专政轻民主的模糊观念。
再如,毛泽东提出社会主义社会继续革命反修防变维护公有制的理论,使毛思想成为马发展史上第三个理程碑(教材包围城市新民主主义等至少对中国是已过时的策略),但围绕上述理论的中苏冲突,接班人多变等问题是值得今后汲取的重大经验教训。
再如,马克思所讲的计划经济,困难在于:(1)由于没有市场评价,稀缺程度不同的资源“成本价值”难以通过计算加以确定,计算可能难以做到资源利用、配置效率最大化。(2)原创性技术创新,尤其是需求变化往往是出乎计划预料的,业态变革需要离开已知经济体系进行开拓。(3)重要的是,政府下达统一计划,各单位和个人能否有足够的积极性去执行它?离开了市场评价,计划分配对个人劳动和企业绩效做出的主观评价很难被劳动者所认可,劳动力的统一计划分配也不一定人尽其才、令人心悦诚服。(《共产主义社会就是生产资料公有制社会》)(4)更值得注意的是:特权现象由来己久;计划经济的一个侧面是,公正性难以保证。当时,物资分配、就业、分房、城乡关系等诸多方面显著不公,走后门还是在强大思想政治氛围背景下发生的,以后再也不会形成那么大的革命思想压力了。今天社会领域存在很多不公正现象,人们往往归咎于公有制或官员不好或社会不公,实际上主要是计划经济残余(计划不限于马克思抽象的经济领域)造成的。把计划性体育赛事交给企业和市场,不知道会省多少钱。球赛是团体赛,个人成绩不鲜明,官办球队经官员之手操纵,长期未能解决人才选拔问题,企业考虑盈利在特殊人才选拔方面不会乱来。顶端人才外流,怪不得北大清华,是人才体制中官员操纵的各种决策、评价机制造成的。让腐败不公前赴后继的官员去搞计划,实难想象。具体机制,一是,一些计划执行者要弄权,过去和现在,有权者利用计划谋私或设权谋私,稍有地位的人都可以从计划中谋得特殊利益;二是,很多难以制约的计划制定者会把计划做得有利于所在利益集团,未来做计划的软件设计也一定受到计划者利益的强烈影响,假设计划者大公无私只是良好的愿望,尚无切实证据证明;三是,计划也一定受到价值观和不科学思想的影响,增长主义的计划者经常不比资本家追求利润盲目投资的动力更弱。(供研究者正向负向参考)
推崇计划经济体制(不同于计划调节)会失去更多的拥护者。腐败不公比市场竞争弱势更难以让群众接受。
中苏计划经济时期的成就应主要归功于国有制,计划经济的作用是次要的。
公有制市场经济能否走向资本主义,取决于政策。
什么是马克思主义、科学社会主义?
马克思恩格斯指出,所有制是革命运动的基本问题,共产主义者的主要要求和任务概括就是废除私有制;共产主义革命就是同传统的所有制实行彻底的决裂;废除私有制是改造整个社会制度的最简明扼要的概括;资本主义的历史趋势就是资本主义私有制丧钟的敲响;新社会产品占有方式是,维持和扩大生产的资料由社会直接占有,生活资料由个人直接占有;未来社会可概括为在共同占有和共同控制生产资料的基础上联合起来的个人。
恩格斯强调,马克思“提出了世界各国工人政党都一致用以扼要表述自己的经济改造要求的公式,即:生产资料归社会所有。”他认为,“生产资料的公共占有”是纲领中“应当争取的唯一的主要目标”,“社会主义的任务,不如说仅仅在于把生产资料转交给生产者公共占有;”他指出,社会主义亦即共产主义社会同资本主义制度具有决定意义的差别在于,在实行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基础上组织生产。
列宁也指出,“共产主义社会就意味着土地、工厂都是公共的,实行共同劳动——这就是共产主义。”
毛泽东同志更清楚地指出,“共产主义的纲领就是消灭私有制,消灭阶级……我们有很多同志还不晓得什么叫共产主义。”
马克思恩格斯在诸多场合推测新社会可能实行的按劳分配,特指在社会所有制的前提下,新创造的社会财富,分配给个人的部分,只有劳动一个依据。现行农民的农业收入来源,包括劳动、资本、土地(资本的一种形式),按某些说法还有经营性收入风险性收入,无承包即不向集体上交,属于个体小私有制分配方式。与均田制、个体户分配的区别是不向国家纳税。国有企业(统计上的国有企业指纯国有)的高收入,不同程度分享了还是瓜分了80年代叫侵蚀了公有资本收入,领导的高收入理论依据就是一些专家所推崇的剩余分享,所以国有企业的普通职工收入不完全是按劳分配。国有控股企业不仅有许多明确的管理者个人剩余分享,个人资本所有者还获得了相当比例的资本利润,所以普通职工收入准确地说不是按劳分配,勉强可说是半按劳分配。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市场化用工的收入,就是劳动价格,与非公企业劳动收入,看不出来有什么区别。此外“民营企业”雇佣劳动者收入加个体劳动收入约占社会劳动收入的80%。如果不完全按劳分配加半按劳分配加个体收入达到80%,基尼系数高于欧洲但显著低于美国,是不是就可以谈准共同富裕了。实现按劳分配为主体,必须公有权为主体。
如何改革关键是谁说了算。有以下几种情况决定了一些有权力的领导干部愿意大力发展私有经济、力主国有经济尽量退出或者实行非公产权多元化。一是相当一些决策者肤浅地认为公有制经济无效率、弊端多。二是一些决策者受非马克思主义思想影响很严重。三是一些有权者认为资本主义制度对他们这些精英阶层最有利。只有实行自由竞争亦即资本主义的体制才能使高智商高情商的强势者及其子女有发大财、以及更加随心所欲的可能性。四是一些领导干部家属子女致富成为资产者,他们会认为只有彻底确立资本主义制度才能使自己的财富长治久安。搞资本主义很容易,而重返社会主义公有制却很难。要使有理想、有信仰的马克思主义者和马克思主义理论家大批进入书记常委主编等队伍。要在法律上确认,领导亲属无权经商办企业,党的领导干部及其家属子女无权(包括在退休和共产党可能失去领导地位的情况下)成为大的资产所有者。各项具体经济政策要维护基本经济制度。坚持好完善国家基本经济制度,应当变成地区各部门关键性领导干部“大力发展公有制经济”的实际行动。(《怎样切实坚持我国的国家基本经济制度》)
多年前,西化派国企改革的主张主要是激励,例如赋予领导剩余索取权;这种主张搞不好国有企业。以约束为主要主张的国企改革学者似多为马学者。前者的理论前提是国企领导积极性不足,后者的理论前提实质是不受约束的权力必然腐败,本质是人性不可靠,危险和问题主要是公资流失。人们奋斗争取的一切都与他们的利益有关,人性复杂,自利是基础,历史证明,公有制条件下也是如此,公有制下约束不力就会异化(矛盾双方向对立面转化),七十年来思想教育运动从未停止过,国企加强领导也很少放松过,对国企使劲抓也一直在进行,但领导和群众大多不信任公企,问问他们为什么,首先就是因为公企人财物 产供销 以权谋私 腐败犯罪 内外勾结 不正之风 资产流失问题明显,领导群众不放心,至少在微观,社会不相信公有优越性不低于私企。华西村南街靠信仰共产主义毛泽东思想的杰出人物而非靠制度发展起来,具有偶然性而不具有普遍的规律性。因此,制度制约,权力制衡,尤其是民主管理是搞好公企的根本,也是让社会乃至让境外人民接受公有制、接受我国体制的根本途径。如果有民主决策在(你是否注意了每个国企事件的具体决定者是谁),哪会出现那么大规模的私有化运动,哪会有哪么多人依靠侵蚀公企攫取第一桶金?
事物皆矛盾,问题是如何在对立中妥善地统一。社会主义事业不容回避的内在矛盾隐含着公有制经济存在蜕变和失败的隐患。民主与集中的矛盾是关键性的矛盾,包括人民民主与党的领导、社会民主与国家权威、集体领导与个人威权、经济民主与集中管理等矛盾。处理此矛盾应党的领导和人民当家作主双确保、相互制约,有机统一,让人大充分体现民主作用,辩证对待个人威权、充分地实行经济民主。市场经济与公有制的矛盾是对公有制具有销蚀作用的危险矛盾,包括雇佣劳动、公有单位衍生私人资本、私有制经济发展与公有制地位的矛盾,社会化生产与社会化产品非社会化占有的矛盾。处理此矛盾应拓展公有性,节制私有性。个体自利价值追求与公有制及其集体价值要求的矛盾、国内民族之间及社会主义国家之间的矛盾也非同小可,处理这方面矛盾应塑造集体主义价值观、促进民族融合、遵循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利益最大化原则。(见《社会 主 义 事 业 的 内 在 矛 盾 及 其 应 对》)
新时代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和高质量发展在经济体制方面最有潜力、最需攻关的新动力就是国有经济发展。国有企业对此可发挥的作用是: 宏观经济的有力稳定器、制度优势的经济基础、国家安全和经济内循环的中流砥柱、科技创新的中坚力量、中国特色共同富裕、现代化不可或缺的微观基础。做大国企国资、加强国有企业地位需要毫不动摇地鼓励和支持国有经济的发展, 如促进国有资本积累速度大于私人资本积累速度, 尊重商业银行按其经营原则对国有企业分配贷款, 国有经济至少与非国有经济同等享受各项支持政策, 并且需要得到更多的国家支持。后者如:(1)财政、信贷、投资支持政策应更多地支持国有企业, 如果国有企业不能同等享受社会资本和中小企业支持政策, 则应另行制定较大力度的国有企业支持政策。(2) 国家科技计划和人才资助计划应向国有企业倾斜。 (3)由政府出面组织产学研结合。 (4)国家要运用财力调动国有企业的创新积极性, 帮助企业改善创新机制, 如由国资监管部门对创新效果突出的科技人员和企业领导给予现金重奖, 推动制造业国有企业大幅提升高水平科技创新人才的薪酬待遇, 推动企业提高科技人员的决策发言权、实际决策权、科研自主权和工资水平。见《支持国有经济发展, 发挥国有企业现代化骨干动力作用》
「 支持!」
您的打赏将用于网站日常运行与维护。
帮助我们办好网站,宣传红色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