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籍作家杨恒均,针对我的小友徐岚的两篇文章《高校宣传思想工作难在哪里?》和《致所有的侮辱与恐吓》,写了篇长文,予以谆谆教导。说徐岚的《高校宣传思想工作难在哪里?》一文,发在《求是》杂志“这个国家最重要的官媒党媒上,这恐怕是引起大家不安、反感以及一些人过激的主要原因”,说徐岚批评贺卫方“这可不是言论自由的问题,而是有点党同伐异了”。杨作家大概是落户他国十多年了,信息不够畅通,一些问题不大清楚,容我与你商榷一下。
首先,你说小徐的文章发表在《求是》杂志,这就大错特错了!我曾经也是文学青年,知道作家都喜欢虚构,但你现在不是在写小说,所以臆想是不对的。事实是,她是在求是网上发的。而正是这个错误的开始,导致你后面所有言论出现了偏差。正如我一个农民工好友常调侃我:屁股歪了,你的身子还正得了吗?说这话时,他总是眼睛一斜,嘴角一扯,斜翘上去,而我这时总不由心虚惭愧。不知道你看到这句话时什么感受,会心虚惭愧吗?
《求是》杂志和求是网还是有不同的,作为在中国多家政府部门待过的你,这一点是很清楚的,以小徐的资历,想在《求是》杂志发篇文章真的太难太难。所以你才会对小徐深刻的指出:“你可以在上面公开批评贺卫方等,他就绝对沒办法在上面发表辩解的说明文字。但你们都可以平等的在网络上表达意见,我想,你看出来了你所在的杂志同互联网的不同之处”。不过,还好小徐的文章是发在网上,我想正如你所说,他们“都可以平等的在网络上表达意见”。当然,如果贺卫方要在求是网发,前提是他得给求是网写。至于贺卫方会不会写,这就得你去问了,我跟他不熟!
说到了贺卫方,我们就说说贺卫方吧。你说“贺卫方讲宪政没什么”,确实没什么,言论自由嘛。不过,既然允许贺卫方讲,就得允许别人批评,动不动扣“党同伐异”的帽子,你这可就是只许州官放火了。当然,言论自由都是有限度的,作为在社会主义中国,贺卫方讲的西方宪政明显与我国政治制度对立,而我党已明确不会搞西方西政,所以我觉得贺卫方更应该把他说的话局限于学术层面,否则,就不能以言论自由为由了。如果你说他真的是只局限于学术,请你去看拙文《高校必须旗帜鲜明地加强宣传宣传思想工作》,里面有提到。“在宪法中确认一党长期执政就是对民主的否定”,这种话发在微博上,无论怎么假设,我想都已脱离学术探讨范畴。至于,2012年12月,贺卫方应邀参加了美国智库库布鲁金斯学会在华府举办的一场名为“法治在中国”的研讨会,在会上说,社会主义理念是中国实现司法独立的巨大障碍,必须改变这种意识形态以及党国体制。因为这算是学术研讨,贺卫方这么说,也算学术研讨吧。只是杨作家应该不会否认吧?其实从人道主义出发,我也赞同贺卫方“讲宪政”的,这是他的饭碗,不讲这个,至少那些国外基金会的课题费他就拿不到了。至于你说贺卫方“这人实在太爱国”,你跟他很熟,我跟他不熟,不好说。但他在微博悄悄关注名单中,抱歉,我没看到他直接宣称爱国,倒看到他就特首人选说:“何必多此一举地提出要爱国爱港”。当然,这也不能说他不爱国,就像不能因此说他爱国一样。
杨作家在文中一再讲到文革,对小徐予以谆谆告诫,这让我想到一个故事:老和尚携小和尚云游,途遇一条河,见一女子正想过河,却又不敢过。老和尚便主动背女子趟过了河,然后放下女子,继续赶路。小和尚为此一路嘀咕,说师父犯戒了。老和尚叹道:“我早已经放下,你却还放不下!”是啊,为什么你和你们总放不下呢?没有人想回到那个年代,也回不到那个年代,你和你们为什么总爱提那个年代?为什么总爱送人一顶“文革余孽”的帽子?如果真放不下,我建议你从任志强开始,让他们一个个跪下谢罪吧!
杨作家说:“你加入公务员时就应该知道,你的言论自由权实际已经让渡一部分了(各国公务人员都是这样)。”这话是对的,不只是小徐,所有公务人员都该听听杨作家这话。也正因为这话,在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宣传思想工作的意见》时,小徐能出来发声,体现了她的政治自觉,体现了一个共产党员的觉悟。当然,小徐还很年轻,学的又是新闻专业,为此,我也劝她要加强学习,不能只看下发的理论书,还要去看看孟德斯鸠、卢梭等的书。
至于杨作家劝小徐向贺卫方等学习,我看还是敬谢了吧!据了解小徐真正上微博玩的时间不长,以前就是个小清新,晒点美图的而已。而我这老网虫,可太清楚他们是些什么人!一看你这话,我都差点把晚饭吃的红烧肉吐出来了。嗯,顺便问下,你知道长江商学院红烧肉的典故吗?
说到这,感觉腰有点酸了,可能我的屁股也坐歪了,就不与你多商榷。最后问句,杨作家,你的屁股坐歪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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