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与娼妓——感悟法国大革命
王宏任
丹东是法国大革命的功臣,他任革命政府公安委员会主席时签发过不少斩杀贵族的手令,可是他自己却被自己抛头颅洒热血建立起来的革命的人民民主专政的法庭送上断头台。杰出而早逝(24岁去逝)的思想者毕希纳在其名作《丹东之死》(见《毕希纳文集》李士勋、傅惟慈译,人民文学出版社1986年版21——128页)中解释了其深刻的原因。
毕希纳认为,丹东和革命领袖罗伯斯庇尔的巨大分歧在于他们对人民的理解和法律的基础持有不可调和的对立意见,于是,在罗伯斯庇尔在革命中占有强权地位的时候,丹东之死是必然的。丹东在杀了许多人之后,他逐渐发现“人民不是一个总体,而是无数的个体。一个人明智也好,愚蠢也好,有教养也好,没有教养也好,善也好,恶也好,这都不干国家的事。他们都应该能按照自己所喜欢的方式享受生活,但是他既不许靠损害别人以求得自己的享受,也不许让别人妨碍自己的享受”。这是丹东的人民观和法律观。即每个人“只要不损害别人以求得自己的享受”,那他本身就不应“让别人妨碍自己的享受”,这是国家的职责和法律的基础。丹东承认“每个人个体感性偏好及其差异,”他认为一个人性的正常的国家应当承认这种“个体感性偏好及其差异”,如此的国体就是“自由的个体民主的国体。”他形象地比喻:“政权形式应该像一件透明的衣裳 ,熨帖可体地穿在人民身上。血管的一起一落,肌肉的一张一弛,筋脉的起伏涌缩都应当从衣服上显现出来。肢体可以是美的,也可以是美丑的,它有权利保持自己的原样;我们都无权利任凭自己的好恶给它剪裁一件袍子。我们要的是酒神巴克斯,是奥林匹克的游戏和歌唱优美曲调的嘴唇。”而革命领袖罗伯斯庇尔则认为:“法律是什么?这是按照它与理智、正义和自然界的永恒法则所具有的相同程度,自由表达或多或少符合于民族权力和利益的共同意志。”(见罗伯斯庇尔的《革命法制与审判》商务版1997版,138页)他认为:“人民”道德是总体性的或共同体的公意伦理,不是有个体差异的实质伦理脉动,他要建立具有“公德”的国家就是代表人民公意的共和国。罗伯斯庇尔提出了所谓德行的“自由恐怖论”:“革命政府就是自由对暴政的专政”。“共和国的武器是专政,共和国的力量是德行”。他在多次报告中说:“没有恐怖的德行是软弱无力的。人民民主专政无论多么恐怖,都是天理认可的事。”最后他异化到把自己作为人民公意和人民道德的化身,他经常这样说:“给我鼓掌的是人民,是不幸者。如果有人指责我的话,那一定是富人、罪犯。”(见《罗伯斯庇尔传》姜靖藩等译,商务版1993版391页)这种动辄以人民公意说话行动的领袖是很容易把自己当作“人民代表”的,当他极度相信自己是人民领袖、代表、救星时,他本人也就成了“镇压人民的暴君”!
他和丹东的最后决裂是缘于一个妓女玛丽昂。玛丽昂因为卖淫被革命法庭判处为社会渣滓,不属于人民范围之内,因为卖淫不符合“人民的道德”。玛丽昂的母亲给女儿辩护:“要是她这个小泉源不流水,渴也把你渴死了!我们干活的时候身体四肢什么不得用,为什么就不许用那个?她老娘就是从那里把她养下来的,还很疼过一阵呢?难道她就不许用那个养活她老娘了?”而玛丽昂自己给自己辩护得更有水平:她认为,根据自己感觉偏好去生活就是道德的行为。卖淫不过是一种个人感觉偏好、个人的关于美好生活的想像,人民凭什么说这是不道德呢?她充满诗意地说:“我是一个永恒不变之体,是永无休止的渴望的攫取,是一团红火,一股激流。……人民爱从那里寻求快乐就从哪寻找,这又有什么高低雅俗的分别呢?肉体也好,圣像也好,玩具也好,感觉都一样。”丹东同意这个妓女玛丽昂的观点,他把每个人个体感性偏好及其差异视为法和政府的基础,他调侃罗伯斯庇尔说:“没有任何道德比每天夜间我和我老婆的情谊更牢靠了。”“革命者”说丹东和妓女鬼混,罗伯斯庇尔大怒,决定除掉丹东,丹东认定罗伯斯庇尔是个现代暴君,是以人民的道德法庭合法杀人的现代独裁者。他当面对罗伯斯庇尔说:“假如你不是个暴君,那么为什么你用已所不欲的方法去对待人民呢?如此狂暴的情况是不会持久的,它与法国人的脾气是格格不入的。”岂止是法国人,罗伯斯庇尔这类暴君和全世界人的性格也是“格格不入”的。果然在丹东被杀不久,罗伯斯庇尔这个和人类本性为敌的人也未得善终。丹东的国家观念和法的精神虽然过于偏颇(如完全同意妓女玛丽昂的观点的部分),但其认为“人民”是由每个具有个体感性偏好及允许差异存在是法的基础(在不损害别人和社会的前提下)这些体现“以人为本”的思想还是值得我们借鉴的,而罗伯斯庇尔这类和全世界人类为敌的恶魔在20世纪的世界各地也常有所见,他们虽然都毫无例外地“以人民名誉”去干暴君的勾当,其结果都没有逃过失败的命运。人民还是愿意过自己愿意过的符合自己本性的快乐的生活!
2006年11月1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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