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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来拯救这些孩子?

钟三 · 2006-11-24 · 来源: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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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 来 拯 救 这 些 孩 子?

——论乞丐儿童的权利及政府的职责

2006-11-23

走在城市的街道,时常能碰到一些儿童乞丐,有的由成年人领着,有的单独或结伴行乞。每当遇见他们,我总会产生一种莫名的愤怒而不是怜悯,内心也充满了深深的忧虑。

我常常在想:这些孩子是那些领着他们的成年人的子女么?如果不是,那些领着他们的成年人可犯下了一桩大罪,甚至从某种意义上比杀人的罪行更为恶劣——杀人只不过剥夺了人的生命,而这种行为却是剥夺了那些孩子们活着的一生!我曾经看到过一个报道,说的就是一个乞丐集团,其成员都是被该集团首领拐来的儿童。这些儿童长大后除了行乞外,任何技能都没有!

可是,还有一种情况:假如那些带领他们的成年人就是他们的亲生父母呢?我时常看见年轻的女子带着个襁褓中的婴儿行乞,那样做的目的明显是为了增强路人的同情。我认为,即便那些孩子不谙世事,但依然是对他们的人格和尊严的侮辱!他们的父母同样是在犯罪。

人是生来平等自由的。任何一个人、任何一种力量都不能剥夺这种权利,即便自己的亲生父母。正如洛克、卢梭等人所指出的,父母之所以有权为子女作出某些决定,是因为在子女的理智和能力成熟以前,他们自己不能为自己作出正确的决定。并且,父母的这种决定权只能是为了子女成长和发展的目的才是正当的。任何侵害子女自由和发展的决定都是错误的和不合法的,正如父母无权剥夺子女的生命一样。因此,抚养自己的子女并帮助他们获得充分发展是每个父母的义务而不是权利。

如果让那些孩子行乞的是他们的父母,我认为他们无权这样做,他们是在犯罪。因为行乞对于这些孩子而言,学会的只是不劳而获,丧失的却是求知和掌握技能的机会;得到的是用金钱数得清的财富,失去的却是做人的尊严和健全的心智;丢掉的是童真,得到的却是邪恶。这样一来,他们的生命完全变成了为活着而活着了——他们完全丧失了自我。因此,从效果上说,让自己的孩子行乞与拐卖别人的孩子行乞所犯的罪行是同等深重,虽然后者有明显的恶劣动机。

然而,谁来拯救这些孩子呢?

我认为,政府(这里的政府是指广义上的公共权力机构,具体实施我的建议的可能是一些具体的职能部门,例如民政机构)应当担当起这个责任。

首先,政府有权剥夺那些让自己的孩子上街行乞的父母们对子女的监护权——因为如上文所述,他们这样做时已放弃了作为父母的正当职责,并且侵害了子女的正当权利,这在事实上已使父母不再是作为孩子的监护人了,而是作为他们的奴隶主。剥夺一个事实上不是孩子监护人的监护者身份有什么错呢?这只不过是剥夺他们与孩子之间虚假的监护者名号,废除他们作为奴隶主的事实而把正当的权利归还给孩子本人罢了。当然,还应该对那些父母进行惩罚,谁让他们有着健全的手足而不去劳作呢?也许有人会跟我提出就业难的问题。在这里我不认为就业难是一个人不去劳作的理由,虽然失业、贫穷应当得到政府的救济,但无论如何都不能因此而剥夺属于那些孩子们的正当权益啊!(在此请允许我不进行深入的讨论,这是一个很复杂的问题;但我的直觉就认为捡破烂的比那些健康的行乞人强。至于我说的惩罚,也是个具体的技术安排问题,应当由施政者和法学家解决。)

其次,我们的执法部门应当严厉惩处那些拐卖他人孩子而让这些孩子行乞的人。因为上文我说得很清楚,他们的罪行甚至比杀人还要深重。即便换撇开这些不谈,我们只要想想那些被拐走孩子的父母伤心欲绝甚而散尽家财寻找孩子的场景,便知道我们内心对那些人贩子应该有多么的愤恨,应该知道为了正义之故该给予那些人多么严厉的处罚!

最后,肯定有人会问:你剥夺了那些让自己的孩子行乞的父母的监护权,救回了被人拐卖而被迫行乞的孩子,那么,谁来担负这些孩子们的生活及教育呢?谁来保障他们的健康发展呢?我会毫不迟疑地回答你:政府!(具体的实施机构可以是民政系统下的福利院)政府应当担负起他们的生活,政府应当保障他们的教育,政府应当让他们得到良好的发展机遇。因为,孩子们是祖国的未来,是人类共同的财富,是我们生命的延续,更是他们自己正当权利的天然所有者。当他们自己的权利在这个世界上失去了保障的时候,作为公共权力机构的政府应当理所当然地担当起这个职责,因为公共权力之根本宗旨就在于保障人民的最大福祉。

也许会有人嘀咕:假如所有父母都因为政府有抚养无人监管的孩子们的义务而主动放弃对子女的监护权呢?那该怎么办啊?我首先想说的是不会出现这种情况。有句话说得好:“爱自己的孩子是天性,爱自己的父母是理性。”只要是人,都会有天性的(动物也有这种天性);人不仅不会连动物都不如,而且还应当按理性生活。退一万步说,就算天下父母真的都放弃这种监护权也不怕,那就让政府担当起这个神圣的职责吧——我相信政治制度的安排能够解决经费问题。

那么,那些失去了父母的孤儿们怎么办?毫无疑问,这当然是政府的职责。虽然现实中很多孤儿们并不在政府的监护之下(比如他们的叔叔或者其他人主动地担负起监护他们的责任),但这并不能成为政府推卸责任的理由。相反,我们只能给那些主动担负起职责的慈爱人们以赞赏和荣誉。

街道上那些行乞儿童的身影常常在我的脑海浮现,让我不得安宁。他们穿着肮脏的衣服,伸着肮脏的小手——然而,在他们背后,有着更为肮脏的心灵!

救救这些孩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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