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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归医生揭露上司学术造假乱收费被判侵权

南方人物周刊 · 2006-12-25 · 来源:s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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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归医生揭露上司学术造假乱收费被判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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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9日 南方人物周刊 
 
  记者 郑廷鑫 发自深圳

  曾延华高而且瘦,戴着一副大眼镜,坐在沙发上。旁边还有一个大大的包,里面装满了打官司所用的材料和证据。他的妻子坐在一边,一直沉默着。

  半年来,这个深圳市人民医院神经外科的海归医生原本平静的生活被打破了。由于他被同事告上了法庭,法院一审认定曾延华名誉侵权,他不服,就这一判决提起上诉——这一切缘起于一篇文章。

  “揭黑幕”被判侵权

  今年53岁的曾延华是同济医科大学博士,1993年起在德国、丹麦、美国学习工作,并于2005年加入美国籍。2005年,因为朋友邀请一起做项目,加上自己一贯对外科临床的喜爱,曾延华从美国密歇根大学回到了国内原来的工作单位,在深圳市人民医院神经外科任副主任医师。

  回国后,曾延华在工作中发现了一些问题——学术造假、死亡率高、违规医疗、乱收费,这是让他最看不惯的“四大罪状”。“我们是医生,一出问题直接关系到病人的性命,这是人命关天的事情啊!”

  今年4月21日,他以实名发表了一篇题为《谁来切实管管医疗行业的医疗质量、医疗法规、学术论文造假和医疗乱收费?一个美国回国博士从事神经外科临床医疗一年实名投诉无门的经历》的文章,将投诉的内容和自身经历搬上互联网。

  在文章中,他以同科室的同事兼上司陈建良为例子,列举了陈建良7例手术有6例死亡;违反规定中饱私囊,收取一患者家属红包;利用任意捏造的手术效果和资料做论文,用造假的学术论文换取职称晋升和职务等例子。此文在网络上被到处转载,并引起了很多人的关注。网上评论中,对曾延华的支持呈一边倒的趋势,有人称其为“拿着长矛的堂吉诃德,以一己之力对抗整个体制”。

  然而,就是这篇文章,让其中举例所提到的当事人陈建良觉得,“这把我从一个好好的医生变成了杀人犯”,“对我的身心健康、名誉和工作都造成了极大损害”。他把曾延华告上法庭,指控其侵犯名誉权。而曾延华则觉得,自己所说的全部是事实,怎么可能侵权呢。

  9月22日,罗湖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一审中,法院认为曾延华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陈建良有其文章中所提的“罪状”,判决曾延华侵权事实成立,要求曾向陈赔礼道歉,并赔偿4万元。

  曾延华觉得这结果太不可理喻了:“我写的全部是事实,法院却判我侵权,我肯定不服的。”曾延华就一审判决提起上诉。目前,二审已经开庭,正处在取证阶段。

  而就在一审判决后,曾延华同科室的13名医生联名写信给医院院长和党委书记,投诉陈建良,并“强烈要求院长、书记及院领导,严格按照医疗事故处理规定和我院院规对陈建良进行处理,取消其科室临时负责人并撤消其神经外科副主任等行政职务,调离神经外科,尽快还给神经外科一片净土,以示正气”。

  这让曾延华很感动。

  现在提起这个案件,曾延华每说几句话,就会从厚厚的几大叠材料中翻出一些材料,来证明自己所言非虚。

  海归的困惑

  曾延华是湖北人,初中毕业后正赶上文革,因此也随着知青大潮下过乡。下乡三年后,他考上了中山医科大学。毕业后,进入医院工作。后来,医院要求医生要继续进修,他又考上同济医科大学。1990年博士毕业后,分配到深圳市人民医院神经外科工作。

  1993年,曾延华开始了他断断续续、前后长达十几年的留学生涯,先后在德国、丹麦和美国的大学和医学院学习和做研究,而且“从未间断过临床工作”。其中有过几次短暂的回国工作经历,但因为“更喜欢外国的研究和工作环境”,又很快出国了。一直到去年,才决定再回来工作。

  去年年底,他取得了美国国籍,“只是为了出去方便,不用签证,没有其他原因”。

  多年的海外生活,让他对国外的医疗行业有了深入的了解。“外国人的学术研究和工作态度都非常严谨,能做到自己规范自己,而学术氛围则是很公平。”而在国内,医疗行业中的很多现象,则让他感到困惑不解。

  “去年,国家明令禁止‘血液疗法’,但我们神经外科还一直在使用。每使用1次收费45元到50元,最多时对同一病人一天使用4次;有两个病人的住院费中,每个病人仅此‘血疗’收费就达到4000多元。医院和医生联合起来,违规收费,所得收入七成给医院,三成归个人。”

  面对医院管理制度的问题和医疗行业的潜规则,曾延华认为,“不说出来对不起一个医生的良知”。而在成为被告后,他觉得,“自己所说的是事实,还怕打官司吗?”

  结果是他败诉了。

  曾延华的同事认为:曾是个书呆子,平常话不多,但做事非常认真。也就是因为认真,让他跟体制较上劲了。

  而面对是否海归水土不服的问题,曾延华矢口否认。但他承认,如果没有在国外学习工作的经历,他可能也会像大多数人一样,对这些事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会说出来。

我只希望讨个说法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9日17:22 南方人物周刊 
 
  我只希望讨个说法

  人物周刊:什么原因促使你写那篇文章?

  曾延华:写那个文章前,我曾经好几次就相关问题与医院领导进行口头交流,但没有任何效果。去年年底,我又两次写信给医院相关领导,反映所在科室的医疗质量问题,可仍没得到任何答复。今年年初,又到深圳市人大、卫生局和纪律检查委员会上访,但依旧是石沉大海。

  而且,问题不仅没有解决,医疗上违规的事情更越来越离谱。学术论文造假,依然被列为科技成绩,陈建良还被评为优秀党员,但实际上在我们科的党支部投票中,优秀党员的人选并没有他(出示同支部其他党员签名的证明)。在连连碰壁之后,我只能借助网络的力量,希望让更多的人知道医疗体系中存在的问题。

  人物周刊:写那篇文章时,你是针对整个体制还是陈建良这个人?

  曾延华:原来完全是对事不对人的。我在那篇文章的开头就写到了:“无可奈何的我徘徊到网络自由论坛来试试,看能否唤起公理和公论,看能否唤起谁来切实和认真地对待涉及到人命关天的医疗行业的问题。”

  人物周刊:你那时有没有想过会成了被告?

  曾延华:完全没想过。那时我觉得我说的都是事实,没什么问题。一直到一审时我都这样想,所以我连辩护律师都没请。

  人物周刊:但现在的情况是,这个事件演变成了你和陈的“二人转”。

  曾延华:这是我们医院的策略。医院害怕说是医院的问题,因为他们监管不力。他们不光推卸责任,还包庇对方,我在收集证据时需要相关的文件和病历,他们就故意不给我,所以一审我才会败诉。

  去年我们医院的“天价医疗费”事件(去年12月9日,继哈尔滨550万元天价医疗费事件之后,央视《东方时空》等媒体又报道了深圳市人民医院的同一类型事件,120万医疗费后被查实有几十万元属于乱收费)被媒体曝光了,现在又发生这样的事情,医院的领导害怕自己的利益受到影响,都劝我不要继续打官司了。

  人物周刊:有人说,你是因为要竞争科室主任,才这样攻击陈建良的。

  曾延华:扯淡!我们科室有规定,科室主任的年龄要在50岁以下,我已经53岁了,根本就不可能为了这个。而且我早就说过,对这个位子,我从前没有兴趣,现在和将来也不会有。

  人物周刊:你们以前有过什么矛盾吗?

  曾延华:没有。我是去年才来到科室的。但有过这样一件事,有段时间,我们科室中有人说,我和另一个姓陈的同事造谣,私底下跟他的病人接触,说他的坏话。那时我觉得莫名其妙。后来,同科室有一个同事跑到我面前鞠躬,说散布我造谣的事情是他做的,但同时暗示这是陈建良要他做的。(记者采访了那位姓陈的同事,他确认了此事)

  人物周刊:你和陈建良在事前和事后有过交流吗?

  曾延华:没有。我们是同一科室,但不是同一小组。在他告我之前倒是发生了一件事,有一次科室会议,他抓着我的胳膊狠狠地说:小心你的脑袋和胳膊。

  人物周刊:你们起过冲突?

  曾延华:不是冲突,是他威胁我。这个当时我们医院保卫科还有备份的。

  人物周刊:接下来的二审,你觉得胜诉的可能性大吗?

  曾延华:(连连摇头)我现在压力特别大。法院不进行取证,我只能一个人找证据,医院又拒不提供收费的证据和相关的材料。没有法庭认可的证据,可能又要败诉。

  人物周刊:如果败诉,还会继续上诉吗?你希望得到一个怎样的结果?

  曾延华:如果失败,我还会告上中央。我只是希望讨个说法,证明我所说的都是事实。

  人物周刊:你觉得是什么原因造成医疗卫生行业的弊端?

  曾延华:首先是缺乏制度监管;其次是上层权力的无限扩张。权力是无限的,没有控制、没有监管,肯定会出问题。

  人物周刊:将来打完官司后,有什么打算吗?

  曾延华:应该还是出国吧。但也说不定,如果同事都不希望我离开,我也可能会留下来,有这么好的同事,太难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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