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这样人类垃圾的放在这儿,真恶心!但绕不过去,只能为之,以便早日清理。
听说李银河博士在她的博客宣布“闭嘴”了,听说而已,我还没有真的看到。然而没有“闭嘴”前李博士的博客我倒是时常光顾的,龌龌龊龊地挂在新浪上,自说自话也好,据理力争也好,李博士的言论归根结底无外乎这几条:闪婚有理、卖淫无罪、换妻合法、同性婚姻应予支持。真的是满纸荒唐言、一把孤孀泪。
在蛇的心目中,乌鸦的叫声无疑是最动听的。有倡导者就必定有附和者,李银河博士的奇谈怪论自然也就不乏她的粉丝团。什么“高处不胜寒的前卫学者”啦、什么“为了公民基本权利而摇旗呐喊的斗士”啦,极尽所能之事,差一点就把“当代中国圣女贞德”的桂冠戴在了她的头上。
作为共和国的公民,当然每一个人都有其话语权。但是这一话语权决不是信口雌黄的胡说八道,话语权的自由,是要限定在法律允许的范围之内的。否则,我们的字典里也不会有什么“造谣”、“煽动”“教唆”“恐吓”之类的词汇了。山东女大学生王静状告父亲包二奶,并利用网络宣扬他人的过失而被判管制两年;海南张志坚网上转帖亦获牢狱之灾。按说此二人者,都是在行使自己的话语权,获罪的原因却是侵犯了他人的权利、触犯了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典虽然没有对同性恋作出明文规定,但对于卖淫、淫乱却是明令禁止的。而李银河博士明知法律的规定,却大嘴频张、肆无忌惮,她这样作是不是在教唆违法、鼓动犯罪呢?难道就因为她是一个名人、学者,就享有精神病豁免权了吗?
李银河博士一贯标榜自己是为了公民的基本权利而奔走呐喊,那试问李博士,公民的基本权利是什么呢?是生存权呢?还是滥交权呢?人类自进入文明社会以后,就已经结束了只知有母、不知有父的泛交时代,史上虽有隋炀帝、武则天等淫乱天下者,但其行为却为人们所不耻。在目前尚有上千万人生活在温饱线以下、流泪的农民工在为工资而揪心的情况之下,作为一名社会学家、高级知识分子,李银河博士却偷换概念、混淆视听,拉大旗作虎皮,把滥交权作为公民的基本权利而摇旗呐喊,是不是良知泯灭了呢?
在《我的最新决定》一文中,李银河博士透露,是因为自己的领导受到了“来自不是一般老百姓”的压力而闭嘴。看来李博士的闭嘴并非心甘情愿,是不得已而为之。不过当年的雷峰塔也不是心甘情愿倒掉的,但毕竟还是倒了,倒或闭,这就是我们所要的结果。
李银河博士的大嘴终于被关闭了,活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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