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耻的背叛!
皮燮槊
最近有一种声音,说什么:保护私有财产的法律可以更好地调动亿万人民群众创造财富、积累财富、爱护财富的积极性!是这样的吗?
难道资本主义国家和旧中国的法律不是保护私有财产的法律吗?
为什么我们的邻居印度和我国在1950年,两个国家的经济GDP人均相差无几,中国是印度的102•8%,而到1984年中国是印度的177•6%!
这是为什么?在于印度是私有制和保护私有产权!我们是公有制和保护公有产权!
我国在1949年前叫“一穷二白”,什么东西的名称后边都有个“洋”字,而在不到30年的时间里,我们就有了自己比较独立的完整的工业体系和国民经济体系?难道不是所有制不同的缘故吗?
公有制和私有制,公有产权和私有产权到底哪个激发人们创造财富的积极性?
是按照劳动的数量和质量分配生活资料还是按照资本分配,到底哪种制度人民群众有劳动的积极性?因为,财富是人民群众用劳动创造的,而资本家占有生产资料,工人只能出卖劳动力,一个是劳而不获或少获,一个是获而不劳,人民群众还有什么劳动的积极性?有的只是资本家如何榨取剩余价值、如何疯狂投机、剥削和掠夺的积极性吧!
没有生产资料的公有制,哪里有什么按劳分配?而没有按劳分配,按照资本分配,人民群众是没有什么积极性的!
马克思恩格斯为什么在《共产党宣言》说,共产党人可以把自己的理论概括为一句话:消灭私有制!
把财产只区分为动产和不动产,不区分为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的本身就是对于马克思主义的背离!
至于宣扬什么保护私有产权激发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之类的胡说,既与历史和现实的实际不符合,同时也是一种变相鼓吹“人不为己,天诛地灭”的极端个人主义、享乐主义,是对于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可耻背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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