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大林:“黑窑场”的处理结果令人失望!
“黑窑场”的处理结果离公众的“预期”有多远?
今天上午,山西省纪委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了“黑窑场”事件的查处情况。共有95名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被处以党纪政纪处分,其中涉及县处级领导干部18人,乡科级干部4人,一般党员干部37人,给予党政纪律处分的95人,开除党籍3人,留党察看3人,撤销职务7人,党内严重警告28人,党内警告5人,行政开除2人,撤职24人,其中包括撤销任职资格以及罢免职务。降级19人,记大过15人、记过14、警告1人。洪洞县委书记高洪元被处以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县委书记职务;宋延林被免去县委副书记职务、建议免去县长职务。同时,芮城县县长被处以行政记大过处分。
一次事件,百余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其中,一个县的县委书记和县长还同时丢了“乌纱帽”。单就结果而论,此次处理的“规模”和“力度”不可谓不大。这样的处理,不仅在山西是罕见的,在全国也不多见。但就“黑窑场”事件的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而言,这样的处理结果恐怕没有达到公众的预期。
发生如此严重的社会事件,如在欧美民主国家,州长甚至总统都可能引咎辞职。当然,中国有中国的“国情”,中国人民向来是“宽宏大量”的。因此,公众可能也没有指望“封疆大吏”们为之担责;甚至在山西省省长于幼军检讨之后,还有人为他喊冤叫屈。但如果连州府官员都能置身事外,也未免推得太干净了。在回答记者“为何没有地市级干部受到处分”的问题时,山西省纪委负责人回答说,“按照有关规定对农村地区的砖窑、农村地区的用工等方面的直接监管责任,是在县乡一级党委、政府以及相关职能部门。‘黑窑场’事件主要是一些基层单位相关工作人员监管不力、失职渎职。……当然有关的市委、市政府也有领导责任,所以责成临汾、运城市委、市政府向省委、省政府做出深刻检查。”不错,“主要”和“直接”责任在基层,但“领导责任”呢?辖区内发生这么严重的事件,市级党政干部的一份检查就可以交代吗?
即使是县处级官员,所受的处分也谈不上严厉。丢了“乌纱帽”,听起来比较严重,其实这根本就不是处分。党纪的五种处分(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中没有“免职”,在政纪的六种处分(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中也没有“免职”。其实,“免职”只意味着职务的变动。干部在退休或升迁之前,都要先“免职”。也就是说,县委书记高洪元只是受到了严重警告的处分,而县长宋延林其实没有受到任何处分。“失之东隅,收之桑榆”,丢了这顶乌纱帽,还有另外的乌纱帽。从以往的“经验”来看,过不了多久,二人可能就可以“履新”了。
责任的追究轻描淡写,问题的查处怎么样呢?众所周知,山西“黑窑场”事件的关键是非法拘禁以及故意伤害等涉嫌触犯刑律的行为,相对而言,非法用工、无证经营等问题要轻得多。“黑窑场”事件之所以“震动”全国,也主要是因为前者。然而,山西省纪委的通报,只涉及童工以及无证经营等问题,对非法拘禁、故意伤害等问题几乎只字未提;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工商局和县国土局的局长或副局长都受到了处分,偏偏应对非法拘禁或故意伤害负责的县公安局领导无人被问责——这是不是有点“避重就轻”呢?
自从山西省省长于幼军“检讨”之后,山西省委、省政府对“黑窑场”事件的态度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并在全省范围内展开了“地毯式”的清查行动。其“雷霆万钧”之势使公众相信山西省下了决心、动了真格,人们期待着这场“风暴”能刮出隐藏的腐败问题,能刮出所有陷于苦海的窑奴……然而,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却没有任何关于清查和解救的信息,而且“目前还未发现腐败方面的问题”。人们不禁要问:所谓“地毯式”清查到底解救出了多少窑奴?众多“黑窑场”的背后真的没有腐败吗?
山西省纪委表示,对“黑窑场”背后的腐败等问题还将“继续调查”——希望这不是托辞。
链接:http://news.sohu.com/20070716/n251076673.shtml
http://news.sohu.com/20070716/n25107626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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