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救被残酷压榨、迫害、剥削的孩子和劳工!
救救我们社会的未来!
——山西黑砖窑事件引起的关注和深思
徐非光
最近一、两个月以来,不少新闻媒体连续报道、披露了关于“山西洪洞县黑砖窑事件”种种惊心动魄、惨不忍睹的一系列血淋淋的黑暗内幕。迅速、连续引起了广大读者和受众的普遍、高度的关注和震惊!同时也引起各个方面的纷纷热评。围绕这起案件,从上到下,(从中央、省市党政领导和有关的领导部门,到不同地区和职业的社会大众)从官方到民间,从国内到国外,也一直都从不同的角度,不同的立场,针对这起重大的事件做出了各自不同的反应,成为社会舆论的一个共同高度重视、举世瞩目、议论最多的热门焦点话题。也给处心积虑、千方百计颠覆社会主义中国狼子野心的国内外敌对分子提供了口实。
然而,一个令人特别令人注目的情况却是,有些一向在重大经济、政治理论问题方面洋洋洒洒大发议论的那些“主流”经济、政治理论的“权威大家”们,对被社会各方面所共同密切关注的这些重大问题,却似乎一概都视而不见、避而不谈、不闻不问、沉默寡言、不置一辞。更谈不到对此正面做出起码的回答和令人信服的阐释!一直处于“失语”状态。相反,其中某一位“著名人物”不仅完全回避、讳言、掩盖这些明摆着的严酷客观事实,反而公开斩钉截铁地宣称:当前的中国社会中“根本不存在两极分化”,还说这是“铁的事实”!他指责社会上有人关注、探讨这方面的问题“完全是混淆是非”、“胡说八道”,甚至指责这是从根本上否定、背离了“历史发展的伟大潮流”。2007年05月26日的东方网就有一则报道:几乎在这次“黑砖窑”事件发生的同时,当李金华同志针对尖锐的社会矛盾,客观、正确提出了“中国存在穷人愈穷富人愈富的现象”的警示的时候,另一位“主流经济学家”立即发表专文进行反驳和“教训”。说什么:“企业家有原罪的说法是不合理的。我们要保护先富裕的人,因为只有富人得到保护,穷人才可能变富。如果打倒了先富的人,这个国家就会变成穷人国了。”“企业家是中国改革的功臣,他们不但没有原罪,而且在逐步的改革中建立了伟大的功勋。”中国要想发展“我们就得接受经济上的不平等”。而对于当时已经揭露的“黑砖窑”事件中那些民工的悲惨命运,他也同样不闻不问,根本不给予理睬。
若干年以来,不断被揭露和展示出来的大量残酷的阶级压迫和剥削的事实,早已经成为他们极力加以否定、掩盖和回避的敏感命题!更谈不到对当前面对的这些严酷的现实问题给与正面的、客观的分析和回答。为我们国家的经济发展创造了最多的财富、贡献了最大力量、付出了最大代价,若干年来却越来越处于社会最底层和边缘、弱势地位的亿万工农劳动大众群体的生存状况,在他们的心目中根本就不屑于一顾。
可是,一个明显的简单事实却是,这些年来中国经济的大幅度增长,特别是连续多年在国际贸易中的高比例“廉价商品”的大幅度“出超”、“顺差”,其基本原因其实并不是主要靠的是“先进生产力”和“高科技先进技术”,而主要靠的是亿万劳动力的“超低薪”、“廉价劳动力”创造出来的“物美价廉”的日常生活用品和食品。我们和一些资本主义大国在一些廉价日用品进出口贸易上的“竞争优势”,主要靠的也是这大量的“廉价劳动力”。在国内我们的城市工业的迅速发展壮大,“盖起了高楼大厦,修起了铁路煤矿”创造了大量财富,大规模改善城市的面貌,也同样主要靠的是亿万超低薪的“廉价劳动力”,特别是靠多达数亿人口的拿最低工资的“农民工”创造出来的。正如一位网友所说:“历史将为这些伟大的低层劳动者写上一笔浓彩重墨!是他们的牺牲换来了今天发展!”然而,这些在经济发展中创造了最多财富、贡献最大的工人和农民工,在我们这个社会主义国家里却早已从“主体地位”、“主人翁地位”和“领导力量”,降低为“弱势”、“边缘”群体!他们不但工资极为低廉,还不断被拖欠,有的甚至连起码的工资都没有。拿着最低的工资、过着最艰难困苦的生活,连生命都难以保障。这些“精英”式的“主流大家”们对这些也是一直予以抹杀,根本不为他们说一句公道话,更没有一丝同情。
正如一位学者在认真调查的基础上所得出的论断,认为目前我国收入分配的突出问题恰恰是:“城乡收入差距继续扩大;垄断行业职工工资太高,高出一般行业职工工资许多倍;国外称“CEO”国内叫“高管”的人年薪高出一般职工工资几十倍、几百倍乃至于近千倍。同时,社会上产生了一个以非法手段巧取豪夺的‘暴富群体’”。他还进一步指出:我国当前已“出现了一定程度的贫富悬殊和两极分化现象。2006年末我国城镇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线的贫困人口为2241万,农村年人均低于693元的绝对贫困人口为2148万,还有按年人均694-958元刚过温饱线的低收入人口为3550万;如果按国际贫困线每天不足1美元计算,约有2.2亿贫困人口的低收入群体。同时,据德国《镜报》和法国《世界报》报道,中国已经出现了大约10多个百亿富豪和25万名百万富翁。这个“‘暴富群体’。由新社会阶层的一部分,国有经济高管们的一部分,加上一部分贪污腐化的官员和一部分社会名流,形成了中国‘暴富群体’的主要组成部分。暴发户主要是依靠权力和金钱等非法手段牟取暴利,其收入基本上都是非法收入”。“他们暴富的主要特征和手段大约有16种:国有企业每年1万多亿元净利润留归自用,金融资产每年收益额达1600多亿元,特别是垄断行业的高管们,无限制地抬高自己的年薪;私营企业中有30个亿万富翁,有的以财富多为基础,以非法手段赚钱谋利;偷漏税款多,每年税收流失千亿元以上;炒买炒卖土地,国家收益损失几千亿元以上;走私贩毒千亿元以上;经营假冒伪劣商品牟取暴利;利用价差牟取暴利;买卖证件和批文牟取暴利;招生、招工收取高额费用;利用国有企业改制侵占国有资产捞取利益;有的官员以权谋私、贪污腐化堕落、行贿受贿、买官卖官,有的还在股市上投机谋利;炒买炒卖房地产投机暴富;买卖文凭、学位谋利;非法集资牟取暴利;收受外商贿赂当‘洋买办’暴富;官商勾结盗窃国有资源发不义之财等……”。
这是不是符合实际?从这个角度来观察、剖析最近突发的“黑砖窑”事件产生的深层社会原因,是不是可以提供比较正确的思路和确切的答案?
然而,前面提到的那些“主流经济学家”们却根本否定这些铁的事实和现状。他们到底是站在那些人的立场上?维护和谋取什么人的利益?为什么人说话?充当的是谁的代言人?不是就不言自明了吗?
这与那些真正正视这方面问题,深入第一线,不懈进行深入调查研究,揭露“黑砖窑”、“黑煤窑”深层黑幕的可尊敬的人士,包括一些学者和专家、新闻记者、政协委员,甚至还有一些尚在校读书的学子们,不是就形成了极为鲜明的对照吗!
就目前来说,这个有关“黑砖窑事件”的重大案例尚处在调查和处理的阶段,其严重的程度到底如何?其涉及的范围到底有多大?其深层原因到底何在?带来了什么样的社会后果?如何真正从根本上正确处理、解决好这个重大问题?至今为止尚远远没有做出一个最后的、令人真正信服、满意的正式结论和处理结果。
但是,正如许多人所指出的那样,这个事件本身在一定意义上恐怕只是仅仅露出了“冰山的一角”而已。可是,仅仅这“冰山的一角”就不能不使人们惊心动魄和感叹不已了!
在新中国建立的近60年后,在中国共产党所领导下的一个社会主义国家,出现如此惨烈、残酷的难以想象的社会悲剧,长期得不到应有的重视和有效遏制,并且有着不断蔓延、增长和愈演愈烈的势头,就更加不能漠然置之了。这种残酷压榨、迫害、虐待、剥削孩子(童工)和劳工,置其生命于不顾,造成频繁、大量伤亡的情况,是不是仅仅限于山西洪洞县的一个或几个村庄?是不是仅仅限于那里的一座、几座或几百座私人的“小黑砖窑”?受到残酷压榨、迫害、剥削孩子(童工)和劳工的案例到底有多少,范围到底有多大?到底残酷到了怎样的程度?其深层的社会原因到底又是什么?任其发展下去又会带来怎样的社会后果?这不能不成为人们所共同关切、寻求答案的重大、严酷课题。本文仅仅想就这方面的问题说一说自己的所见所闻和浅见。
仅仅根据目前初步揭发、披露出来的并非完全的一部分十分惊人的信息,我们不能不感觉到,这不仅和160多年前(即1845年夏天)24岁的恩格斯在调查研究基础上撰写和出版的《英国工人阶级状况》中所描述的当时英国工人阶级生活状况相比,不仅十分相似,而且在一定意义上来说,已经更加悲惨了;比之于一百多年前发端于美国芝加哥的那个“五一国际劳动节”,“争取八小时工作制”时的美国工人阶级的生存状况,也已经毫无逊色,甚至更加惨不忍睹了!而且比之于上世纪30年代夏衍在他的《包身工》和老舍的《骆驼祥子》中所描述的旧中国童工和劳工的实际境遇,也已经非常相似,甚至也有过之而无不及了。这就是说,这些被仅仅初步展示出来的案例中的“包身工”群体的实际境遇,比之于早期原始积累阶段资本主义的工人阶级生活状况已经更加悲惨了!难怪有些评论者已经把这些遭难的孩子(很多只有十五六、十二三岁,最小的只有八岁)和劳工们形容为“现代奴隶”、“现代包身工”、“当代奴工”,甚至“当代骆驼祥子”、“当代杨白劳”。……把一些当事的老板和包工头视为“比周扒皮还厉害”……!
这恐怕决不是一种“空穴来风”、“无中生有”的夸大和担忧吧!
在恩格斯《英国工人阶级状况》中他批评的早期资本主义工人的劳动时间也不过是10小时左右,那时也还是有一定的工资待遇,尽管数量很低。美国芝加哥开始创立的那个“五一国际劳动节”提出的鲜明口号也不过是“争取八小时工作制”,提高工人的工资待遇,改善他们的工作、生活条件和社会地位。而现在仅仅从陕西“砖窑事件”所初步揭露出来的情况来看,工作14小时以上早已成了“家常便饭”了!一些孩子(童工)和“智障”(呆傻)工人往往甚至竟然连起码的工资都没有!他们确确实实已经成为名副其实的“现代奴隶”了!在一定程度上来说,他们的待遇和生存条件,甚至比封建社会受地主残酷剥削的长工和佃农都不如了!
这是不是夸大其辞呢?请看中央电视台播送的有关新闻记者的有关最近这次“黑砖窑”事件的报道:
在山西洪洞“县里一个黑砖厂暴出折磨32名农民工的惨剧。这32人被骗到这家砖厂,一天睡不了几个小时觉,没工资,没人身权利,五名打手六条狼狗,注视着他们的生活与工作,而没过多久32人中一人被打死,到他们被解救的时候,32个人只剩下31个,而其中还有8位几乎处于神智不清的痴呆状态。”……
“洪洞县广胜寺的三条沟窑厂,这个窑厂是我暗访的黑窑厂中间最黑最残酷的一家窑厂,这个窑厂有31个工人,都是黑工,就是说这些工人是不给一分钱的,并且这些工人每个人都挨过打,都被毒打过。问哪一个人被打过用什么打,用棍子打用砖头打,我所见到的打重伤有七个,有腿打断的,在医院躺着的,有严重烧伤的。
“来自河南省巩义县的小磊,被窑主强迫下窑背还没冷却的砖块,导致身体被大面积烧伤,达到五级伤残。而来自陕西三门峡的申海军,因为试图逃跑腿被打断,由于得不到治疗,如今他的腿已经萎缩变形。要不是半个月前洪洞县警方在一次非法民爆物品排查中意外发现这个黑砖窑,两人可能会把命搭上。”……
在另一个报道中进一步谈到:
“这些被强迫劳动的‘奴隶’们,早上5点上工,凌晨1点才能睡觉;‘床’是一块铺着草席的砖地,门外是5个打手,还有6条狼狗;一日三餐吃馒头,喝凉水。被解救时,8人神志不清,‘只知道自己叫什么’,‘爹妈的名字和老家在哪里则统统不知道’。这8人是原本痴呆,还是被折磨至此,报道说仍是个谜。更加令人发指的是,这些被奴役的劳工中,还有一部分是未成年的孩童。”
……
这就是当今山西“黑砖窑”劳工(包括未成年的孩子)们真实境遇和生存状况的生动写照。看到这样的现实报道难道不值得认真正视和痛心吗?
这种情况和夏衍近70年前发表的《包身工》,不是也十分相似,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吗?请看呀:
“穿着一身和时节不相称的拷皮衫裤的男子,象生气似地叫喊。
“‘芦柴棒!去烧火,妈的,还躺着,猪猡!’,七尺阔,十二尺深的工房楼下,横七竖八地躺满了十六七个‘猪猡’。跟着这种有威势的喊声,在充满了汗臭、粪臭、和湿气的空气里,她们很快地就象被搅动了的蜂窝一般地骚动起来。打伸欠,叹气,叫喊,找衣服,穿错了别人的鞋子,胡乱地踏在别人身上,在离开别人头部不到一尺的马桶上很响地小便,成人期女孩所共有的害羞的感觉,在这些被叫做‘猪猡’的人们中间似乎已经很钝感了。半裸体的起来开门,拎着裤子争夺马桶,将身体稍稍背转一下就会公然地在男人面前换衣服。
“那男人虎虎地向起身得慢一点的女人们身上踢了几脚,回转身来站在不满二尺阔的楼梯上,向楼上的另一群人呼喊。
“‘揍你的!再不起来?懒虫!等太阳上山吗?’
“蓬头,赤脚,一边扣着钮扣,几个睡眼惺忪的‘獭虫’从楼上冲下来了,自来水龙头边挤满了人,用手捧些水来浇在脸上;‘芦柴棒’着急地要将大锅子里的稀饭烧滚,但是倒冒出来的青烟引起了她一阵猛烈的咳嗽。十五六岁,除出老板之外大概很少有人知道她的姓名,手脚瘦得象芦棒梗一样,于是大家就拿芦柴棒当作了她的名字。
“这是杨树浦福临路东洋纱厂的工房。”
这也就是半个多世纪前,旧中国的上海“包身工”悲惨生活处境的最生动的写照。
把大半个世纪前后出现的这些事实两相对照和比较,不是就十分令人深思和痛心疾首了吗?这到底向我们说明了些什么?为什么大半个世纪前的“包身工”现象又我们的社会主义新中国再现?
这显然也决非一种个别、偶然、孤立的“平常”的、可以“理解”和“不必正视”、不需“大惊小怪”的“小事一桩”吧。
事实早已十分明显地证明,这方面的情况,绝不是仅仅存在于山西一地,也不仅仅存在于近几个月的短短时间内,也不仅仅存在于山西的“黑砖窑”之中。若干年来的大量事实早已证明,“黑煤窑”和其他各种“矿窑”存在的悲惨问题,就决不亚于“黑砖窑”。也早已经被披露不少了。
最近有一篇报道的题目就是:《据称黑煤矿也有童工比黑砖窑更恶劣》。在另一篇有关报道中就提到,一个山西“小煤窑”打工的人在“发牢骚”时对记者说:“我们小煤窑上的人有多少‘生存权’?我们一天被逼迫干十几个小时,挨打受骂,出牛马力,吃猎狗食。死了,万把块钱就把我们打发了,哪有什么‘生存权’?据调查,绝大多数小煤窑的打工者有苦无处诉,有冤无处申,为了拿一点卖命钱只得忍气吞声”。……
几乎和“黑砖窑”事件发生的同时,在山西的河津市就出现过造成6人遇难死亡的煤矿“矿难事件”。在记者就这一事件采访时,煤老板竟然拿出18000元进行贿赂,请记者帮助他隐瞒事实的真相。
其实若干年来“矿难事件”从未间断。例如:广西的“南丹矿难”(2000年,80人死亡,一人下落不明);吉林省的“白山矿难”(2002年,39人失踪),广东“兴宁大兴煤矿矿难”(2005年,123个矿工遇难)。而山西的“矿难事件”就更是频频发生,难以计算了。仅仅在2001年的11月份,“山西的几个小煤窑就在9天内连续发生5起矿难事故,死亡百余人”。(包括:11月14日上午11时40分,阳泉市盂县路家村镇清榆煤矿发生瓦斯爆炸,有11人遇难;11月15日晚9时30分,吕梁地区交城县天宁镇坡底煤矿发生特大瓦斯爆炸,33人死亡;11月17日上午10时,大同市南郊区高山镇万家咀村大泉湾煤矿发生爆炸事故,8人脱险、14人被困井下;11月18日清晨5时30分,晋城市沁水县郑村镇湘峪煤矿发生瓦斯爆炸,14人死亡,3人脱险;11月22日下午4时30分,山西省吕梁地区中阳县乔家沟煤矿尚家峪新井县营煤矿发生一起瓦斯爆炸事故。井下54名矿工中28人脱险,26人被困井下。)
当年曾在煤矿“劳动改造”过的著名作家从维熙,在2006年新春《迎春悟语——“煤黑子 ”话矿难》一文中更进一步谈到:“2004年,中国矿难夺去了6千多下井挖煤人的生命;2005年一年中,国家矿山安全部门虽然竭尽全力,加强了许多安全措施,但矿难仍然频发不断;截至年底统计,又有6千多个挖煤汉死于矿难。两年之内,竟然有1万2千多名挖煤人折命于大山之腹,矿难俨然成了中国驱之不去的大患。……在我4年的‘煤黑子’生涯中,这座超级瓦斯煤矿没发生过一次瓦斯事故,井下没有死过一个‘劳改犯’。以此来对比一下我国不断发生的矿难事故,从北国黑龙江七台河,到南方的广东梅州的大兴……在2005年一年之中,如同连环爆炸那般从北方响到南方,重大矿难事故共发生了67起,煤黑血红的场景令人心灵颤栗。……”
特别令人震撼和感动的则是新华网湖南频道2003年5月13日的一则记者的报道:“昨日了解到,在(湖南)涟源七一煤矿‘4•16’事故中,救援者发现了一封遇难矿工写在安全帽上的遗书。据了解,遗书是一个叫聂清文的矿工留下的,在那顶安全帽上,聂用粉笔在帽子的里外草草写下了一份账单和对亲人的眷恋:“骨肉亲情难分舍,欠我娘200元、我欠邓曙华100元、王小文欠我1000元、矿里押金1650元……”聂还在帽子上对妻子交代,要认真带好他们的孩子,孝顺父母,“一定会有好报的”。同时,聂还叮嘱妻子一定要将他火葬,说是为了给家里省点钱。”……
一个有起码良心的人,看了这样的遇难者催人泪下的“遗书”难道真的能无动于衷吗?
至于其他行业所出现的问题同样也是很多很多的。
比如,仅仅前一个时期新闻媒体所不断披露的关于出租汽车司机(“的哥”,)们的生存状况就是一个能够十分说明问题的重要例证。这些全国恐怕不下几百万人之多的“的哥”们,一天的劳动时间,不要说八小时已经根本谈不到,就是12-14小时也早已是十分普遍的“家常便饭”了,有的甚至竟然达到了一天18小时以上,至于节假日那就更“完全”谈不到了!如果他们每天仅仅限于工作八小时,不仅不能维持自己起码的生活条件,甚至还要欠下老板的大笔“份儿钱”。他们因过度超时劳动,大部分都患有严重的职业病,而得不到有效的治疗,不少人还常常遭到残废甚至瘁死的悲惨命运。他们早已经自称为“当代的‘骆驼祥子’”!可是至今为止,这方面的实际情况似乎并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和有效解决、根本改善。而这些“的哥”们的“老板”,却并非“私营的非法小业主”,其中不少是拥有几千、几万辆出租汽车公司的月收入千百万元暴富的“大资本家”。
我们不得不进一步提出的问题是,仅仅就拿“山西砖窑事件”来说,也并不是2007年的5、6月间才被首先发现并报道过的一个县“个别”案例。
最近一个名叫杨键的原《华夏时报》的记者就在《新民周刊》发表的一篇报道中谈到,早在十年前,也就是1997年间,他就曾冒着盛夏烈日采访和公开报道过山西省太谷县任村的东卜砖场从各地贩买和蒙骗来的“奴工”们的毫不逊于最近发生和披露出来的砖窑事件的惨烈情况!他在文中就用他当时采访(而不仅是一个砖窑)中所听到和目睹的悲惨情况,披露了一些十分惊人的事实:
“采访中我屡屡得知,何处的砖厂‘黑窑奴工’被打死,有的被直接扔到黑窑里烧掉,有的被偷偷埋葬,一些‘黑奴工’、‘包身工’、‘童工’生不见人,死不见尸。我还亲眼目睹不少由于生病不能再干活的‘黑奴工’和‘童工’。听说一些‘女黑奴’被包工头强奸后,沦为‘黑窑性奴’”。正如该记者最近所说的:“山西黑窑十年前就被曝光,悲剧从未落幕!”“今年,距我采访与公开发表黑砖窑奴工故事已过去整整十年。我没有想到,同样的故事仍在惊人地重演。”……
据《潇湘晨报》最近报道,一个名叫陈建教的湖南省人大代表,就曾经与“黑砖窑”现象进行了九年之多的“较量”。他说:“山西的‘黑砖厂’,我在9年前(1998年)就较量过一次。那次救出了150多名被困的民工。”到2006年,他又曾专程到河北省沧州市东光县找王镇一个叫西姬庄村的砖厂,营救过一些砖厂的“奴工”。当时有一个民工对他说,“砖厂养着一批监工,他们每天凌晨3:30起床,4:00开机做事,一直干到天黑得伸手不见五指才收工,如有反抗就是一顿毒打,工钱却没有一分。他说他被打了两次,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深夜从围墙跳下,拖着摔得鲜血直流的腿,爬了几里路程才逃脱黑窝。”
……
为了从根本上解决此事,2006年9月8日,他直接写信给温家宝总理,建议在全国开展一次整治“黑砖厂”的行动,全面解救被囚禁的民工。
在信中,他秉笔直言:“这些‘黑砖厂’难道当地政府、公安、劳动部门不知道吗?我想他们应该都清楚,就西姬砖厂而言,就曾出现好几起通过当地公安部门、劳动部门解救民工事件,如此虐待民工的‘黑砖厂’无人过问,我想其中的原因可能是说不清道不明吧!”
这是不是真实、客观存在的事实呢?
其实,单就最近社会上大家共同注目的“童工现象”来说,这个“黑砖窑”事件是不是仅仅是一种个别、少数、偶然的案例?最近若干年来仅从一些不同的信息来源就能看到大量关于“童工现象”的令人难以想象的惨烈案例。
远的先不要说,仅仅今年(2007年)年初来自沈阳的一篇报道中就曾提到:在沈阳一个地方,就发现过有“24名来自河南商丘的民工在沈阳市于洪区沙岭镇龙江制衣厂打工,没想到的是,干了3个多月的活,他们不但没拿到工资,还无法离开,而在他们中间有7人未满16岁,最小的年仅13岁……”
在这之后的2007年7月6日,《北京晨报》也披露了一条消息,题为:《内蒙古铁矿再演虐工事件》。报道中就谈到了吉林有63名被花言巧语蒙骗、拐卖到内蒙古东乌旗铁矿打工的工人所遭受的非人待遇:他们经常被包工头安排的打手盯梢、拳打脚踢、漫骂侮辱。他们被迫苦干3个月,不仅未拿到一分工资,反而“倒欠下(老板)一屁股债”。
去年(2006年)5月的《人民政协报》上发表的了《箱包之都白沟的童工现象:孩子每天只睡五小时》的报道。其中就谈到:“位于河北省高碑店市的白沟是‘中国箱包之都’,这里每年生产箱包超过2亿只。 然而很少有人知道,这2亿只箱包有很多出自童工稚嫩的双手”。这份报道就提到了15个在这些箱包作坊做工的未成年的孩子(男孩8个,女孩7个)的姓名和年龄。其中“13岁的两人,14岁的三人,15岁的五人,16岁的五人。”他们每天的工作时间是:“上午7点到12点,下午1点到7点半,晚上8点到10点。(也就是整整13小时半)后来实行‘计件’,每天要匝100个包。”
最近在社会上正在关注“黑砖窑事件”的时候,一些报刊又几乎同时连续报道了《陕西岐山加工厂用童工加工黑心棉》和武汉《取缔6年黑工厂 还在大造黑心棉》的最新信息。报道说,陕西歧山棉絮加工厂里雇佣的“4个工人都是未成年人,其中最小的不满14岁,每天劳动12个小时,老板在半年内未给工人发过工资。”……
而武汉的那个“黑心棉工厂”“就坐落在武汉汉口的殡仪馆附近,原料的来源大多是从殡仪馆里面用过的脏棉布、棉纱,这些棉纱棉布还夹杂着不少垃圾,看上去黑乎乎的,名副其实就是‘黑心棉’。这种‘死人用过’的黑心棉在这里被加工成各种被芯、枕芯,然后销往各地。” 这是一个在6年前就曾被媒体曝光的黑心棉工厂,一度还曾被武汉当地有关部门因雇佣、虐待童工进行过处罚、取缔,但随后却一直“暗中”运作,并且规模越来越大。记者在一组照片中展示了这个“黑心棉工厂”里面“可怕的‘黑’——在黑乎乎的厂房里,几名全身黑乎乎的工人在处理着一大堆黑乎乎的破棉絮;有的工人直接就躺在黑乎乎的地板上休息,身上停满了黑乎乎的蚊子和苍蝇;一名工人举起了已经被染黑的手,露出被机器切断的一个手指……”
其实,这方面的信息可以说早已经是不胜枚举,无法在这里一一列举了,下面仅仅一些从最近几年来关于“童工问题”的报道的部分题目就足以令人感叹不已!请看:
《400位父亲泣血呼救:谁来救救我们的孩子?》
《据称黑煤矿也有童工比黑砖窑更恶劣》
《东莞的现代“包身工”》
《四川民工举报当代包身工,记者调查时失踪》
《广州惊见儿童“包身工”,工作超强度 处境极悲》
《昆明:人贩猖獗四年拐走200孩子》
《民工遭非人待遇 每天劳动19小时 监工带电警棍》
《温州一工厂大火 6名打工妹丧生》
《现代包身工——广东打工记实》
《深圳血汗工厂部分员工每月加班230小时》
《有多少人是靠压榨童工先富起来的!》
《新疆十余被拐儿童昨“回家”》
《我是黑奴?一个女童工的命运》
《河北临西惊现残疾“包身工”》
《河北童工擦玻璃坠楼昏迷 父母进京起诉雇主》
《15岁童工顶嘴被师傅泼热油烧伤》
《童工打工痛失左臂——父亲两年百趟进京只讨回两万》
《私营玻璃厂老板 虐待当代包身工》
《童工,惨死在车间——山西祁县玻璃行业雇佣虐待童工调查》
《山西的悲哀》
《童工现象调查》
《山西万荣:童工现象死灰复燃》
《关于中国童工现象的实地考察报告》
《黑砖厂里的少女“性奴”》
《12岁哈尔滨女孩被拐卖进魔窟 20天被迫数次接客》
《关注童工》
《包身工悲剧今日再现 还要上演到几时》
《包身工生存状况调查:地狱式管理 经常被毒打》
《暗访童工:可怜的孩子们在日夜颠倒中劳作经常挨饿疾病缠身》
《黑砖窑“奴隶”事件 动摇了中国文明社会的根基》
《15岁童工魔鬼工厂入炼狱100天 被弃路边“的姐”相救》
《少年血泪铺就黑工之路 豫晋警方酝酿联手解救》
《我国童工现象触目惊心!》
《陕西岐山加工厂用童工加工黑心棉》
《中华大地还有多少人间地狱——一论山西黑砖窑事件》
《矿主赚钱 矿工受难 政府埋单》
《200孩子丢失黑洞 农民工生存环境和子女教育堪忧》
《阜阳市宫小村全村靠租残童行乞“致富”》
《取缔6年黑工厂 还在大造黑心棉》
…………
上述这些触目惊心的报道,仅仅是本人最近几年来所零碎接触到有限的一部分材料,远不能反映事情的全貌,其具体内容当然也不可能在这里一一展示。但是仅仅从这些事例中我们是不是应当给以特别的高度关注?特别是关注那些未成年孩子们(童工)的前途和命运。因为他们毕竟是我们社会的未来。
这里我仅仅只想举其中一个关于安徽阜阳市宫小村的惨不忍睹惊人案例。
据中央电视台2004年报道,这个安徽阜阳市的宫小村,“是出了名的富裕村——‘小康村’,‘五万不算数,十万刚起步,宫小想露脸,廿万称小富’这是形容宫小村的一句顺口溜。更令人惊讶的是:大多数村民的富裕,竟是靠压榨残疾小孩子行乞得来的。”
这个宫小村又称“瘫子村”,也就是靠从外地“买”和“租”来大批残疾小孩子(瘫子)到一些大中城市讨饭而赚钱致富的。这些可怜的孩子就成了“‘瘫子村’的‘摇钱树’”。于是这个宫小村也就形成了一种“规模性”的家庭“乞讨行业”。
其中有一个名叫“宫璇璇”的个头只有五、六岁样子的九岁残疾小女孩,就经常被宫小村圈养她的“业主”拉到广州等地乞讨赚钱。(其实这个“宫璇璇”连她的名字都是“业主”给起的,她本人根本不知自己的姓名、家乡和父母)。在广州的北京路、中山四路、中山五路附近的地区就有30多个这样的残疾小童乞,竟都来自同一个地方——安徽省阜阳市太和县的宫小村。小宫璇璇腿上的多处不断流脓的伤口,就是由一个名叫“三牙”的男子用刀子割裂所造成的。“三牙”也就是逼迫她靠这种血淋淋流脓伤口为其四处乞讨赚钱。每次割伤了后,过半个月快好了时,他就又把她关在屋里用刀把伤口割开,又再次流脓不止,继续到外地乞讨赚钱。这就是宫璇璇反复遭受到的惨不忍睹的非人待遇。这个宫小村的业主们就是靠这样的残忍手段“发财致富”的。他们大都盖起了洋楼,过上了富裕、奢侈的生活。可是那些残疾的孩子们却往往是十几人卷缩在五六平方米的狭小的暗室里过夜。一位记者就曾在报道中说:只要你“去宫小村走走,就可以看到家家户户的瘫子像猴一样圈养着……”难怪有的人已经把这些可怜的残疾孩子们称之为“新时代的奴隶”!
这决非是一些人胡乱编造出来的案例吧?看到这些血淋淋的事实又怎能不使人感慨万端!
不但如此,问题还在于这种贩买、蒙骗少年儿童的黑手或黑色团伙,不仅在国内已经十分猖獗,而且还早已把他们的黑手延伸到了国外一些地方。
据有关的信息报道,仅仅在瑞典一个国家,就多次发现过这方面的重大案例。据新华社驻瑞典斯德哥尔摩的记者报道,近一个月(2007年6、7月间)来,“至少有23名来自中国的少年在非法入境后,从瑞典政府为他们安排的临时住所神秘失踪。”早在此前“从2004年底开始的一年多时间,瑞典陆续收容了至少96名12岁到18岁的中国少年。”这些少年儿童是“被利用为廉价劳动力、犯罪团伙成员或被迫卖淫。”报道还说,根据瑞典警方掌握的资料,“近年来,中国国内的蛇头和境外犯罪分子已编织起一张庞大的偷渡网,选择北欧等国家作为中转站,在收取高额费用后把国内的一些青少年运送到南欧、西欧等地。据报道,蛇头每贩卖一名少儿,可以获取两万多美元的暴利。……”(见《参考消息》)
这些血淋淋的事实发生在我们社会主义的中国,是不是应当给予真正的重视,并从根本上加以彻底解决。正如最近几天山西省省长于幼军同志所指出的那样:
“如果看到工人在如此恶劣的环境下工作生活,还能熟视无睹、无动于衷,那还配叫共产党吗?这种情况不但社会主义社会不允许,资本主义也不允许!……”
一个良心没有泯灭的真正的共产党人,堂堂正正地说出这样刻骨铭心的话,是十分难能可贵、令人尊敬和感动的。在山西黑砖窑事件披露后,党和国家领导人很快给予了高度重视,立即批示进行严查和处理,这不能不给人民带来一些期待和希望。如果能够真正从根本上进行彻查,大力消除造成这类惨剧的深层根源,而不是熟视无睹、无动于衷、就事论事、草草过关,只会大大提高我们党和国家的威望,增加人民对未来前途的信心。可是这和前面所说的那位“著名人物”的言论和态度不是就形成了极为鲜明的对照吗?他们对劳动大众的悲惨生存状况不正是“熟视无睹、无动于衷”吗?
问题在于,连今日“资本主义也不允许”的这些血淋淋的现象,为什么发生在社会主义的中国?为什么这些年来这样的现象频频发生、屡禁不止?其深层的原因到底是什么?
一位记者在报道中就提到:“媒体披露,在山西黑砖窑奴役工人的背后,有一条潜藏的利益链条:窑主雇用包工头,包工头再从人贩子处花钱购买低廉劳力;窑主‘吃’黑工,一些地方官员和派出所警察则‘吃’窑主。”……
据2005年《检察日报》刊登署名李雪慧的报道说:
“究问近年来的矿难不止,官煤勾结恐怕是最重要的原因。官煤缘何勾结?一个‘利’字即可概括——部分官员与煤矿结成了利益共同体:索贿受贿是利益攸关,参股入股同样是利益攸关。
“今年3月14日,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新富煤矿的瓦斯爆炸夺走了18条矿工的生命。事后的调查发现,这个不具备开采手续的黑矿井,矿主竟然就是七台河市桃山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副局长彭国财。彭国财有两个办公室,一个在矿井边,一个在区政府的办公大楼里,他一面当着矿主,让工人在没有任何防护设备的矿井里冒着生命危险挖煤,一面又当着安监局副局长,堂而皇之地主持着该地区的安全检查工作,最终酿成惨剧。
“广东兴宁的特大矿难,同样有官员参股入股的影子。据《第一财经日报》的报道说,中央和广东省纪委部门对当地一些政府官员和相关人员进行周密调查,发现被矿难牵连出的官员和相关行政人员有大量的不明来源资金,一名每月只有数千元工资的警务人员居然有资金多达2900万元。
……
“事实上,官商勾结、权力入股已经成为一种带有普遍性的腐败现象。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李铁映8月25日向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作关于安全生产法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时说,从已查处的案件看,几乎每一起特别重大事故的背后都存在着腐败行为。有的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与矿主搞权钱交易,充当非法矿主的保护伞;有的甚至直接参与办矿,牟取非法利益。
……
“有专家指出,对于党政干部入股办矿者,光是撤股撤资是不够的,还有必要查问一下他们是如何入股的(不排除用手中的权力直接入的“干股”)?他们入股的资金是从何而来的?我觉得这样的质问是很有道理的,循此思路追踪下去,必定会大大促进反腐败斗争的深入。
“当然,党政干部投资入股的绝非仅仅是煤炭行业。事实上,许多热点行业,如房地产、建筑工程、电站能源,也或多或少地暴露出官员入股、官商勾结问题。而这种官员入股问题,正是腐败现象发生发展的一种新趋势:有人分析,现在的腐败分子已经不仅仅满足于对生活资料的占有,而是发展到对生产资料的占有;已经不仅仅满足于财富的积累,已经将目光盯上了资本的积累。
“让官员从煤矿业中撤资撤股只是一种开端。因为,对于遏制矿难多发现象来说,清查煤炭行业的官员入股问题就足够了;而对于反腐败来说,对于确保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确保安定的社会环境来说,清查所有行业的官员入股问题十分迫切而必要。”
……
问题还在于,问题不但是“矿主赚钱,矿工受难,政府埋单”,也不但是在那里出现了“富的更富,穷的更穷”、“官煤勾结”,“官商官商,百姓遭殃,下压百姓,上骗中央”。更在于这种大规模无度乱开发对社会的基本生存条件和未来造成难以想象的长远危害。其中包括严重、大面积的环境污染、河水断流、耕地大面积丧失和塌陷……据报道,仅仅“砖瓦窑每年‘吃掉’一个中等县”的土地。“取土烧砖,要损毁大量耕地,这个面积比砖瓦窑所占的面积大得多。”“小煤窑不仅在破坏生态、破坏国家经济,也在撕裂着人之常情。”有的记者曾这样报道说:“山西的大多数河流断流了,产煤县路边的土也是黑的,出门不能穿白衬衫和浅颜色的衣服,这都是产煤惹的祸。其实煤炭资源并没有给山西老百姓带来好处,养肥的是煤老板和少数官员。”由于环境的严重污染,许多山西煤老板已经纷纷到北京、上海狂购豪宅居住和享受,被称做“生态移民”:《煤老板暴富脱壳去,身后城乡蒙尘》。不仅是山西,就是我们的首都北京也并不例外。据《新京报》报道:题目就是《北京房山产煤首富村兴衰史:造就富翁 村落被毁》,文中就提到:房山“大村涧部分矿主数年间暴富背后,是滥采煤矿造成的生态灾难;下属3个自然村目前几成空村”……
限于篇幅这里已经无法详细论述了。这里仅仅引用新华网论坛展示的《煤炭资源给山西带来了什么?》中的一段“顺口溜”似的话语供人们思考:
“煤炭资源给山西带来了什么?
挖走了矿产资源,塌陷了美丽山川。
卖光了祖宗家产,吃断了子孙口粮。
破坏了植被风光,制造了空气污染。
损失了水力资源,压坏了公路桥梁。
掏空了银行贷款,卷走了利润税款。
繁荣了赌博市场,招来了大批黑帮。
养活了小姐舞郎,腐蚀了政府高官。
暴富了民贼大胆,挑高了房价地产。
砸死了民工穷汉、留下了孤儿老娘。
煤炭资源给山西带来了什么?
恐怕带来了资源的破坏!!!某些官员的贪腐!!!GDP的虚高!!!
骄奢淫逸的富豪!!!贫富悬殊的加剧!!!山西经济的灾难!!!!”
……
这恐怕并非是“夸大其辞”、“杞人忧天”,也并非“山西”一地吧!至少会向我们提供重要的警示和提醒。
因此我们不能不沉痛地喊出:救救被残酷压榨、迫害、剥削的孩子和劳工!救救我们社会的未来!
2007年7月21日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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