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砖窑事件的思考
高海明
在共产党和共产党政府领导的地盘上,在以法治国的理念下,在长达十余年的时间里,发生黑砖窑主残酷压迫、剥削、欺凌窑工甚至毒打致死的、令人发指的事件,愤慨之余,我们有太多的困惑:
1、窑工境遇如此悲惨,为什么不找党组织、不找政府解决?事实上,从事件的一系列报道中,我们知道,没什么组织为他们做主,窑工除了自己的家人,没有哪个人或组织可以信赖,所做的只是逆来顺受、默默无语,甚至直到死亡。
窑工面临的问题有三:
一则生活:没有工资,吃的仅馒头咸菜,喝的是凉水,铺的是草,席地而卧。据报道还有自愿的,那就是说,他们自家生活更差。这就是他们的生活状态。
二则劳动:所谓工作就是每天十几小时、重体力劳动,在六条狼狗眈眈逼视下,在工头动辄拍砖的毒打下,在高温的灼烧下……日复一日。
三则失去自由。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不干也得干。
从事件报道中,我们知道,八个劳工被解救到医院后,无声地离去,至今杳无音讯,他们没有诉说愿望?!只有一孩子求人给他家里打电话,希望寄托在父母家庭,除这个孩子之外,他们默默无语。
与此形成鲜明对照的是,在毛泽东时代,就是二口子吵架这样的事,常常都要找领导、找组织,觉得领导、组织一定会公平对待解劝的。当时周围人每每会有“二口子“丢人难堪的感觉。可现在想起来,才觉得当时的组织、领导赢得了多么了不起的信任啊!
可现在,窑工生活窘迫,人身自由受限制,大强度的体力劳动,远超出八小时的长时间劳作,席地而睡,草置身下,八面透风的屋子,物质生活的幸福,精神生活的享受,对他们来说无异于天方夜谭。事件可悲极端得多……他们似乎没什么可说的,头脑里似乎没有领导、组织这一概念,过去年代里对领导对党对组织的信任哪去了?为什么二三十年间消失得无影无踪?
虽然,这样说,似乎在埋怨窑工法制观念不强,但心底深处,也不得不承认:说了也是白说。
2、黑砖窑附近的老百姓为什么不找党组织不找政府反映情况?
耳朵中常听到众目睽睽、光天化日之下,杀人、抢劫、偷窃、事故发生时,围观者无人施以援手,甚至是兴致勃勃、调侃取乐地观看;对于那些损人利己、损公肥私、化公为私的大盗,常听人敬佩地说“有本事!”;单位里的不平事,极少有人仗义执言,大都圆滑地吱唔躲闪,更有甚者恶毒地煽风点火造谣中伤,抑善扬恶;从砖窑事件的整个报道中,没听到有哪个老百姓为受害者奔走呼号……在这些乍看并不相同的事件中,还是呈现出共性,不管老百姓心中有无是非良知,行动上有表达的,几近于无。他们只是在对事情绝无影响的人中聊聊而已。老百姓想“咱有啥办法,又能拿人家怎么样呢?”,他们平心静气地认为这就是社会现实。
正是由于各级党和政府一而再再二三敷衍忽悠,不真正解决,老百姓才渐渐失去反映问题的热情,如果各级党和政府对百姓反映的事,认真负责,雷厉风行,言必行,行必果,难以想象会出现目前这种情况。
这得要倾向性多么强烈的社会风气,才能达成如此广大范围内的相似啊!
有必要说明,老百姓是恶劣社会风气的受害者,他们绝非肇始者,绝非始作俑者。
3、黑砖窑附近的党员为什么不找党组织不找政府反映情况?他们恐怕觉得领导不会对这样的事情感兴趣,搞不好甚至遭致领导反感,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或者即使事件得到了解决,伸张了正义得罪了人,个人又能得到什么好处?不划算,采取了沉默。
共产党,按章程来说,是无产阶级先锋队组织,那共产党员应该是有信仰、觉悟高、境界高的一个群体,可对身边党员有别于普通群众的这种高度,能感觉到多少呢?在此事件中,能看到共产党员高于一般普通群众的社会责任感吗?
4、黑砖窑所在的基层领导为什么不解决、不干预?怕得罪同事和领导,怕冒犯关系网,怕影响个人利益。
他们或若无其事、无动于衷;或者是恰到好处地处理问题:认上级领导觉得他是认真负责的,让犯事者觉得处理是网开一面的,让事件中受损害的一方觉得,事情能解决是因为某个领导人够朋友。
5、黑砖窑窑主及其手下为什么能残忍到如此程度?为什么敢残忍到如此程度?他们觉得这年头可以这么发财,不肯错过机会。
当年曾在煤矿“劳动改造”过的著名作家从维熙,在2006年新春《迎春悟语——“煤黑子 ”话矿难》一文中更进一步谈到:“2004年,中国矿难夺去了6千多下井挖煤人的生命;2005年一年中,国家矿山安全部门虽然竭尽全力,加强了许多安全措施,但矿难仍然频发不断;截至年底统计,又有6千多个挖煤汉死于矿难。两年之内,竟然有1万2千多名挖煤人折命于大山之腹,矿难俨然成了中国驱之不去的大患。……在我4年的‘煤黑子’生涯中,这座超级瓦斯煤矿没发生过一次瓦斯事故,井下没有死过一个‘劳改犯’。以此来对比一下我国不断发生的矿难事故,从北国黑龙江七台河,到南方的广东梅州的大兴……在2005年一年之中,如同连环爆炸那般从北方响到南方,重大矿难事故共发生了67起,煤黑血红的场景令人心灵颤栗。……”
文中煤黑子生涯正是处于被改革开放时代政府及精英认定的黑暗动乱的毛泽东时代,七十年代,劳改犯煤矿工作的四年中:无一次瓦斯事故,井下没有死过一个“劳改犯”;而要坚持且不动摇的改革开放时代,同时被称为盛世:二年时间煤矿窑工死亡1万2千多名,而这些死亡是在党和政府“认真查处、严肃处理”中渐次发生并累加出来的!原来可以这样坚持,原来可以这样定义黑暗、动乱和盛世,惊诧!
在这样的事实面前,不得不承认,对于窑工来说,改革开放时期所称道的盛世原来是动乱、是黑暗,而改革开放时期所抨击的黑暗动乱原来是盛世!
6、党和政府的各级组织机构及各级领导干部为什么心安理得地不知道,为什么能够心平气和地声称不知道。党和政府的各级组织机构及各级领导干部究竟有些什么责任?弘扬社会正气在他们心中占据了什么位置?占据了多大位置?
7、非得堂堂党的总书记、国家主席、国务院总理亲笔批示,问题才得以正视和解决,说明了什么问题?
2005年初,各种舆论争相报道,说的是一个很偶然的机会,总理亲自帮农民工讨要工钱,居然成功了,于是颂扬之声不绝于耳;
各级党组织和政府,面对如此野蛮丑恶现象,批示前视若无睹,置若罔闻,满不在乎,批示后,部省地市县蜂拥而至、趋之若骛,一幅唯官命是从的嘴脸。真可谓悠悠万事,唯上为大。
各级党组织和政府,不对社会道德负责,不对公平正义负责,不对是非负责,不对劳动百姓利益负责,只对上级负责。他们坚信:唯上即能利己,利己则足矣!黑砖窑事件前后过程证明了这一点。
面对网上哗然舆论,最高层与其外各级党政系统的态度有明显的区别:中央认为党纪国法难容,必须严查追究,中央高层还在认理,而中央之外人数更多的庞大党政系统,并非持相同认识。
既然如此,省地市县各级按理均需撤销,免得占位无为,浪费税收。
8、黑砖窑事件的有限解决,始动力源自何处?
是平民老百姓,通过网络这样一个平台,他们的同情、愤怒、呐喊感动了中央最高领导人,事件才开始解决。老百姓是保证社会正义的源动力。
一方面,暴露出党组织对劳动者利益的漠视,反映出政府机关保护劳动者利益的行政不作为。
另一方面,充分证明了群众舆论是树立社会道德、弘扬社会正义、恢复社会风气、惩治违法乱纪和打击歪风邪气的最广大和最可靠的社会基础。
网上言论促成的黑砖窑事件的迅速解决,给了“不能让网上言论左右国家政策”之说一记响亮的耳光!难道实事求是的民情反映、难道合乎情理的分析建议,仅仅因为出现在网络上,就应该视而不见、置若罔闻吗?难道民主就是占社会极少部分的个别利益集团的信口雌黄、指鹿为马吗?
“不能让网上言论左右国家政策”—如此奇谈怪论的实质就是:只有党政领导人才有发言权,宪法规定领导有发言权;只有知识精英才有发言权,他们是领导人的心肝宝贝,为领导解释政策、自圆其说;只有资产阶级、富人才有发言权,党政领导人偏向他们,可直接获得工资或工资外利益;而劳动者必须闭口。这种思想并不陌生,在文革中,受主席批评的老干部就曾说过:“发动群众依靠群众?那要干部、要政府干什么?”主席仙逝后,劳动者社会地位丧失,发言权被剥夺,上述言论是精英们对上述思想变换形式后的再次重申,是对二十多年脱离群众所作所为的肯定与鼓噪。
网络是当前条件下“大鸣、大放、大字报、大辨论”的新形式,是民意自发诉求的必然途径,是一种新的民主工具。对网上言论的压制,就如同当初强迫“不争论”,就如同从宪法中取消四大一样,是对民主理想的背叛,是对民主信念的颠覆,是对民主作风的野蛮摧残,是逆历史潮流而动的倒退。
再者,反映出劳动者个体寻求利益保护,没有把社会舆论发动起来,要想解决问题,难上加难。
做为信任党和政府的平民百姓,解决问题的过程不显得太长了吗?解决问题的可能性不显得太小了吗?解决问题的成本不是太高了吗?如果还认为是代表人民的党和政府,不觉得遗憾吗?
9、黑砖窑事件的检查反思到位吗?党的思想理论是否出了偏差?政府工作指导思想上有无原因?政府工作人员的思想意识上有没有问题?
面对震惊国内外的黑砖窑事件,于幼军说,“更普遍、更深层次的问题还是贫穷”。
任何时候,相对贫穷是避免不了的,可是享受公平、公正和受法律保护从来都不能以贫穷与否为先决条件的,这一点无可置疑,从法理上也是如此。即使在我国封建主义社会,还一再强调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贫穷之言”似乎在说,犯罪源自于贫穷;似乎在说,如果是穷人,就没资格获得公正、公平和法律的保护;或者既然是穷人,公平、公正或受法律保护可以另类标准处理;或者,既然现阶段中国不够富,理当出现剥削压迫,理当存在黑恶势力。把保证社会正义范畴的问题转移到贫富问题上。事实上,只要坚持拜金主义、坚持极端个人主义和己主义,同时以不择手段为其行事原则,没有道德的顾忌,显而易见,不论穷人还是富人、不论达官显贵还是庶民百姓,都一样,都可能会图财害命。这才是问题的实质。二者的区别仅仅在于:穷人实现的是从无到有,富人实现的是富上加富。领导和富人不算社会最穷的人吧,可贪污渎职或行贿剥削压迫的正是这些较富甚至最富的人。于幼军此说,避重就轻,指鹿为马,转移问题实质,荒唐。穷人并没有富起来,可黑砖窑事件确实得到了一定的解决,于幼军贵为省级大员,难道不知道吗?
于幼军说“应该说我省各级党委政府以及公安机关在打击黑砖窑刑事犯罪行为、整治非法用工的问题上头脑是清醒的、态度是坚决的、应对是得当的,一经发现及时坚决打击绝不姑息……”,存在长达十几甚至二十几年的社会丑恶现象,才发现,如何能说处理是及时的?中央领导批示前,若无其事,事发后,检查像封自我表扬信;定性非法用工,对,的确是非法用工,可非法用工,还是全国范围、多次、长时间发生的非法用工,为什么会出现?谁的责任?党和政府具体应负什么责任?根源究竟在哪儿,这样重要的问题,不回答,如何能说头脑是清醒的?应该说:省各级党委政府以及公安机关在打击黑砖窑刑事犯罪行为、整治非法用工的问题上头脑是不清醒的,在唯上是从方面头脑是清醒的。在原则是非上是不清醒的,在保障个人利益、前途上是清醒的。
山西省长于幼军承认“这次事件与山西相关部门沟通少、反应慢,同政府信息渠道不通畅、信息工作滞后有直接关系”,明显地,长达十几二十来年的黑暗现象迟至今日才发现原来是工作方法问题,简直没话说,想起现今社会流行词“忽悠”
山西省长于幼军遮遮掩掩,避重就轻,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不知山西省长于幼军是“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还是“言其然不言其所以然”,还是认为轻描淡写,蒙混过关,就万事大吉了。
山西省长于幼军的表态,代表了党和政府对此事的认识。这种认识到位吗?远未到到位。
出问题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一而再、再而三、层出不穷,没完没了;只要有诚意,切实找到问题根源所在,解决问题并不难。出了问题,避重就轻,拈功诿过,文过饰非,结果必然是二字“没治”,或者是摁下葫芦起来瓢。
10、人们常常说“党和政府的政策是好的,到下面变了样”,这是八十年代常听到的一句话,现在听得比较少了。想反过来问一句,只是出一些有利于百姓而百姓享受不到的好政策,对于老百姓来说,这样的政策何用之有?这样的党和政府何用之有?
11、黑砖窑主剥削、压迫、虐待劳动者的行为是独一无二的个案吗?该处窑工的可悲境遇是独一无二的个案吗?事件只有上达天庭才得以解决的途径是特例吗?
据不完全统计:北京房山砖厂包身工事件;天津市大港区南抛砖厂强制劳动殴打工人事件;河北定州砖窑包身工事件;辽宁盘锦现代包身工事件;哈尔滨康师傅包身工事件;长春川王府包身工事件;山东莱阳市谭格庄镇东吴家砖厂包身工事件;河南女人贩每年贩卖上千名包身工事件;上海日资景条针织公司包身工、童工事件;浙江杭州江干区无证加工村工人待遇恶劣事件;安徽省蒙城县一砖窑非法强制民工劳动事件;湖南耒阳市锡里砖厂流浪汉包身工事件;福州祥盛电脑机绣有限公司非法用工事件;广东惠州黑砖厂使用奴工事件;广东东莞包身工事件;广东被公开谴责的20家血汗工厂;耐克公司包身工事件;成都市新都县大丰镇大丰涂料厂使用、虐待女童工事件;云南昆明呈贡县灵坛村的一家砖厂奴工事件;甘肃兰州范家坪包身工事件;新疆奇台县塔塔尔乡砖厂强迫劳动,打死工人事件;68个打工仔在新疆某农场采棉的包身工经历……
面对无情的社会现实,我们不得不承认,山西黑砖窑事件既不是偶然发生的、也不是孤立存在的!
12、诸如此类的事,再不会发生了吗?
我们殷切希望这种视劳动者如草芥的事不再发生!可根据改革开放时期的切身体会,不得不承认,我们坚信,诸如此类的事情一定会再次发生的!
因为温总理帮农民工讨薪后,农民工讨不到工钱、甚至因讨薪而挨打的消息,还是绵绵不绝于耳,至今亦然。总理讨薪,仅仅成为一特例。那么,总理讨薪成功,究竟是民众之喜,还是民众生活之痛?老百姓如果百十人就能摊得一位总理,则总理讨薪是老百姓之幸,是百姓之褔;遗憾的是,大家明白,总理只能有一个,而中国有人口十二亿。简单的欠债还钱,需总理干预,才能兑现。可悲的是,总理讨薪后,欠薪仍旧存在,这样一来,总理讨薪,非但不是民众之幸,恰恰相反,是民众之悲,是民众之苦,还应当说是政府之耻,中国之耻。
中央声明要抑制房价上涨后,房价上涨得更快;国企改革改来改去,原来是公有变私有,原来是要工人下岗失业;教育改革原来是要大幅度提高学费;医疗改革原来是想方设法让人看不起病;金融改革原来是为了外国资本共享甚至优先享用中国的经济利益;工资改革原来是为了大幅度拉开官民收入差距;构建社会主义新农村战略提出后,农民认为就是要盖新房子;……
山西黑砖窑事件,是中国社会的一个缩影,它反映了劳动者低下的社会地位,反映了劳动者凄惨的生活境况,反映了官民之间的巨大的感情距离,反映出共产党组织在劳动者心目中似有却无,反映了党政各级组织在弘扬正义保障民生方面普遍存在的行政不作为,反映了党员尤其是领导干部普遍存在的认官不认理的处事原则,反映了老百姓与人尤其是与有组织的公司、工厂、基层组织、政府部门发生矛盾时,要想解决问题,真是太难了,反映了歪风邪气日器尘上,社会黑恶势力猖狂至极,不可一世;反映了以法治国解决社会问题的严重缺陷,即非得造成巨大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及相应的精神创伤和恶劣的社会影响后,法律才能有限地发挥作用。反映了党政处理解决社会问题长时间普遍存在的浅尝辄止的工作作风、隔靴搔痒的工作方法、蜻蜓点水的思想认识、一意孤行的惯性思维。反映了共产党组织从一个源自百姓、为老百姓利益而革命奋斗的党,日益变成了一个只为官僚、资本家少数富人服务的执政党,沦为一个只为钱服务的执政党。其立场明显转向了富人和党政官员自身及其亲属知交;其信仰从共产主义转向了钱;共产党的人员构成从共产主义信仰者转向了现实社会的上层(有权有钱及其密切合)。
回顾长达近三十年的时间里,社会主义旗帜与现实的资本主义野蛮发展和谐共存,民主自诩与取消“四大”及“不争论”和谐共存,解放思想自诩与落后腐朽思想意识沉渣泛起同声应和,实事求是自诩与诽谤歪曲和谐共存,科学决策自诩与“面子”工程“豆腐渣工程”和谐共存,国营企业改革及及其自诩成功与国营企业破产、倒闭、被疯狂贱卖、甚至被盗窃同台炫耀,农村分田到户的历史性进步与三农问题和谐共存,金融改革与银行资产大量流失和谐共存,工农的弱势群体地位与宪法赋予的国家政体基础地位和谐共存,打击腐败与腐败猖狂发展和谐共存,物权法及其诉求与国家资产被疯狂贱卖甚至被盗窃和谐共存,GDP“居高不下”与百姓上不起学、看不起病、住不起房和谐共存,经济“快速发展”与物价暴涨比翼齐飞,以法治国与持续不断的上访截访和谐共存,严厉打击刑事犯罪与刑事犯罪和谐共存,打击假冒伪劣与遍及各个角落的假冒伪劣和谐共存,以人为本与重大恶性死亡事故频频发生或干活讨不回工钱劳动法形同虚设和谐共存,治理环境与环境污染日趋严重和谐共存,盛世自诩与“八荣八耻”民怨沸腾和谐共存,民主与精英才有发言权和谐共存……
古人云“善除恶者察其本,善理疾者绝其源”。
这遍及党内政府内的,遍及社会各个阶层、行业、地区的,长达近三十年的混乱、荒唐乃至黑暗,歪风邪气甚嚣尘上,倒行逆施风行,黑恶势力猖狂,与刚刚过去的毛泽东时代形成巨大的反差,这一切的一切,难道是几个什么小监工、小砖窑主、小煤窑主或者省部地市县区乡级大员所能造成的?他们有这大能耐?源头究竟从何而来?根源究竟在哪儿?
不从党的信仰、立场、理论找原因,不从党政各级组织身上找原因,不从各级领导干部身上找原因,问题能够解决?因为他们是这个社会的主导力量,不回答上述问题,查明原委,思想理论上痼疾不清除,问题绝不会彻底解决!不改变与前者关系密不可分的侵蚀整个社会的错误世界观、价值观,各种各样的是非颠倒、道德沦丧、伤天害理、侍强凌弱一定会愈演愈烈!
党和政府有责任从其高举的理论中寻找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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