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地方行政当局近几年干的无数蠢事中,最愚蠢、最白痴的一件莫过于各地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建立以及对城管人员野蛮执法行为的姑息纵容。
翻开各地的都市类报纸,你就会发现,有“城管打人”、“城管行凶”、“商贩暴力抗法”等内容的新闻屡见不鲜,城管局的“尊容”隔三差五地总要在各大报纸的本埠新闻版上露一露,而无论在事发现场的围观者中还是通过媒体得知此事的读者中,这类事件引起的情绪几乎都是一样的,那就是对被执法者的同情和对城管部门一边倒的愤怒与指责,人们把这些城管队员叫作土匪,称他们为流氓。
掀车抢秤、砸摊收货,稍有不满便拳脚相加、大打出手,通过城管人员的胡作非为,人们看到了地方当局庄严威仪的外表后那一副令人吃惊的流氓相,这副流氓相本来是应该在深宫和密室中才露出的,如今却生怕人们不知道似的,公开暴露于城市的光天化日之下。
这种自曝其丑的行为无疑对地方当局的执政形象造成了严重的损害。不幸的是,地方当局对这一点似乎仍浑然不知,或者根本就抱一种无所谓的态度。面对千夫所指,他们振振有词:
加强城市管理不对吗?维护市容市貌有错吗?至于野蛮执法,现在刁民太多,不强硬一点,行吗?
很多身临第一线的城管执法队员也对舆论的指责愤愤不平。上海市普陀区城管大队第八分队副队长陈铭在一篇被许多网站广为转载的文章中认为:执法中往往碰到两种情景,一种是当事人作出可怜状,以博得过路群众的同情,造成很多百姓对城管误生“不文明”的印象;另一种是当事人抗拒执法,殴打城管队员。他抱怨说,一些媒体接到投诉仅到现场问几个人就报道“城管打人”,这是失实报道,误导读者,使城管声誉严重受损,也使众多执法队员深感委屈。
公平的说,陈铭的抱怨确有几分道理。一方面要按上级命令维护市容,另一方面又不得不面对普遍的抵制和排斥,这些城管队员确实也很不容易。
但是,我们要问的是,明明知道不得人心、明明知道在实践中必然会挑起甚至激化矛盾,为什么地方当局仍然视而不见、仍然要执意推行?
是为了搞好环境卫生、改善市容市貌吗?
是为了建设花园城市、提高城市品位吗?
是为了创造投资环境、促进城市发展吗?
也许,这些都是正大光明的理由,是值得力排众议、强力为之的做法,是以小恶为代价,求取大善的上策。和这些冠冕堂皇的理由相比,城管与市民小小的街头冲突有什么关系呢?拉扯推搡了几下,又有什么大不了的呢?掀了几个水果摊、没收了几辆三轮车,又能造成多大的损失呢?
的确,比起腐败官员动辄成百上千万的贪污受贿,比起刁官酷吏的玩忽职守、欺上瞒下、草菅人命,城管的行为只能算是“小恶“。然而,这“小恶”却有着最致命的效应,足以造成最严重的恶果!因为它发生在光天化日之下、街头巷尾之间,它直接刺激着人民的眼睛,它把公权的蛮横、地方当局的凶残赤裸裸的展现在人民面前!它毫不掩饰地把大棒砸向我们社会最弱小、最无助、最引起同情的一群――下岗的工人、进城的农民,它无情地践踏着他们的尊严、剥夺着他们赖以谋生的手段!
在我们这个基尼系数已接近0.5、贫富差距已排名世界前列的国家,在我们这个阶级和阶层的分裂和对立已经到了剑拔弩张地步的时代,一颗小小的火星就足以引起一场熊熊大火。震惊全国的2004年“万州事件”起因于冒充公务员的临时工与一个人力挑夫的几句口角,为什么地方当局的当权者还不吸取教训、在眼下官民对立已到如此严重程度的情况下仍然到处为这种对立创造条件,撒下不和的种子,火上浇油,唯恐天下不乱呢!
古人云:祸患常积于忽微。城管的野蛮执法或许只是小恶,然而,它却是足以引发社会动乱的危险的导火索。小恶不除,必至大祸!地方当局诸公其三思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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